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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9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股东韦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纵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韦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4.2250万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已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1%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部分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为了偿还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韦强先生向徐海飞转让其持有公司1,013.570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108,266.8207万股的比例为0.94%,本次股份变动后,韦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372.3615万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108,266.8207万股的比例为5.89%,占公司目前最新股本107,201.8687万股的5.94%。

2、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并于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截至2022年8月8日,韦强先生累计减持540.654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7,201.8687万股的0.50%,本次变动后韦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31.7067万股,占公司目前最新股本107,201.8687万股的

5.44%。

综上所述,韦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减少1,554.2250万股,占公司目前最新股本107,201.8687万股的1.45%,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韦强

住所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8日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合纵科技股票代码300477

变动类型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

A股1,554.22501.45%

合 计

合 计1,554.22501.4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7,385.93176.895,831.70675.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46.48291.721,042.76510.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5,539.44885.174,788.94164.4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韦强先生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2)上表中,“减持比例”为减持总数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总股本1,072,018,687股的比例;(3)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均为股数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总股本1,072,018,687股的比例;(4)持股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韦强先生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根据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韦强先生该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韦强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累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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