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8月9日在福州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李祝用、肖红、苏锡嘉、徐林、王红梅、漆远等6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贲圣林董事委托漆远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6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家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霆先生为副行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霆先生为副行长,并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副行长任职资格后任职。张霆先生简历如下:
张霆,男,中国籍,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兴业银行福州分行鼓楼支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龙岩分行副行长、行长,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行长,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张霆先生为副行长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张霆先生为副行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聘任张霆先生担任副行长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张霆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银保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二、聘任张霆先生为副行长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经审查,张霆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苏锡嘉 贲圣林 徐林 王红梅 漆远
二○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