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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9

股票简称:漱玉平民 股票代码:301017

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二〇二二年八月

1-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2年7月8日下发的《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4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漱玉平民”或“公司”)会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2、为方便阅读,本回复报告采用以下字体:

对应修订内容对应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问询函的回复宋体(不加粗)
涉及募集说明书、本回复意见等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楷体(加粗)

3、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2

目录

问题1 ...... 3

问题2 ...... 66

问题3 ...... 115

问题4 ...... 122

问题5 ...... 175

其他问题1 ...... 179

其他问题2 ...... 179

1-3

问题1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46,680.34万元、463,980.92万元、532,163.92万元和158,736.6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848.83万元、21,954.38万元、11,432.09万元和4,949.22万元,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但净利润波动较大;发行人零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28%、30.14%、28.52%和31.97%,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30,608.84万元、31,275.17万元、66,723.85万元和66,723.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21%、28.93%、29.36%和27.21%,其中临沂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1,267.08万元,但发行人报告期内未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86,874.48万元、93,107.62万元、117,170.97万元和35,500.60万元,直营连锁门店数量分别为1,687家、1,851家、2,592家和2,897家,销售费用大幅增加,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募集说明书显示,发行人部分商标许可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将于今年内到期。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政策、业务规模、DTP(指患者在医院开取处方后直接在零售药房购买药品的一种业务模式)药房业务模式及开展情况、发行人与供应商合作模式、采购议价能力、成本变动、门店扩张等情况,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但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零售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2)结合商誉对应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业绩情况,说明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3)结合发行人经营情况、销售费用构成、人员结构等情况说明销售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直营及加盟经营模式差异、加盟门店数量增长情况、加盟标准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同经营模式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可对资产、人员扩张进行有效管理,门店经营是否合法合规,不同经营模式下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存在差异;(5)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注册备案,办理及变更商标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1-4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相关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3)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5)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行业政策、业务规模、DTP(指患者在医院开取处方后直接在零售药房购买药品的一种业务模式)药房业务模式及开展情况、发行人与供应商合作模式、采购议价能力、成本变动、门店扩张等情况,说明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但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零售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我国政府部门为了促进并规范医药流通行业的发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相关主要政策的出台,为发行人经营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

1、两票制

“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药品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药品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从而达到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的目的。可以看出“两票制”政策主要针对公立医院展开,发行人零售业务的客户主要为个人消费者,因此“两票制”对发行人零售业务影响较小。发行人批发业务客户主要为连锁药店、医药流通企业、民营医院、社区卫生站等,与公立医院的业务往来极少。综上,发行人为医药流通企业,不属于上述医疗机构的范围,不适用“两票制”相关的规定,“两票制”政策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两票制”政策对发行人销售、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

2、“带量采购”

“带量采购”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通过约

1-5

定采购数量来降低采购单价,从而降低患者药费负担。关于“带量采购”的相关政策内容及涉及主体包括如下: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时间颁布主体主要政策内容涉及主体
1“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2018年联合采购办公室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集中采购,通过约定采购量来实现药品降价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
2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前述11个试点城市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实现药价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
3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2019年联合采购办公室扩大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至全国25个省份,要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省(区)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军队及社会办医疗机构
4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和卫生委等九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4+7”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模式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5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推进形成合理的药品差价比价关系,依法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的价格招采工作使用医保结算的机构
6关于组织填报部分药品采购计划的通知2020年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按照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充分的原则,临床和药学专家遴选确定了40个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医疗机构参照2019年度实际使用量,填报相关药品一年(正式执行后的12个月)采购需求数量(单位:片/粒/支)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和驻鲁军队医疗机构
7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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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政策名称颁布时间颁布主体主要政策内容涉及主体

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报告期内,公司进入带量采购目录范围的前五大销售药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药品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艾越@100mg780.00779.801,121.843,124.55
注射用紫杉醇/克艾力@100mg*1支747.00746.98797.492,496.11
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来得时(预填充)@3ml:300单位167.24169.42184.61184.91
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75mg*28片(薄膜衣片)84.0575.7470.79319.08
非布司他片/瑞扬@40mg*10片59.1241.9994.08136.48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盖诺真@0.25ug*40粒56.1455.5155.9455.84
阿卡波糖片/拜唐苹@50mg*30片5.885.6413.5259.90
头孢克肟胶囊/琪安@0.1g*12粒24.4325.1125.8526.30
非布司他片/瑞扬@40mg*7片*2板31.7135.0295.43-
布洛芬缓释胶囊/爱侬康@0.3g*32粒28.3828.37--

整体而言,公司进入带量采购目录范围的前五大销售药品平均销售单价下降幅度较大,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公司部分药品的销售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带量采购范围的药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88%、3.84%、3.87%和3.77%,占比较低。从短期来看,带量采购政策降低了药品的价格,但是使得药品销量大幅提升,对发行人短期内零售、批发业务的

1-7

影响较小。从长期来看,“带量采购”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各类业务中涉及带量采购品种单价和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募集说明书中已将“带量采购等政策进一步实施、国家医保谈判目录涉及药品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公司仍将面临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作为重大风险提示进行充分揭示。

3、国家医保谈判

随着国家医保谈判持续推进,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价值的药品谈判成功,更多的药品品种进入医保目录,相关药品价格也会下降。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时间颁布主体主要政策内容涉及主体
1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目录将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部分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等药品;同时规定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定点医疗机构
2《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2021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报告期内,公司进入国家医保谈判目录范围的前五大销售药品平均销售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药品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艾瑞卡@200mg/瓶2,928.003,833.5419,799.7719,799.03
甲磺酸奥希替尼片/泰瑞沙@80mg*30片5,580.006,053.8115,300.0015,300.00
帕妥珠单抗注射液/帕捷特@420mg(14ml)/瓶4,955.004,955.004,955.0018,800.00

1-8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福可维@12mg*7粒2,052.332,282.033,408.653,409.00
达格列净片/安达唐@10mg*10片*3板121.4488.89110.95466.74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艾瑞妮@80mg*14片1,000.881,202.491,204.003,559.67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艾坦@0.25g*10片*3板3,139.873,445.123,449.433,944.44
甲磺酸阿美替尼片/阿美乐@55mg*20片3,520.003,524.4613,583.78-
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百泽安@10ml:100mg1,449.982,515.6010,688.00-
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可善挺@1ml:150mg1,188.001,228.122,997.33-

整体而言,公司进入国家医保谈判目录范围的前五大销售药品平均销售单价下降幅度较大,国家医保谈判政策的推进降低了公司部分药品的销售单价。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基于购药的便捷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逐渐流向定点零售药店,公司通过DTP药房承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客流量以及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国家医保谈判目录药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3%、5.33%、6.94%和8.64%,占比较低。从长期来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各类业务中涉及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单价和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募集说明书中已将“带量采购等政策进一步实施、国家医保谈判目录涉及药品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公司仍将面临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作为重大风险提示进行充分揭示。

4、药品零加成

“药品零加成”政策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以购入价卖给患者。药品零加成政策对发行人业务不构成直接影响,但药品零加成使得“处方外流”趋势日益明显,处方药销售会成为零售企业的重要增长点,间接对公司各项业务产生有利影响。

5、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

处方外流与医药分开等多项支持零售药店业发展政策的实施,使原在医院销售的处方药逐步流向院外市场,零售药店逐渐成为消费者购药和咨询药学服

1-9

务的重要渠道,从而有助于持续扩大发行人零售药店的市场规模。同时,以院内渠道为主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 DTP 相关慢病处方药销售将逐步向社会药店、网上药店等渠道流转,激励零售药店紧跟政策加大DTP药房建设,加大了慢病药品相关资源的投入。一方面处方药销售会成为零售药店销售额的重要增长点,另一方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处方药需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或药学服务人员,这对零售药店专业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公司各项业务产生有利影响的同时对公司专业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6、“互联网+药品流通”

“互联网+药品流通”是指将互联网与医药流通领域进行深度融合,实现药品流通模式的转型升级。该政策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时间颁布主体主要政策内容涉及主体
1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2020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探索推进定点零售药店配药直接结算,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医保政策和标准,分别由个人和医保基金进行结算,助力疫情防控。定点零售 药店
2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2019年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提出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零售药店、第三方配送机构

1-10

局等21个部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大力发展医药电商等线上平台业务(B2C业务),并进一步布局O2O市场,向患者提供药品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报告期内,公司B2C业务和O2O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B2C业务5,206.9517,348.5114,578.327,908.78
O2O业务9,899.2531,108.2514,533.816,158.72
合计15,106.2048,456.7629,112.1314,067.50

(二)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但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同比 增长金额同比 增长金额同比 增长金额
营业收入158,736.6433.99%532,163.9214.70%463,980.9233.84%346,680.34
其中:零售139,259.5229.63%475,258.9513.40%419,096.2832.07%317,325.91
批发15,714.7485.44%41,477.9930.92%31,681.4992.07%16,494.54
促销、陈列与咨询服务2,994.0348.97%11,901.992.71%11,587.620.13%11,572.94
其他业务收入768.3536.71%3,524.99118.19%1,615.5325.53%1,286.96
净利润4,949.2234.52%11,432.09-47.93%21,954.38102.37%10,848.83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原因

(1)2020年度

2020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33.84%,主要是因为口罩、消毒剂等疫情相关产品、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同比增长94.85%,具体情况如下:

1-11

①疫情物资收入的增加

2020年初国内爆发了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消费者对口罩、额温枪、消毒酒精、感冒咳嗽及清热解毒类药物等重点疫情物资的需求大幅增长,公司疫情物资的收入大幅增长,同比增长131.36%。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疫情物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中西成药65,670.9640,191.66
健康器械23,855.801,691.63
中药饮片8,533.944,828.05
其他商品10,124.0648.36
总计108,184.7746,759.71

注1:防疫物资按照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对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附件1所列示的药品种类类别名单和国家发改委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确定。

②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的增加随着“处方外流”、“医药分开”等医改政策的实施,以院内渠道为主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销售将逐步向社会药店、网上药店等渠道流转。因此公司紧跟政策加大院边店及DTP药房建设,加大了慢病药品相关资源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销售收入分别为65,977.64万元、111,480.60万元、137,393.08万元和42,431.11万元,随着公司加大慢病药品相关资源的投入,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逐年增加,加大慢病药品相关资源投入的具体依据如下:

项目具体依据
加大慢病专员培养力度、慢病项目管理推进力度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共计30家下属公司开展慢病项目管理工作,共拥有慢病专员429人、慢病管理项目经理16人、慢病助教13人;公司实现了慢病专员工作流程标准化。
慢病服务设备投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的429家门店拥有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检测设备,141家门店拥有慢病分钟诊所检测设备,不断加大慢病服务设备投入。
加强与供应商在慢病管理服务方面的合作公司联合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医药工业企业共同开展慢病患者并发症管理、用药指导、疾病健康管理、患者疾病知识教

1-12

育、线上线下疾病知识科普等,并保持密切合作。

此外,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吸引了大批原医院渠道购药顾客,也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业务发展。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零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抗肿瘤免疫调节药品收入32,287.8315,520.91
心脑血管疾病用药品收入52,557.6343,669.48
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26,635.136,787.25
合计111,480.6065,977.64
中西成药收入292,514.98233,345.83
占中西成药收入比例38.11%28.27%

(2)2021年度、2022年1-3月

2021年度、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68,183.00万元、40,264.70万元,零售业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56,162.67万元、31,833.74万元,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零售业务。

①直营门店的快速扩张带动零售业务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直营门店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项目2022年1-3月/ 2022-3-31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158,736.6433.99%532,163.9214.70%463,980.9233.84%346,680.34
直营门店数量2,89711.77%2,59240.03%1,8519.72%1,687

2021年度、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4.70%、33.99%,主要系公司直营零售连锁门店扩张速度较快。2021年末、2022年3月末,公司直营门店数量分别较上期末增长40.03%、11.77%,随着直营门店销售网络的进一步扩张,营业收入随之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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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
抗肿瘤免疫调节药品收入15,153.7044,495.94
心脑血管疾病用药品收入13,767.6053,801.96
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13,509.8139,095.18
合计42,431.11137,393.08
中西成药收入104,476.15356,301.25
占中西成药比例40.61%38.56%
同比上期增加11,695.1525,912.48

2021年度、2022年1-3月,公司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25,912.48万元、11,695.15万元。随着“处方外流”、“医药分开”等医改政策的进一步深化,以院内渠道为主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销售进一步向社会药店、网上药店等渠道流转。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较低,但顾客需求稳定,能够起到顾客引流的作用,公司重视并加大院边店及DTP药房专业化建设,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随之增长。

2、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

(1)2020年度

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02.37%,主要原因如下:

①疫情物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增加

随着疫情物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收入增加,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02.37%。其中,疫情物资毛利额同比增长67.0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疫情物资相关药品收入108,184.7746,759.71
疫情物资相关药品成本71,901.1725,039.01
疫情物资相关药品毛利36,283.5921,7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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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防疫物资按照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对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附件1所列示的药品种类类别名单和国家发改委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确定。

②新冠疫情相关社保费用减免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3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0〕52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2020年7月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将社保减免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在省内的多个子公司均享受社保费用减半、免征及费率下调等相关扶持政策,2020年全年共计减免各类社保费用3,226.79万元。

③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公司符合上述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门店享受上述免缴增值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0年度,公司所属直营门店逐步由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转变,公司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门店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后全年共节约税费2,775.09万元。

(2)2021年度

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7.93%,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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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冠疫情影响门店客流,导致销售额增速放缓

2021年,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态势,随着山东各地疫情蔓延和防控措施的升级,公司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压力,例如因疫情防控要求,公司主要销售区域部分门店暂停营业、本地消费人群和线下门店人流量减少;感冒相关的药品在全国药店陆续被管控销售,或直接下架,或要求登记后出售;主管部门加大对药店防疫措施的检查力度,需要扫码登记进店,而老年人不熟悉手机操作而无法购药等。新冠疫情导致公司单店收入、单店客流量等核心指标下降,影响了公司的收入增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幅度
零售收入(万元)(①)475,258.95419,096.2813.40%
客流量(万单)(②)6,030.825,602.937.64%
平均门店数量(店)(③)2,2221,76925.61%
平均单店收入(万元/店)(①/③)213.94236.91-9.70%
平均单店客流量(万单/店)(②/③)2.713.17-14.51%

注:平均门店数量=(期初门店数量+期末门店数量)/2

由上表可知,新冠疫情导致公司平均单店收入、平均单店客流量分别下降

9.70%、14.51%。

②新冠疫情导致自建门店业绩不及预期

上市募集资金后,公司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提升市场占有率。2021年度,公司加大了新开门店力度,全年共自建门店463家。公司自建门店在2021年度亏损5,168.90万元。

根据往年新开门店的历史经验数据,新开门店前期各项费用(房租费用、人员储备费用等)投入较高,且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吸引客流增长后才能达到预期盈利水平。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1年新开门店的效益远低于历史经验数据。主要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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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冠疫情导致门店的筹备期延长。根据公司历史经验数据测算,新开门店的筹备期约为30天,但是因为新冠疫情导致社会商业活动放缓,公司2021年新开门店的筹备期延长至约80天,在筹备期公司仍需要承担新招聘员工的用工成本、门店房租,导致新开门店承担的期间费用大幅上升。

B、新冠疫情导致新开门店吸引客户流量的速度放缓。新开门店一般通过促销活动、有针对性的服务和商品吸引客流,提高客户粘性。但疫情管控导致门店客流量减少、新开门店难开展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吸引客流,导致公司新开门店的单店收入不及预期。

③公司加大人员储备力度,人工成本增加

2021年度,公司积极在山东省内和省外筹建公司,加强了专业拓展人员队伍建设。为了提高门店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公司增加了门店运营管理团队、专业财务团队、信息团队以及物流团队人员投入。2021年度,公司新增员工3,339人(包括实习生),导致人工成本增加6,392.14万元。

④新冠疫情相关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取消

公司2020年度因新冠疫情相关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共计减免各类社保费用3,226.79万元,具体情况参见本题之“(一)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但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之“2、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之“(1)2020年度”之“②新冠疫情相关社保费用减免政策”相关回复内容。

2021年,山东省未继续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未产生正面影响。

⑤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导致公司租赁费用增加

2021年度,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就单个租赁合同而言,公司在整个租赁期内的租赁费用将呈现前高后低的趋势。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2021年度租赁费用增加1,784.00万元。

(3)2022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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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3月,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4.52%,主要原因系:①公司直营门店快速扩张以及前期新开门店逐步贡献收入,零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9.63%,零售业务毛利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570.26万元;②随着零售门店规模的扩大,公司积极利用自身规模优势,获取上游供应商在促销、陈列活动费用上的支持以更好服务于供应商,公司2022年1-3月促销、陈列与咨询业务毛利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84.15万元。

(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 (万元)增长率营业收入 (万元)增长率营业收入 (万元)增长率营业收入 (万元)
一心堂399,539.6916.53%1,458,740.1315.26%1,265,628.4320.78%1,047,909.31
老百姓414,064.9813.81%1,569,566.4112.38%1,396,669.9219.75%1,166,317.62
益丰药房414,849.4214.29%1,532,630.5316.60%1,314,450.2427.91%1,027,617.47
大参林467,683.3315.22%1,675,933.5314.92%1,458,286.5330.89%1,114,116.51
健之佳145,028.3224.28%523,495.5417.21%446,635.7426.58%352,852.61
漱玉平民158,736.6433.99%532,163.9214.70%463,980.9233.84%346,680.34

除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外,同行业公司华人健康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其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6.84%、21.12%和35.28%。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3.84%、

14.70%和33.99%,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创业板在审公司华人健康一致。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公司上市后门店扩张速度加快逐步贡献收入。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 (万元)增长率净利润 (万元)增长率净利润 (万元)增长率净利润 (万元)
一心堂17,507.52-32.65%91,720.6716.22%78,916.6130.80%60,331.84
老百姓27,060.275.30%78,673.022.91%76,448.4324.31%61,498.34
益丰药房30,184.6211.88%99,074.8818.02%83,944.2537.87%60,8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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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38,351.1510.21%80,439.47-25.73%108,301.9555.48%69,654.28
健之佳2,835.35-55.51%29,925.5619.99%24,940.9050.00%16,626.72
漱玉平民4,949.2234.52%11,432.09-47.93%21,954.38102.37%10,848.83

除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外,同行业公司华人健康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其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66.57%、-21.52%和38.87%。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02.37%、-47.93%和34.52%。

2020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创业板在审公司华人健康净利润均呈现上升趋势,公司净利润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创业板在审公司华人健康,主要系:①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公司承担了山东防疫物资的保障任务。其中发行人被列为济南市新冠疫情期间重点保障企业,子公司飞跃达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因此,公司在承担防疫任务的同时,防疫物资销售收入的增长率高于同行业。②发行人的净利润规模小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发行人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绝对值均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发行人的净利润增幅会较大。

2021年度、2022年1-3月,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各地防控措施视疫情形势不断变化,相比于全国性医药零售公司老百姓、益丰药房,发行人与一心堂、健之佳、华人健康区域性较强,更具可比性。因此,阶段性、地区性防疫政策的实施使得区域性较强的一心堂、健之佳、华人健康和发行人在2021年度、2022年1-3月的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其中,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具有相似性,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或2022年1-3月净利润下滑原因
一心堂截至2022年3月31日,一心堂在云南、广西地区的门店数量占比达到67.25%,区域性特征明显。2022年一季度,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云南、广西边境城市疫情防控更为复杂,多个云南、广西边境市的1000多家门店长期处于疫情管控要求之下经营,对人流和经营品种均有严格限制,区域性防疫政策的影响导致一心堂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下滑。 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下滑: ①积极配合疫情精准防控,不定期按防疫要求第一时间对退烧、止咳、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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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进行下架管控处理,涉及不定期将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产品下架的门店数为2,146家; ②因疫情防控涉及到阶段性停业的门店近500家; ③边境市的1,000多家门店长期处于疫情管控要求之下经营,对人流和经营品种均有严格限制; ④全国范围内,按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公司涉及被隔离员工人数为630人。
健之佳截至2022年3月31日,健之佳在云南、广西的门店数量占比达到85.67%,区域性特征明显。2022年一季度,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云南、广西边境城市疫情防控更为复杂,与一心堂相似,受区域性防疫政策影响,健之佳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下滑。 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下滑: ①公司所处医药零售行业,顾客需求相对刚性,受经济环境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但消费者意愿和信心不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低迷、甚至下降,对公司营业收入增幅产生了实质影响; ②疫情持续蔓延,各地管控态势加强,800家左右门店“一退两抗”药品下架,少量门店暂时关闭,到店购药疫情防控措施趋严,门店客流减少。部分地区门店拓展、装修、办证受影响延迟,新店培育期业绩提升面临外部压力; ③门店规模快速增长导致短期业绩压力。截至2022年3月,新店、次新店占比达34.52%,新开门店在2-3年培育期满实现盈亏平衡前,前期投入各项费用较高且刚性;2021年收购门店数360家、占比11.49%,其中下半年收购数量占78.33%,收购门店多处于收入增长较缓的整合初期。培育期、2021年收购门店合计占比达46.01%,门店产出短期内摊薄影响整体营业收入增长,对公司短期业绩带来压力; ④随着业务的发展、门店规模大幅增长,新租赁准则的执行带来“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金投入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人工投入增加。疫情背景下,人工及租赁成本的投入增幅超过营业收入增幅,对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华人健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人健康零售业务主要集中于安徽省内,安徽省内门店数量占比达到96.59%,区域性特征明显。2022年一季度,安徽省内疫情防控形势较为稳定,受区域性防疫政策影响较小,华人健康2022年一季度经营状况良好,净利润有所上升。 2021年度净利润下滑: ①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②零售业务省外开拓因新店筹备过渡期的因素形成亏损; ③疫情原因导致3家门诊的诊疗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形成亏损; ④2021年12月,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并要求按照最新基数标准重新测算全年应缴社保,并补缴差额部分; ⑤其他非量化因素,如“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低迷。
发行人2021年度净利润下滑: ①新冠疫情影响门店客流,导致销售额增速放缓; ②新冠疫情导致自建门店业绩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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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加大人员储备力度,人工成本增加;

④新冠疫情相关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取消;

⑤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导致公司租赁费用增加。

(四)零售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零售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零售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期间一心堂老百姓益丰药房大参林健之佳平均数发行人
2022年1-3月未披露38.07未披露41.3032.7337.3731.97
2021年度40.3234.7339.9038.2133.6937.3728.52
2020年度36.4335.1537.7337.8932.3035.9030.14
2019年度38.0236.3238.5538.5934.8837.2732.28

注:一心堂、益丰药房未公开披露2022年1-3月零售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重视专业化的院边店及DTP药房建设,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山东省内开设了48家DTP药房、270余家院边店。报告期内,公司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但上述类型药品毛利率相对较低;

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大参林与供应商采取深度合作、益丰药房与供应商采取代理品牌合作、一心堂与供应商采取厂商共建合作方式,节约了供应商的媒体广告费和市场营销费,因此采购价格较低,毛利率较高;

③根据历史收入分析,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规模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老百姓、益丰药房、大参林和一心堂,较低的收入规模导致整体采购议价能力较弱。

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规模、采购议价能力、成本变动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情况参见本问题之“(二)同行业可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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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情况”相关回复内容。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低于一心堂、大参林、老百姓和益丰药房,略高于健之佳。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直营零售门店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家

项目一心堂大参林老百姓益丰 药房健之佳发行人
直营零售门店数量8,5607,2586,1296,8772,7472,59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直营零售门店数量低于一心堂、大参林、老百姓、益丰药房和健之佳。整体而言,公司医药零售业务规模小于一心堂、大参林、老百姓、益丰药房,对于医药零售行业而言,一般业务规模越大,采购议价能力越强,采购返利金额越高。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商品购销差价,无需对购入商品进行进一步加工,仅需按照移动加权平均的计价方法对购入及发出的存货进行核算,因此主营业务成本均为药品的采购成本,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及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一般业务规模越大,采购议价能力越强,零售业务成本也随之降低。

(2)DTP药房业务

DTP药房是指直接面向患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专业服务药房,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向患者销售药品。公司从门店专业化形象、DTP专员专业化提升、患者专业化服务等多方面提升门店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升级患者管理体系,DTP药房业务不断优化升级。

①DTP门店开店门槛及资质、和普通店铺的区别、竞争优势

公司DTP药房即为大病定点特药药房,公司通过与山东省、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经营大病特殊药品。因大病定点特药药房开设门槛较高,发行人目前尚未计划在省外申请大病定点特药药房。

大病特殊药品为重大疾病治疗所用高值药品,涉及癌症、肿瘤、罕见病等重大疾病,包括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山东省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畴的特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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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特殊药品参保人员在大病定点特药药房所购药品,符合大病特殊药品范围的,公司收取该等自付部分的费用,社保统筹医疗保险基金部分的款项经核对后开具发票由省医保局、市医保局与公司定期结算。公司大病定点特药药房的门槛及资质、与普通药店的区别情况如下:

项目大病定点特药药房普通药店
门店面积门店整体面积应在100平米以上。应当具备与自身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营业面积。
租赁合同经营场所如为租赁,应能提供3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无相关要求。
服务环境要求设立独立的特药业务场所或特药专柜,特药管理相关制度健全。设立独立的营业区。
门店信息系统配备与经营服务相适应的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在满足药品进、销、存基本功能的同时,具备后续开展“一站式”结算的条件,能够满足特殊疾病药品管理和服务质量的要求。配备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执业药师配备要求

注册到门店的执业药师不少于两名,提供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全员缴纳社会保险。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门店,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从 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药品类型要求配备至少20种以上谈判纳入的高值药品(肿瘤靶向药、罕见病用药等);对外销售高值药品价格不应高于公立医院挂网采购价。以销售非处方药为主。
冷链管理能力具有与经营冷链药品规模相适应的储存、配送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能实现药品陈列、储存、配送等环境温湿度实时有效检测和调控,保证药品质量。无相关要求。
药事服务提供能力设立慈善援助专区,建立援助药品领用与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慈善援助药品的发放及援助政策讲解;设立患者教育专区,可开展特殊疾病药品使用和健康管理的科普教育。无相关要求。

相比于普通药店,大病定点特药药房门槛及资质要求更高,符合条件的患者购药费用大部分由社保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承担,药事服务能力更强,能够满足更广范围的患者的用药需求,更具竞争优势。具体竞争优势包括:

序号竞争优势
1销售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山东省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畴的特殊药品,患者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其余由社保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承担。
2因其自身经营特药品种要求可争取到更多医药工业企业授权的新特药产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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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齐全的药品品种能够吸引更大的客流量。
3针对慢病患者设置建档并回访制度,提升了门店顾客的粘性,客流稳定性更强。
4更强的执业药师资源、专业的药事服务能力、专业的药品储存和配送设备等优势能够为顾客提供更好的购药体验,从而增加客流量。

②DTP业务模式、经营模式及开展情况

公司DTP药房直接面向患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专业服务,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向患者销售药品。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共拥有DTP药房48家。具体业务和经营模式特点如下:

序号业务和经营模式特点
1患者购药前需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备案:医院特药责任医师根据药品适应症、限制用药范围开具处方和申请评估表,医院医保部门审核后盖章备案。
2患者根据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到药店购药。
3药店通过系统审核处方备案,结算并发放药品。
4当地医保局即时结算向药店拨放患者购药费用。

③DTP和院边店的关系

院边店一直是公司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最快时间、最短距离承接处方外流的零售药店,公司的院边店开设时间较早,主要在医院周边开设,为院内患者院外药房取药建立更立体、便捷的服务渠道,同时也是承接DTP药品的重要渠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院边店情况如下:

项目益丰药房大参林老百姓一心堂发行人
院边店占直营门店比例7.27%10.47%10.00%7.28%10.42%

注:益丰药房在2021年报中披露其截至2021年末拥有院边店数量超过500家,如按500家保守计算其院边店占直营门店比例得出;健之佳在公开信息中未披露2021年末院边店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关于“院边店”披露的信息较全,具有一定可比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院边店数量占直营门店比例高于老百姓、益丰药房和一心堂,接近大参林。院边店能够最快时间、最短距离承接处方外流,由于医院周边客流较多,发行人院边店占比较高,表明发行人在医院周边占有有利地形位置,可为院内患者院外药房取药建立更立体、便捷的服务渠道,体现了公司具备较强的专业药事服务能力,能提供各类DTP及相关慢病处方药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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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有效满足各类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形成区域竞争优势。整体而言,发行人院边店竞争优势较强,其DTP及相关慢病处方药业务具备一定规模优势。综上,以院内渠道为主的药品零售将逐步往社会药店、网上药店等渠道流转,处方外流的趋势将利好连锁零售企业。公司紧随上述政策的指导方向,逐步推动零售药店承接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积极与医药厂商进行洽谈以引进相关药品,更能体现公司专业化药事服务能力。公司通过DTP药房,提供合理的用药方案和用药咨询,做健康管理的专家,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获得其长期信任,使得患者粘性大幅提升,最终提高客流,实现整体门店零售业务收入增加。

(3)与供应商合作模式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一心堂、大参林、益丰药房的零售业务毛利率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零售业务毛利率平均值,一心堂、大参林、益丰药房与供应商合作模式的优势能够降低采购成本,对于零售业务毛利率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与供应商合作 模式对毛利率水平的影响
一心堂厂商共建厂商共建模式下,一心堂逐步增加与医药生产企业的合作,增加厂商共建品种,缩短、整合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发挥公司拥有庞大零售终端的优势,提高议价能力,厂商共建品种销售毛利率较高。
大参林深度合作深度合作模式下,供应商产品在门店的覆盖面广,产品推广和促销力度较强。同时,对于深度合作供应商,大参林要求其给予较低的采购价格,厂商的让利相对较多,销售毛利率较高。
益丰药房代理品牌合作代理品牌合作模式下,益丰药房能够获得供应商产品的全国或部分区域的代理权,代理品种由零售终端员工进行专业推荐,由厂家与益丰药房直接合作,厂家因此节省了大量的媒体广告费、医院推广费、市场营销费等费用,从而可以提供更有利润空间的价格给到益丰药房,因此,益丰药房代理品种的采购价格一般低于常规品种进货价格,代理品种销售毛利率较高。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常规品种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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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共建合作模式、自有品牌贴牌生产合作模式。其中,常规品种采购模式为公司与供应商最主要的合作模式。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通过与上游供应商品牌共建、贴牌生产等方式提升产品毛利率属于医药零售行业惯例,发行人从创建之初便着力于发展常规品种采购模式,公司与供应商的品牌共建合作模式和自有品牌贴牌生产合作模式起步较晚、发展规模相对较小。

2、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3月,公司零售业务毛利率与各类商品收入占比、毛利率变动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项目毛利率贡献变动
毛利率变动影响数 (A)收入占比变动影响数 (B)合计影响数 (A+B)
2022年1-3月毛利率上升3.45%
中西成药2.21%0.01%2.22%
保健食品0.30%-0.47%-0.17%
中药饮片0.21%-0.46%-0.24%
健康器械0.74%0.00%0.74%
其他商品0.50%0.41%0.91%
合计3.96%-0.50%3.45%
2021年度毛利率下降1.62%
中西成药-2.00%1.36%-0.64%
保健食品0.11%0.00%0.10%
中药饮片0.10%0.07%0.17%
健康器械0.18%-1.13%-0.95%
其他商品0.06%-0.37%-0.31%
合计-1.56%-0.07%-1.62%
2020年度毛利率下降2.14%
中西成药-1.27%-0.98%-2.25%
保健食品0.07%-0.94%-0.87%
中药饮片-0.01%-0.17%-0.18%
健康器械-0.75%1.54%0.79%
其他商品0.03%0.34%0.38%
合计-1.92%-0.21%-2.14%

1-26

(1)2020年度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原因分析

2020年度,发行人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2.14%,主要原因系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较低且收入占比进一步增加,随着降低药占比、药品零加成、4+7带量采购等医改政策的实施及药品自身特殊性质影响,该部分药品毛利率在10%左右,大幅低于中西成药中其他非处方药毛利率。

(2)2021年度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原因分析

2021年度,发行人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1.62%,主要原因系:①随着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谈判目录涉及的药品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司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进一步降低;②国内防疫物资市场供给充足,防疫物资用品的价格回落,销售额较上年有所下降,导致毛利率较高的健康器械和其他商品销售收入占比下降。

(3)2022年1-3月零售业务毛利率上升原因分析

2022年1-3月,公司零售业务毛利率上升3.45%,主要原因系:①发行人积极推广自有品牌产品,自有品牌产品综合毛利率在60%左右,处于较高水平,收入占比逐步提高;②发行人对低毛利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进行精细化运营,提升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③提升高毛利的健康器械类和其他综合毛利率较高的商品收入占比。

3、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及应对措施

(1)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发行人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为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较低且收入占比进一步增加。2022年1-3月,发行人积极提升自有品牌产品销售占比,对低毛利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进行精细化运营、提升其毛利率,提升高毛利的健康器械类和其他综合毛利率较高的商品收入占比,零售业务毛利率上升。

1-27

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虽然较低,但其所面向顾客多数基于自身病情具有稳定的用药需求,能够起到顾客引流的作用。顾客在购买药品同时,往往经店员引导及推荐,一般会配合购买其他高毛利的补益类药品、非处方药及保健食品,从而带动公司整体销售收入及毛利增长,因此公司予以其顾客引流为主、盈利为辅的产品定位。在此情况下,发行人制定了适应市场环境的经营策略,通过上述商品的促销吸引了大批客流,实现营业收入和毛利额增加,综合效益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业务收入分别为317,325.91万元、419,096.28万元、475,258.95万元和139,259.52万元,零售业务毛利额分别为102,429.08万元、126,313.42万元、135,533.36万元和44,527.87万元,公司零售业务收入和毛利稳步提升。

综上,在2020年度、2021年度零售业务毛利率下滑的情况下,发行人零售业务收入、零售业务毛利均有所增长,零售业务毛利率下滑未对发行人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2)应对措施

未来发行人将通过提高自有品牌产品收入占比、精细化运营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业务,提升零售业务毛利率,扭转毛利率下降的趋势。

医药零售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商品的进销差价。一般而言,常规品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毛利率较低,自有品牌具有独家的采购渠道和品牌优势,毛利率较高。许可其他企业使用其商标生产自有品牌商品行为属于医药零售行业的惯例,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商标许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商标许可情况
一心堂

公司对部分总代理品种进行贴牌,授权生产企业在公司总代理的产品上使用公司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商标。

老百姓公司细化品类管理、做大做强集团中药品类,大力开发自有品牌,规范商标使用,统一VI形象,督导营销方案落地实行,提高其销售份额。
益丰药房公司代理品种中的自有品牌商品,生产企业使用了公司注册的产品商标,公司享有该等产品的全国独家经销权,负责其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生产企业拥有该等产品的生产批文,负责其生产及质量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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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商标许可情况
大参林公司存在许可其他企业使用公司的部分商标的情况,拥有“紫云轩”系列参茸滋补药材、汤料、中药饮片及其他自有品牌产品。
健之佳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商标许可给其他药品、便利食品、日用消耗品生产企业使用,被许可方将该等商标用于所生产的药品、保健品、便利食品、日用消耗品等商品全部销售给本公司及子公司。

发行人已拥有“乐活法”系列产品、“鹊华”中药饮片、“阿斯康健”保健品等多种自有品牌。公司利用在医药零售领域多年的经营经验,选择产能稳定、产品可靠的上游生产企业,授权许可上游生产企业使用发行人自有商标贴牌生产商品,被许可人需将贴牌生产的商品全部销售给发行人子公司飞跃达医药或发行人指定的关联公司,不得自行销售给发行人未指定的其他公司厂家或终端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品牌的收入、毛利率、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毛利毛利率公司综合毛利率收入占比
2022年1-3月15,125.595,576.889,548.7163.13%30.63%9.53%
2021年度44,680.7118,252.8326,427.8859.15%28.51%8.40%
2020年度25,633.3510,087.3715,545.9860.65%30.11%5.52%
2019年度12,990.945,291.487,699.4659.27%33.27%3.75%

发行人自有品牌产品的毛利率远高于综合毛利率,自有品牌对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具有重要贡献。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推广自有品牌,精细化运营低毛利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以提升零售业务毛利率。

二、结合商誉对应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业绩情况,说明未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

(一)商誉对应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商誉对应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但大部分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呈增长趋势,整体业绩情况较好。报告期各期商誉对应各标的资产业绩良好,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未计提减值准备。

1-29

发行人在2016年已经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苏咨字[2016]第0029号评估报告对收购临沂漱玉100%股权所产生的1,640.93万元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由于商誉账面价值已减记至0,因此下表中未列示临沂漱玉业绩情况。

除临沂漱玉外,商誉对应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组名称收购时间商誉账面 价值项目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益生堂100%股权2015年8月5,663.46营业收入10,475.0215,942.2817,340.5515,217.14
营业利润378.901,687.021,695.381,514.88
康通华泰57家门店资产组2014年6月1,300.00营业收入2,149.367,905.557,642.618,297.54
营业利润124.16360.24683.26551.94
康杰药房23家门店资产组2016年8月5,278.97营业收入1,827.775,256.455,661.075,017.06
营业利润312.85640.64715.77638.37
康杰医药50家门店及其经营性资产2017年1月3,109.76营业收入2,243.178,003.376,447.416,081.02
营业利润-132.17652.07161.48206.66
青岛宏泰70家门店资产组2017年7月4,336.65营业收入2,768.669,890.099,126.447,624.58
营业利润119.651,105.62765.52291.79
青岛紫光36家门店资产组2019年11月10,920.00营业收入2,200.059,873.1210,469.58785.06
营业利润222.271,418.701,588.05-99.49
济南慈家护理院有限公司2020年4月666.33营业收入186.67747.56262.34-
营业利润-21.38-266.90-190.39-
滨州瑞丰24家门店2021年4月1,150.57营业收入719.832,216.39--
营业利润-13.31-53.49--
沈阳新利安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60%股权2021年9月3,258.74营业收入2,313.032,502.47--
营业利润-62.28-194.11--
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80%股权2021年10月27,496.87营业收入8,076.537,791.22--
营业利润312.57260.75--
青岛康杰大药房有限公司51%股权2021年11月3,542.50营业收入4,477.792,316.68--
营业利润63.86316.37--
合 计66,723.85-----

注1:被收购资产组在收购当年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数据为收购日至当期期末的金额。注2:上述标的资产对应的商誉账面价值为2022年3月31日数据。

1-30

1、青岛紫光36家门店资产组

青岛紫光36家门店资产组2019年度出现亏损,原因为收购时间较短,处于整合期第一个月。随着发行人的进一步整合,青岛紫光36家门店资产组2020年实现盈利1,588.05万元。

2、康杰医药50家门店及其经营性资产

康杰医药50家门店资产组自2017年1月收购后,经营业绩良好,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增长24.13%,2022年1-3月未能实现盈利,主要是由于2022年一季度青岛疫情原因门店关店及感冒发烧等品类药品暂停销售所致,康杰医药50家门店资产组所处地域为青岛地区主要城区,青岛地区经济发达,为山东省第一大经济区域,居民购买力较强,随着疫情的控制,康杰医药50家门店资产组门店销售已经恢复正常。

3、济南慈家护理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9日,发行人子公司宥仁医疗有限公司与成颜亮、赵志民等5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济南慈家护理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慈家护理院是由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置审批的医疗机构,位于济南的大明湖北侧济南复大肿瘤医院院内,是一家专业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护理院是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慈家护理院由于处于初创期,床位利用率较低,导致收入较低,2020年和2021年未能实现盈利,但慈家护理院配套人员较完善,能满足现有最大床位容量,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公司预计2022年营业收入超千万,2023年实现盈利。

4、滨州瑞丰24家门店

2021年4月1日,公司之子公司滨州漱玉与滨州瑞丰分别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及《商品存货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24家门店的经营性资产。由于收购时间较短,还处于整合期,未实现盈利,2022年一季度滨州出现新冠疫情,当地要求所有四类药品下架封存,不允许销售,门店处于封控区的进行闭店,管

1-31

控区的门店可以开门营业,但是不能进店销售,发现违规门店立马关店处理,导致滨州瑞丰门店业绩下滑。

5、沈阳新利安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21年9月,发行人为打开东北市场而收购沈阳新利安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沈阳新利安德60%股权,实现控制。发行人收购后,沈阳疫情反复,当地政府采取严格的防疫政策,感冒清热发烧等品类药品暂停门店销售、门店暂时关闭等措施,影响了相关门店的客流以及销售额,导致沈阳新利安德公司收购后未能实现盈利,随着疫情得到控制,沈阳新利安德门店销售在2022年6月已经恢复,预计全年能够实现盈利。

(二)商誉减值测试重要参数和测试结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考虑到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确定的复杂性及专业性,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了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以协助发行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发行人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报告期内商誉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2年3月31日,各商誉资产组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减值测试的参数

发行人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使用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费用率等重要参数都是根据历史期间已实现的数据进行预测的,并在报告期各期保持了一致,具体如下:

(1)收入增长率

根据发行人历史经验及同行业惯例,收购门店业务增长一般会经历整合期、成长期及成熟期(稳定期)三个阶段。整合期为发行人对收购门店的品牌、业务及管理模式整合阶段,一般为两年。成长期为发行人整合后门店的业务自然增长阶段,一般为五年。门店经历五年的成长期后,经营进入成熟阶段,业务规模趋

1-32

于饱和,销售收入不会有较大增长,此时为成熟期。针对整合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发行人根据评估基准日新开门店和收购门店销售收入的历史增长数据计算得出;进入成长期,经历发行人品牌、业务及管理模式导入及磨合后,收购门店与新开门店业务增长趋势一致,因此成长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根据评估基准日历史新开门店销售收入计算得出(剔除门店开业当年不可比数据外);出于谨慎性考虑,被收购门店资产组成熟期销售收入增长率为0%。

(2)毛利率

各评估基准日,发行人对毛利率进行预测时,参照历史期间各资产组已实现的毛利率作为预测期及永续期的毛利率。

(3)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预测时,发行人参照历史期间各门店资产组的营业费用率情况作为预测期营业费用率。

(4)折现率

报告期各期在计算折现率选择时,发行人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为资产组税前现金流量,则折现率按同口径选择税前折现率。资产组税前折现率参照企业价值评估中折现率计算方法确定,并在报告期各期保持了一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税前折现率= WACC/(1-T)

公式中各项目含义如下:

项目含义项目含义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Rf无风险收益率
E权益的市场价值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D债务的市场价值MRP市场风险溢价
Ke权益资本成本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Kd债务资本成本T所得税税率

??

EDDtKEDEKWACC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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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

DtKEDEKWACC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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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eRMRPRK?????

1-33

2、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

(1)2019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组不包含商誉资产组价值 ①商誉金额 ②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价值 ③=①+②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④商誉减值金额 ⑤=③-④评估报告号
1康通华泰57家门店资产组216.031,300.001,516.033,505.02-天兴苏评报字(2020)第0023号
2益生堂100%股权1,619.475,663.467,282.9312,155.78-
3康杰药房23家门店资产组-5,278.975,278.975,772.42-
4康杰医药50家门店资产组-3,109.763,109.763,111.30-
5青岛宏泰70家门店资产组-4,336.654,336.654,565.53-
6青岛紫光36家门店资产组-10,920.0010,920.0011,496.83-
合计1,835.5030,608.8432,444.3440,606.88-

(2)2020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组不包含商誉资产组价值 ①商誉金额 ②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价值 ③=①+②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④商誉减值金额 ⑤=③-④评估报告号
1康通华泰57家门店资产组202.151,300.001,502.154,649.53-天兴苏评报字(2021)第0012号
2益生堂100%股权1,385.435,663.467,048.8915,571.64-
3康杰药房23家门店资产组-5,278.975,278.977,070.82-
4康杰医药50家门店资产组-3,109.763,109.763,194.51-
5青岛宏泰70家门店资产组-4,336.654,336.657,509.33-
6青岛紫光36家门店资产组-10,920.0010,920.0013,352.81-
7济南慈家护理院有限公司670.26666.331,336.591,705.20-天兴苏评报字(2021)第0011号
合计2,257.8431,275.1733,533.0153,053.84-

(3)2021年12月31日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1-34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组不包含商誉资产组价值 ①商誉金额 ②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价值 ③=①+②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④商誉减值金额 ⑤=③-④评估报告号
1康通华泰57家门店资产组221.121,300.001,521.123,592.71-华辰评报字(2022)第0119号
2益生堂100%股权1,503.815,663.467,167.2713,582.19-
3康杰药房23家门店资产组135.375,278.975,414.345,845.64-
4康杰医药50家门店资产组20.253,109.763,130.014,526.77-
5青岛宏泰70家门店资产组21.784,336.654,358.438,421.33-
6青岛紫光36家门店资产组23.7810,920.0010,943.7813,240.06-
7济南慈家护理院有限公司361.52666.331,027.851,534.79-华辰评报字(2022)第0129号
8滨州瑞丰24家门店99.951,150.571,250.521,342.00-华辰评报字(2022)第0125号
9沈阳新利安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60%股权338.585,431.245,769.826,021.46-华辰评报字(2022)第0132号
10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80%股权1,016.0134,371.0935,387.1036,206.00-华辰评报字(2022)第0134号
11青岛康杰大药房有限公司51%股权12.026,946.086,958.107,225.28-华辰评报字(2022)第0135号
合计3,754.1879,174.1582,928.34101,538.23-

注:上表序号8-11行所示数据包含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

2022年3月31日,各商誉资产组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结合发行人经营情况、销售费用构成、人员结构等情况说明销售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86,874.48万元、93,107.62万元、117,170.97万元和35,500.60万元,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门店租赁费等,具体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人工成本20,315.9857.23%67,137.4857.30%53,512.1757.47%49,187.0256.62%
租赁费9,012.1525.39%29,024.8024.77%23,597.0325.34%21,621.8624.89%

1-35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广告宣传费691.661.95%2,497.292.13%1,713.931.84%1,488.961.71%
折旧、摊销1,077.893.04%3,706.153.16%3,529.313.79%3,405.173.92%
装修、维修费648.591.83%2,604.822.22%2,243.102.41%2,248.552.59%
水电、物业费845.652.38%3,010.752.57%2,449.882.63%2,471.252.84%
办公费1,048.942.95%4,155.653.55%2,270.912.44%3,773.834.34%
其他1,859.755.24%5,034.034.30%3,791.284.07%2,677.833.08%
合计35,500.60100.00%117,170.97100.00%93,107.62100.00%86,874.48100.00%

公司2020年销售费用较2019年增加6,233.14万元,增幅7.17%,2021年销售费用较2020年增加24,063.35万元,增幅25.84%。2021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门店费用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从发行人经营情况来看,公司通过自建和收购的方式,快速扩大营销网络,进一步完善市场布局。公司2021年直营门店数量由1,851家增加至2,592家,2021年度共增加741家直营门店,2021年度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68,183.00万元,销售收入规模不断扩大。

2、从销售费用的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工成本、租赁费,合计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81.51%、82.82%、82.07%和82.61%,由于门店数量的大幅增加,员工人数和门店租赁面积相应大幅增长,导致人工成本和租赁费增加。另外,2021年度社保减免政策取消,导致2021年度人工成本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

3、从公司人员结构来看,由于零售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占比均在90%以上,2021年公司员工增加2,952人,其中销售人员增加2,606人,导致人工成本和销售费用大幅增加。

综上,2021年度销售费用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门店数量增加导致人工成本和租赁费用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直营及加盟经营模式差异、加盟门店数量增长情况、加盟标准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同经营模式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可对资产、人员扩张进行有效管理,门店经营是否合法合规,不同经营模式下产

1-36

品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存在差异

(一)直营及加盟经营模式差异、加盟门店数量增长情况、加盟标准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同经营模式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1、加盟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2019年底开始发展加盟业务,公司的加盟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山东漱玉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漱玉健康”)承接。漱玉健康组织结构健全,能够实现对加盟业务的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漱玉健康组织结构图如下:

漱玉健康制订了《加盟指南》、《门店标准化工作考核管理规定》、《商品效期管理制度》、《商品陈列管理规定》、《营运督导工作手册》等加盟业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公司对加盟店的风险控制与运营管理。

通过不断完善漱玉健康组织机构,健全加盟业务管理制度,制订标准化的加盟手册,发行人服务加盟商的能力不断提升。加盟业务的稳步推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收入规模和品牌影响力。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合计拥有加盟门店789家。

2、直营及加盟经营模式差异

直营店由公司自建设立,公司对各直营门店拥有控制权,统一财务核算,

1-37

享受门店产生的利润,并承担门店发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公司通过直营店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加盟店由加盟商投资设立,加盟商对加盟店拥有控制权,享有门店利润,承担门店费用支出。公司直营和加盟业务经营模式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直营加盟
权益归属公司拥有投资收益权加盟商拥有投资收益权
人员安排属于公司员工属于加盟商员工
盈利模式(1)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医药商品; (2)收取供应商的促销、陈列与咨询服务收入(1)向加盟商配送医药商品; (2)收取加盟商的品牌授权使用费、管理费收入、软件使用费
销售模式公司统一将商品采购、配送至直营连锁门店,门店在公司统一制定的价格策略和营销策略下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公司采购商品后向加盟商配送,加盟商通过门店向终端消费者销售
日常管理公司负责,垂直管理加盟商负责
资金管理营业款统一归集到公司账户营业款由加盟商管理和支配

3、加盟门店数量增长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加盟门店在全国的地域分布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家

区域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山东省212148-
辽宁省44142797-
天津市24251-
吉林省9392--
黑龙江省5647--
山西省9697--
安徽省4540--
河北省13---
合计789749146-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加盟门店数量分别为146家、749家、789家,2021年末、2022年3月末,公司加盟门店数量分别较上期末增长413.01%、5.34%。2021年度,公司加盟店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①公司加大加盟网络布局的力度;②2021年7月上市后,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有助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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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连锁加盟商对公司品牌的认可,进而增强合作意愿。

4、加盟标准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加盟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指标具体标准
行业经验具有一定医药零售行业从业经验
门店数量拥有连锁门店数量20家以上
年销售额连锁门店年销售额在1,600.00万元以上

发行人加盟标准中规定的门店数量和年销售额为加盟前的要求,主要看重加盟商在当地具备一定品牌影响力和门店经营管理经验,与发行人进行品牌加盟合作,可以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商品力。

5、加盟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的《特许经营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条款要点主要内容
合作地址加盟商需在公司核准地点经营“漱玉健康”大药房加盟店。
加盟期限双方约定加盟经营期限,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双方可提前协商续签合同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署有关合同。
费用收取双方约定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软件使用费等费用的收取金额等。
公司提供事项在加盟店开业筹备和运营期间,公司有义务对加盟店给予指导和协助。公司协助加盟药店办理各种医保资格,公司负责药店连锁的整体形象广告和宣传,公司负责审核加盟药店产品促销活动的组织策划、促销活动方案等指导。
证照管理及质量管理加盟方保证:其向公司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盟方的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盟方经营的加盟药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加盟方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公司标准对销售产品进行质量管理。加盟方需招聘质量管理员,对药品进行验收,对药品质量按“GSP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养护。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方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保店管理公司协助加盟方办理各种医保资格,相关费用由加盟方承担,加盟店应按医保相关要求进行销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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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及培训加盟方应与加盟药店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给员工提供法律规定的薪酬福利,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加盟店员工的劳动关系及薪酬福利由加盟方负责,与公司无关。加盟方应将加盟店员工花名册提供给公司并保持实时更新。 公司对加盟店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新员工培训结束通过公司考核才可上岗,公司将提供线上课程和线下课程培训。加盟店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服饰,工作时间内着装整齐,佩戴胸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服务规范。
商品管理公司指定山东飞跃达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承担向加盟药店进行产品供货的义务,加盟方应与山东飞跃达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采购配送协议。 公司严禁一切形式的窜货行为。
商标的授权许可由公司提供给加盟方的、供加盟方在其特许经营许可业务中使用的所有版权资料,均包含公司标注的版权标志。协议中所有适用于漱玉商标或标记的条款均适用于根据本协议授权加盟方使用和给予加盟方许可的其它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和商业标志。
义务双方约定保密义务。加盟方运营时应当全面遵守协议,应当执行公司就漱玉健康大药房不时制定或发布的任何操作手册或标准文件,应当遵守公司不时制定和发布的关于管理漱玉健康大药房、规范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关系及其它方面的任何管理文件。
竞业禁止无论在本协议有效期及其延续期内,还是在加盟方的权利发生转让、终止,本协议解除、到期,加盟方停止运营业务的最后日期,按上述各时间中最晚时间起算的六个月内,加盟方及相关人员都不应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作为公开或非公开所有人或受益人在任何从事相似业务的实体中享有任何利益;也不得作为任何从事相似业务之任何实体的董事、主管、经理、雇员和顾问等进行服务;也不得鼓励曾参加、已参加和可能参加公司业务的会员去参加其它竞争对手的业务等。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协议期满前六个月,加盟方向特许人发出书面申请延续特许经营许可的通知或者放弃续权的通知。如加盟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延续特许经营许可通知,除非公司书面同意其续约,视为加盟方放弃延续特许经营许可权。即使加盟方不愿意续约,也应当向公司发出放弃续约的通知,否则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加盟方可以自签署协议之日起的十日内,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公司将收取适当的成本费,包括但不限于工本费,人事成本;若加盟方已参加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将扣除相应的培训费,以上款项将从加盟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如加盟方已支付加盟费,则在扣除税费、银行汇款手续费后予以退还。
违约责任加盟方发生的违约行为视轻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或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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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加盟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含保证金)。如由于加盟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加盟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公司偿付的,则可向加盟方进行追偿。

6、不同经营模式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

(1)直营模式下营业收入及利润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直营店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产品零售收入和促销、陈列与咨询服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产品零售收入139,259.52475,258.95419,096.28317,325.91
促销、陈列与咨询服务收入2,994.0311,901.9911,587.6211,572.94
合计142,253.55487,160.94430,683.90328,898.85
营业收入158,736.64532,163.92463,980.92346,680.34
占比89.62%91.54%92.82%94.87%

报告期内,公司直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直营业务。

(2)加盟模式下营业收入及利润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加盟业务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产品配送收入、加盟费、管理费和软件使用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产品配送收入1,533.473,366.98383.37-
加盟费29.0760.588.20-
管理费89.56174.4515.95-
软件使用费0.482.742.03-
合计1,652.583,604.75409.56-
营业收入158,736.64532,163.92463,980.92346,680.34
占比1.04%0.68%0.09%-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盟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未对发行人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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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重大影响。

(二)说明发行人是否可对资产、人员扩张进行有效管理,门店经营是否合法合规,不同经营模式下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存在差异

1、发行人是否可对资产、人员扩张进行有效管理

(1)加盟门店

漱玉健康为专门承接发行人加盟业务的子公司,漱玉健康拥有完善的管理组织结构,制定了标准化的加盟管理制度,能够实现对门店资产、人员扩张进行有效管理。漱玉健康组织结构和加盟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参见本题“(一)直营及加盟经营模式差异、加盟门店数量增长情况、加盟标准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同经营模式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之“1、加盟业务模式的具体情况”相关回复内容。

(2)直营门店

发行人通过子公司、孙公司管理直营门店,发行人拥有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标准化的直营门店管理体系、完备的门店业绩目标的达成管理以及定期的工作汇报制度,能够对直营门店资产、人员的扩张进行有效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管理架构设置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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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设置了集团化的管理架构,在总部设置各管理中心,各管理中心下设职能部门,总部各管理中心和职能部门均属于总部管理机构。各子公司根据员工规模、门店家数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细化管理部门。子公司必须设置的管理部门为营运部、质管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随着子公司发展规模扩大,可视情况增设人力资源部、拓展部等。该种集团化的管理架构设置保证了子公司职能部门可以依据职责及工作内容分别与总部管理中心的职能部门进行对口衔接,方便总部管理中心对子公司进行职能指导和有效管理。

②发行人通过子公司管理直营门店的模式

A、直营门店的管理组织架构

发行人的直营门店隶属于营运中心监督管理。总部营运中心直接管理各子公司的营运部,各子公司的营运部直接管理各所属门店。同时,各子公司根据直营门店所在区域划分了不同区域,聘任区域经理协助各子公司营运部管理门店。各子公司的营运部日常均需与总部保持紧密沟通以完成总部工作安排的上传下达。

B、直营门店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发行人的门店营销网络已覆盖山东省诸多地市,为有效管理连锁直营门店,保障直营门店管理的一致性,根据公司多年连锁药店经营管理经验,公司制定了标准化的门店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各项标准操作类手册及各项标准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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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标准操作类手册标准操作类手册主要包括门店标准作业手册、区域经理工作手册、督导手册、商品管理手册、客服工作手册、新店开业手册等。目前各标准手册已实现了营运层面各职能岗位的全覆盖,规范化的标准手册可以助力连锁门店快速复制及人才培养。

手册名称规范内容
《门店标准作业手册》在顾客服务、商品管理、店务管理、作业流程等各方面做出详细的说明,是店长开展门店管理的实用参考书。
《区域经理手册》对定位职责、人员管理、会议管理、培训管理、营销管理、选址拓展、新店开业、公共关系管理等区域经理应知应会的事项做出了梳理,是区域经理有效开展工作的指南。
《督导手册》在督导职责、督导制度、必备业务、督导技术等方面做出工作指导和要求,适用于营运职能各级管理者及督导人员。
《商品管理手册》在商品陈列、库存管理业务、商品营销方面做出具体的工作流程和要求,适用于营运职能各级管理者及商品管理人员。
《客服工作手册》在会员管理、商圈管理、客户满意度调查、健康会员管理系统等方面做出具体的工作指导和要求,适用于营运职能各级管理者及督导人员。
《新店开业手册》在新店筹备、装修、设备进场、商圈调研、店员组建、商品计划及进货、质量管理、开业管理做出全流程的工作指导,适用于营运职能各级管理人员及新店店长。

b、标准化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标准化门店管理制度,可有效控制门店扩张带来的风险。门店管理的主要制度文件如下:

流程/制度规范内容
《商品计划设置管理规定》规范门店商品配置目录、商品配置数量
《商品陈列管理规定》明确商品分类原则和陈列标准
《门店价签管理流程》规范门店价签书写、放置及更改要求
《门店验收流程》明确店员收货验收及差异处理流程
《门店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门店现金收入、商品盘点、备用金管理等事项
《店员销售流程》明确店员日常销售流程
《现款滞销商品处理流程》规范门店滞销商品维护方法及流程

C、直营门店的业绩目标达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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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够有效管理下设直营门店的销售业绩等经营情况,每年年初,营运中心负责制定当年度所有存续直营门店的全年销售额预算、毛利额预算以及当年计划新拓展门店的销售额预算、毛利额预算等重要经营指标预算,并将全年预算数分解到各月度、各旬甚至各日,根据制定的预算计划建立了每日每旬每月乃至季度、半年度、全年度的业绩目标达成管理体系。营运中心可定期依据预算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对各子公司进行门店管理的问题分析并施以针对性指导。

③直营门店管理的相关人员权责

总部营运中心人员权责主要包括:(1)门店管理层面:①负责建立并完善标准化营运管理体系,制定相关操作手册、制度文件并进行培训宣贯;②营运线条的绩效激励办法制定和实施;(2)门店经营层面:①负责直营门店的预算计划制定,指导子公司营运部人员紧密围绕预算计划制定经营计划;②负责各子公司预算达成率监控、跟进分析和改进指导,特别是亏损门店的减亏跟进;③负责各子公司新店营建和预算计划工作;④负责指导和调控各子公司商品管理工作;⑤负责指导和管理各子公司客服工作;(3)项目运营层面:承接总部慢病管理项目、DTP药房管理项目、重点品类项目的运营工作。

各子公司营运部的人员权责主要为在子公司总经理的管理下,与总部各管理中心衔接,承接总部下达的营业目标,执行总部下发的各项工作安排。

④通过子公司管理直营门店的有效性

发行人采取“日旬月工作汇报体系”和“日旬月会议制度”保障公司对直营门店的管理能够做到标准统一和有效执行。各子公司营运部主管人员、片区经理、门店店长需每日、每旬、每月定期填写工作计划及总结汇报至上级;每日上班前各子公司自行组织召开班前会,每旬12号、22号总部组织召开旬营采检视会,每月月初全公司组织召开月度经营分析会。

2、门店经营是否合法合规

(1)加盟门店

公司产品以买断形式销售给加盟商,再由加盟商通过其门店对外销售,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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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缴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加盟店需自负盈亏、独立纳税,自主承担经营的收益和风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与加盟商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均已明确约定了双方合作内容及权利义务,双方均为独立法律主体,相互之间不存在股权关系、合伙经营等法律关系,除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公司对加盟商不承担任何额外的法律责任。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加盟门店共计789家,发行人加盟门店报告期内存在少数加盟门店涉及被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处罚时间被处罚主体违法行为处罚内容
1--辽宁漱玉溥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商贸城分店等13家分店存在违反医保协议行为,未按规定保证药师(含中药师)在岗。警告
2--辽宁漱玉溥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港区首创分店存在违反医保协议行为,未按规定保证药师(含中药师)在岗。警告
32022.3.24辽宁漱玉康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明分店、辽宁漱玉康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本溪旗舰分店销售的部分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警告,罚款1000元
42020.11.3盘锦仁和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二分店企业于2018年度、2019年度未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且至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目前企业无法联系,处于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自行停业状态,严重扰乱当地市场经济秩序。拟吊销营业执照
52022.1.25辽宁福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当事人销售劣药“牡丹皮”,货值金额68.00元。(辽药监(稽七)罚〔2022〕2号)。警告;处20000元罚款

上述处罚中,前三项处罚金额较低,第四项处罚系因加盟门店经营方第二十二门店多年未实际经营,工作人员失误忘记办理注销程序所致,第五项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但是涉及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较低,并且所售药品未影响安全性和有效性,未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盟门店中受到过行政处罚的门店数量占比较低,根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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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经营许可协议》约定,漱玉健康与被特许人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漱玉健康不承担因加盟门店或与被特许人经营有关的争议而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加盟门店经营过程中受到的行政处罚均由被特许人自行缴纳,独立承担责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需为加盟门店行政处罚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加盟店行政处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影响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加盟门店合法合规经营。

(2)直营门店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直营门店共计2,897家,发行人直营门店主要分布在山东省内15个地市,其中,济南、青岛、淄博、泰安、聊城、东营、临沂和济宁分布的门店数量均超过100家,在当地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门店店均营业收入分别为183.41万元、218.98万元、177.18万元和46.39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涉及的行政处罚分别为22起、19起、30起和19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起

所受处罚金额2022年 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合计
单笔金额大于1万元(含)以上数量-13-4
金额-18.5037.40-55.90
单笔金额1万元以下数量1929162286
金额0.121.574.301.097.08
合计数量1930192290
金额0.1220.0741.701.0962.98

注:发行人通过子公司管理直营门店,以上行政处罚系针对直营门店的行政处罚。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所涉及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大额行政处罚情况

A、2020年1月,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菏市监综保处字(202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菏泽漱玉因所售的三种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与相应产品注册批准证书内容不一致,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236.64元,没收违法产品94瓶,并处以货值金额6倍罚款合计128,616元,合计罚没135,852.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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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4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菏泽漱玉自2018年7月27日以来,截止证明出具之日,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方面运行良好,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方面规范监督与行政管理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B、2020年3月,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临罗市监行处字(2020)第 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沂漱玉十里堡店在2020年2月的现场检查中因所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3M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购销差价率超过35%,被责令立即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045.80元,罚款8,183.20元,合计罚没10,229.00元。

2020年4月3日,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临沂漱玉十里堡店于2020年3月曾受到的临罗市监行处字(2020)第003号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C、2020年7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临市监处字(2020)2-0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沂漱玉在2020年2月的现场检查中因所经营的3M牌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侵犯注册权商标专用权、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品购销差价率超过35%,被责令停止销售涉事3M口罩,没收违法所得56,984.93元,并处3倍罚款170,954.79元,合计罚没227,939.72元。

2020年8月28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临沂漱玉所受临市监处字(2020)2-081号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并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等后果严重程度,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D、2021年12月,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东市监处罚(2021)1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益生堂在2021年6月的现场检查中因公司第十九门店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没收违法所得185,047.20元。

2022年5月12日,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益生堂所受东市监处罚(2021)128号行政处罚涉案产品是平价调拨,没有加价,同时该产品拉力不足造成的不合格超出该公司的查验范围,综合认定该违法行为符合可以免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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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且该违法行为亦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处罚金额不足1万元行政处罚情况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除单笔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政处罚之外,发行人直营门店涉及行政处罚共86起,受到主管部门罚没的金额分别为1.09万元、4.30万元、1.57万元和0.12万元,共计7.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A、其中处罚金额1千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行政处罚共计23笔,罚没金额共计6.28万元,处罚原因主要是产品标识/标签信息不符,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销售发票丢失等原因。

B、其中处罚金额不足1千元的行政处罚共计63起,罚没金额共计0.8万元,其中22起未被罚没,处罚原因主要是分管税务部门错误增加税种致使系统比对时出现逾期未申报记录,占道经营/宣传,擅自设置人形充气装置,宣传扰民,执业药师未审核处方,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存放药品,销售的部分商品与产品上所标注的专利标识所表示的专利技术方案不符,部分门店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附加税逾期未申报等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门店中受到过行政处罚的直营门店数量占比较低,上述直营门店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罚没金额合计62.98万元,店均罚没金额为0.02万元,与公司直营门店店均营业收入相比较小,发行人针对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事项均已足额缴纳了罚款,及时纠正了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报告期内,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均取得了处罚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文件,上述行政处罚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存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恶劣影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直营门店合法合规经营。

3、不同经营模式下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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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营和加盟业务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比较情况如下:

主要环节直营加盟
定价直营门店按公司确定的价格及折扣销售商品,不得自行定价。加盟门店自主定价。
采购公司为直营药店唯一的配送商,不得从其他途径购进商品。加盟门店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采购。
药品储存药品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不合格产品严禁陈列、售卖假货及过期产品等不合格产品。严禁陈列、售卖假货及过期产品等不合格产品。
实地盘点无条件接受公司对门店商品的库存管理及商品盘点管控;公司有权随时进入直营药店营业场所进行检查和盘点,就营业收入、现款、标价、商品等与营业相关的物品或书面文件实施检查。无条件接受公司对门店商品的库存管理及商品盘点管控;公司有权随时进入加盟药店营业场所进行检查和盘点,就营业收入、现款、标价、商品等与营业相关的物品或书面文件实施检查。
检查制度公司对直营门店采取飞行检查制度,事先不通知,不透露检查信息、直奔现场的方式,对被检查指导单位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真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指导。公司对加盟门店采取飞行检查制度,事先不通知,不透露检查信息、直奔现场的方式,对被检查指导单位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真实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指导。

除定价和采购外,公司针对直营和加盟门店制定的药品存储、不合格产品、实地盘点、检查制度等主要方面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不存在差异。针对加盟门店向发行人外的第三方采购药品,公司制定的药品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序号质量控制措施
1为保证药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及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加盟门店采购药品应当优先从发行人子公司飞跃达医药以及公司书面指定的其他供货商采购。
2加盟门店自行采购药品品种及供货商信息应当提交公司备案。
3加盟商加盟后需按照公司标准统一商品基础信息,发行人的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同步的基础信息对药品资质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4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加盟门店进行巡店检查,对经营环节的药品质量问题进行预防和控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5公司每月组织加盟门店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能力培训,针对加盟门店的进货渠道的合法性进行指导和培训。
6公司通过收取加盟保证金的方式对加盟商的药品质量管理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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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注册备案,办理及变更商标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或注册备案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业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注册备案文件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1漱玉平民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1120005896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12.18-2025.12.1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济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318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8.09-2027.08.08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SD01-Ba-20190033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10.11-2024.10.10
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10331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09.09-2024.09.08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济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282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12.14备案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鲁)-经营性-2021-006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4.01-2026.03.31
单用途预付卡企业备案370000BDB0021山东省商务厅2016.11.30备案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鲁)水野经字(2021)0102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07.19-2024.07.18
2益生堂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460025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05.28-2024.08.2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东食药监械经营许20220070号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1.28-2027.01.27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东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146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05.17(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5260027327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8.25-2026.08.24
互联网药品信息(鲁)-非经营性-2019-0620山东省药品监督2019.12.26-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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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局
3泰安漱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SD09-Ba-20190399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08.26-2024.08.25
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81725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5.12-2024.03.1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泰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02号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5.12-2027.01.02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泰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053号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5.13(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9020110151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5.26-2024.04.08
行业综合许可证-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5.16(核发)
4烟台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56545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6.09-2025.06.08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烟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294号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08.25-2022.11.07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060891(T)号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07.08(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6020001569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15-2026.3.14
5聊城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6351344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02.15-2024.02.14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聊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051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02.13-2024.02.12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聊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258号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0.23(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15820003499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2021.05.12-2026.05.11
6临沂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90013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10.27-2024.12.1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临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103号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17-2023.08.1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临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024号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17(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13021009204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04.20-2026.04.19

1-52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7德州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41262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3.30-2025.05.12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德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024号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3.30(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14250071855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3.29-2025.07.21
行业综合许可证-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1.24(核发)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鲁)水野生经字(2021)13004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08.10-2024.08.09
8德州康杰药品经营许可证鲁DA5342016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22-2027.02.07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德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195号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08(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14020106306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4.02-2025.04.0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德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078号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22-2025.09.01
9济宁漱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SD08-Ba-20190656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05.21-2024.05.20
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70452X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10.10-2024.05.20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宁食药监械经营许20200235号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7.29-2025.07.28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宁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124号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7.21(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8820001625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07.02-2026.07.01
10东营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460026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8.08-2024.08.07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东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152号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08.05(备案)
11潍坊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60026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06.24-2026.06.2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潍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1928号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07.19(备案)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潍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774号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12.01-2026.11.30

1-53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7050051490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8.19-2023.04.12
12枣庄漱玉
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6322302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03.24-2027.03.2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枣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028号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02.14-2023.07.25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枣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182号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2.02.08(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4990011437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2.28-2025.02.27
13日照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6330024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9.23-2023.07.11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日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0093号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9.27(备案)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鲁)水野经字(2021)11006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07.19-2024.07.18
14菏泽漱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SD17-Ba-20180333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14-2023.12.13
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04527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7.10-2023.10.2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菏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125号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2.17-2023.11.19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菏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0378号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1.14(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17310004517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2018.10.16-2023.10.1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鲁)-经营性-2021-0162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7.19-2026.07.18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鲁)水野经字(2021)16006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08.10-2024.08.09
行业综合许可证-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11.12(核发)
15淄博漱玉药品经营质量管SD03-Ba-20190111淄博市行政审批2019.06.12-2024.06.11

1-54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理规范认证证书服务局

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33828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12.18-2024.06.1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淄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042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25-2024.03.28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淄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9007号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14(备案)
16滨州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430062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07-2026.03.08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16020142772滨州市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08-2027.04.0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滨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73号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25-2026.03.31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滨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104号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4.12(备案)
17青岛漱玉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20154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3.17-2027.03.16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青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103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6.13(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2120086668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6.27-2024.06.26
18春天医药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5320149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10.11-2026.10.10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青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1536号青岛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12.20(备案)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青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730号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3.28-2026.10.27
19青岛三联药品经营许可证鲁DA532B10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10.07-2024.10.06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青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0360号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7.29(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2020176850青岛市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08.10-2026.08.09
20沈阳新利安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B-SY-19-0002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2.25-2024.02.24
药品经营许可证辽BA024010020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01.14-2024.02.24
第二类医疗器械辽沈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0170号沈阳市市场监督2022.01.12(备案)

1-55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经营备案凭证管理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辽沈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100号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3.21-2024.02.24

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2101040090522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3.05-2024.03.04
21飞跃达医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SD01-Aa-20190072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09.05-2024.05.05
药品经营许可证鲁AA531174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06.19-2024.06.18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济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730号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08.09-2027.08.08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济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110号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10.09(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1900087276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局2019.09.27-2024.09.26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鲁交运管许可济字370106700004号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局2020.05.07-2024.05.06
关于同意飞跃达医药作为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的复函局函[2019]113号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09.17(核发)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鲁)水野经字(2021)01026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06.22-2024.06.21
22东营物流药品经营许可证鲁AA5462206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2.07-2026.02.0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东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05号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1.07-2026.01.26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东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02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09.02(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502020025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9.10-2026.02.03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鲁)水野经字(2021)05006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07.28-2024.07.27
23青岛物流药品经营许可证鲁AA5322236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10.28-2026.10.27

1-56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青食药监械经营许20220243号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4.07-2027.04.06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青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1354号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02.22(备案)
24黄山徽药食品生产许可证SC11434102105432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24-2026.12.23
药品生产许可证皖20190406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12.20-2025.12.31
25漱玉健康药品经营许可证鲁BA6340165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3.05-2025.03.04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济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508号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3.12(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1120180793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11.21-2024.11.20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0370100411900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9.10.29(公告)
26甄冠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1120128669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03.08-2024.03.07
27慈家护理院医疗机构许可证PDY30546237010516A7102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06.16-2034.08.29
28全福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PDY50854237011213A1002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1.07-2026.10.24
29平民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JY3370190014324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服务部2021.09.18-2026.09.17
30幸福时光食品经营许可证JY33701120300177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11.25-2026.11.24
31青岛康杰药品经营许可证鲁DA532A003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02.27-2025.02.2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青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603号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09.02-2026.09.01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鲁青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196号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12.13(备案)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702020153624青岛市市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06.09-2025.09.21
32福建惠百姓药品经营许可证闵BA5910067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06.20-2024.08.18

1-57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1220067703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1.23-2024.01.2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闽榕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42号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4.14-2026.04.1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FJ01-Ba-2019026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08.19-2024.08.18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榕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7513号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9.18(备案)
33福建聚芝林药品经营许可证闽BA5960076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10.10-2024.12.04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FJ06-Ba-2019045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12.03-2024.12.0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9003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3-2024.07.09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9010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3(备案)
34开发区瑞芝林
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0921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02.22-2026.11.02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980021289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11.04-2026.11.0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937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04(备案)
35紫泥瑞芝林
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9194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07-2026.06.24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810098093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7.28-2026.07.27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9018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6.18(备案)
36开发区宝芝林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0920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5.11-2026.05.10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980020000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06.03-2026.06.02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936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5.11(备案)

1-58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37榜山紫崴店
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9193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5.17-2026.05.16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810096080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5.14-2026.05.1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9016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5.17(备案)
38白水泉安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9189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5.25-2026.03.23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810096766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6.04-2026.06.0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9007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25(备案)
39龙海宝芝林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9188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24-2026.03.23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810097880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7.22-2026.07.21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9003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19(备案)
40龙文聚芝堂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0624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25-2026.03.24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030084104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26-2026.03.25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826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25(备案)
41高新区金芝林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9825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09-2026.01.24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060039682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1.22-2026.01.21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9802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1.15(备案)
42龙文金芝林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B5960614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0-2025.10.19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030076137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14-2025.10.1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801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20(备案)

1-59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43店地文兴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0916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04.20-2024.12.22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980015952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05.06-2025.05.05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925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0.30(备案)
44石码祥云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9177龙海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6.25-2024.12.17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810097599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7.09-2026.07.08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9004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6.25-2026.06.24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漳)网械备字2020第0045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03(备案)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9004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6.22(备案)
45龙文宝芝林药品经营许可证闽DA5960590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3-2024.11.12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030056383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20-2024.11.19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476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27-2024.11.12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0733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17(备案)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漳)网械备字2020第0138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19(备案)
46紫泥会魁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9175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10-2024.09.17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810075083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3.06-2025.03.05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9005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02(备案)
47石码康健药品经营许可证闽CA5969176龙海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4.12-2024.09.26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810098462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8.13-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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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9003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8.05(备案)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9005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8.05-2026.08.04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漳)网械备字2020第0043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13(备案)
48芗城区宝芝林药品经营许可证闽DA5960028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24-2024.12.17
食品经营许可证JY13506020118400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18-2024.12.1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017号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18-2024.12.17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闽漳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0049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04(备案)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漳)网械备字2021第0007号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12(备案)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者注册备案,相关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二)办理及变更商标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1、商标许可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在三个月内到期商标授权许可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号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的商品类别许可期限
134720869漱玉平民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第05类:人用药;医药制剂2019.08.27-2022.08.26
234720869漱玉平民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05类:人用药;医药制剂2019.08.27-2022.08.26
339169914漱玉平民青岛海氏海诺英诺威消毒科技有限公司第5类:卫生消毒剂;消毒剂2020.10.15-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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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354项注册商标专用权,均在权利有效期内。上述商标授权许可合同到期前,发行人将根据业务需要及时续签授权许可合同,目前不存在办理及变更商标许可和到期后不能续约的障碍。

2、资质证书

截至2022年7月26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三个月内到期的资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均已续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1漱玉平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济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318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08.09-2027.08.08
2飞跃达医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鲁济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730号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08.09-2027.08.08

发行人和飞跃达医药已经完成证书续期并取得了续期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8月9日至2027年8月8日,目前不存在办理及变更证书和不能续期的障碍。

综上,根据医药零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注册备案文件,办理及变更商标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六、补充披露情况

针对问题(1)相关风险,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五)零售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28%、30.14%、28.52%和31.97%,呈现波动趋势。2020年度,发行人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为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较低且收入占比进一步增加。2021年度,发行人零售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主要系:①随着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谈判目录涉及的药品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司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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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进一步降低;②国内防疫物资市场供给充足,防疫物资用品的价格回落,销售额较上年有所下降,导致毛利率较高的健康器械和其他商品销售收入占比下降。2022年1-3月,发行人积极提升自有品牌产品销售占比,对低毛利的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进行精细化运营、提升其毛利率,提升高毛利的健康器械类和其他综合毛利率较高的商品收入占比,零售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

尽管公司已经制定相应措施积极应对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但随着带量采购等政策进一步实施、国家医保谈判目录涉及药品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公司仍将面临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针对问题(2)相关风险,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三)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30,608.84万元、31,275.17万元和66,723.85万元和66,723.8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2.54%、10.17%、13.34%和12.30%。报告期内,商誉对应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但大部分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呈增长趋势,整体业绩情况较好。报告期各期商誉对应各标的资产业绩良好,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未计提减值准备。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未来如果发行人收购的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或者经营业绩达不到预期,发行人将面临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七、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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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收入成本表,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行业政策,并向发行人了解行业变动情况;

(2)获取并检查了外部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获取被收购门店资产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检查发行人对商誉减值测试结果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获取了发行人员工花名册、销售人员工资表、门店明细表;

(4)查阅了发行人与加盟业务相关的制度文件、加盟相关协议;

(5)取得发行人行政处罚的相关文件、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6)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加盟业务负责人;

(7)获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业务经营资质证书或注册备案文件,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注册商标信息。

2、会计师核查程序

会计师针对“问题1”之“(1)、(2)、(3)”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收入成本表,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行业政策,并向发行人了解行业变动情况;

(2)获取并检查了外部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获取被收购门店资产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检查发行人对商誉减值测试结果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获取了发行人员工花名册、销售人员工资表、门店明细表。

3、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

发行人律师针对“问题1”之“(5)”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获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业务经营资质证书或注册备案文件,查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注册商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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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但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主要系:①收入逐年增加的原因主要系疫情防疫相关产品、DTP、慢病处方药销售增加以及直营门店扩张;②净利润波动原因主要系2021年新冠疫情反复影响门店客流、新开门店较多、员工人数增加以及新冠疫情相关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取消等。

(2)收入增长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受阶段性、地区性防疫政策影响,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变动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

(3)零售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主要系:①发行人院边店及DTP药房占门店比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贡献的低毛利率的DTP及慢病处方药收入占比高;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大参林、益丰药房和一心堂均采取与供应商深度合作方式销售商品,毛利率较高;③收入规模较低导致整体采购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4)发行人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为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较低且收入占比增加所致,但总体毛利增加,未来若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发行人已制定应对措施,同时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相关风险。

(5)报告期内,商誉对应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呈增长趋势,整体业绩情况较好。报告期各期商誉对应各标的资产业绩良好,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未计提减值准备。

(6)发行人2021年度销售费用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门店数量增加导致人工成本和租赁费用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

(7)发行人通过各区域子公司、孙公司管理直营门店,通过子公司漱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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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管理加盟业务,均拥有完善的管理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能够实现对门店资产、人员扩张进行有效管理。

(8)报告期内,发行人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中受到过行政处罚的门店数量占比较低,其中加盟门店经营过程中受到的行政处罚均由加盟门店自行缴纳,独立承担责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需为加盟门店行政处罚承担连带责任;直营门店行政处罚事项不存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恶劣影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均合法合规经营。

(9)除定价和采购外,公司针对直营和加盟门店制定的药品存储、不合格产品、实地盘点、检查制度等主要方面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不存在差异。

(10)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根据医药零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注册备案文件,办理及变更商标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但净利润大幅波动的原因主要系:①收入逐年增加的原因主要系疫情防疫相关产品、DTP、慢病处方药销售增加以及直营门店扩张;②净利润波动原因主要系2021年新冠疫情反复影响门店客流、新开门店较多、员工人数增加以及新冠疫情相关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取消等。

(2)收入增长变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受阶段性、地区性防疫政策影响,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变动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

(3)零售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主要系:①发行人院边店及DTP药房占门店比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贡献的低毛利率的DTP及慢病处方药收入占比高;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大参林、益丰药房和一心堂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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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与供应商深度合作方式销售商品,毛利率较高;③收入规模较低导致整体采购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4)发行人零售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因为心脑血管疾病、抗肿瘤及其他DTP相关慢病处方药毛利率较低且收入占比增加所致,但总体毛利增加,未来若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发行人已制定应对措施,同时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相关风险。

(5)报告期内,商誉对应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和税前利润呈增长趋势,整体业绩情况较好。报告期各期商誉对应各标的资产业绩良好,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未计提减值准备。

(6)发行人2021年度销售费用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门店数量增加导致人工成本和租赁费用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根据医药零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或注册备案文件,办理及变更商标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问题2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0.00万元拟投资于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以下简称物流二期项目)、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以下简称枣庄物流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物流二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9,466.69万元;枣庄物流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1,544.00万元,涉及购买土地作为仓储用地;数字化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9,793.00万元,其中实施费用1,950.00万元,全部为资本性支出;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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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现有物流中心配送能力、同行业可比项目、在建工程情况及发行人逐步向省外市场拓展的经营战略等,说明物流二期项目、枣庄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选址合理性、投资金额的测算依据及投资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2)结合枣庄物流项目拟购买土地最新进展,说明购买土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全部自用,是否存在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风险,是否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替代措施;(3)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与前次募投项目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是否存在重复建设;(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5)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数字化建设项目中实施费用的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是否全部为资本性支出,如否,请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投向及投入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占比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

(6)结合货币资金及短期借款余额、财务费用变动情况、银行授信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金额测算合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4)相关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4)(6)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现有物流中心配送能力、同行业可比项目、在建工程情况及发行人逐步向省外市场拓展的经营战略等,说明物流二期项目、枣庄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选址合理性、投资金额的测算依据及投资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一)发行人现有物流中心配送能力、同行业可比项目、在建工程情况及发行人逐步向省外市场拓展的经营战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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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企业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已经连续多年位列中国连锁药店排行榜前十强。由广州中康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一药店》报共同主办的中国药品零售产业信息发布会,2019-2020年区域连锁综合竞争力公司排名第1位;由《中国药店》发布的《2020-2021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直营力100强》中,公司排名第11位,山东省第1位;由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指导、《21世纪药店》报主办的中国连锁药店百强系列榜单评选,2020-2021年度综合实力公司排名第8位;由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中,2020年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前100位排序中,公司排名第8位。

2、山东省药品流通及零售市场规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战略

(1)山东省药品流通及零售市场规模

根据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2020年度销售规模为24,148.91亿元,全国药品零售市场2020年度销售规模为5,119.00亿元,山东省2020年度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规模为1,440.60亿元。

根据《中国药店》整理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度,山东省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份额的比例为8.20%,稳居全国第二。2019年度至2021年度,山东省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分别为352.46亿元、372.00亿元和385.00亿元。按发行人在山东省的零售业务收入占比测算,发行人2021年度在山东省医药零售市场占有率为12.27%,随着各项医药政策的实施以及医药监管趋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作为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龙头,未来在山东省医药零售市场占有率有较大提升空间。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山东省医药零售门店数量为44,962家,发行人截至2021年9月30日在山东省共拥有直营门店2,286家,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当地市场门店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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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部所在省份可比公司在当地开设的直营零售门店数量(家)总部所在省份医药零售门店总数(家)发行人占山东省零售门店数量比例
发行人山东2,28644,9625.08%
一心堂云南4,66021,65821.52%
健之佳云南1,71921,6587.94%
大参林广东3,15654,8445.75%

注1:上表中数据系根据公开信息所能获取到的最近时间的可比上市公司门店省份分布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的省份零售门店分布进行统计,其中:发行人的数据统计时点为2021年9月30日;一心堂、健之佳的数据统计时点为2021年6月30日;大参林的统计时点为2020年6月30日。注2:老百姓、益丰药房为全国性医药零售公司,同时近三年一期公开信息未公布其总部所在省份直营门店的开设数量,因此未列示比较。一心堂、健之佳和大参林区域性特征较强,三家可比公司在当地的市场占有率高于发行人,其中,一心堂和健之佳总部均位于云南省,两家上市公司在所在省份市场占有率合计为29.45%,远高于作为当地医药零售龙头的发行人在人口大省山东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山东省作为经济强省和人口大省,其医药零售市场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综上所述,发行人作为山东省最大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在山东省医药零售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但相比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在山东省的药品零售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结合山东省具有经济基础好、人口基数大、潜在消费群体庞大的特点,发行人在山东省的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战略

2021年10月,商务部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培育形成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药品流通行业将迎来发展新机遇,药品流通体系整体效能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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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将继续利用自身市场地位优势,沿着行业和市场的发展规律,继续坚持“连锁经营、规模发展”的经营思路,采取“深耕省内市场,稳健扩张省外市场”的策略,以山东市场为核心,聚焦长江以北的区域扩张,继续夯实优势市场的网络布局及品牌优势,深入开发和巩固现有市场,不断扩大区域市场份额,同时通过新开和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快速拓展空白市场。综上所述,发行人在山东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但仍有较大的市场提升空间,结合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的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发展趋势,发行人制定的“深耕省内市场,稳健扩张省外市场”的经营战略将推动公司收入规模的快速扩张,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配送规模系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增长需求而进行的必要和合理规划。

3、公司预计未来配送能力消化情况及措施

(1)公司预计未来配送能力消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直营门店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项目2022年1-3月/ 2022-3-31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158,736.6433.99%532,163.9214.70%463,980.9233.84%346,680.34
直营门店数量2,89711.77%2,59240.03%1,8519.72%1,687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3.90%,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99%,收入增长态势较好。上市后,公司新建和并购门店的速度加快,2021年末、2022年3月末,公司直营门店数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0.03%、11.77%,但由于两期新增门店时间接近于期末,业绩未能完全释放,随着对新增门店持续完善运营、加大整合力度,2021年度、2022年1-3月新增的直营门店将带动公司销售规模的大幅增长。

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后门店和营业收入扩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家

项目上市时间上市当年末直2021年末直上市当年营2021年度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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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门店数量营门店数量业收入业收入
一心堂2014年7月2,6238,560442,841.001,458,740.13
大参林2017年7月2,9857,258742,119.691,675,933.53
老百姓2015年4月1,4836,129456,848.291,569,566.41
益丰药房2015年2月1,0656,877284,551.591,532,630.53
健之佳2020年12月1,8902,747446,635.74523,495.54

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上市后通过新建、并购直营门店方式进行规模扩张,营业收入均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似,发行人上市后直营门店规模扩张速度加快,公司将持续通过新建、并购方式加大门店扩张力度,预计未来能够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配送能力。由于发行人本次募投新增物流配送能力的消化以门店拓展为支撑,存在因门店扩张不及预期导致募投新增配送能力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发行人现有飞跃达医药现代物流中心(一期)于2016年开始规划建设,2018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2016年至2021年,公司直营门店数量由933家增加至2021年2,592家,公司营业收入129,342.20万元增加至532,163.92万元,此外,公司还持续发展批发业务和加盟业务,随着公司门店数量、业务类型、产品品类和收入规模不断增加,飞跃达医药现代物流中心(一期)配送能力已经无法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所需的配送效率,公司目前通过在各主要经营区域以租赁方式解决配送效率不足和配送成本过高的问题。结合前次飞跃达医药现代物流中心(一期)建设规划经验和未来经营策略,发行人未来通过自建和收购门店、增加批发业务和加盟业务等方式,实现药品品类丰富,最终可有效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用药需求,从而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物流配送能力。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主要面向鲁南、鲁西南等地区及周边省市配送,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在鲁南、鲁西南地区拥有直营门店646家。上述地区人口较多且毗邻江苏和安徽两个省份,经济活跃度高,一方面公司零售业务可吸引山东省内以及省外人群,会促使公司加大上述地区零售门店建设力度,内部各药店配送和药店内部调拨将占据较大配送额度,另一方面公司批发业务可为周边省份提供相关物流配送支持,进而为后续拓展自营门店和加盟门店打下业务基础。发行人的经营规划以主营业务持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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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发展为基础,具备消化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配送能力。公司2022年1-3月营业收入达到158,736.64万元,同比增长33.99%,收入增长态势良好,本次募投物流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前,发行人将通过租赁物流中心的方式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由于近年来医药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直营连锁门店数量及连锁化率在逐步提高,积极自建物流配送中心主要系满足快速增长的直营门店配送需求,同时提高物流配送中心的智能化水平,发行人自建物流配送中心具备合理性,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展策略保持一致。

同行业可比公司自建物流配送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物流中心情况自建物流中心情况
老百姓布局长沙、杭州、西安、天津、合肥等全国和区域物流中心,22个省级配送中心,仓储面积超过19万平方米,且自有仓储占比40%以上。老百姓大药房搭建占地面积170多亩,建筑面积6.7万多平方米的物流中心,能支持全国10,000多家门店配送业务及老百姓集团500亿以上销售规模。①2015年IPO募资7,459.23万元建设长沙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二期);②2019年可转债募资1.62亿元建设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之物流中心项目;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79亿元建设华东医药产品分拣加工项目(包含物流分拣中心)。
一心堂公司在全国共拥有12个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物流总建筑面积为112,015.44平方米。公司自有物流体系网络遍布6个省份、2个直辖市和1个自治区,未来将新建接近20万平方米川渝物流中心,新增100亿配送规模,川渝地区门店数量约有1,407家门店。公司于2009年开始自建呈贡物流中心项目,并于2011年从租赁地址搬迁至呈贡物流基地。
大参林公司建立“集团仓+大区仓+地区仓”的物流仓网体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38个仓库,仓储总面积超18万㎡,辐射包括广东、广西、河南等全国10多个省份。①2017年IPO募资1亿元建设玉林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②2018年自筹资金建设漯河物流配送中心;③2019年可转债募资6亿元建设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含物流功能);④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建设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东运营中心、南昌大参林产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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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项目(一期)和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等物流中心。
益丰药房在湖南、湖北、江苏、上海、江西、广东、河北等七省市均建立了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2019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建设江苏、上海及江西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健之佳坚持在省级区域发展自有物流,目前在云南、四川、重庆、广西构建四大物流配送中心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健之佳广西现代物流中心工程项目。

资料来源:年度报告、调研会议记录、年报问询回复等。

(2)公司制定的配送费能力消化措施

①持续加大直营门店销售网络扩张力度

公司坚持直营连锁为主的营销模式和区域深耕的稳健扩张策略,将利用自身丰富的门店拓展经验和精细化运营管理优势实现山东省内及其他省份市场的合理化布局。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拥有直营门店2,897家,公司将通过新建和并购的方式持续进行门店数量扩张,提升市场占有率。

②利用自身优势商品资源和物流供应体系持续开拓批发业务

经过多年深耕医药零售市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商品供应体系和物流体系。为充分利用现有医药物流配送平台及发挥商品优势,公司重新制定批发业务战略规划,批发业务逐步向效益化的医药商业公司和专业化的医药物流公司转变。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公司批发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92.07%、

30.92%和85.44%,批发业务收入增速较快。未来,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商品资源和物流供应体系持续开拓批发业务,批发业务发展将为发行人收入规模增长提供有力补充。

③加快布局加盟门店销售网络

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公开信息中未单独列示加盟业务收入情况,2021年末,可比公司加盟业务门店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家

项目一心堂大参林老百姓益丰药房健之佳发行人
加盟门店数量-9352,2239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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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心堂、健之佳未开展药店加盟业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山东省及其他省份共拥有加盟门店789家。公司的加盟业务主要由漱玉健康承接,公司拥有业务经验丰富的加盟业务运营团队,制订了标准化的加盟手册,持续加强合作企业商品质量管控能力,为加盟合作企业提供全程管家式服务。未来,公司将利用自身品牌优势通过组织招商会、参加行业会议等方式积极拓展加盟商,提高向加盟商配送比例,加盟业务发展将为发行人收入规模增长提供重要补充。

4、发行人合理控制存货余额增长的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增长及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2-3-31/ 2022年1-3月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存货余额增长率37.20%34.27%49.01%-
营业收入增长率33.99%14.70%33.84%-
存货周转率(次/年)3.453.554.253.43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2022年1-3月的存货周转率数据已经过年化处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期间一心堂老百姓益丰 药房大参林健之佳平均数漱玉 平民
2022年1-3月3.213.943.363.023.073.323.45
2021年度3.294.163.493.273.573.563.55
2020年度3.854.344.083.794.334.084.25
2019年度3.304.193.843.423.953.743.43

注:各可比公司在2022年1-3月定期报告中未披露存货账面余额,上表中2022年1-3月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系根据其存货账面价值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存货增长与收入增长变动趋势一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3次/年、4.25次/年、3.55次/年和3.45次/年,整体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存货管理效率较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物流仓储配送能力将大幅提升,为保证存货增长与公司收入规模增长相匹配,避免产生大额存货积压风险,公司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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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以下存货管理制度:

环节内容
采购公司根据汇总的门店或客户需求信息,结合公司各类产品的库存情况以及一定时期内的销售记录,对订单需求进行科学分析。在符合库存管理要求、满足未来销售需要的条件下,合理确定该品类的采购计划。
存货验收入库供应商根据采购订单进行商品配送,商品到货时仓库人员按照采购订单对到货商品进行核对并由质量检验人员对商品开箱验货。商品质量检查通过后,首先按照货物入库类型(零货库、平库、立体库)在Lmis系统生成采购入库验收单。商品数量核对无误后对商品进行入库,同时在Lmis系统生成采购入库收货单。商品上架后确认收货已完成,Lmis系统将商品入库信息如批次号、入库数量等同步至SAP系统,SAP系统生成商品入库单同时增加相应的商品库存及相应的账务处理。
库存管理目前公司已经构建了SAP系统、G3系统、Hybris系统和Lmis系统等智能系统,实现了采购、仓储与配送、销售、质量控制、财务核算等的一体化管理。上述信息管理系统在保证整个运营体系信息数据实时高速传输的基础上,兼具商业智能分析能力。基于全流程一体化管理,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销售终端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作出缺货和补货的提醒,为采购、物流和配送环节提供及时的决策依据,降低库存管理成本,缩短物流配送时间;对终端信息数据变化进行分析,对产品的未来销售状况作出预测,为管理层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商品效期管理发行人对近效期商品实行效期预警管理,采用信息系统对库存商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商品销售。 为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降低流动资金的占用和存货减值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效期管理制度》,对近效期商品的处理做了详细规定。公司根据商品的性质,划分其近效期,并对库存商品的效期情况进行监控。当库存商品临近但尚未进入近效期时,公司将加强该类商品的促销力度,减少库存积压。库存商品进入近效期后,对于可退商品,公司将与供应商协调退换。对于不可退商品,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促销力度,在销售时会明确告知客户商品的效期情况。 药品在有效期内未能销售完毕且不能退货的,将根据公司《商品效期管理制度》进行下架封存,进行报损,并在国家药监局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报告期内,发行人门店不存在将临近过期的药品或者销售不佳的药品销售、批发给药品回收企业或个人的情形。

发行人针对存货从采购、验收入库、库存管理和商品效期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实现对存货增长的合理控制,避免大额存货积压,产生大额存货减值风险。

5、现有物流中心配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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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共拥有山东省内6个物流配送中心(南、东营、烟台、临沂、枣庄、青岛)和省外1个物流配送中心(沈阳),具体情况如下:

物流中心面积(㎡)配送能力(万元)
济南(自建立体仓库)29,800.00378,429.52
东营(自建仓库)11,058.0094,607.38
烟台1,000.009,460.74
临沂1,400.0013,245.03
枣庄1,000.009,460.74
青岛6,000.0056,764.43
沈阳850.008,041.63
现有物流中心合计50,250.00570,009.46

注1:以上配送能力按照公司综合增值税率折算为不含税金额;注2:物流中心配送能力系综合考虑箱均货值、总库容件数、货物周转率等因素计算得出;物流中心配送能力系在一定总库容件数和货物周转率下,一年内可配送完成一定数量货物所对应的销售价值,包括内部药店配送、内部药店调拨以及对外批发配送,与公司营业收入具有本质区别。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物流中心配送能力整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面积(平方米)本次募投项目配送能力(万元)辐射区域辐射区域截至2022年3月31日直营门店数量(家)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36,293.03567,644.28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潍坊、滨州1,517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36,752.00473,036.90枣庄、济宁、临沂、菏泽、泰安、日照646

注1:以上配送能力按照公司综合增值税率折算为不含税金额;注2:物流中心配送能力系综合考虑箱均货值、总库容件数、货物周转率等因素计算得出;物流中心配送能力系在一定总库容件数和货物周转率下,一年内可配送完成一定数量货物所对应的销售价值,包括内部药店配送、内部药店调拨以及对外批发配送,与公司营业收入具有本质区别。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532,163.9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达到158,736.64万元,报告期三年复合增长率为23.90%,发行人门店数量和营业收入稳步增加,药品品类不断丰富,发行人现有的物流中心仓储配送能力已经无法满足公司持续增长的业务规模和商品规模发展需求。

济南物流中心为发行人现代化物流配送网络枢纽,发行人已于2016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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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2018年底在济南建成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济南物流中心一期”)。由于济南物流中心一期不仅需要对外部医药企业进行批发配送,更多地承担向省内主要区域的药店进行内部配送和内部调拨的职能,随着公司药店数量和经营药品品类不断增加,济南物流中心一期配送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仓库使用率达到96%以上,立体库内高峰期货位为0,已出现“爆仓”情况,药品仓储空间不足的问题凸显,亟需进行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建设,以缓解核心物流枢纽的配送压力。鲁南和鲁西南区域物流中心为发行人现代化物流配送网络枢纽重要补充,公司在该区域配送任务原计划由枣庄、临沂物流中心完成。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枣庄、临沂物流中心均为租赁,面积仅为2,400平方米,且现代化自动化程度较低,仓储和配送能力较弱,难以满足该区域的配送需要。因此鲁南、鲁西南区域大部分配送任务仍需要由位于济南的济南物流中心一期完成,导致该区域配送效率较低、配送成本较高。随着公司在营销网络的重点布局,公司对物流中心的稳定性、仓库位置的便利性和分拣自动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本次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面积为36,752.00平方米,大幅提升公司在鲁南、鲁西南区域配送能力,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5、同行业可比项目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拟投入济南、枣庄等地区的办公设施及仓储物流建设等,进一步扩展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基建类项目的投资规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同类项目相比具有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上市公司融资 事件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 (万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建筑面积 (万元/平方米)
江苏益丰医药产品分拣加工益丰药房2020年可转债1#厂房、研发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21,519.9162,544.9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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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项目
上海益丰医药产品智能分拣中心项目益丰药房2020年可转债分拣存储仓库、研发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20,000.0057,511.500.35
江西益丰医药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益丰药房2020年可转债包括高架库、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9,513.4030,011.800.32
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大参林2020年可转债作为公司在广西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员工配套宿舍等30,000.0085,741.000.35
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东运营中心)大参林2020年可转债作为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22,000.0050,241.000.44
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大参林2020年可转债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16,000.0040,835.000.39
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大参林2020年可转债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4,500.004,000.001.13
老百姓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老百姓2019年可转债包括物流中心和配套办公用房等60,117.40103,9010.58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平民本次募投项目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29,466.6936,293.030.81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漱玉平民本次募投项目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21,544.0036,75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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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的单位建筑面积的投资额在0.32万元~1.13万元,公司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的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分别为0.81万元、0.59万元,处于合理水平。公司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总投资金额中包含了先进物流系统及设备投入,主要包括先进的Lmis系统、WCS系统、Tms系统,全自动化超高立体库系统(30米高AS/RS或24米高AS/RS)、智能拣选系统、自动输送线分拣系统等众多自动化物流系统及先进机器设备,目标为了实现高度的自动化作业,因此,单位建筑面积的投资额较高,具有合理性。

此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大参林公开资料披露: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为高架库单体的建设,总投资额中包含了仓储物流设备投入,且不涉及其他建设成本较低的相关配套建筑,所以单位建筑面积的投资额较高,具有合理性。

6、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除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外,公司无其他与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相关的在建工程项目。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期预算金额 (万元)累计已投入金额(万元)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点资金投入进度是否符合工程建设进度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24个月29,466.6935.322024-12-31符合
南全福综合楼项目24个月2,350.002,251.522022-6-30符合

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中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即为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处于前期报建准备阶段。

7、发行人逐步向省外市场拓展的经营战略

公司坚持“连锁经营、规模发展”的经营思路,采取深耕省内市场,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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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张省外市场的策略,以山东市场为核心,聚焦长江以北的区域扩张,继续夯实优势市场的网络布局及品牌优势,以覆盖城市消费需求的城市中心店为核心,打造包括商业中心店、社区店、医院店等店群集的终端网络布局。公司坚持自营为主的门店经营模式,通过品牌渗透战略和“平价、优质、专业、便利”的经营理念,深入开发和巩固现有市场,不断扩大区域市场份额,同时通过新开和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快速拓展空白市场。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在福建省、辽宁省已分别有152家、40家直营门店。

针对加盟业务,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有加盟店789家,其中山东省外加盟店768家,形成了以长江以北区域市场为聚焦,覆盖山东、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南、河北、天津、江苏、安徽和山西的漱玉健康加盟网络。

(二)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枣庄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选址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

(1)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①缓解现有物流配送枢纽承载能力不足的压力,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要求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自营为主的门店经营模式,区域开拓以山东省为主,通过区域市场门店的密集合理布局,充分占领区域市场,通过品牌渗透战略,在深入开发和巩固鲁中市场的基础上,逐步向省内其他区域和城市发展,不断扩大区域市场份额并提高行业竞争门槛。近几年来,公司零售业务销售规模不断增加,市场份额不断提高。

尽管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已建成29,800.00㎡的现代物流仓库、11,233.00㎡饮片车间、2,651.00㎡的质量检验中心,但其年配送额承载能力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的需要,现有物流中心药品仓储空间不足的问题凸显。

本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济南物流中心作为公司现代化物流配送网络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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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同时拥有功能齐全的药品物流分拣存储设备、先进的药品物流信息系统、稳定可靠的物流控制流程,成为公司各连锁门店正常运营以及公司未来业务健康发展的核心基础,正是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要求。

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建立高效物流体系的需要

随着下游客户对药品种类及总量的需求与日俱增,产品的多元化经营需要公司拥有强大功能的现代化仓储库,对公司的仓储能力、物流体系、配送范围、物流供应链管理系统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缺乏强大的物理配送体系提供支撑,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本项目通过引入无线射频技术(RFID)、红外技术、编码认证技术、激光扫描及测距技术等多项先进物流技术,实现了高度的自动化作业,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和准确性,降低了药品流通成本。项目的实施可增强公司物流配送能力,有效弥补公司在现有物流配送环节的不足,提高公司的经营利润,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物流体系方面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③顺应医药物流智慧化发展趋势,提升公司物流体系运营质量的需要

信息化、智慧化是医药流通企业能否成功扩张的关键因素,也是更好、更快地响应客户的最基本支持。作为联系医药产业整个产业链的纽带,医药物流企业比其他企业更需要建立信息化、智慧化管理。目前国内大部分医药物流企业没有运用智慧物流信息系统,信息缺乏相互链接和共享,达不到现代物流运作所要求的信息化水平,未来大数据技术、智能分拣系统、自动化物流设备等智慧物流技术的应用将是医药物流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通过建立现代化的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大大降低差错率、提高劳动效率,以实现向自动化、高效化物流的转型。

公司销售的产品品种类繁多,其中医药产品又占主要地位。医药产品的批号、有效期等存货管理要求严格,产品存储条件复杂,导致存货物流管理复杂,管理难度大。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仓储物流规模不断提升,公司发展中对智能仓储物流的需求日渐增加。面对医药物流智慧化发展趋势,本次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规划集成行业内先进的Lmis系统、WCS系统、Tms系统,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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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化超高立体库系统(30米高AS/RS)、拆零GTP拣选系统、自动输送线分拣系统等众多自动化物流系统,项目建成之后对于全面提升公司物流体系运营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2)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济南地处华东、华北、中原的交通枢纽位置,在济南建设该项目,对于公司深入开发和巩固鲁中市场有重要意义,同时,济南交通运输能力发达,项目建成之后,便于药品集散分流,整合上下游资源,既方便辐射山东各地市,同时也方便对接江苏、安徽、河北等一些重要省份城市,对于飞跃达医药力争辐射周边省市,打造成为全国性的医药物流中心枢纽有重要意义。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作为公司核心的物流枢纽,是公司实施“区域深耕的稳健扩张策略”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已有业务区域的先发优势。

2、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

(1)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①提高物流中心自建面积,支撑公司区域零售业务增长的需要

近几年来,公司零售业务销售规模不断增加,门店覆盖范围持续扩张,随着新开门店数量的快速增长,鲁南、鲁西南两大区零售业务将迎来快速增长。

在公司区域业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急需提高相应区域的物流配送能力。公司目前在山东省拥有济南、东营、烟台、临沂、枣庄和青岛共6个物流配送中心,目前项目可辐射的的临沂及枣庄地区配送中心场地皆为租赁取得,面积比较小且现代化自动化程度较低,仓储和配送能力较弱。随着公司在鲁西南、鲁南地区营销网络的重点布局,公司对物流中心的稳定性、仓库位置的便利性和分拣自动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本次自建物流配送中心可以较好地满足前述要求。

自建物流配送中心可以较好支撑未来新建门店和收购门店带来的持续增长的仓储、分拣及配送对空间的需求,且稳定性较高,地理位置相对便利,分拣智能水平较高,是公司在鲁南、鲁西南及周边地区业务成长的必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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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优化公司物流体系,提升公司物流体系智能化水平的需要

公司销售的产品种类繁多,其中医药产品又占主要地位。医药产品的批号、有效期等存货管理要求严格,产品存储条件复杂,导致存货物流管理复杂,管理难度大。智慧物流集成系统的应用使得物流运营KPI数据得以改善,有效提升运营质量。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仓储物流规模不断提升,公司的发展对现代化智能仓储物流的需求日渐增加。

枣庄现代物流中心的建设将深度挖掘公司商品的物流需求,集成了Lmis系统、WCS系统、TMS系统。全自动化超高立体库系统(24米高AS/RS)、智能零货拣选系统、自动输送线分拣系统等众多自动化物流系统,引入无线射频技术(RFID)、红外技术、编码认证技术、激光扫描及测距技术等多项先进物流技术,实现了高度的自动化作业,极大的提高了物流运作效率和准确性,降低了药品流通成本。

(2)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①扩大公司物流配送网络辐射的广度和深度,在鲁南、鲁西南及周边省外区域打造“漱玉平民”品牌效应的需要

为了满足扩大物流配送网络辐射的广度和深度的要求,公司在枣庄规划建设本项目。枣庄位于公司派送区域划中的鲁西南区域(济宁、枣庄、菏泽、临沂),与江苏、河南、安徽等地连接紧密,地处北京、上海南北大通道的中心,是连接华北和华东、沿海与中原的重要通道,在此处建设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是公司物流发展战略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鲁南、鲁西南地区以及周边省市拓展销售网络与支撑业务发展的重要枢纽,未来将成为覆盖鲁西南四地与苏、豫、皖三地物流配送网络的坚实的供应链基础,对于打造有影响力的“漱玉平民”品牌效应有重要意义。

②优化鲁南、鲁西南及周边区域配送路线及采购方式,为公司降低配送成本、提升配送效率的需要

公司目前采用的是以物流中心为主、区域配送中心为辅、集中采购与地区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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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相结合的药品采购及物流配送方式,基于枣庄现在仓储、配送能力有限,对于销售量较大或销售区域范围较广的品类多为济南物流中心采购配送,配送路线长,配送成本较高,项目的实施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配送费用。另一方面,从配送时长来看,原有济南物流中心将商品远距离运输至新开发市场区域的药店时会导致各个药店的药品配送不及时,降低了物流配送的效率,影响鲁南、鲁西南及周边地区门店产品的及时上架、补货以及药品供应的稳定性,直接提高了公司的运营成本,本次项目实施之后,可以实现鲁南、鲁西南及周边区域物流资源集中及配送的优化,提高配送车辆装载率与装配效率,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送货及时率及配送效能,满足鲁南、鲁西南及周边地区门店配送需求。综上所述,公司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选址的合理性。

(三)投资金额的测算依据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文件并结合济南地区工程报价、相关设备厂商报价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入明细:

项目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预计总投入(万元)备注
质检楼扩建8,834.490.302,650.35含安装费用(水电、消防、空调管道等)
平面楼库19,005.720.356,652.00含安装费用(水电、消防、空调管道等)平库部分
多层穿梭库1,150.500.60690.30含安装费用(水电、消防、空调管道等;多穿立体库面积为1,150.50㎡
立体仓库2,285.400.601,371.24含安装费用(水电、消防、空调管道等)立库部分面积为2,2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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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预计总投入(万元)备注
楼层间货物运输通道3,918.700.351,371.55含安装费用(水电、消防、空调管道等)
水池(消防水池+雨水收集池)1,098.220.35384.38含安装费用(水电、消防、空调管道等)单个面积
桩基6,686.180.05334.31地基承载力不足按照500元计算
强电安装1.00-400.00-
弱电安装1.00-350.00-
备用发电机1.00-200.00增加发电机组预计为200w(康明斯)
空调系统--800.00-
电梯5.0025.00125.00-
提升门16.001.4523.17-
挪传达室33.750.206.75-
合计---15,359.0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入及依据如下: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预计总投入 (万元)备注依据
工程设计费1.00100.00100.00-计价格[2002]10 号
人防易地建设费-883.450.18159.02人防易地建设费鲁价费发〔2016〕125号
监理服务费---120.00-发改价格[2007]670 号
跟踪审计服务费---80.00-鲁建标字 [2016]40号
地质勘察--0.83-计价格[2002]10 号
基础设施配套费-35,194.810.02591.27-《山东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工程规划设计、水保、环评等--200.45水保、环评、临时门开设等费用计价格[2002]
合计---1,251.57--

设备投入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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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序号详细设备&系统位置单位单价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测算依据
ASRS系统1ASRS堆垛机(托盘)ASRS立库区220.005.001,100.00按照设备厂商市场报价预测
2托盘输送线ASRS立库区0.90850.00765.00
3ASRS立库货架ASRS立库区0.0518,144.00816.48
4机械手一套ASRS立库区50.001.0050.00
5托盘移栽机ASRS立库区1.80108.00194.40
6运输费全区域---292.59
7安装费全区域---
8电控全区域---559.50
9WCS控制全区域---30.00
小计----3,808.00
B2C多层穿梭车系统1四巷穿梭车穿梭车立库区22.0030.00660.00
2多穿层间线多穿集货系统1.70176.00299.20
3双翼双工位料箱提升机多穿集货系统35.004.00140.00
490度转弯机多穿集货系统0.7016.0011.20
5直角移栽机穿梭车立库区1.8038.0068.40
6摆轮机构出库区2.506.0015.00
7箱式输送线穿梭车立库区0.35550.00192.50
8螺旋提升机穿梭车立库区2.0014.0028.00
9穿梭车立库货架穿梭车立库区0.0230,800.00462.00
10运输费全区域---187.63
11安装费全区域---
12电控全区域---217.89
13WCS控制全区域---
小计----2,281.82
多层1四巷穿梭车多穿集货系统22.0060.001,320.00

1-87

类别序号详细设备&系统位置单位单价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测算依据
穿集货系统2高速提升机(换层)多穿集货系统25.001.0025.00
3多穿层间线多穿集货系统1.70320.00544.00
4双翼双工位料箱提升机多穿集货系统35.006.00210.00
5直角移栽机多穿集货系统1.8012.0021.60
690度转弯机多穿集货系统0.7016.0011.20
7摆轮机构多穿集货系统2.501.002.50
8箱式输送线多穿集货系统0.35363.00127.05
9穿梭车立库货架多穿集货系统0.0215,400.00231.00
10运输费全区域---249.24
11安装费全区域---
12电控全区域---282.41
13WCS控制全区域---
小计----3,023.99
出货分拣系统1分拣机本体穿梭车立库区1.10106.00116.60
2分拣机供包线穿梭车立库区10.002.0020.00
3箱式输送线多穿集货系统0.35156.0054.60
4伸缩皮带线多穿集货系统20.0012.00240.00
5摆轮机构出库区2.501.002.50
690度转弯机多穿集货系统0.705.003.50
11运输费全区域---43.72
12安装费全区域---
13电控全区域---112.21
12WCS控制全区域---
小计----593.13
其他托盘-0.0320,000.00536.00
周转筐-0.0150,000.00350.00

1-88

类别序号详细设备&系统位置单位单价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测算依据
设备投入软集成--1.00200.00
AGV-22.0030.00660.00
小计----1,746.00
合计(万元)-11,452.91-

项目的基本预备费按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5%估算。

2、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文件并结合枣庄地区工程报价、相关设备厂商报价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入明细:

项目单位数量单价(万元)预计总投入(万元)备注
综合楼4,752.000.221,045.44含安装费用(水电、消防、空调管道等)
物流楼32,000.000.278,640.00含安装费用(水电、消防、空调管道等)
强电安装1.00-600.00-
弱电安装1.00-350.00-
备用发电机1.00-50.00-
空调系统--800.00综合楼与物流中心整体费用折算
太阳能热水器系统---30.00-
电梯---100.00-
提升门-30.001.4543.44-
室外管网园区绿化---200.00-
消防---600.00-
合计---12,458.8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投入及依据如下: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预计总投入(万元)备注依据

1-8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预计总投入(万元)备注依据
土地出让金40.0028.001,120.00土地出让金当地土地公开市场价格估算
工程设计费1.00110.00110.00工程设计费计价格[2002]10 号
政府规费、评估、园区建设--100.00政府规费、评估、园区建设计价格[2002]10 号
基础设施配套费-50,000.000.01700.00基础设施配套费《山东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人防易地建设费---100.64人防易地建设费鲁价费发〔2016〕125号
合计---2,130.64--

设备投入明细如下:

类别序号详细设备&系统位置单位单价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测算依据
ASRS系统1ASRS堆垛机(托盘)ASRS立库区80.005.00400.00按照设备厂商市场报价预测
2ASRS立库货架ASRS立库区0.0511,780.00530.10
3托盘输送线ASRS立库区0.90100.0090.00
4扫码器ASRS立库区0.509.004.50
5称重设备ASRS立库区3.001.003.00
6外型检测设备ASRS立库区0.301.000.30
7托盘架ASRS立库区0.0484.002.94
8机械手ASRS立库区60.002.00120.00
9托盘移栽机ASRS立库区1.8036.0064.80
10叠盘机ASRS立库区5.002.0010.00
12AGV自动搬运小车ASRS立库区8.0040.00320.00
13运输费ASRS立---55.48

1-90

类别序号详细设备&系统位置单位单价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测算依据
库区
14安装费ASRS立库区---
15电控ASRS立库区---238.36
16WCS控制ASRS立库区---30.00
小计----1,869.48
多层穿梭车系统1四巷穿梭车穿梭车立库区22.0062.001,364.00
2高速提升机(换层)穿梭车立库区25.001.0025.00
3多穿层间线穿梭车立库区1.7062.00105.40
4双翼双工位料箱提升机穿梭车立库区50.008.00400.00
5穿梭车立库货架穿梭车立库区0.0236,036.00540.54
690度转弯机穿梭车立库区0.907.006.30
7直角移栽机穿梭车立库区1.2016.0019.20
8摆轮机构穿梭车立库区1.502.003.00
9分合流机穿梭车立库区1.203.003.60
10箱式输送线穿梭车立库区0.40565.00226.00
11螺旋提升机穿梭车立库区3.0015.0045.00
12运输费穿梭车立库区---166.71
13安装费穿梭车立库区---
14电控穿梭车立库区---90.93
小计----2,995.68
B2C1直角移栽机B2C作业区1.2085.00102.00

1-91

类别序号详细设备&系统位置单位单价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测算依据
输送分拣系统2分合流机B2C作业区1.208.009.60
390度转弯机B2C作业区0.7018.0012.60
4摆轮机构B2C作业区1.5010.0015.00
5箱式输送线B2C作业区0.40496.00198.40
6空纸箱出库线B2C作业区0.3082.0024.60
7无动力滚筒线B2C作业区0.2045.009.00
8工作台B2C作业区0.1042.004.20
9复核包装工作台B2C作业区0.1064.006.40
10包材存放架B2C作业区0.0632.001.92
11分拣道口B2C出库区1.005.005.00
12螺旋提升机B2C作业区3.0015.0045.00
13箱式提升机B2C作业区15.001.0015.00
14扫码器(顶扫)B2C出库区3.001.003.00
15扫码器(侧扫)B2C作业区0.502.001.00
16称重设备B2C作业区3.001.003.00
17外型检测设备B2C作业区0.301.000.30
18运输费B2C作业区---43.62
19安装费B2C作业区---
20电控B2C作业区---111.36
小计----611.00

1-92

类别序号详细设备&系统位置单位单价 (万元)数量金额 (万元)测算依据
输送分拣系统1箱式输送线出库区0.40232.0092.80
2分合流机出库区1.2012.0014.40
3摆轮机构出库区1.5010.0015.00
490度转弯机出库区0.905.004.50
5靠边机出库区1.201.001.20
6无动力滚筒线出库区0.2078.0015.60
7可移动滚动线出库区1.0088.0088.00
8扫码器(顶扫)出库区3.001.003.00
9运输费出库区---23.15
10安装费出库区---
11电控出库区---44.77
小计----302.42
其他设备投入软集成--1.00150.00
物流设备合计(万元)-5,928.58

项目基本预备费按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5%估算。

(四)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的投资额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的投资额的区间内,投资规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相比具备合理性,具体内容参见本题之“(一)发行人现有物流中心配送能力、同行业可比项目、在建工程情况及发行人逐步向省外市场拓展的经营战略等情况”之“2、同行业可比项目”相关回复内容。

(五)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发行人现有枣庄物流中心与募投项目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的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1-93

项目现有物流中心募投项目
信息技术使用SAP系统(全零货管理系统);WMS为网页版本,视觉效果相对较差;纸单拣货,效率低下,订单同步性差;员工各环节流程操作繁琐;系统为大零货管理模式,无法有效区分零、整区域,管理不便。本次募投拟建设物流中心规划集成行业内先进的Lmis系统、WCS系统、Tms系统,建立全自动化超高立体库系统、智能拣选系统、自动输送线分拣系统等众多自动化物流系统,物流体系智能化水平较高。 物流专业管理系统功能简化,部分岗位一键操作,有效简化操作流程;采用零、整分区管理,便于整体规划,物流中心管理效率提升。
设施设备零货库、平库、半自动/较低高度立体库,隔板式货架,操作和仓储能力较弱;使用全自动化立体仓库,配备全自动穿梭机器人以及高位货架运行堆垛机等设备,作业迅速、准确,仓储能力强
人员管理物流操作人员培养难度较大,员工不易上手物流管理系统新员工可操作更强,操作便捷易上手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相比现有济南物流配送中心的区别主要在于物流系统的升级、仓储物流面积扩大。综上所述,相比于现有物流中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物流中心智能化水平更高、先进设备更智能化、仓储能力更强,可提高整个仓储运行效率和仓库存货管理能力。同时,公司现有物流中心配送能力已经饱和,无法满足发行人“深耕省内市场,稳健扩张省外市场”的经营战略。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拟建设物流中心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

二、结合枣庄物流项目拟购买土地最新进展,说明购买土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全部自用,是否存在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风险,是否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替代措施

(一)枣庄物流项目拟购买土地最新进展,是否存在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风险,是否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替代措施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所购买土地性质为仓储用地。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土地进度和安排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坐落用途土地面进度节点完成时间

1-94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高新区广润路南侧、医药产业园项目东侧仓储用地27,414m2挂网公示已完成
缴纳土地保证金已完成
取得成交确认书已完成
签订出让合同已完成
缴纳土地出让金已完成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完成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完成

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土地出让金1,358万元的缴付,2022年7月20日,公司已取得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2年7月29日,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存在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风险。

(二)购买土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通过购买40亩土地、自建36,752.00平方米物流中心和综合楼建筑物最终建设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基地,项目场地建设投资包括土地出让金、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建设等费用,通过分析项目土地摊销费用及建筑物折旧费用与租赁场地的租金费用情况,分析两种情形的成本差异。

本次物流自建项目投资中,房屋建筑物按照20年进行折旧,土地使用权按照50年摊销,公司买地自建物流场所和租赁物流场所情况下,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中心成本比较分析如下表所示,可知购买土地自建物流基地的场地年成本低于年租赁成本,经济效益明显。

单位:万元/年

年租赁成本(万元/年)自建年成本(万元/年)
2,026.92662.20

注:上表中租赁成本为要满足相应配送额需要租赁物流中心预计支付的年租赁费用,自建成本为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的年折旧摊销费用。

物流中心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20年,合同期满后出租方因租金、自身需求、对外转让等情况导致不再续租的可能性较大。由于续租的不确定性,公司一般不会选择在租赁物流中心加大物流体系智能化投入。

公司为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建设购买土地面积为27,414平方

1-95

米,未来该物流中心将覆盖枣庄、临沂、济宁、菏泽等地区的物流配送,所购买面积与所规划的物流仓储配送能力相匹配。购买土地价格系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并与当地政府部门协商一致后确定,购买价格公允合理。

综上所述,自建物流中心每年承担成本低于租赁成本、续租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无法进行物流体系智能化建设,购买土地面积与规划配送能力相匹配、土地购买价格公允合理,因此,公司购买土地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购买土地是否全部自用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所购买土地性质为仓储用地,不存在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或商服情形,土地将全部用于仓储物流,不存在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投向房地产领域情形。

公司作为山东省医药零售企业龙头,购买土地主要用于建设枣庄现代化物流基地,配送半径覆盖鲁西南区域,符合公司深耕山东市场经营策略。同时,公司募投新建物流项目智能化水平较高,并与发行人的信息化系统高度绑定,发行人会根据仓储货物配送量,合理有效利用仓储空间及信息系统和设备,满足区域门店以及医药批发企业的需求。随着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发展,配送辐射的门店数量不断增加、区域越来越广阔,每日物流中心对内向各区域门店配送频率以及内部各门店之间调拨均会指数级增加,不会存在大面积闲置物流仓储的情形,发行人无对外出租计划。因此,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所购买土地全部为自用。

三、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与前次募投项目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一)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拟推进公司全生态数字化转型,基于相关数字化技术,以公司基础平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技术中台、管理平台为核心,进行药店及医疗机构LBS系统(选址及收购辅助决策)、万家门店网络会议平台、加盟核心业务平台

1-96

(超B平台)、陈列系统等业务和技术系统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在业务经营和管理决策方面提供更有效的帮助和指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设施名称系统介绍与功能
1药店及医疗机构LBS系统(选址及收购辅助决策)借助多年的区域销售数据、完善的商圈评估数据,为新店选址、老店/并购门店评估提供数据支持,预计系统上线后能降低人员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选址开业效率。
2万家门店网络会议平台实现万家门店级营销活动及专题培训、扁平化政策宣导。建设工程管理平台,为门店拓展流程标准化,运行高效化提供支持。
3智慧健康服务采购集成平台打造数字化客户询价、采购、物流运输管理系统。该项目主要为了解决行业普遍存在的客户询价流程复杂,回复时间周期长等问题,该平台上线后将能快捷的与客户现有系统进行对接,提升询价采购等流程效率。
4智慧化供应链系统(SCM)支撑商品生命周期管理和采购业务管理,实现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全流程在线协同;建立决策智能化的门店商品计划管理,包括门店销售预测、业务策略的录入、实现智能补货及订货分析;搭建近效期分析以及库存算法,给出合理的安全库存、目标库存,明确最优调拨时机和理论调拨量,基于可配送总量,动态分配给各仓实际调拨量门店间调拨、区域仓间调拨路由优化。
5加盟核心业务平台(超B平台)为加盟商提供服务,项目上线后可节约加盟手续办理资质提报审批及物流建码等时间。
6陈列系统数字化创新手段提升管理效率,使门店陈列规范化,标准化,减少执行差错,实现销量再提升,对接商品生命周期状态信息,缩短陈列规划时间。
7企业大客户服务平台延伸到对企业客户的服务、订单履约等业务的支持,提高对企业级客户的服务能力。
8标签工厂主要包括商品、门店等信息的标签化处理、汇集、分析。标签工厂建立完毕后,预计第一批将梳理30,000余个标签,与现有业务系统快速对接。
9管理驾驶舱(辅助决策系统)打通从数据接入、到数据建模与处理、再到数据分析与挖掘整个数据应用全链路,满足企业经营中各类复杂的分析需求。
10证照管理系统支持证照生成、证照查验、证照利用等功能。该系统与公司质量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各分子公司行政部进行对接,并与协同办公、法务、工程等系统平台进行接口打通,系统上线后可实现证照管

1-97

理的人员缩减至少三分之二。
11门店服务平台(移动端)支持公司关怀、日常咨询、日常HR服务、门店社交协同等功能,提升员工满意度。
12需求管理平台支持大规模数字化系统建设项目的高效管理与敏捷响应。
13项目管理平台
14故障报送平台提升IT部门对业务的响应效率,降低IT管理成本和技术门槛,搭建标准化的报送界面,故障及支持请求一键提报,并支持远程协助功能。
15门店智能化运维平台预计将实现包括温控、网络输入输出、存储输入输出在内的近200项监控项,并在平台上搭建运维问题库;通过门店运维自动化,提高运维工程师的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失误,实现IT资产的智能化、数字化、高效化管理。
16流程驱动自动化系统实现自动对账、导入、导出等功能,降低员工系统操作负荷。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将取代部分行政岗位,提高运营效率。
17主数据管理系统提升数据标准化管控,规范各业务数据需求,提高数据的多维分析效率。
18综合风控平台对营运、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提供风险控制与运营决策支持。

(二)与前次募投项目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本次募投“数字化建设项目”是前次募投“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延续,两者相互补充,均旨在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提高公司运营管理能力,其区别和联系如下:

区别项目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SAP 系统升级、财务共享中心系统建设、社交CRM系统建设、智能供应链系统建设、新零售中台系统建设、阿米巴经营分析系统、企业网络改造升级、混合云平台建设、远程培训及视频会议系统升级、协同办公系统升级、门店销售系统升级、门店智能监控系统改造升级、新增门店POS系统建设及电子商务平台和O2O运营平台的改造升级等。基于相关数字化技术,以公司基础平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技术中台、管理平台为核心,进行药店及医疗机构LBS系统(选址及收购辅助决策)、万家门店网络会议平台、智慧化供应链系统(SCM)、加盟核心业务平台(超B平台)、陈列系统等业务和技术系统的建设。

1-98

建设性质从应用的范围看,本项目对企业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单个部门的应用系统,没有跨部门的整合与集成,其价值主要体现在效率提升方面;从数据的角度看,本项目数据分散在不同的系统里,尚未打通,未发挥出数据的价值。从应用的范围看,本项目对在企业整个业务流程进行数字化的打通,破除部门墙、数据墙,实现跨部门的系统互通、数据互联,全线打通数据融合,为业务赋能,为决策提供精准洞察,提高整体经营决策效率。从数据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是将销售数据、库存数据、采购数据、价格数据全部打通,更好地用于指导和选取管理策略和商品经营策略。
使用技术信息化建设主要使用的是计算机相关技术,包括服务器存储技术、网络及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技术、视频技术、传统进销存管理等技术,归根到底是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数字化建设项目在技术使用上主要使用了大数据、人工智能、流式计算、分布式存储、容器化、内存缓存技术、消息队列技术、列式存储技术等技术。
使用效果解决单一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升单一系统的使用效率。该项目不仅要解决部门内部技术和数据孤岛的问题,更着重解决单位与外部单位之间的协同,让连接更快、产出更多、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使用对象和部门帮助各业务部门进行单个系统的管控,具体使用部门包括信息化部门、财务部门、人资部门、新零售部门、营运部门、物流仓储部门、零售门店等。单位内部以及单位内外部协同。
联系信息化建设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与保障、本次数字化是在IPO募投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基础上的延伸与深化,主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将原来独立的各个系统打通,提取更大量、更复杂、更细微的数据并进行量化,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数字化建设项目”和前次“募投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尽管存在延伸与深化的联系,但从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性质与功能等方面来看,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不存在重复建设。

四、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折旧摊销政策

1-99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工作内容第一年第二年
Q1Q2Q3Q4Q5Q6Q7Q8
1前期准备工作
2土建工程
3设备订货采购
4设备安装调试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试运营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工作内容第一年第二年
Q1Q2Q3Q4Q5Q6Q7Q8
1前期准备工作
2土建工程
3设备订货采购
4设备安装调试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试运营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新增无形资产及改造装修工程的摊销费用上,募投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改造装修工程及其折旧摊销政策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类别总价(万元)使用寿命 (年)预计残值率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房屋建筑物16,610.6120.005.00%
设备11,452.915.005.00%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房屋建筑物13,469.5220.005.00%
土地1,120.0050.00-
设备5,928.585.005.00%
数字化建设项目改造装修工程1,000.005.00-
软件5,550.0010.00-
硬件1,293.005.005.00%
实施费用1,950.0010.00-
合计58,374.62--

(二)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

1-100

绩的影响预计在本次募投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改造装修工程费用共计58,374.62万元,根据各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按照年限平均法,项目十年期的折旧摊销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T1T2T3T4T5T6T7T8T9T10
房屋建筑物-1,428.811,428.811,428.811,428.811,428.811,428.811,428.811,428.811,428.81
设备-0.003,302.483,302.483,302.483,302.483,302.480.000.000.00
土地-22.4022.4022.4022.4022.4022.4022.4022.4022.40
改造装修工程-200.00200.00200.00200.00200.000.000.000.000.00
软件-330.00475.00555.00555.00555.00555.00555.00555.00555.00
硬件-0.00245.67245.67245.67245.67245.670.000.000.00
实施费用-93.50185.00195.00195.00195.00195.00195.00195.00195.00
合计2,074.715,859.365,949.365,949.365,949.365,749.362,201.212,201.212,201.21

由上分析,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期及运营初期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逐渐减少,且随着项目运营,能够一定程度降低公司物流配送成本及运营成本,从而能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最近一期折旧摊销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0.46%,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比例为7.99%。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和数字化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增强公司的物流配送能力、提升公司的数字化水平。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收入、净利润预测,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额对公司现有及未来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1-101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5T6T7T8T9T10
1、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a1)-2,074.715,859.365,949.365,949.365,949.365,749.362,201.212,201.212,201.21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所得税后折旧摊销(a2)-1,556.034,394.524,462.024,462.024,462.024,312.021,650.911,650.911,650.91
2、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现有营业收入-不含募投项目(b)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
新增营业收入(c)----------
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d=b+c)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447,608.39
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比例(a1/d)-0.46%1.31%1.33%1.33%1.33%1.28%0.49%0.49%0.49%
3、对净利润的影响
现有净利润-不含募投项目(e)14,745.1014,745.1014,745.1014,745.1014,745.1014,745.1014,745.1014,745.1014,745.1014,745.10
新增净利润(f)-4,723.074,723.074,723.074,723.074,723.074,723.074,723.074,723.074,723.07
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g=e+f)14,745.1019,468.1719,468.1719,468.1719,468.1719,468.1719,468.1719,468.1719,468.1719,468.17
新增折旧摊销占-7.99%22.57%22.92%22.92%22.92%22.15%8.48%8.48%8.48%

1-102

预计净利润的比例(a2/g)

注1:现有营业收入按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三年平均收入测算,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注2:现有净利润按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三年平均净利润测算,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注3:本次募投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上表中新增净利润为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建设完成后在未来会减少的税后租赁支出费用;注:4: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和趋势的判断。

1-10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680.34万元、463,980.92万元、532,163.92万元和158.736.64万元,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未来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望持续提升,新增募投项目带来的折旧摊销费用的影响将进一步降低。

数字化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增强公司数字化战略的软硬件基础支撑,加强业务集成,优化公司管控水平。此外,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等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充公司在山东及周边省市的物流配送体系,保障全国性布局战略的顺利实施。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规模优势及综合竞争力,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数字化建设项目中实施费用的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是否全部为资本性支出,如否,请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投向及投入情况,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占比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数字化建设项目中实施费用的具体内容,是否属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是否全部为资本性支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投资额中的资本性支出金额均高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因此即使项目投资中存在基本预备费,但募集资金均用于资本性支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29,466.6928,063.521,403.1828,000.00
2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21,544.0020,518.101,025.9020,000.00
3数字化建设项目9,793.009,793.00-8,000.00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情况如下: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

1-104

本项目总投资29,466.69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8,00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5,359.0428,000.00
2设备购置11,452.91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1.57
4基本预备费1,403.18-
项目总投资29,466.69-28,000.00

2、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21,544.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0,00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2,458.8820,000.00
2设备购置5,928.58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30.64
4基本预备费1,025.90-
项目总投资21,544.00-20,000.00

3、数字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9,793.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8,00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机房改造1,000.008,000.00
2软件投入5,550.00
3硬件设备1,293.00
4实施费用1,950.00
项目总投资9,793.00-8,000.00

数字化建设项目中实施费用系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收取

1-105

的费用,咨询服务内容包括现状分析、流程梳理、蓝图设计、系统配置、二次开发、测试、用户培训、系统切换、运维支持等。公司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实施费用为资本性支出,不属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项目数量(人天)单位成本投资预测(万元)
数据中台建设项目2,000.00按平均2900元/人天进行评估580.00
业务中台建设项目2,000.00按平均2500元/人天进行评估500.00
IaaS平台建设项目3,000.00按平均2900元/人天进行评估870.00
合计7,000.00-1,950.00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心堂关于《关于请做好一心堂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中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进行了披露,主要为:企业信息化架构升级中ERP项目实施顾问平均5000/人天评估,企业业务数据系统升级中移动平台实施顾问平均3500/人天进行评估。因此,实施费用中单位成本总体具有一定可比性。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大参林、一心堂、益丰药房近期再融资中关于数字信息化建设的募投项目中均存在实施费用,均被认定为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再融资类型募投项目是否资本化支出审核情况
大参林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成功发行
益丰药房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成功发行
一心堂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成功发行

综上,发行人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实施费用为资本性支出,不属于补充流动资金。

4、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共计24,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除补充流动资金的24,000.00万元外,其余募集资金将投入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均为资本性支出。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

1-106

版)》,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募集资金的30%,符合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在该董事会决议日前,募投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已按计划投入,具体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董事会前已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金额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29,466.69110.0028,000.00
2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21,544.000.1620,000.00
3数字化建设项目9,793.00-8,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
合计84,803.70110.1680,000.00-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

六、结合货币资金及短期借款余额、财务费用变动情况、银行授信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金额测算合理性

(一)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货币资金、短期借款及财务费用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 /2022年1-3月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货币资金69,362.2762,205.5156,411.7545,769.96
短期借款68,722.9455,079.4110,810.6312,000.00
财务费用1,383.252,859.98686.25-116.92

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但主要组成部分为票据保证金

1-107

及IPO募集资金,公司现有可使用资金无法满足未来业务规模扩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因此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筹集资金采购货物和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导致短期借款和财务费用大幅增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1、货币资金变动情况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0,641.8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5,793.7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2022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7,156.76万元,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的票据保证金分别为14,202.72万元、28,680.41万元、29,408.86万元和30,244.46万元。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扩张,公司备货量增加,应付上游供应商货款随之增加,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的方式主要为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根据银行要求,公司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需按各银行规定的比例缴纳票据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相应的票据保证金无法正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公司将用前期受限的票据保证金及公司自有资金偿还银行承兑票据金额。

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库存现金385.22-
2银行存款38,732.59-
2-1其中:IPO募集资金6,152.58仅能用于募投项目
2-2未限制用途银行存款32,580.01-
3其他货币资金30,244.46受限资金(票据保证金)
合 计69,362.27-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69,362.27万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30,244.46万元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属于受限资金,银行存款中IPO募集资金6,152.58万元,仅能用于营销网络建设和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未限制用途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合计仅32,965.23万元,无法满

1-108

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因此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2、短期借款、财务费用及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保证借款27,532.2127,532.2110,610.4012,000.00
信用借款25,478.4316,018.13200.23
质押借款15,712.3111,529.07--
合计68,722.9455,079.4110,810.6312,000.00

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银行授信等因素调整短期借款的规模。2021年末、2022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未限制用途的银行存款额度较低,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适当增加短期借款规模。随着银行借款的增加,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公司财务费用明显增加。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与22家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授信额度为26.32亿元,授信总额较高,但单家银行授信额度较低,银行贷款审批流程复杂,另外公司发行可转债的融资成本低于银行借款,因此公司更倾向于通过发行可转债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综上,公司可随时动用的货币资金额度较低,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银行借款利率较高,审批手续繁琐,可转债融资成本较低,因此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二)流动资金金额测算的合理性

1、未来三年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测算过程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未来三年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在公司业务保持正常发展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补充的营运资金规模采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

(1)未来三年收入预测

1-109

公司近几年营业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2019年、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46,680.34万元、463,980.92万元、532,163.92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23.90%。

基于医药零售连锁行业以及发行人近几年的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以2021年为基础,公司预计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营业收入将保持最近三年复合增长率的速度增长。公司对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2)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

公司以2021年资产负债结构预测未来三年的资金需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1年末比例2022年末/2022年度2023年末/2023年度2024年末/2024年度
营业收入532,163.92659,351.10816,936.011,012,183.72
应收账款31,068.445.84%38,493.8047,693.8159,092.64
应收票据15,135.862.84%18,753.3323,235.3828,788.63
应收款项融资-0.00%---
预付账款20,729.773.90%25,684.1931,822.7139,428.33
存货122,649.3223.05%151,962.51188,281.55233,280.84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189,583.3935.62%234,893.82291,033.44360,590.44
应付票据25,971.464.88%32,178.6439,869.3349,398.10
应付账款76,171.4014.31%94,376.36116,932.32144,879.14
预收账款448.800.08%556.06688.96853.62
合同负债2,796.190.53%3,464.484,292.495,318.40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105,387.8519.80%130,575.55161,783.10200,449.26
流动资金占用额84,195.54104,318.27129,250.34160,141.17
累计资金缺口75,945.63

如上表所示,按上述假设计算,公司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为160,141.17万元,减去2021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84,195.54万元,公司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75,945.63万元。综上,公司本次以2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2、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

1-110

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29,466.6928,000.00
2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21,544.0020,000.00
3数字化建设项目9,793.008,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
合计84,803.708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投资额中的资本性支出金额均高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因此即使项目投资中存在基本预备费,但募集资金均用于资本性支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 支出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29,466.6928,063.521,403.1828,000.00
2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21,544.0020,518.101,025.9020,000.00
3数字化建设项目9,793.009,793.00-8,000.00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募集资金的30%,符合规定。

综上,公司使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未来三年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以2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七、补充披露情况

针对本问题(1)相关风险,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十一)拓展省外市场的风险

1-111

发行人采取深耕省内市场,稳健扩张省外市场的策略,以山东市场为核心,聚焦长江以北的区域扩张,由于发行人长期深耕山东市场,不同地区的医药流通市场存在消费习惯、市场竞争、政府政策的差异,在进入新市场前期,公司可能面临对当地消费习惯了解不足、品牌认可度不高、外地管理不便、遭到竞争对手积压等情况,因而拓展省外市场具有不确定性,且开设新门店会导致前期房租、装修、员工工资等成本的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省外业务拓展不及预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一)募投项目配送能力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物流配送能力1,040,681.18万元,现有物流配送中心配送能力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物流配送能力合计1,610,690.64万元。上述配送能力的计算主要综合考虑箱均货值、总库容件数、货物周转率等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门店数量、药品品类和营业收入不断增加,业务发展趋势良好,尽管发行人已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后门店和收入增长情况对发行人未来物流配送需求进行了合理预测,但鉴于新冠疫情、省内门店开拓和省外扩张等不确定性因素,若发行人门店扩张规模未达预期或配送能力消化措施无法发挥作用,将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配送能力无法完全消化。”

针对本问题(4)相关风险,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八)新增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资本性支出为主,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推进和实施完毕,公司将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应导致每年新增较大金额的折旧及摊销费用等。预计在本次募投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改造装修工程费用共计58,374.62万元,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期及运营初期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最近一期折旧摊销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0.46%,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比例为7.99%。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新

1-112

增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金额逐渐减少,且随着项目运营,能够一定程度降低公司物流配送成本及运营成本,从而能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从开工建设到完全投产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且若未来竞争环境和行业发展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效果可能不及预期。因此,公司存在未来因折旧、摊销费用大额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1、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资料;

(2)向发行人了解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拟购买土地最新进展及用途;

(3)获取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其联系与区别;

(4)向发行人了解并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5)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发行人了解募投项目具体投向,并与《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进行了比对;

(6)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银行授信协议。

2、会计师核查程序

会计师针对“问题2”之“(4)、(6)”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向发行人了解并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盈利能力及经

1-113

营业绩的影响;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银行授信协议。

3、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

发行人律师针对“问题2”之“(2)”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向发行人了解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拟购买土地最新进展及用途。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对于缓解现有物流配送枢纽承载压力、建设高效物流体系、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物流体系智能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具备实施的必要性。上述项目分别地处济南、枣庄,辐射省内鲁中、鲁南和鲁西南等区域以及周边省份城市,具备选址的合理性。

(2)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投资数额参考药品仓储行业工程设计与建设相关收费管理办法及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所处地区工程报价、相关设备厂商报价确定,具备合理性,其单位建筑面积的投资额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区间内,具备合理性,不存在重复建设问题。

(3)公司已于2022年7月29日取得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存在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风险。

(4)自建物流中心每年承担成本低于租赁成本,租赁的物流中心存在续租的不确定性以及无法大规模投资新建先进物流系统及设备,导致物流成本高和效率低,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建设购买土地能够解决枣庄地区仓储用地不足问题,满足发行人在自有土地加大物流智能化需求,购买土地面积与规划配送能力相匹配、土地购买价格公允合理,购买土地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且均为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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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数字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进行药店及医疗机构LBS系统(选址及收购辅助决策)、万家门店网络会议平台、加盟核心业务平台、陈列系统等业务和技术系统的建设。本次募投“数字化建设项目”和前次“募投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存在延伸与深化的联系,从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性质与功能、使用技术、使用效果、使用对象和部门等方面来看存在一定区别,不存在重复建设。

(6)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规模优势及综合竞争力,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7)除补充流动资金的24,000.00万元外,其余募集资金将投入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均为资本性支出,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

(8)数字化建设项目中实施费用系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主要包括:蓝图设计、系统配置、二次开发、测试、用户培训、系统切换、运维支持等内容)收取的费用,为资本性支出,不属于补充流动资金。

(9)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不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的资金。

(10)公司可随时动用的货币资金额度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可转债融资成本相比银行借款资金成本较低,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公司使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未来三年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具备合理性。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规模优势及综合竞争力,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可随时动用的货币资金额度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扩展对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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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资金的需求,可转债融资成本相比银行借款资金成本较低,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公司使用营业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未来三年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具备合理性。

3、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

(1)公司已于2022年7月29日取得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存在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风险。

(2)自建物流中心每年承担成本低于租赁成本,租赁的物流中心存在续租的不确定性以及无法大规模投资新建先进物流系统及设备,导致物流成本高和效率低,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建设购买土地能够解决枣庄地区仓储用地不足问题,满足发行人在自有土地加大物流智能化需求,购买土地面积与规划配送能力相匹配、土地购买价格公允合理,购买土地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且均为自用。

问题3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5日到账,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36.61万元,分别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12,985.30万元,使用进度比例为48.21%,信息平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2,020.72万元,使用进度比例为67.36%。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后续投入安排,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按计划投入,发行人如何确保后续投入可以按计划实施;(2)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现有药品销售网络体系及物流仓储配送能力等情况,进一步说明物流二期项目、枣庄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闲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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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后续投入安排,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按计划投入,发行人如何确保后续投入可以按计划实施

(一)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国家统计局在2022年2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显示,2021年GDP初步核算值为1,143,670亿元,增幅拉升至8.1%。药品零售行业2021年同样实现了正向增长,根据《中国药店》杂志发布的《2021-2022中国药店发展报告》,2021年,全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达到4,696亿元,同比增长3.21%。

医药零售行业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1、中国药店连锁化率持续提升,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2021年10月,商务部出台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里提到2025年目标,培育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在政策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药品零售连锁化率已保持逐年提升的态势。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2020)》,2020年全国药店连锁化率为55.68%,行业连锁化率进一步提升。

2、人口老龄化逐步加深,医药健康市场持续扩容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67亿,占总人口的

18.9%,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2.01亿,占总人口的14.2%。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50年,我国或有35%的人口超过60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民众健康意识增强,医疗保障体制不断完善,我国医药健康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扩大趋势。

3、医药分离带动处方外流,零售药店市场份额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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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医药分开”为导向的医改给医药零售业带来新的增量市场。随着“三医联动”改革的不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控费、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互联网+医疗等政策相继出台并实施,医院处方外流提速,医药分开的局面正逐步形成,医药零售行业迎来新的增量市场。

综上,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全国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不断增长,药店连锁化率、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人口老龄化带动医药健康市场持续扩容,“医药分离”、“处方外流”等行业利好政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稳步投入,不存在投资进度缓慢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后续投入安排,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按计划投入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5日到账,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均为3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实际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账日期建设期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投入比例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21.6.253年26,936.6116,622.0961.71%
2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21.6.253年3,000.002,748.3591.61%
合计29,936.6119,370.4464.7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19,370.44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64.70%,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比例为61.71%,“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比例为91.61%,不存在投资进度缓慢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内,募集资金仍在持续投入中。针对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在后续的建设期内按计划继续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保障剩余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推进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同时,发行人已出具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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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相关投入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三)发行人如何确保后续投入可以按计划实施

公司将强化对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优化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增强对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沟通与监督,确保前次募集资金的后续投入可以按计划实施,具体而言,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强化对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根据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定期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保障前次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不当风险。

2、优化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充分考虑前次募投项目涉及到的相关因素,积极调动全公司资源,加快推进各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可能减轻疫情等客观因素对前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影响,确保后续募集资金投入的持续性。

3、增强对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沟通与监督

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沟通与监督,强化前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力度,健全前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汇报机制,确保从决策层到实施层的决策流和从实施层到决策层的汇报流双向沟通顺畅,进一步提高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效率。

二、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现有药品销售网络体系及物流仓储配送能力等情况,进一步说明物流二期项目、枣庄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闲置风险

(一)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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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于2020年开始实施,规划用3年时间在山东省内各城市选址新建直营连锁药店600家。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投“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16,622.09万元,投入进度为61.71%。

(二)公司现有销售网络体系

公司坚持直营连锁为主的营销模式和区域深耕的稳健扩张策略,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在山东省及其他省份共拥有门店3,686家,其中直营门店2,897家,加盟门店789家。

1、直营门店销售网络

发行人采用深耕省内市场,稳健扩张省外市场的策略,以山东市场为核心,聚焦省外区域扩张。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直营连锁门店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家

区域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山东省内2,7052,5521,8511,687
其中:济南市967914770679
淄博市241184171160
聊城市164156146137
青岛市342338131122
东营市141136126115
泰安市16615910091
济宁市1091077366
烟台市59595764
临沂市1161146957
枣庄市90905854
日照市92865147
德州市68674035
潍坊市33323134
菏泽市73702018
滨州市444088
山东省外19240--
合计2,8972,5921,8511,687

2、加盟门店销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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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基本形成以长江以北市场为聚焦,覆盖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南省、河北省、天津省、江苏省、安徽省和山西省的加盟网络。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加盟门店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家

区域2022-3-31
山东省21
辽宁省441
天津市24
吉林省93
黑龙江省56
山西省96
安徽省45
河北省13
合计789

(三)物流仓储配送能力

发行人的物流仓储配送能力情况参见本回复“问题2”之“一、(一)发行人现有物流中心配送能力、同行业可比项目、在建工程情况及发行人逐步向省外市场拓展的经营战略等情况”之“1、现有物流中心配送能力”相关内容。

(四)物流二期项目、枣庄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闲置风险。

1、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参见本回复“问题2”之“一、(二)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枣庄物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选址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相关回复内容。

2、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参见本回复“问题2”之“一、(四)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相关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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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与发行人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闲置风险

上市后,公司利用前次募投“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所募集资金加大新开门店的力度,直营门店数量快速扩张,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2,897家直营门店;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加盟门店数量为789家。直营和加盟门店销售网络的不断扩张要求公司必须具备足够的物流配送能力。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532,163.9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达到158,736.64万元,现有物流中心仓储配送能力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门店规模扩张和业务发展的需求。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其中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共计48,00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的比例为8.85%、净资产的比例为24.41%,与公司现有的业务规模相匹配。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未来营销网络持续扩张,现有物流仓储配送能力无法支撑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项目规划的承载能力与发行人经营规模增长相匹配,不存在闲置风险。

三、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过程

保荐人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报告;

2、向发行人了解前次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相关保障措施;

3、获取发行人门店明细表,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前次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不存在投资进度缓慢的情况,针对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持续按计划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与医药连锁信息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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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设项目。公司将通过对前次募集资金强化管理、优化实施计划、增强实施过程的沟通与监督等方式,确保后续投入按计划实施。

2、随着公司未来营销网络持续扩张,现有物流仓储配送能力无法支撑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项目规划的承载能力与发行人经营规模增长相匹配,不存在闲置风险。

问题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6,017.72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276.3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4,764.9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13,570.02万元,其中,山东鲁和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和医药)、湖南中百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医药)经营范围包括利用自有资金对医药企业进行投资,济南和医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泊云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健康咨询、技术咨询等,顺众数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零售大数据分析等,山东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疗产业信息化服务等;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10,776.55万元,其中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动能领航)、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泊云利康)主营业务为对医养健康相关产业企业和项目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23,388.94万元,主要为收购同行业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的款项。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在线上开设漱玉全优网上商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东营)有限公司等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山东漱玉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数据服务,漱玉医药物流(青岛)有限公司等公司等经营范围包括视频互联网销售,济南幸福时光餐饮经营有限公司等经营范围包括酒类经营,济南鹊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咨询服务,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经营范围包括物联网应用服务,山东善水网络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山东枫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电影发行、网络文化经营,济南慈家护理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宁夏中宁枸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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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枸杞文化研究与传播,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经营范围包括医药文化传播。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业务”。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2)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3)发行人开展酒类经营具体业务及经营内容;(4)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销售收入情况,说明漱玉全优网上商城具体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5)发行人、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涉及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报告期内相关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收入、净利润的比例,相关公司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6)结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明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是否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及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7)结合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是否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参与行业竞争是否公平有序、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并对照国家反垄断相关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以及是否履行申报义务;(8)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上述情形;(9)结合鲁和医药、中百医药、新动能领航、柏云利康经营范围及相关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投资范围、认缴实缴金额及差异、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未投资金额等,说明未将前述企业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10)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相关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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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对发行人是否未违反《反垄断指南》等相关文件规定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决议。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二)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不存在新增的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三)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四)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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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五)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情形。

(六)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购买哈尔滨宝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9%股权,支付对价2,304.00万元,本次交易后,公司合计持有哈尔滨宝丰19%股权;公司参与设立山东梅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晔健康”)、海神薇(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神薇”),分别拥有上述两家公司43.50%股权、15.00%股权。

哈尔滨宝丰与公司同为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在哈尔滨地区已经具有一定规模。购买哈尔滨宝丰9%股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哈尔滨宝丰的战略合作,巩固东北地区的医药零售市场,符合公司山东省外布局战略发展规划。因此,公司购买哈尔滨宝丰9%股权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梅晔健康与海神薇经营范围、与发行人上下游关系、合作协议情况如下:

项目梅晔健康海神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26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发行人上下游关系梅晔健康、海神薇主要从事医疗器械及其他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主要从事医药零售行业,对外销售中西成药、保健食品、健康器械等产品,公司投资两家公司主要为获取优质上游供应商医疗器械及其他健康商品资源、拓展公司经营品类、增强公司商品核心竞争力,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是否有合作协议发行人与梅晔健康、海神薇未签署相关合作协议,但后续会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以及产品市场情况,签署正常业务的采购合同。

(八)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2021年10月28日)至今,公司不存在经营或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二、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相关的资产科目及其中具体财务投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6,017.72
其他应收款3,276.33
其他流动资产4,764.94
长期股权投资13,570.0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776.55
其他非流动资产23,388.94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6,017.72万元,为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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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品名称账面价值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起息日到期日是否为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理财产品
1齐鲁银行对公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3,009.493,000.001.4%-3.15%2021-8-22022-8-2否,保本型产品,风险较低
2齐鲁银行对公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3,008.233,000.001.8%-3.46%2022-1-302022-4-29否,保本型产品,风险较低
合计6,017.726,000.00----

注:上述账面价值包含截至2022年3月31日计提的投资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且所购买的产品为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因此,公司购买上述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3,276.33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拆借给山东威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1,141.96万元。威登医药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原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西洋参产品的生产、销售。威登医药设立之初资金规模较小,2019年12月,公司拆借给威登医药1,000万元,用于文登道地西洋参中药材采购,双方约定利率为5.01%。2021年12月,威登医药引入新股东威海市昌洋实业有限公司并改选董事会,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在新一届董事会中占3席(共9席),不再控制威登医药,因此形成对联营企业的资金拆借。

以上资金拆借形成时,威登医药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拆借主要原因:威海文登区为中国最早引进西洋参种植的三大主产区之一,公司看好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努力加深与医药工业尤其是中药材工业进行上下游产业合作。因此,上述事项为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进行产业发展,并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2022年7月1日,公司已经收回上述资金拆借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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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本金及利息。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往来款、借款、押金及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4,764.94万元,为待抵扣的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
待抵扣的进项税4,591.50
预缴企业所得税171.92
其他1.53
合计4,764.94

(四)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13,570.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万元)持股比例被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投资原因及背景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哈尔滨宝丰4,403.2019.00%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哈尔滨宝丰为在哈尔滨地区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企业,参股后便于了解当地市场、整合资源优势,利于公司下一步开拓黑龙江省的医药零售市场。
2威登医药2,794.5738.80%西洋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西洋参是威海文登的特色道地药材,公司看好西洋参产业的发展,参股威登医药有助于公司加深对道地中药材及产业上游的布局。
3中宁枸杞2,037.1930.00%枸杞产品开发和营销服务中宁枸杞是中宁枸杞产业协会发起打造的全产业链公司,公司看好枸杞品类的发展,药食同源的枸杞产品市场潜力巨大,参股中宁枸杞有助于公司加深对道地中药材及产业上游的布局。
4和医健康1,999.9120.00%医疗健康产业管理咨询服务和医健康具备独特的医院及医疗资源,参股后公司可以加深医疗业务合作与医院对接配送、相关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
5山东顺能1,987.029.29%互联网技术开发、医疗产业信息化服务山东顺能专注于利用IT技术打造移动医疗服务,是山东省互联网医疗网络技术龙头企业;参股山东顺能可以为公司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增添助力。
6鲁和医药269.2818.32%医药相关咨询管理服务鲁和医药是一家专注于服务连锁单位成员和战略合作企业的公司,由山东省内各地市主流连锁药店共同投资成立。其战略定位为服务型平台,其设立初衷在于整合山东医药零售市场的优质资源,通过集中采购优势,获得优质、低价的药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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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价供给会员连锁单位,维护好省内连锁药店资源,共谋区域连锁的发展。
7中百医药41.916.80%医药相关咨询管理服务中百医药由全国范围内知名连锁药店企业共同设立成立,旨在联合行业内零售药店企业,统一集中向上游药厂采购,提高议价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获得优质、低价的药品。
8顺众数字36.3935.00%零售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发顺众数字的主营业务为零售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发服务,具备专门的技术开发团队。顺众数字为发行人提供零售行业相关程序开发服务,主要功能为将零售企业销售、营运、库存、报表等相关数据以小程序形式进行多样展示,便于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能够方便、快捷地掌握和了解门店和各区域的经营情况。
9泊云利华0.5724.00%健康产业管理咨询服务泊云利华主要为医药连锁企业提供技术咨询、零售软件操作咨询服务,与公司建设大健康服务体系具有协同效应。
合计13,570.02

综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与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金额为10,776.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万元)持股比例被投资公司 主营业务投资原因及背景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青岛紫光4,512.304.07%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青岛紫光为在青岛以及省内地区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企业,参股后便于整合资源优势,利于公司巩固青岛地区的医药零售市场。
2济宁广联3,095.254.60%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济宁广联为在济宁地区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企业,参股后便于整合资源优势,利于公司巩固济宁地区的医药零售市场。
3新动能领航2,000.0010.00%对医养健康相关企业和项目投资新动能领航主要投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医药制造企业等大健康领域,通过投资新动能领航,公司可以进一步对接行业内更多优质企业,便于后续整合,有助于公司加深对上游工业医养健康产业的布局。
4贯天下健康500.0042.15%健康产业相关科技成果、技术、平台、产品的推广、转化、销售和服务贯天下健康主要从事健康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和推广,公司看中贯天下健康的产品,参股贯天下健康有助于公司加深对上游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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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通药店377.004.61%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金通药店为在潍坊地区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店企业,参股后便于整合资源优势,利于公司巩固潍坊地区的医药零售市场。
6微语医疗200.002.00%医疗技术和产品开发、医疗产业信息化服务微语医疗主营医疗技术和产品开发、医疗产业信息化服务,出于对构建大健康体系的考量而参股。
7泊云利康92.008.44%健康产业相关公司及项目投资泊云利康主要是借助连锁药店企业联盟力量共同研究和发展医药零售软件技术,与公司建设大健康服务体系具有协同效应。
合计10,776.55

综上,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均与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23,388.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3-31
预付收购款19,260.00
预付长期资产款4,128.94
合计23,388.9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预付收购款金额为19,26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对福建惠百姓、福建聚芝林、山东回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淄博仁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和经营性资产等标的的预付收购款。公司预付的收购款,均为收购同行业医药零售连锁企业的款项,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人开展酒类经营具体业务及经营内容

发行人经营范围中包括“酒类经营”表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没有实际从事“酒类经营”业务,其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服务。目前发行人于2022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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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删除“酒类经营”、“互联网数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并计划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经营范围议案。

发行人子公司济南幸福时光餐饮经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包括“酒类经营”表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没有实际从事“酒类经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是为发行人提供员工食堂服务。幸福时光已经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删除了“酒类经营”表述。删除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卖递送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仅销售中药药酒,不涉及其他食品酒类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单位主要功效产品类别
1鸿茅药酒国药准字Z15020795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等功效中药
2虫草双参酒国药准字B20020269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疗肾虚、脾虚、气血虚等症状中药
3三鞭补酒国药准字Z37020972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等功效中药
4至宝三鞭酒国药准字Z37021527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等功效中药

四、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销售收入情况,说明漱玉全优网上商城具体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销售收入情况

公司于2013年设立电商事业部,组建专业电商团队,主要通过B2C和O2O平台进行互联网推广。

B2C平台推广模式为公司一方面通过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拼多多等第三方平台,另一方面通过漱玉平民全优自营网站,实现了将产品推向全国消费者,该类业务收入作为线上平台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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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平台推广模式为公司一方面通过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另一方面通过漱玉平民+自营微信小程序平台,实现了将产品推向山东省内漱玉平民零售药店附近的消费者,该类业务收入作为线下零售药店核算。报告期内,公司通过B2C和O2O平台进行线上推广业务,具体如下:

1、B2C业务中,公司经营战略重心主要集中在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和拼多多第三方平台,报告期内上述三个平台累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5,918.84万元、11,493.51万元、16,939.44万元和5,055.95万元,占B2C业务收入合计比重分别为74.84%、78.84%、97.64%和97.10%。

2、O2O业务中,公司经营战略重心主要集中在美团外卖、饿了么和“漱玉平民+”微信小程序,报告期内上述三个平台累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4,499.79万元、11,779.55万元、29,520.14万元和9,558.51万元,占O2O业务收入合计比重分别为73.06%、81.05%、94.89%和96.56%。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B2C业务5,206.9517,348.5114,578.327,908.78
其中:天猫旗舰店2,485.738,225.215,747.683,067.69
京东旗舰店1,554.106,542.984,542.462,426.57
漱玉全优(注)126.20267.76581.47508.10
拼多多1,016.122,171.251,203.37424.58
苏宁易购0.116.38330.37207.51
其他24.69134.932,172.971,274.33
O2O业务9,899.2531,108.2514,533.816,158.72
其中:美团外卖7,211.3320,795.027,946.123,246.02
饿了么1,656.775,672.212,471.581,008.05
京东药急送186.16980.18393.4217.32
“漱玉平民+”微信小程序690.413,052.911,361.85245.72
京东到家132.64508.15341.08235.52
天猫同城21.9499.14--
阿里健康-0.632,017.431,401.61
百度外卖-0.002.344.48
合计15,106.2048,456.7629,112.1314,0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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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漱玉全优销售收入指顾客通过漱玉全优线上商城直接购买所产生的销售收入。

(二)漱玉全优网上商城具体经营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规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是指在药品网络交易中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规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提供药品网络销售相关服务。”

漱玉全优网上商城为发行人专门打造的纯自营网上销售商城,旨在拓宽发行人产品销售渠道,将产品销售范围扩大至全国消费者。具体操作流程为:用户在漱玉全优注册账号之后,通过选购商品,点击购物车结算,填写发货信息,选择支付方式及送货方式,提交订单支付,完成支付后,由电商仓库按照客户填写的发货信息进行发货。

漱玉全优网上商城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药品网络交易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情形,不存在第三方药品供应商入驻情形,不存在向第三方收取平台服务费用情形,不属于《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漱玉全优网上商城为发行人自营网上销售商城,不属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

漱玉全优网上商城销售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34

漱玉全优(注)126.20267.76581.47508.10

注:上表中漱玉全优销售收入指顾客通过漱玉全优线上商城直接购买所产生的销售收入。

(三)发行人其他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发行人现有主要网络销售模式和渠道

1、第三方B2C平台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拼多多、苏宁易购、抖音等电商平台网站,提供药品网络交易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因此均属于上述法规中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目前,发行人通过入驻并设立自营漱玉平民大药房旗舰店的形式,在上述第三方平台网站上从事药品网络销售并由发行人发货及售后,属于平台内经营者。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药品网络交易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情形,不存在第三方药品供应商入驻情形,不存在向第三方收取平台服务费用情形。因此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平台B2C业务进行药品的网络销售,属于平台内经营者,不属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该规定对第三方平台进行医药电商自营产生一定影响,而并不限制连锁药房入驻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因此该规定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线上销售情况。

第三方B2C平台业务销售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天猫旗舰店2,485.738,225.215,747.683,067.69
京东旗舰店1,554.106,542.984,542.462,4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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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1,016.122,171.251,203.37424.58

苏宁易购

苏宁易购0.116.38330.37207.51
其他24.69134.932,172.971,274.33

2、自营O2O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漱玉平民+”微信小程序的运营主要基于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自营网络药品销售,属于平台内经营者。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药品网络交易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情形,不存在第三方药品供应商入驻情形,不存在向第三方收取平台服务费用情形。因此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综上,“漱玉平民+”微信小程序是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的自营网络药品销售,属于平台内经营者,不属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该规定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线上销售情况。“漱玉平民+”微信小程序销售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漱玉平民+”微信小程序690.413,052.911,361.85245.72

3、第三方O2O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第三方O2O平台是线上互联网平台搭载线下实体药店,完成药品网络销售,直接从事药品销售的仍是线下实体门店。发行人通过入驻O2O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完成线下实体门店与互联网客户的连接,从而完成药品网络销售,在此过程中,线下实体药店直接参与了药品网络销售,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药急送、京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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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天猫同城、阿里健康、百度外卖等第三方O2O平台亦未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综上,发行人通过线下实体药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并不涉及第三方O2O平台直接参与药品销售,因此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影响发行人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O2O平台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O2O平台销售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美团外卖7,211.3320,795.027,946.123,246.02

饿了么

饿了么1,656.775,672.212,471.581,008.05
京东药急送186.16980.18393.4217.32
京东到家132.64508.15341.08235.52
天猫同城21.9499.14--
阿里健康-0.632,017.431,401.61
百度外卖-0.002.344.48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的其他主要影响

1、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营许可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七十条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其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发行人目前已经取得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发行人将按照新规向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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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品网络销售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二条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立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药品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的品种或者是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经营的品种。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销售、储存、配送、质量控制等有关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和篡改。

发行人属于药品经营企业,能够依法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目前经营的药品均是被许可经营的品种,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3、药品网络零售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四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经审核后方可调配。对于未通过处方审核的,不得直接展示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

国家实行特殊管理以及用药风险较高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零售,具体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发行人未通过网络销售模式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以及用药风险较高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模式销售处方药时,均要求购买人提供处方并经过审核后方可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

五、发行人、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涉及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报告期内相关收入、净利润占发行人收入、净利润的比例,相关公司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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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涉及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

1、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是否涉及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部分子公司经营范围存在教育、影视文化等类似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中包含的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类似表述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修订进度
1鹊华人力全资子公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人力资源服务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公司已出具未开展教育服务的说明
2全福医院全资子公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医院管理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3鹊华医院全资子公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医院管理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4善水网络控股子公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互联网销售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
5枫藤数字控股子公司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数字软件开发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
6宥仁医疗控股子公司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医疗健康服务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7慈家护理院控股子公司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医疗健康管理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①鹊华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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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华人力成立于2022年2月,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目的是保证实习生等非正式人员劳务费准时发放,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②全福医院

全福医院成立于2021年11月,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目的是为完善公司在医疗板块布局,打造社区康养的丰富业态,主要从事医院管理及提供医疗服务,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③鹊华医院

鹊华医院成立于2021年11月,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成立目的是为完善公司在医疗板块布局,成立后暂未开展具体经营项目,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④善水网络

善水网络成立于2022年3月,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成立目的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业态,主要从事为发行人拓展销售渠道,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⑤枫藤数字

枫藤数字成立于2022年1月,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零售类电商业务配套的中台、ERP、商城系统研发以及医药零售行业数据研发业务。枫藤数字专门为发行人服务,致力于推动公司数字化升级、新零售业务拓展,满足公司信息化系统的研发和维护需要,不直接面向发行人客户群体,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⑥宥仁医疗

宥仁医疗成立于2020年3月,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康复养老产业,结合发行人社区店和院边店为消费者提供立体全方位健康服务,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⑦慈家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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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家护理院成立于2019年4月,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护理院是为长期卧床患者、晚期姑息治疗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长期护理服务的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综上,鹊华人力、全福医院、鹊华医院、善水网络、枫藤数字、宥仁医疗、慈家护理院经营范围中虽然包含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等类似表述,但是均未实际开展教育、影视文化业务,也未曾取得或持有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经营资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鹊华人力、全福医院、鹊华医院、善水网络、枫藤数字、宥仁医疗、慈家护理院已经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删除了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等类似表述。

(2)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部分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存在教育、影视文化等类似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中包含的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类似表述主营业务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修订进度
1中宁枸杞参股公司枸杞文化产品研发、销售;枸杞文化研究与传播;枸杞产品的加工及销售已经作出修改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删除经营范围中“枸杞文化产品研发、销售;枸杞文化研究与传播”,正在申请工商变更中,预计2022年8月中旬可以完成。公司已出具未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的说明
2泊云利华参股公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健康产业管理咨询服务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公司已出具未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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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泊云利康参股公司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健康产业相关公司及项目投资工商变更中,预计2022年8月中旬完成。公司已出具未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的说明
4东营鹊华参股公司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的“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教育咨询”,公司已出具未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的说明
5贯天下健康参股公司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类医疗器械的推广及销售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公司已出具未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的说明

①中宁枸杞

中宁枸杞成立于2018年2月,为发行人参股公司,主营业务为枸杞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净制中宁枸杞子干果等中药饮片以及中宁枸杞干果、枸杞花蜜和枸杞原浆等食品延伸品,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②泊云利华

泊云利华成立于2016年7月,为发行人参股公司,成立目的是泊云利华主要为医药连锁企业提供技术咨询、零售软件操作咨询服务,与公司建设大健康服务体系具有协同效应,主要从事医疗健康产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③泊云利康

泊云利康成立于2016年8月,为发行人参股公司,成立目的是泊云利康主要是借助连锁药店企业联盟力量共同研究和发展医药零售软件技术,与公司建设大健康服务体系具有协同效应,主要从事健康产业相关公司及项目投资,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④东营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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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鹊华成立于2017年6月,为发行人参股公司,成立后暂未开展具体经营项目,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⑤贯天下健康

贯天下健康成立于2020年5月,为发行人参股公司,主要从事健康类医疗器械的推广及销售,发行人看中贯天下健康的产品,参股贯天下健康有助于公司加深对上游的布局,不存在开展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参股公司共计19家,上述参股公司均已分别出具说明,就教育、影视文化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如下:“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曾实际开展教育、影视文化业务,未曾取得或持有教育、影视文化业务资质,目前也没有开展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的计划或安排。以上情况真实、准确,特此说明。”

综上,中宁枸杞、泊云利华、泊云利康、东营鹊华、贯天下健康经营范围中虽然包含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等类似表述,但是均未实际开展教育、影视文化业务,也未曾取得或持有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经营资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贯天下健康、东营鹊华、泊云利华已经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删除了教育、影视文化业务等类似表述,泊云利康经营范围正在变更中,中宁枸杞已经作出修改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正在申请工商变更中。

2、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是否涉及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

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成立于2015年5月,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为了发展济南市医、药、健康安全教育,普及饮食用药科普知识而申请设立。其业务主管单位为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变更为济南市市场监督局),其成立宗旨是为了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提高市民辨伪识假能力。业务范围主要为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餐饮食品标本展示及真假伪劣知识介绍和安全警示教育;医、药、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及文化展览、展示;健康咨询、讲座;医药文化传播。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的设立响应了主管部门加强提高消费者食用药安全意识的积极倡导,具备一定的必要性。

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的设立已取得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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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济食药监药市[2015]42号《关于同意设立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的批复》及济南市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相关经营活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自2019年5月起,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已经撤馆,展览标本已经搬离原展览馆,发行人拟注销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报告期内,展览馆不存在从事教育、影视文化业务形成的经营性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医药零售连锁业务,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3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5,393.39万元、462,365.39万元、528,638.93万元、157,968.29万元。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63%、

99.65%、99.34%、99.5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从事教育、影视文化业务形成的经营性收入。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不涉及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民办非企业单位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开展医药文化传播,并未开展盈利性工作,也并未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六、结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说明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是否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及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的内部控制有效

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与信息系统相关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及流程规范,包括《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方人员访问制度》、《信息安全培训制度》、《信息安全检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安全设备管理制度》、《数据库管理制度》、《储存系统管理制度》等,这些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从制度层面对事件安全分级、信息安全管理、访问控制、网络安全、数据备份、设备及系统日常运维等方面进行规定,从管理层面指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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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建立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涵盖了系统开发和变更管理、基础架构变更管理、数据修改管理、系统安全设置管理、密码设置管理、用户访问管理、远程访问管理、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问题/事件管理、灾难恢复/业务持续计划等各个方面。

综上所述,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信息系统的内外部安全管控体系健全有效。

(二)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业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中西成药、保健食品、中药饮片、健康器械等产品的经营销售。同时,公司兼营少量药品批发、加盟业务。公司零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终端消费者,不存在向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经营范围中存在“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等类似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中包含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的类似表述主营业务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经营范围 修订进度
1漱玉平民母公司互联网数据服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2022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删除“互联网数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并计划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经营范围议案
2日照漱玉全资子公司互联网数据服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互联网数据服务”
3全福医院全资子公司大数据服务医院管理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大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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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鹊华医院全资子公司大数据服务医院管理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大数据服务”
5枣庄漱玉全资子公司互联网数据服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互联网数据服务”
6济宁漱玉全资子公司互联网数据服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互联网数据服务”
7漱玉健康全资子公司互联网数据服务药店加盟管理服务、品牌特许经营管理、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互联网数据服务”
8善水网络控股子公司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等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互联网数据服务”
9枫藤数字控股子公司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软件开发专门为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服务,不直接面向发行人客户群体,不涉及为发行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

枫藤数字成立于2022年1月,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零售类电商业务配套的中台、ERP、商城系统研发以及医药零售行业数据研发业务。枫藤数字专门为发行人服务,致力于推动公司数字化升级、新零售业务拓展,满足公司信息化系统的研发和维护需要,不直接面向发行人客户群体,不涉及为发行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除枫藤数字之外,发行人、日照漱玉、全福医院、鹊华医院、枣庄漱玉、济宁漱玉、漱玉健康及善水网络经营范围中虽然包含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等类似表述,但未曾实际开展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等业务,也未曾取得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经营资质,也没有开展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业务的计划或安排。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日照漱玉、全福医院、鹊华医院、枣庄漱玉、济宁漱玉、漱玉健康及善水网络已经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删除了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等类似表述。发行人于2022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删除“互联网数据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并计划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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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议案

(三)发行人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形,但不存在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发行人通过漱玉平民+小程序、漱玉全优网上商城、宥仁在线咨询小程序和全福医院微信公众号存在收集、存储个人信息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漱玉平民+小程序和漱玉全优网上商城

漱玉平民+小程序和漱玉全优网上商城作为互联网线上零售平台,在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收集和存储消费者的名称、电话及收件地址,主要目的为将客户购买商品邮寄到家及提供售后服务。因漱玉全优网上商城与漱玉平民+小程序功能一致,且漱玉全优商城注册人数不断下降,运营成本较高且使用不便捷,漱玉全优网上商城后续将不再进行经营。漱玉全优网上商城停止运营前后,发行人均不存在超越用户授权范围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并对其进行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

漱玉全优网上商城成立于2014年,报告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下单有效用户数量(个)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万元)订单量(个)收集信息数量(名称、电话、地址)(条)
2019年21,041508.1018.8031,84163,123
2020年21,112581.4729.9830,20563,336
2021年6,384267.7619.307,21619,152
2022年1-3月3,606126.2010.874,21810,818

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可通过漱玉官方商城“漱玉全优”、漱玉平民+小程序等渠道办理会员卡,并提供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电话等信息,发行人据此可方便核对并识别会员信息,提高购药便捷性。消费者有权利拒绝提供个人信息,公司不存在收集消费者其他信息的情况。

2、宥仁在线咨询

宥仁在线咨询通过微信小程序为慢病常见病人群提供了基于互联网医院的远程电子处方的互联网诊疗服务。《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关于患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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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规定,患者有义务向医疗机构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

因此,在宥仁在线咨询过程中,在线互联网医生需要通过消费者填写的姓名、性别、年龄、病情等基础信息,对症进行复诊处方,让消费者便捷就诊,便捷取药,极大的减轻了消费者负担。宥仁在线咨询小程序因需开具处方药而涉及收集相关基础病例信息,除此之外不存在收集消费者其他信息的情况。宥仁在线咨询小程序运行主要基于微信平台,公司为平台内经营者,主要通过微信平台收集相关信息,发行人无法自行收集存储。除此之外不存在收集消费者其他信息的情况。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条

数据类别2020年6月-12月2021年2022年1月至今
注册会员7.8万76万27.5万
手机号码7.8万76万27.5万
姓名11.7万173.6万108万
性别11.7万173.6万108万
年龄11.7万173.6万108万
过敏史11.7万173.6万108万
肝肾功能11.7万173.6万108万
孕产情况11.7万173.6万108万

3、全福医院微信公众号

全福医院是由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置审批的一级综合医院、智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疫情期间为济南市民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全福医院微信公众号中可提供核酸检测预约服务,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法规的规定,全福医院需要收集被检测核酸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联系地址等基础信息,并同步上传至防疫办等主管部门系统,除此之外不存在收集消费者患者其他信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除专门从事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需要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之外,单纯收集和存储个人信息的情形无需取得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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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形,但不存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发行人相关小程序能够做到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规则、使用信息的目的,并经被收集者同意,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获取、保护、处置符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上述收集的数据均为消费者基础信息,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也不涉及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上述收集和存储个人信息的情形无需取得相关资质。

七、结合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是否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参与行业竞争是否公平有序、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并对照国家反垄断相关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以及是否履行申报义务

(一)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是否属于《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1、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

(1)自有网站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注册并实际使用的主要网站以及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运营单位网站域名网站备案号主要功能
1漱玉平民sypm.cn(注1)鲁ICP备11008660号-1网上商城,主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
2漱玉平民shuyupingmin.com鲁ICP备11008660号-3公司官网,企业展示
3鹊华人力sypmsxy.com鲁ICP备2022020669号-1商学院云学堂网站
4漱玉平民shuyu.tech鲁ICP备11008660号-7内部技术开发服务

注1:漱玉平民sypm.cn为漱玉全优网上商城PC端登陆地址,目前漱玉全优PC端已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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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不再经营,不能登录。目前公司仍保留了漱玉全优商城手机端登录地址手机端(jbt.sypm.cn)。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因漱玉全优网上商城与漱玉平民+小程序功能一致,且漱玉全优商城注册人数不断下降,运营成本较高,发行人将拟手机端登录窗口关闭,漱玉全优商城后续将不再进行经营。

(2)小程序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运营的主要小程序以及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运营单位小程序名称主要功能
1漱玉平民漱玉平民+网上商城,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等
2漱玉平民漱玉智能会务创建会议、查询会议、扫码签到
3宥仁医疗宥仁在线咨询漱玉在线问诊、中医中药问诊、门店问诊开方业务

(3)入驻电商平台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入驻的主要电商平台如下:

序号运营主体平台名称店面名称网址主营产品类型
1漱玉平民美团外卖漱玉平民大药房美团外卖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2益生堂益生堂大药房美团外卖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3沈阳新利安德新利安德大药房美团外卖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4春天医药春天之星大药房美团外卖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5漱玉平民饿了么漱玉平民大药房饿了么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6益生堂益生堂大药房饿了么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7沈阳新利安德新利安德大药房饿了么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8漱玉平民京东到家漱玉平民大药房京东到家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9漱玉平民京东药急送漱玉平民大药房https://prodev.m.jd.com/mall/active/Qx5hh73paWyCThs7rG2F99D4uzE/index.html;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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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漱玉平民京东商城漱玉平民大药房旗舰店https://sypmdyf.jd.com/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11益生堂京东益生堂大药房官方旗舰店https://mall.jd.com/index-11145818.html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12沈阳新利安德新利安德大药房旗舰店https://mall.jd.com/index-11513466.html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13漱玉平民天猫漱玉平民大药房旗舰店https://sypmdyf.tmall.com/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14益生堂益生堂大药房旗舰https://ystdyf.tmall.com/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15漱玉平民拼多多漱玉平民大药房旗舰店拼多多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16益生堂益生堂大药房旗舰店拼多多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17沈阳新利安德新利安德大药房旗舰店拼多多APP线上销售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18漱玉平民抖音漱玉平民专营店抖音APP线上销售食品等
19甄冠电子鹊华营养食品旗舰店抖音APP线上销售食品等
20漱玉平民快手漱玉营养健康专营店快手APP线上销售食品等

(4)其他互联网载体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的其他主要互联网载体情况如下:

序号运营单位载体名称主要功能/用途
1漱玉平民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漱玉平民微信视频号企业展示
3漱玉平民抖音企业展示
4漱玉平民微博企业展示
5漱玉平民小红书企业展示
6漱玉平民今日头条企业展示
7漱玉平民快手企业展示
8漱玉平民商学院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9鹊华堂国医馆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10鹊华堂国医馆微信视频号企业展示
11鹊华堂国医馆抖音企业展示
12青岛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13益生堂微信视频号企业展示
14益生堂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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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淄博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16潍坊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17临沂漱玉微信视频号企业展示
18临沂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19枣庄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0泰安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1济宁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2菏泽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3烟台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4德州漱玉微信视频号企业展示
25德州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6聊城漱玉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7沈阳新利安德微信视频号企业展示
28沈阳新利安德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29漱玉健康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30宥仁医疗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31慈家护理院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
32全福医院微信公众号企业展示、核酸检测
33甄冠电子商务抖音企业展示

综上,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存在提供、参与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的情况,但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客户共同运营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是否属于《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根据《反垄断指南》第二条的规定:

1、平台,本指南所称平台为互联网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双边或者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

2、平台经营者,是指向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交流等互联网平台服务的经营者。

3、 平台内经营者,是指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在运营平台的同时,也可能直接通过平台提供商品。

4、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包括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其他参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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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济的经营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并运营的微信小程序“漱玉平民+”和网上商城“漱玉全优”的主要功能为面向客户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等,同时,发行人存在通过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美团等平台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销售的情形,属于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的经营者即“平台内经营者”,因此属于《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

综上所述,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域名主要为公司用于宣传目的的公司官网,未作为第三方平台撮合商户及合作伙伴与其他下游相关方的交易,不存在相互依赖的双边或者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下交互,不存在进行交易或撮合交易、信息交流等情形,不涉及互联网平台经营。

(三)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参与行业竞争是否公平有序、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业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中西成药、保健食品、中药饮片、健康器械等产品的经营销售,主要收入来源为直营连锁门店医药销售收入,隶属于医药流通行业下的医药零售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F)”之“零售业(52)”之“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525)”之“西药零售(5251)”、“中药零售(5252)”、“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5254)”和“保健辅助治疗器材零售(5255)”。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F)”之“零售业(52)”。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生物(370000)”之“医药商业(370400)”。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60.65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34万家;零售连锁企业6658家,零售连锁门店33.53万家,单体药店

25.12万家。众多企业在市场上形成竞争格局,行业竞争激烈。

发行人以现有门店网络为依托,以会员资源为基础,开展全渠道的商品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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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与此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在线健康咨询服务、O2O业务和B2C业务,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水平。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山东省及其他省份,共拥有直营门店2,897家,加盟门店789家。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关键业务数据和指标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一心堂益丰药房老百姓大参林健之佳发行人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2008年6月2005年12月1999年2月2004年9月1999年1月
总部位置云南省昆明市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云南省昆明市山东省济南市
连锁经营模式直营直营+加盟直营+加盟直营+加盟直营+加盟直营+加盟
2021年12月31日门店数量8,5607,8098,3528,1933,0443,341
主要市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山西、重庆、上海、天津、海南、河南等省及直辖市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等省及直辖市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广东、广西、北京、天津、上海、山东陕西、安徽、甘肃等省及直辖市广东、广西、河南、河北、江西、福建、江苏、浙江、陕西、黑龙江等省份云南、四川、广西、重庆山东、辽宁、福建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万元)1,458,740.131,532,630.531,569,566.411,675,933.53523,495.54532,163.92

注1: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主要来源于历年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Wind资讯。

由上可知,发行人在医药零售市场占有情况较为分散,行业内竞争者较多。发行人参与行业竞争公平有序、合法合规,并不具备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合同、相关公开网站信息等,发行人未与相关主体签署垄断协议,不存在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和公开信息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相关规定而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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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与行业竞争状况公平有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的竞争情形。

(四)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以及是否履行申报义务

1、经营者集中的定义和申报标准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2、发行人不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收购股权或增资的方式取得其他经营者控制权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标的公司名称取得时间标的公司被收购前上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 (万元)发行人收购前上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 (万元)
1济南慈家护理院有限公司2020.436.41346,680.34
2沈阳新利安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021.99,516.34463,980.92
3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021.1029,220.04463,980.92
4青岛康杰大药房有限公司2021.119,843.27463,9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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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岛三联大药房有限公司2022.252.69532,163.92

注:2021年10月8日,青岛漱玉与吉林景耀、竹山雷驰、齐河泰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吉林景耀、竹山雷驰合计持有的齐河泰耀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春天医药80%股权。上表中序号3标的公司被收购前上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为春天医药上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

由上可知,发行人报告期内取得其他经营者控制权的情形均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中列明的经营者集中需进行申报的标准。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通过合并、资产或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无需履行申报义务。

八、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上述情形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内容
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二期)引入先进的集成行业内先进的Lmis系统、WCS系统、TMS系统,全自动化超高立体库系统(30米高AS/RS)、拆零GTP拣选系统、自动输送线分拣系统等众多自动化物流系统,建立行业一流的医药商品仓储物流基地,保障了公司零售药店医药商品配送。
漱玉(枣庄)现代化医药物流项目该现代医药物流中心拥有现代化智能立体仓库设施、功能齐全的药品物流分拣存储设备、先进的药品物流信息系统、稳定可靠的物流控制流程,极大提高公司在山东省西南以及周边的医药用品配送能力,提升仓储和配送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药品配送方面的合理性和高效性,是公司下属各连锁门店正常运营以及公司未来业务健康发展的核心基础。
数字化建设项目通过建设基础平台,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和集中化管理,并实现管理层对数据的多维分析及数据建模,实现数据支撑业务,通过建设业务中台、技术中台和管理平台,实现业务服务的高可用性,最终实现数字化管理,对公司整体经营及业务指标进行监控管理,降低企业规模化后可能产生的经营及财务风险,最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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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上述募投项目:

1、不涉及投向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2、不涉及投向开展酒类经营的情形;

3、不涉及建设互联网平台,不会导致公司成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

4、不涉及投向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的情形;

5、不存在投向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业务,也不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形;

6、不涉及投向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的情形,不属于《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参与行业竞争公平有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发行人不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无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

九、结合鲁和医药、中百医药、新动能领航、柏云利康经营范围及相关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投资范围、认缴实缴金额及差异、对外(拟)投资企业情况、未投资金额等,说明未将前述企业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山东鲁和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鲁和医药为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的医药联采批发平台公司,旨在丰富公司的采购渠道、提升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并非以对外投资获利为主要目的。同时,鲁和医药对外投资重庆中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钰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经营范围和投资范围

鲁和医药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医药企业进行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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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企业形象及营销策划;会议展览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要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鲁和医药无相关合伙协议。

2、鲁和医药的认缴和实缴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山东鲁和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的认缴和实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发行人出资比例发行人认缴出资额发行人实缴出资额认缴与实缴金额差异
山东鲁和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220.001,220.0018.32%223.50223.50-

3、鲁和医药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山东鲁和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主体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有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情况该主体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性
1重庆中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950.00100.003.39%药品联采批发公司利用重庆中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采批发业务优势,丰富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共青城钰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350.0035.00%对外项目投资、实业投资公司看好西洋参产业的发展,通过共青城钰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了威登医药,西洋参是威海文登的特色道地药材,通过参股威登医药有助于公司加深对上游工业的布局,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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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共青城钰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仅对山东威登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投资。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鲁和医药实缴出资中未对外投资金额为77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二)湖南中百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中百医药为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的医药联采批发平台公司,旨在丰富公司的采购渠道、提升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并非以对外投资获利为主要目的。同时,中百医药对外投资湖南中百联盟商贸有限公司,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经营范围和投资范围

中百医药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的投资及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生物医药新产品信息咨询;人才信息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中百医药无相关合伙协议。

2、中百医药的认缴和实缴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湖南中百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的认缴和实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发行人出资比例发行人认缴出资额发行人实缴出资额认缴与实缴金额差异
湖南中百医药投资有限公司463.50463.506.80%31.5031.50-

3、中百医药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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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湖南中百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主体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有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情况该主体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性
1湖南中百联盟商贸有限公司200.00200.00100.00%医药批发利用其批发业务平台丰富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百医药实缴出资中未对外投资金额为26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三)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参与投资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以战略整合或收购为目的设立或投资与主业相关的产业基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经营范围和投资范围

新动能领航经营范围及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投资范围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合伙协议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2、合伙企业的认缴和实缴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和实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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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发行人出资比例发行人认缴出资额发行人实缴出资额认缴与实缴金额差异
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6,484.5010.00%2,000.002,000.00-

3、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已投资金额及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缴出资(A)持有项目投资成本合计(B)退出项目投资成本合计(C)差异金额(A-B-C)差异的原因节余资金未来的使用/投资计划
16,484.5011,434.38-5,050.12用于支付基金管理费、日常运营支出、投资符合基金投向要求的项目用于基金日常运营,投资符合基金投向要求的项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主体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有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情况该主体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性
1青岛紫光药业有限公司2,358.874,230.003.82%青岛紫光主营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青岛紫光为区域性药品连锁零售领先企业,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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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3,200.002.00%小方制药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包括酊剂(含激素类)、滴耳剂、滴鼻剂、散剂、搽剂、糊剂、溶液剂、滴眼剂、软膏剂和乳膏剂(含激素类)在内的外用药制剂。小方制药专注于外用药生产及研发,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10,000.004,004.381.00%江西珍视明是专业从事眼科医药研发、生产、销售的现代制药企业。江西珍视明从事医药研发、生产、销售,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发行人参与投资山东省新动能领航医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以战略整合、收购或投资产业上下游为目的设立或投资与主业相关的产业基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人参与投资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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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范围和投资范围

泊云利康经营范围及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投资范围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合伙协议
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服装、针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日用品、机械设备、体育用品、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鞋帽、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品、医疗器械I类。(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投资医药电商平台

2、泊云利康的认缴和实缴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泊云利康的认缴和实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发行人出资比例发行人认缴出资额发行人实缴出资额认缴与实缴金额差异
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90.001,023.008.44%92.0092.00-

3、泊云利康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缴出资、已投资金额及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缴出资(A)持有项目投资成本合计(B)退出项目投资成本合计(C)差异金额(A-B-C)差异的原因节余资金未来的使用/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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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001,000.00-23.00尚余23.00万元用于日常运营、管理费支出日常运营及管理费支出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主体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有项目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情况该主体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性
1霍尔果斯泊云利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00.00520.0040.00%提供互联网医药平台与其合作便于公司在互联网平台的销售和获取医药连锁数据信息技术。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深圳市思瑞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13.64480.0012.00%提供互联网医药平台与其合作便于公司在互联网远程问诊平台的多样配置,借助思瑞平台对电子处方大数据的掌控进一步为连锁药店提供数据支持。该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发行人参与投资北京泊云利康医药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十、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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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相关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额及余额均为零,不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情形。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计取得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共计拥有39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序号权证编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用途面积 (㎡)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20800号漱玉 平民历城区山大北路56号科教用地(科研)5,049.812066.10.23
2鲁(2020)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13719号飞跃达医药两河片区飞跃大道南侧、大正路西侧、生物医药园项目北侧仓储用地46,872.002066.10.24
3鲁(2022)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00877号东营 物流东营区南一路北、孟州路东仓储用地24,000.00206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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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证编号土地使用权人坐落用途面积 (㎡)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4兖国用(2015)第1485号济宁 漱玉兖州区兴隆步行街西侧批发零售用地150.332055.01.04
5兖国用(2015)第3153号济宁 漱玉兖州区白道街以北,东御桥南路以东批发零售用地258.352055.01.29
6东(开)国用2011第021-238号益生堂东营区运河路468号1-474号商业829.002040.11.23
7东(开)国用2011第021-271号益生堂东营区运河路468号1-476号商业829.002040.11.23
8东国用2014第02-007383号益生堂东营区大渡河路633号其他商务用地548.902043.11.18
9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9945号平民超市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34号商服用地3,447.992042.7.2
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9944号
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9943号

(2)自有房产情况

序号所有权人房产权属证书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m2)他项权利
1漱玉平民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20800号历城区山大北路56号办公大楼办公10,073.46
2漱玉平民鲁(2019)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48551号经济开发区东昌东路星光荣富中心(星光城市广场)荣富中心10层1003室办公613.74
3漱玉平民鲁(201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47321号历城区洪楼西路88号1号楼2-402住宅1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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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房产权属证书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m2)他项权利
4漱玉平民鲁(201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58072号历下区明湖东路787号保利大名湖一区7号楼3-102配套 商业219.66
5漱玉平民鲁(2016)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02498号泰安市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国际城A座1至2层A1002户商业 服务225.96
6漱玉平民鲁(2016)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48489号历下区文化西路77号金光旺角1-104商铺134.17
7漱玉平民鲁(2018)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31632号泰安市灵山大街以南巨菱枫景园1号楼5号营业房商业 服务346.77
8漱玉平民鲁(2020)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79374号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区服务中心1-105商业139.85
9漱玉平民鲁(2020)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78506号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区服务中心1-106商业132.41
10漱玉平民鲁(2020)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51351号长清区海棠路6666号中建长清湖小区二区57号楼107商业173.52
11飞跃达医药鲁(2021)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38468号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综合楼101配套7,436.94
12飞跃达医药鲁(2021)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38472号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传达室二值班室01值班室29.91
13飞跃达医药鲁(2021)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38474号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质检楼101仓储2,618.59
14飞跃达医药鲁(2021)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38487号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物流仓库一101仓储28,298.08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物流仓库一值班室01值班室42.71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发电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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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房产权属证书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m2)他项权利
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物流仓库一发电机房01机房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物流仓库一变配电01变配电216.27
15飞跃达医药鲁(2021)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38501号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五金仓库101仓储362.29
16飞跃达医药鲁(2021)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38507号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传达室一泵房01泵房100.69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传达室一值班室01值班室35.84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传达室一消控室01消控室22.36
17飞跃达医药鲁(2021)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38521号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饮片车间101饮片 车间1,523.91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饮片车间201生产 预留2,368.02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饮片车间301饮片 车间2,368.02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饮片车间401丙类生产预留2,3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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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房产权属证书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m2)他项权利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饮片车间连廊01连廊138.23
历城区巨野河办事处飞跃大道东段3218号漱玉平民现代物流项目饮片车间501晒场2,368.02
18济宁漱玉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505234号兖州区兴隆步行街商服253.30
19济宁漱玉济宁市房权证兖州区字第201505235号兖州区新苑小区8号楼南三层营业房-29号商服201.84
兖州区新苑小区8号楼南三层营业房-30号商服201.84
20聊城漱玉鲁(2019)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009978号新华办事处柴市街锦绣青城40号楼128号商铺商业 服务217.20
21聊城漱玉鲁(2019)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009977号先锋办事处更道街136-1号楼9号商业 服务237.12
22青岛漱玉鲁(2020)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701号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7号楼401户办公224.05
23青岛漱玉鲁(2020)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700号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7号楼402户办公343.79
24青岛漱玉鲁(2020)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703号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7号楼403户办公285.09
25青岛漱玉鲁(2020)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26702号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7号楼404户办公409.19
26益生堂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038129号东营区运河路474号商业 用房171.87
27益生堂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076663号东营区运河路476号商业 用房101.33
28益生堂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155465号东营区大渡河路633号633幢633-6商业 用房263.53
东营区大渡河路633号633幢633-7商业 用房149.77
29益生鲁(2018)东营市不东营区府前大街121号商业1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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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房产权属证书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m2)他项权利
动产权第0011596号22幢115服务
30益生堂鲁(2017)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23757号东营区东四路166号23幢108商业 服务80.39
31益生堂鲁(2018)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57550号东营区温州路300号14商业 服务268.09
32益生堂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14285号东营区燕山路488-3号4商业 服务314.62
33平民超市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9945号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34号其他43.58
34平民超市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9944号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34号商业服务4,783.16
35平民超市鲁(2020)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9943号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34号办公1,019.07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未办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屋坐落用途建筑面积(m2)办证进展
1东营物流鲁(2022)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00877号东营区南一路北、孟州路东仓储物流配送中心1#11,058.00正在办理房产测绘
2东营物流鲁(2022)东营市不动产权第0000877号东营区南一路北、孟州路东科研楼4,195.00正在办理房产测绘

上述2处东营物流房产为发行人子公司新建房屋,正在办理权属证书过程中。除上述房产外,发行人拥有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东段志高月星国际广场1112号房和1113号房两处房产,分别为57.69平方米、73.29平方米,均为商业用房。发行人与开发商泰安志高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目前该房屋由全资子公司泰安漱玉承租,并办理了备案登记,取得了泰租备第(37090220170901800291)号《泰安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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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志高月星国际广场两处房产目前用作子公司泰安漱玉经营零售门店使用,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取得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情况。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及房产均用于物流园仓储建设、办公使用和自营门店经营,不涉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医药零售连锁业务,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3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5,393.39万元、462,365.39万元、528,638.93万元、157,968.29万元。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63%、99.65%、

99.34%、99.5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从事房地产业务形成的经营性收入,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补充说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说明出具之日,不存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业务等情形。

2、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

此外,发行人参股公司均已分别出具说明,就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情况说明如下:“本公司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范围中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自公司成立以来未曾实际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未曾取得或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资质,目前也没有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的计划或安排;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持有以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为目的的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以上情况真实、可靠,特此说明。”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类型,目前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部分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存在房地产开发等类似表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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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公司 类型经营范围中包含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类似表述主营业务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经营范围调整进度
1东营物流全资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批发配送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
2枣庄通达全资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暂未开展具体经营项目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
3日照漱玉全资子公司房地产经纪;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已完成工商变更,删除经营范围中“房地产经纪;”

发行人子公司东营物流主要从事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批发配送;枣庄通达成立后,暂未开展具体经营项目;日照漱玉主要从事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上述发行人子公司经营范围虽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类似表述,但是实际上均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也未曾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东营物流、枣庄通达、日照漱玉均已经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删除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类似表述。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性房地产,除已披露的土地和房产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发行人参股公司未持有以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为目的的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未曾取得或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发行人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中虽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类似情形,但是实际上并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发行人已决议对相关子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发行人及其子控股公司未来亦不存在开展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的计划或安排。

十一、补充披露情况

针对本问题(4)相关风险,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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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线上销售业务未达预期的风险在疫情的催化下,药品线上销售和第三方配送服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消费者的购药习惯,为应对市场竞争形势,发行人近年来积极探索 B2C、O2O 等模式开展线上销售业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法规的陆续出台,主管部门对线上销售模式、互联网平台监管逐渐从严。若未来线上销售平台关停或无法经营,将对发行人线上销售业务会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1、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4月28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的董事会记录及相关公告,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2)获取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记录,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协议;

(3)获取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核查酒类业务的经营;

(4)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的官方网站、小程序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并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5)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资料和财务报表;

(6)获取了发行人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的文件;

(7)查阅了《反垄断法》、《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

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披露的公告文件、相关主体的营业执照、工商档案等资料,了解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合同,取得了发行人关于未签署垄断协议、不存在限制竞争、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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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的说明;

查询“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cfws.samr.gov.cn)”、“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公开网站,了解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因违反《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相关规定而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

(8)获取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9)获取了鲁和医药、中百医药、新动能领航和泊云利康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投资或合伙协议,向发行人高管了解上述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

(10)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获取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记录、发行人补充说明;

2、会计师核查程序

会计师针对“问题4”之“(1)(2)”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4月28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的董事会记录及相关公告,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2)获取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记录,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协议;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仅销售中药药酒,不涉及其他食品酒类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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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漱玉全优网上商城为发行人自营网上销售商城,不属于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情形。

(5)发行人、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不涉及教育、影视文化相关业务。民办非企业单位济南市漱玉平民健康文化展览馆按照相关规定,并未开展盈利性工作,也并未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6)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相关业务,存在收集、存储、使用个人数据的情形但无需取得相关资质,不存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

(7)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自有网站、APP以及入驻其他第三方电商平台的方式实现线上零售,属于《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报告期内,发行人行业竞争状况公平有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亦不存在经营者集中情形,无需履行申报义务。

(8)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上述“(1)~(7)”所列情形。

(9)发行人参与投资鲁和医药、中百医药、柏云利康,均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参与投资新动能领航是以战略整合、收购或投资产业上下游为目的设立或投资与主业相关的产业基金,亦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0)发行人不存在投资性房地产,除披露的土地和房产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持有其他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发行人参股公司未持有以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为目的的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商业地产,均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也未曾取得或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发行人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中虽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等类似情形,但实际并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已对相关经营范围进行调整。

2、会计师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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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规定。

问题5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是,说明具体认购计划及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计划或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计划或安排如下:

序号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1李文杰17,527.09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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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光霞8,727.9721.55%视情况参与
3漱玉锦云4,560.0011.25%视情况参与
4漱玉通成3,840.009.47%视情况参与
5阿里健康科技(中国)3,408.008.41%视情况参与

注: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数。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计划或安排如下:

序号姓名现任公司职务持股数量 (万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1李文杰董事长、董事17,527.09
2秦光霞董事、总裁8,727.97视情况参与
3李强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367.20视情况参与
4张华董事、副总裁876.00视情况参与
5杨策董事-视情况参与
6李玉标董事-视情况参与
7李相杰独立董事-视情况参与
8赵振基独立董事-视情况参与
9晏莉独立董事-视情况参与
10李维监事会主席24.00视情况参与
11黄永辉监事-视情况参与
12孟鹏职工监事12.00视情况参与
13胡钦宏财务总监5.11视情况参与
14隋熠副总裁12.71视情况参与

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的持股数量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合计数。

二、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的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

(一)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二)减持公司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未发行过可转债,故公司持股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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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回复出具日前六个月内(含)均不存在减持公司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

三、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

(一)拟参与认购者出具本次可转债认购计划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李文杰将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相关主体已出具承诺如下:

“关于参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认购,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仍将继续遵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相关承诺;

2、若本人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的,本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

3、若本人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不适合认购的情形的,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4、若本人成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规定,即自本次发行可转债认购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同时,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5、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若本人及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视情况参与者出具本次可转债认购计划的承诺

视情况参与者出具本次可转债认购计划的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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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若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单位/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2、若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次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股票减持情形,本单位/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成功认购,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首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3、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接受承诺约束。若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本单位/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减持发行人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中补充披露,并同时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事宜的承诺”补充披露上述情况。

五、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1、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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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据表(信息披露报表)》;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获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4)获取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文件。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的可转债;自本回复报告出具日起前六个月内,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李文杰将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认购。

其他问题1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其他问题2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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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发行人自查情况

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于2022年7月4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媒体报道及关注事项如下:

序号日期媒体名称文章标题舆论主要内容
12022.07.05证券之星漱玉平民最新公告:发行可转债申请获深交所受理漱玉平民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4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2022.07.14百家号漱玉平民董事长李文杰:勇担时代使命,创造健康事业美好未来7月12日,“开放共生 逐光而行”漱玉平民二十周年暨上市一周年庆典举行。漱玉平民董事长李文杰表示,上市一年来,漱玉平民的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区位竞争优势日益凸显。未来漱玉平民将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大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32022.07.16凤凰网山东省诚信企业名单公布,漱玉平民大药房、山东朱氏药业集团等企业上榜结合专家委评审前的企业现场走访、调研结果,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山东朱氏药业集团等46家企业获评“山东省诚信企业”。

二、保荐人核查情况

保荐人检索了自本次发行申请于2022年7月4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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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并对比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关注的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后续保荐人将持续关注有关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等情况,如出现媒体对该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保荐人将及时进行核查并督促发行人做相应处理。

1-182

发行人、保荐机构总体复核意见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回复(包括补充披露和说明的事项),保荐机构均已进行核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确认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1-183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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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彤 田霈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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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确认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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