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王险峰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副董事长杨磊先生,独立董事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张永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0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