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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9

股票简称:亿纬锂能 股票代码:30001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EVE ENERGY CO., LTD.(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八月

1-1-1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2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过剩的风险

近年来,在全球碳中和浪潮下,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带动了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市场的快速增长,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条件。同时随着行业技术标准提高和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向具备强大技术实力和产品品质保障的企业倾斜。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将凭借技术、质量、规模、资金和环保治理等优势率先受益。

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依托领先的技术水平,结合下游客户需求,加快建设优质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品的优质产能规模将实现进一步扩张,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强化市场领先地位。至2027年,本次募投项目释放产能约34.20GWh,占同期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的比例约为1.43%,本次募投项目、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三期)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其他已开工建设的动力储能电池项目释放产能约100GWh,与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合计约131GWh,占同期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的比例约为

5.49%,占比仍有提升空间。然而,若未来电池行业市场环境或技术路线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下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或者竞争加剧,公司可能面临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过剩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客户验证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需通过客户验证才可实现销售并产生经济效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客户验证流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已取得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定点或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旨在由公司研发生产46系列大圆柱电池配套其乘用车需求。客户在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同时亦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充分的技术交流和产品方案改进工作,以满足产品性能、生产效率等各方面的需求,不能通过验证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发生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客户原因导致验证周期延长、客户应用场景变化等情形,将会给正在进行的产品验证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募投项目产品销售不及预期。

1-1-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本次“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生产的46系列大圆柱电池是公司原有18系列、21系列圆柱电池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目前,公司已通过中试线完成了大圆柱系统产品的试生产,尚未实现批量销售。

46系列大圆柱电池由特斯拉率先应用于其 Model Y的生产制造并已实现批量销售,目前下游电池厂商中除公司外,仅有特斯拉、松下、LG新能源、宁德时代等少数企业进行了46系列大圆柱电池的产能布局。

在技术能力方面,公司研发制造圆柱电池已有20余年,从锂原电池的生产制造起源,并逐步延伸至消费类和动力储能类圆柱电池,如18系列、21系列和46系列圆柱电池,具有深厚的技术工艺积累和丰富的制程管理经验,已具备46系列大圆柱电池产业化的技术能力。为进一步提升46系列圆柱电池各项性能,公司尚有“圆柱型电池、电池模组和电池包”,“一种负极盖板和电池”,“一种电池卷芯揉平方法”等技术专利在申请中,预计于2022年至2025年内陆续完成。虽然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已实现了包括高比能材料体系技术、全极耳连接技术、大圆柱平台工艺技术、热蔓延安全控制技术在内的多项新型技术的研发突破,但若正在申请的技术专利无法如期取得,亦可能对公司46系列大圆柱电池的批量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在客户验证方面,一般而言,下游车企客户验证依次分为性能指标验证、产品整体验证、生产流程验证和产线效率验证四个阶段,目前,公司的46系列大圆柱电池已取得国内外多家知名客户的定点或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主要客户即将完成产品整体验证,其他多家客户即将完成性能指标验证,全过程验证预计于2023年至2024年陆续完成。虽然公司已取得国内外多家知名客户的定点或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且客户在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同时亦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充分的技术交流和产品方案改进工作,不能通过验证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发生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客户原因导致验证周期延长、客户应用场景变化等情

1-1-4

形,将会给正在进行的产品验证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能力,并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本次发行失败或者募集资金无法按计划募足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相关研发技术专利无法取得、因特殊情况导致客户无法通过验证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稳定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为55,139.89万元,占项目营业收入比例为2.25%,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能够有效地消化新增折旧摊销的影响,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若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新增折旧摊销可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继而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其中正极材料又受上游锂、镍、钴、锰等矿产价格的影响。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锂电池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通过与供应商开展战略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签署长期订单等方式保障原材料供应以及价格稳定性。

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但未来如果受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市场预期等因素影响,发生上游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形,将使得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或者采购价格较高,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测算,在公司毛利率和直接材料占比为最近三年平均水平且其他因素不变的

1-1-5

情形下,直接材料成本上升5%,公司营业毛利下降约11%,综合毛利率平均下降约3个百分点。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质押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540.00万股股份,质押的股份总数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7.17%。且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继续通过新增股票质押融资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此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考虑质押率后的平均质押融资价格为

32.85元/股,按照预警线180%、平仓线160%计算,对应的股票质押预警线和平仓线价格分别为59.13元/股和52.56元/股。截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为99.21元/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预警线和平仓线价格较公司股价存在较大折扣。虽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的股权质押的履约保障比例较高、担保履约能力较强,但如其未来无法持续履行股权质押协议中约定的相应义务出现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用于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平仓,可能导致其存在一定的平仓风险,进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存在变更的风险。

七、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2,972.37万元、171,420.59万元、371,202.59万元和482,268.3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61%、15.11%、

20.37%和23.86%。受公司产品生产周期、生产流程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储备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半成品金额较大,使得存货余额较高;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余额可能还会进一步增加。存货余额较高,一方面会占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八、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209,408.74万元、297,575.13万元、500,205.80万元和552,906.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22%、

26.24%、27.45%和27.35%,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高。尽管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

1-1-6

关系稳定,且主要客户均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发生坏账的比例较低,但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仍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如果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拖欠货款,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1-1-7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过剩的风险 ......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客户验证的风险 ...... 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 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 4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4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风险 ...... 5

七、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 5

八、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 5

目 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定义 ...... 10

二、专有名词释义 ...... 12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概况 ...... 13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6

六、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 38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46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4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要 ...... 5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1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55

三、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4

四、募集资金投向 ...... 67

1-1-8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7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8

七、本次发行方案是否存在创新、无先例等情形说明 ...... 68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 6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86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87

五、公司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88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 10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 10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0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0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02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103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4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04

二、经营风险 ...... 106

三、财务风险 ...... 108

四、政策风险 ...... 108

五、其他风险 ...... 10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2

1-1-9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120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2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24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25

1-1-10

第一节 释义

一、定义

发行人、公司、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晋达公司前身惠州晋达电子有限公司,2002年更名为惠州亿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亿纬电源公司前身惠州亿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控股股东、亿纬控股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亿威实业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亿纬控股前身
实际控制人刘金成、骆锦红
金源自动化惠州金源精密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亿纬动力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亿纬赛恩斯广东亿纬赛恩斯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孚安特武汉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亿纬集能惠州亿纬集能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亿纬储能武汉亿纬储能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亿纬星笙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亿纬亚洲亿纬亚洲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亿纬动力香港亿纬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宁波创能宁波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亿纬国际亿纬国际工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惠州动力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亿纬林洋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金海锂业金海锂业(青海)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亿纬德国EVE Germany GmbH,发行人控股孙公司
荆门创能、亿纬创能荆门亿纬锂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018年8月更名为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麦克韦尔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
金能电池、惠州创能惠州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019年5月更名为惠州亿纬创能电池有限公司
EBILEVE BATTERY INVESTMENT LTD.,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亿顶新能源广东亿顶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为“广东亿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4月8日更名为“广东亿鼎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21年6月17

1-1-11

日更名为“广东亿顶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根据上下文也指代其前身广东亿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金珑新能源广东金珑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摩尔兄弟深圳市摩尔兄弟营销有限公司,金珑新能源控制的公司
星源材质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68.SZ),发行人原独立董事吴锋曾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SIHL、思摩尔国际Smo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联营企业
思摩尔香港思摩尔(香港)有限公司,SIHL全资孙公司
亿纬北美EV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PORATION,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亿纬特来电惠州亿纬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沃太能源沃太能源南通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易鼎丰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国泰金租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中交航信南京中交航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荆门新宙邦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中智海工江苏中智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深圳瀚和深圳瀚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瀚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华友钴业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飞镍钴PT.HUAFEI NICKEL COBALT,华飞镍钴(印尼)有限公司,亿纬亚洲参股子公司
金昆仑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华杉桐乡华杉进出口(桐乡)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众泰汽车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特来电新能源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河北坤天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青海金纬青海金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德枋亿纬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亿纬燃料惠州亿纬燃料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华杉温州华杉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永盛科技北京铧山永盛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华北铝业华北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大华化工大柴旦大华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林洋亿纬江苏林洋亿纬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1-1-12

SK新能源(江苏)SK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台湾办事处大陆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为亿纬锂能在中国台湾地区设立的办事处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二、专有名词释义

锂原电池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以金属锂为负极的电池,包括锂/亚硫酰氯电池、锂/二氧化锰电池、锂铁电池等锂一次性电池等
锂锰电池是以金属锂为负极、二氧化锰为正极活性物质的高能锂一次电池
锂离子电池通过锂离子在正负极间的嵌脱循环以存储和释放电能的二次电池等
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蓝牙音箱、电子雾化器、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锂离子电池
动力储能电池、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高、电池电压高、工作温度范围宽、贮存寿命长等特点的新型高能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以及储能等领域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13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VE Energy Co., Ltd.
注册资本1,888,460,679元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股票简称亿纬锂能
股票代码300014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组)、锂离子蓄电池组、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电池材料,纳米新材料、水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加工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锂电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相关的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互联网地址www.evebattery.com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1,898,788,667股,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607,407,91731.9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7,736,4526.20--
刘金成境内自然人45,659,4342.4034,244,575-
汇安基金-华能信托·博远惠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安基金-汇鑫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30,156,6621.59--

1-1-14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20,716,1121.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9,999,9591.05--
刘建华境内自然人19,575,8931.0314,681,920-
骆锦红境内自然人19,106,5881.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4,164,7760.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3,163,9120.69--
合计-907,687,70547.8048,926,495-

(二)主要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亿纬控股持有公司607,407,917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1.99%,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世邦湿地公园一期别墅19栋7号V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47084919Q

1-1-15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亿纬控股持有公司607,407,917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1.99%,为公司控股股东。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5,659,434股和19,106,588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40%和1.01%,并共同通过亿纬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7,407,917股,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4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是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进一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控股股东亿纬控股持有公司31.99%的股份以外,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5日,截至2022年3月31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司持有发行人117,736,452.00股,持股比例6.20%。

(三)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名称持股数已质押股份数质押股份数占持股数的比例质押股份数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
亿纬控股60,740.799,290.0015.29%4.89%
刘金成4,565.942,250.0049.28%1.18%
骆锦红1,910.66---
合计67,217.3911,540.0017.17%6.08%

(四)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1-1-16

(五)主要股东规范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建立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主要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主要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的“电池制造”行业(行业代码:C384)。

1、行业发展概况

(1)锂原电池行业发展概况

锂原电池主要包括锂亚电池、锂锰电池、锂铁电池等。锂亚电池是一种以金属锂为负极、液态亚硫酰氯(SOCl

)为正极活性物质的高能锂原电池,标称电压为3.6V,具有自放电率低、容量大、使用寿命长的特点,主要应用于智能表计等领域;锂锰电池是一种以金属锂为负极、二氧化锰为正极活性物质的锂原电池,标称电压为3.0V,具有使用电压高、使用寿命长、容量大的特点,主要应用于智能安防、智能交通等领域;锂铁电池是一种以金属锂为负极、二硫化亚铁为正极活性物质的锂原电池,锂铁电池属于低电压锂一次电池,其标称电压为1.5V,可以互换相同尺寸的碱性电池、镍氢电池、锌银电池而作为普通便携消费电子设备的能源,主要应用于电动玩具等领域。锂原电池应用领域广泛,原有市场定期更换需求稳步发展,物联网持续升温带来的新兴应用领域市场空间快速增长,全球锂原电池消费量持续上升。

(2)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在全球碳中和浪潮下,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和电动工具市场蓬勃发展,锂离子电池凭借其功率高、体积小、质量轻、比能量高、无记忆效应、绿色环保、自放电率低、使用寿命长等优势,成为上述领域必不可少的动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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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随着锂离子电池制造技术的提升和生产成本的下降,锂离子电池对其他蓄电池的升级替代效应逐步体现,市场空间巨大。

2、行业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电池制造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主要职责包括: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具有法人资格,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国家一级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主管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同时接受国家民政部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的管理。协会主要职能为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电池制造行业的自律组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该协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向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落实;负责开展对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依法开展行业的生产经营统计与分析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制定、修订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开展对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和评比工作。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我国颁布的与锂电池及其下游应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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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具体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日期发文单位
1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电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7年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2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年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3关于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2017年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4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
5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8年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6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2019年发改委、科技部、能源局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发改委
8关于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2019年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9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2019年交通部
10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0年国务院
11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2020年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12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0年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13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年国务院
14“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2021年发改委
15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2021年工信部
16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1年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
18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发改委、能源局
19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2022年发改委、能源局
20“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发改委、能源局

(3)行业主要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是锂电池行业的优势企业,上述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推出,为行业的有序竞争及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于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推动行业稳定持续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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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需求分析

(1)锂原电池行业需求分析

锂原电池应用领域广泛,原有市场定期更换需求稳步发展,物联网持续升温带来的新兴应用领域市场空间快速增长,全球锂原电池消费量持续上升。根据LP Information统计,2020年全球锂原电池消费量为109亿个,2025年预计将达到166亿个,2020-202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9%。

数据来源:LP Information

我国锂原电池从上世纪90年代逐步开始投入使用,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至今,我国已成为全球锂原电池发展最快、市场规模最大的国家。2015年至2020年,我国锂原电池消费量由22.48亿个增长至41.71亿个,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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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LP Information

锂原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适用温度范围广、重量轻等诸多优点,是物联网终端设备的理想一次电源。近年来,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5G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推进以及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物联网应用的普及和逐渐成熟,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0-2021中国物联网发展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全国物联网产业规模已突破1.7万亿元。未来,随着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其与传统行业融合的不断深入,锂原电池将获得巨大而广阔的市场空间。

数据来源:LP Information

(2)锂离子电池行业需求分析

根据EV Tank和伊维经济研究院数据,2021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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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4GWh,同比增长91.0%。从结构来看,全球汽车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371.0GWh,同比增长134.7%;储能电池出货量66.3GWh,同比增长132.6%;小型电池(包括3C电池和小动力电池)出货量为125.1GWh,同比增长16.1%。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呈现加速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EV 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我国锂离子电池从2000年开始规模化生产,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步由锂离子电池生产大国走向生产强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21年中国锂离子电池的总产量达到了324GWh,同比增长106%。锂离子电池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其中,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的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220GWh,同比增长165%,占我国锂离子电池总出货量的比重为67.9%;储能型锂离子电池产量增长到32GWh,同比增长146%,占比为9.9%;消费型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72GWh,同比增长18%,占比为22.2%。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10年到2021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从26.87亿只上升到232.64亿只,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1.68%,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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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系

锂电池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行业,其中正极材料多为锂、镍、锰等金属品,负极材料多为天然石墨、人造石墨等石墨材料;下游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储能、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电子数码产品等行业。产业链结构如下图所示: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电池的原材料价格是影响电池成本变动的重要因素,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将直接导致使用相关材料的电池产品成本上升,短期会压缩电池产品的利润空间,给电池行业带来不利影响。相反,上游隔膜等原材料价格下降,短期内也会提升电池产品的利润空间,给电池行业带来有利影响。

由于电池行业原材料成本的上涨最终将导致成品价格的上涨,短期而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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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影响电池产品的销售,但长期来看,因为成本的上涨将能够转嫁一部分至下游客户,长期而言对电池行业的利润影响较小。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影响

锂电池的应用领域广泛,下游市场众多,故对单一下游市场不存在重大依赖。下游行业的需求增加将对电池行业,尤其是锂电池行业带来有利影响。总体而言,锂电池行业将随着下游行业在各自领域的不断发展而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

5、行业发展趋势

锂原电池应用领域广泛,原有市场定期更换需求稳步发展,物联网持续升温带来的新兴应用领域市场空间快速增长,全球锂原电池消费量持续上升。

锂离子电池的市场需求直接受到下游应用市场规模的影响,消费领域、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等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成为驱动锂离子电池爆发式增长的主要力量。

(1)消费领域

①电动工具

使用铅蓄电池的传统电动工具,操作时续航能力差、噪音大、操作复杂,且使用寿命短,废弃后将产生大量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消费者使用体验较差,小型化、轻型化、无绳化的电动工具已成为未来发展趋势。使用锂离子电池的电动工具具有使用寿命长、故障率低、重量轻、体积小、能量密度高、充电快速等优势,加之电动工具产品性能和用户体验感不断升级,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轻便化和智能化的需求,消费者已逐步养成使用锂电电动工具的习惯。从产品延展来看,电动工具应用场景多样化,圆柱电池由园林工具快速延展至智能家居、便携式储能、户外、应急等领域,极大提升了消费者的生活便利性。产品延展对锂电池的充放电倍率、容量、内阻等技术要求也不断延展,产品和技术延展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健康蓬勃发展。

消费习惯养成、产品性能提升和锂电技术成熟共同推动下游市场需求高涨,锂电工具产量及渗透率均显著提高,锂电池市场空间广阔。根据Statista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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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空间约为456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约561亿美元。根据高工产研(GGII)统计数据显示,受全球电动工具市场增长带动,2021年全球电动工具锂电池出货量为22GWh,预测未来2026年出货规模增至60GWh。

②电动两轮车

随着人们的活动半径不断变宽,消费者更多选择两轮车满足日常短交通“最后一公里”和“门到门”的通勤及健身出行需求。在全球疫情的大背景下,为避免人群密集,电动两轮车、电动自行车成为替代公共交通的优选方式。在新国标政策、绿色出行环保、产品技术提升、消费者需求升级等因素的共同促进下,锂电两轮电动车产品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随着我国各地新国标政策过渡期期限临近,采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将迎来换车高峰,锂离子电动车的产量及渗透率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叠加城市规模扩大、交通距离跨度增加等因素影响,高续航里程、高能量密度、轻重量的圆柱电池成为新国标下电动车配置电池的重要发展方向。根据艾瑞咨询数据,2021年我国锂电两轮电动车销量达960万辆,锂电销量占比23.4%。

随着全球节能减排推进,各国的禁摩限制不断出台,电动摩托车的性价比和性能优势不断凸显,全球知名摩托厂商加快向电动两轮车转型,有望进一步加速摩托车电动化,锂电电动两轮车对燃油摩托车的替代速度不断加快。从全球市场来看,摩托车市场主要集中在亚太地区,根据Marklines数据,亚太地区摩托车销量占比超过70%,尤其是东南亚市场,摩托车是消费者刚需出行工具,具有巨大的市场替代空间。

伴随锂电池的普及和价格降低,电动两轮车的应用场景不断推陈出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性价比和综合体验方面广受消费者欢迎。除日常出行需求外,对于健身休闲需求,电踏车在休闲健身人群、运动爱好者和发烧友群体中的热度不断提高,电踏车通过传感器捕捉骑行信号,理解骑行者的骑行意图,并提供相应的动力辅助,更符合消费者的骑行习惯。对于消费者的个性化改装需求,圆柱锂电池更具空间优势和轻量化优势,符合当下中高端消费者的审美需求,更受消费者喜欢。根据Statista调查数据,2020年美国电踏车市场迎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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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增长,市场销量达80万辆,同比2019年增长128.6%。

③智能可穿戴设备

从智能可穿戴设备来看,随着科技的快速进步和消费升级需求的日益增加,智能可穿戴设备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可穿戴设备主要应用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核心技术的成熟将为可穿戴设备创造更多的应用场景。同时,随着5G时代的到来,万物互联的物联网将加快落地,智能可穿戴设备作为物联网的重要入口,在5G的推动下,将迎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2)动力储能领域

①新能源汽车

交通运输业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新能源汽车是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在碳中和浪潮下,汽车电动化进程提速。根据EV 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70万辆,同比增长102.4%,其中中国市场销量达到354.8万辆,同比增长160.1%。根据中汽协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均超过150%。政策拉动和终端市场需求增长双管齐下,新能源汽车市场未来成长空间巨大。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极大带动了动力电池市场的增长,动力电池正式迈入“TWh”时代。根据EV Tank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371GWh,同比增加134.7%。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超预期发展的背景下,GGII预测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416GWh,迈入TWh时代,未来动力储能电池市场将达到万亿级别市场规模。

②储能

储能是我国实现碳中和、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然选择。从发电侧来看,在碳中和目标的驱使下,我国风、光发电新增装机大幅提高,需要借助储能装置提高发电端的供给质量。从电网侧来看,全国统一的电网系统存在供需错配以及新能源发电不稳定的问题,催生电力调峰、系统调频的需求,需要借助储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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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电网的出力和频率,提高供电稳定性。从用户侧来看,5G基站与数据中心(IDC)的建设周期逐渐开启,伴随着户外活动、应急储备等需求而出现的便携式储能设备出货量也将持续增加。基于产业内生动力和外部政策及碳中和目标等利好因素多重驱动下,储能装机持续增长,开始从“商业化初期”迈入“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作为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的电化学储能,也随之快速发展壮大,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6、发行人竞争优势

(1)先进的技术水平

公司核心团队从事锂电池行业超过20年,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带领公司不断探索锂电池行业前沿技术,并为高端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做出不懈努力。公司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已积累了比较全面的技术成果,是全面掌握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和大圆柱电池等研发和生产技术,兼具规模优势和全面解决方案的少数公司之一。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拥有2,000余名研发技术人员,共申请国家专利3,000余项,其中授权专利1,926项,并先后获得4项中国专利优秀奖,3项广东省专利优秀奖,2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和1项中国轻工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

在磷酸铁锂电池方面,公司实现了高比能技术、低温技术、快充技术和磷酸盐体系超高能量密度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的研发突破,取得了“一种多孔碳纤维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和锂离子电池”、“一种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含有表面活性剂的低温快充电解液及其应用”等多项技术专利,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船、通信储能、电力储能等领域。此外,子公司亿纬动力的LF280K储能电池取得了UL9540A测试报告,将助力亿纬动力更好地开拓国际储能市场。

在三元电池方面,公司是国内率先掌握三元大圆柱电池技术的厂商之一,实现了包括高比能材料体系技术、全极耳连接技术、大圆柱平台工艺技术、热蔓延安全控制技术在内的多项新型技术的研发突破,在电池和系统方面完成了大圆柱电池核心知识产权布局,取得了“一种新型结构圆柱型离子电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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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柱和正极集流盘的组装结构、电池、电池模组及电池包”等多项专利,产品覆盖BEV和PHEV等车用市场要求,已获得国内外一流车企的认可。

(2)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在锂电池领域深耕多年,产品性能优异,多项指标业内领先,依托技术优势,开发了多个下游细分市场,在特定细分市场已形成龙头优势。公司以“打造全球锂电池领军企业”为发展目标,已形成技术、产品、应用场景、供应链、客户的多维协同。

在锂原电池领域,锂原电池系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安全可靠的产品性能,经过多年的发展沉淀,积累了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和知名度,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仪表、追踪仪器、红外探测、医疗器械等各类细分领域,行业地位全球领先,与国内外多家知名表计、ETC、大型电气设备制造商已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已拓展圆柱电池的消费应用领域,成功进入了电动工具和电动两轮车高端客户市场,并和国际电动工具知名企业、国内第一梯队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产品性能不断优化升级,并获得了国内外中高端客户的认可和青睐。此外,公司为多家市场中高端手机制造商、音频制造商、可穿戴品牌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积累了一批国内外极具成长性的行业领先企业。

在动力储能电池领域,公司拥有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和大圆柱电池多条技术路线,可以满足下游不同领域客户的产品需求。在乘用车领域,公司与戴姆勒等国内外一流乘用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商用车领域,公司成为南京金龙等国内一流商用车制造商稳定的动力电池配套供应商,在物流车、电动船领域,公司亦率先获得了东风汽车等国内知名客户的需求和订单。在储能市场方面,公司战略性地率先布局储能市场,通讯储能方面,公司与中国移动、中国铁塔等电信运营商、通讯设施龙头企业在通信储能领域开展业务合作,成为了Powin Energy、河南电网、江苏电网等电网侧配套服务的指定供应商,并在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细分领域积累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目前,公司是储能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之一,借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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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利好东风,加速扩大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快速的市场反应和产品开发速度,取得先发优势

公司已较好掌握锂电池领域的先进技术,并拥有一套不断提升技术水平的完善程序。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并对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原产品性能的提升等进行积极探索。同时,公司组建了一支能够面对市场变化迅速作出反应、在短时间内开发出新产品的研发队伍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在新兴电子产品研发的早期就率先进行配套锂电池的研发工作,并取得先发优势。

(4)生产规模优势

锂原电池方面,公司产销规模位于全球位前列。公司将继续推进技术进步,提升产线自动化水平,加强制程管理,持续推动品质管理能力提升,巩固传统优势地位。

消费锂离子电池方面,公司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通过技术和生产方式优化升级,产能水平和产品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能够不断满足消费电子市场一流客户的要求。公司三元圆柱电池陆续进入产能全面释放期,在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等增长潜力较大的下游领域保持优势地位。

动力储能电池方面,公司布局了方形磷酸铁锂电池、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车用大圆柱电池等产线,产能建设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各个产品线均形成了与国内外一流公司的合作平台。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优质产能建设,不断满足客户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采购需求。

(5)供应链管理优势

公司持续推进与上游公司的深度战略合作,通过与上游公司包括德方纳米、贝特瑞、华友钴业、恩捷股份、中科电气、新宙邦等设立合资公司,积极布局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以及镍、钴、锂等上游资源,有利于保障公司供应链稳定性,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水平。

(6)团队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锂电池领域深耕多年,培养和吸引了一大批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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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国际化的阶梯式核心技术团队和优秀管理成员。本着“以人为本”“快乐亿纬”及保持持续、稳健的发展理念,公司制定多层次人才共同体计划,推出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等成果分享制度,同时制定股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计划、项目激励等激励制度;此外,针对团队成长制定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对技术不可或缺人才、经营后备人才、中层优秀管理人员、工程和工艺专家等进行定制化培训,形成公司独特的人才管理体系,使公司在团队战斗力、创造力、成长性、稳定性、人才和技术储备等方面保持持续性的竞争优势。

(二)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和集中度分析

(1)锂原电池竞争格局

锂原电池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经过多年的发展,市场主要的锂原电池制造商数量相对固定,市场集中度较高,其中,前十大锂原电池制造商占据全球超过50%的市场份额。国外制造商主要包括法国SAFT、日本麦克赛尔、美国Duracell和Ultralife等,国内制造商主要有亿纬锂能、金山工业(集团)等。公司以锂原电池起家,经过20余年的发展,技术水平全球领先,根据LPInformation的统计数据,公司锂原电池2020年销售规模全球第二。

(2)锂离子电池竞争格局

国际上,中国、日本和韩国是全球锂离子电池的主要生产国,三国总产量占比达90%以上。其中,日本主要为松下、索尼,韩国主要为三星SDI、LG化学等。日本松下、索尼等厂商在规模、技术各方面占据主导地位,韩国电子产品迅速崛起,锂离子电池厂商快速成长,目前已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国。近年来,中国厂商在锂离子电池的产能和技术等方面不断提升,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等陆续崛起,使得中国成为全球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的重要参与者。

经过数年发展,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国内主要的锂离子电池企业为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国轩高科、孚能科技等。国内市场上还有数量众多的中小型厂商,由于自身规模、研发实力不足,不能自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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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芯,而主要采用进口或外购国内大型厂商电芯来组装生产电池产品。随着行业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以及市场对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小型企业生存空间将逐步压缩,而行业领先企业将凭借技术、质量、规模和环保治理等优势逐步扩大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2、行业主要竞争企业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德时代”,股票代码300750.SZ)主要从事动力锂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以及电池回收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宁德时代主要产品为动力锂电池系统、储能系统和锂电池材料。其中,动力锂电池系统包括电芯、模组及电池包,类型以磷酸铁锂和三元为主,应用领域涵盖电动乘用车、电动客车等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包括电芯、模组、电箱和电池柜,类型以磷酸铁锂为主,应用领域涵盖大型太阳能或风能发电储能配套、工业企业储能,商业地产及数据中心储能、储能充电站、通信基站后备电池等;另外,宁德时代还从事废旧锂电池回收、再加工业务。宁德时代于201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为37,625,565.19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总收入4,867,841.91万元,净利润197,545.91万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比亚迪”,股票代码002594.SZ)主要业务包括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和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其中汽车业务为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在内的相关产品,应用领域涵盖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动汽车、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大巴、城市轨道交通等。比亚迪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为31,707,376.30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总收入6,682,518.50万元,净利润91,151.00万元。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轩高科”,股票代码002074.SZ)主要业务包括动力锂电池和输配电设备,其中动力锂电池系统包括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电芯、模组、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电池包等,应用领域涵盖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通讯基站、移动电源等。国轩高科于200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为4,877,883.90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总收入391,620.38万元,净利润3,620.81万元。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孚能科技”,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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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67.SH)主要从事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孚能科技主要产品为三元高镍动力电池的电芯、模组和电池包,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同时公司正在规划研发应用于储能领域的磷酸铁锂方形电池。孚能科技于202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为2,254,129.06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总收入152,941.16万元,净利润-24,420.00万元。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欣旺达”,股票代码300207.SZ)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欣旺达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模组,主要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电动汽车、动力工具、电动自行车、能源互联网及储能等领域。公司产品还涵盖锂离子电芯、电源管理系统、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等多个领域。欣旺达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为4,620,509.92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总收入1,062,068.63万元,净利润5,694.05万元。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鹏辉能源”,股票代码300438.SZ)主要业务为锂离子电池、一次电池(锂铁电池、锂锰电池等)、镍氢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鹏辉能源主要产品包括一次电池,主要应用于电动玩具、智能家居、智能安防、仪器仪表、RFID技术产品、医疗器械、其它3C数码等领域;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子数码产品、电子烟、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汽车、电力储能、通信储能等领域;镍氢电池,主要应用于零售可充电电池、混合动力汽车、安防设备、医疗器械、无线电话、电动工具、电动剃须刀、吸尘器、电动轮椅、玩具等产品领域,以及草坪灯、无线通讯基地台搭配电源、铁路运输用蓄电池等储能应用。鹏辉能源于201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为943,059.85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66,199.91万元,净利润9,479.84万元。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锂原电池为起点,逐渐形成了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全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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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谱系,现已成为全球锂电池产品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为物联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锂电池产品和服务。锂原电池系公司传统优势业务,产品品类齐全,主要包括锂亚电池、锂锰电池、SPC电池三大类别,广泛应用于智能表计、智能交通、智能安防、医疗器械、E-call、石油钻探、定位追踪、胎压监测系统(TPMS)、射频识别(RFID)等物联网应用领域,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根据LP Information的统计数据,公司锂原电池2020年销售规模全球第二。

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在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方面形成了先发优势。公司生产的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性能优越,广泛应用于可穿戴设备、电子雾化器、蓝牙设备及其他物联网终端。公司的三元圆柱电池率先进入消费应用领域,在电动工具和电动两轮车市场提前布局,与国际电动工具知名企业、国内第一梯队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近年来公司依托自身锂电池研发领域技术经验积累,积极布局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构建了丰富的产品体系,拥有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和大圆柱电池等多条技术路线,满足下游客户的多元化需求,致力成为全球具有鲜明特色的锂电池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产品涵盖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业务分类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图示
锂原电池锂亚电池智能电表、水表、热量表、燃气表、自动化仪表及设备、石油油井、矿山矿井等
锂锰电池智能仪表、胎压监测系统、追踪仪器、汽车系统、预警和安防系统、医疗器械、PLC、数字车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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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类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图示
SPCETC、数据记录器、通讯设备、紧急及医疗器械等
锂离子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电子雾化器、可穿戴设备、银行口令卡、蓝牙设备及其他移动终端等
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平衡车、吸尘器等
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电动汽车(如乘用车、客车)、电动船舶等
电力储能、通信储能、户用储能、风光储能等

(三)主要经营模式

1、公司的采购模式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虽然产品存在一定差异,但在原材料采购上有着较强的共通性,锂电池(包括锂原电池及锂离子电池)生产所需材料主要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及包装材料等。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有产品品种多、交期短的特点,因此其对生产材料、设备采购实行采管分离制度,优化原材料供应和外协资源配置,确保整个采购渠道供应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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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生产模式

发行人的锂原电池生产线主要在广东惠州,于湖北武汉和荆门也逐步布局了部分产能。发行人的锂离子电池生产线目前主要分布在广东惠州和湖北荆门,主要生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自2015年开始逐步增加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投入,目前于广东惠州及湖北荆门均已形成了一定的产能规模。发行人根据市场现在及未来的应用场景需求,研发及制造锂电池,并采用以销定产及提前备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产。

3、公司的销售模式

发行人主要通过自有品牌“EVE”在境内外进行锂电池的销售,以直接销售为主。发行人依托于技术、质量、规模和市场的综合优势,加大国内外大客户的开发,与国内外大型客户形成战略合作关系。锂电池结算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

(四)产能和产销量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产能、产量、销量总体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报告期最近一年,公司锂原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分别为96%、95%;公司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分别为92%、95%;公司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分别为96%、93%。

(五)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产品成本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原材料、工资和职工福利费、燃料及动力、制造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80%左右。公司与正极、负极等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主要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供应稳定、充足,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六)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公司自主研发,公司核心团队从事锂电池行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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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20年,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带领公司不断探索锂电池行业前沿技术,并为高端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做出不懈努力。公司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已积累了比较全面的技术成果,是全面掌握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和大圆柱电池等研发和生产技术,兼具规模优势和全面解决方案的少数公司之一。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拥有2,000余名研发技术人员,共申请国家专利3,000余项,已取得1,926项专利技术,其中境内专利1,917项,境外专利9项,并先后获得4项中国专利优秀奖,3项广东省专利优秀奖,2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和1项中国轻工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

在磷酸铁锂电池方面,公司实现了高比能技术、低温技术、快充技术和磷酸盐体系超高能量密度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的研发突破,取得了“一种多孔碳纤维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和锂离子电池”、“一种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含有表面活性剂的低温快充电解液及其应用”等多项技术专利,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船、通信储能、电力储能等领域。此外,子公司亿纬动力的LF280K储能电池取得了UL9540A测试报告,将助力亿纬动力更好地开拓国际储能市场。

在三元电池方面,公司是国内率先掌握三元大圆柱电池技术的厂商之一,实现了包括高比能材料体系技术、全极耳连接技术、大圆柱平台工艺技术、热蔓延安全控制技术在内的多项新型技术的研发突破,在电池和系统方面完成了大圆柱电池核心知识产权布局,取得了“一种新型结构圆柱型离子电池”、“正极柱和正极集流盘的组装结构、电池、电池模组及电池包”等多项专利,产品覆盖BEV和PHEV等车用市场要求,已获得国内外一流车企的认可。

公司立足于技术创新,建设具有国家级水平的工程研发中心,并建立完善的科技经费投入及使用管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40,636.16131,039.5468,436.0745,865.55
研发费用/销售收入6.03%7.75%8.38%7.15%

(七)经营资质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其登记备案经营范围项下的业务,已经取得了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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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许可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等主要业务资质。

(八)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及运输,主要分布在广东惠州、湖北荆门和湖北武汉等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资产原值(万元)累计折旧(万元)资产净值(万元)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42,581.7914,139.15228,442.6494.17%
生产设备681,330.55104,484.51576,846.0484.66%
电子设备38,651.3413,728.6524,922.6964.48%
办公设备15,069.994,527.4810,542.5169.96%
运输设备6,891.362,168.334,723.0368.54%
合计984,525.03139,048.13845,476.9185.8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高质量发展”战略,立足于“做世界上最好的锂电池,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明确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在行业内技术领先地位,继续提高产品品质。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公司将以“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为新愿景,在极度认真地做好各项运营工作的同时,拿出放眼全球格局、对标世界一流水平的勇气,在“锂电池与智慧生活”和“新能源”两大赛道上奋力前行。

(二)发展计划

为了配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在未来两三年内将采取以下的发展计划:

1、进一步提升“技术”和“质量”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随着物联网和能源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子产品无绳化、电动交通工具、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及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作为这些新经济领域领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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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源方案提供商将进一步发挥技术创新的优势,进一步加强锂电池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进一步推进现有产品的工艺优化和性能升级,进一步加强产品制造过程的管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其中,锂原电池在保持领先地位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在智能表计、物联网设备、汽车产品等市场所需的长寿命、高可靠、宽温等关键技术研究,通过创新结构设计和新型耐候型电解液研制,提升电源可靠性,加大产品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积极挖掘微小型医疗电池应用市场,着眼于医疗电池关键工艺技术瓶颈的突破,在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医疗电池上取得技术进展;在动力电池方面,公司持续开发快充技术,同时在大圆柱电池上发挥极致制造效率和高一致性、高可靠性优势,形成量产能力。

2、继续推进产能建设,巩固现有市场领先优势,布局新兴市场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在消费电池、动力电池两大主要业务的全面布局。按照规划,逐步完成圆柱电池新产能建设,保障下游客户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按新标准完成小型锂离子电池高水平工厂的建设,进一步增加高端产品的产能,巩固公司在消费电池行业领先地位。动力电池方面,继续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业务的布局,一方面继续加大磷酸铁锂电池的产能建设;另外一方面,依托于公司的技术、质量、规模和市场的综合优势,加大国内外大客户的开发,特别是乘用车市场,完成三元方形电池、大圆柱电池的布局和建设,推动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交付能力的同时,争取在研发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释放协同效应。

3、完善各项软硬件建设,提升整体竞争力

建立一流创新人才团队,用开放的态度在全球、全行业吸纳一流人才,以满足重大业务的项目要求,加强大项目管理,通过全球化的人才战略以扩充大项目团队建设;同时,持续优化公司人才结构,招募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目标一致、能力过硬的亿纬人才队伍。

建设完全符合大客户要求的实验室及中试线,完善硬件设施,满足研究和生产的需要;同时进一步升级生产制造设备,继续向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迈进,全面达到行业一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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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供应链管理,应对原材料市场波动,推动降低产品成本强化供应链管理,持续推进与上游公司的深度战略合作,通过与上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实现战略协同,一方面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另外一方面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以及生产过程的管控,进一步提高生产线的稼动率和良品率,降低产品制造成本。

5、建立客户协商机制,促进产业和谐发展

在上游材料急剧上涨,经营面临巨大压力的前提下,公司作为行业骨干企业,未采取激进的价格策略,而是与核心客户协商建立价格机制,共同努力以促进产业和谐发展。逐步优化报价机制与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管理水平。

6、推动节能减排,践行绿色运营

公司秉承“遵守法律、持续改进、防治污染”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更优的能源利用效率,为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为能源方针,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同时公司采用新工艺与先进设备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生产活动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作为新能源行业的先行者,公司已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利用园区屋顶资源、地面停车场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公司将持续探索和创新,用更有温度和力量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更加绿色节能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亿纬力量”。

六、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认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5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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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5)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具体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远期结汇产品,系公司从业务实际情况出发,防范汇率风险,进行的货币套期保值行为,其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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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类金融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及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发生的对外资金拆借11,000.00万美元,均为公司向参股公司华飞镍钴提供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用于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该借款是公司为支持合资项目的顺利开展、满足其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亦是基于降低材料成本与供应链全球化布局的重要考量,并非以获取财务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资金拆借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投资的情形;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3、权益工具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期间新增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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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主营业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际投资金额(万元)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汽车配件、电机产品、家用电器、仪器仪表配件及电器件、电机系列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等6,104.02
2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天然气、能源物流和新能源产业;新型储能10,000.00
3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等5,000.00
4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生产及销售51,000.00
5惠州亿纬燃料电池有限公司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等950.00
6深圳好电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电池材料及相关配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10,000.00
7SK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及储能电池、电池芯及电池模组的生产、加工、销售、研发、售后服务等63,270.72
8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锂盐、硼化合物(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9,901.58
9云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销售;电池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等2,800.00
10华杉进出口(桐乡)有限公司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170.00
11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生产与销售42,050.00
12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研发商589.00

上述被投资单位均为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较强业务协同关系的企业,属于公司的战略性投资,包括河北坤天、德枋亿纬、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为保障原材料供应的上游企业;广州发展等为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并扩大销售渠道的下游企业;以及SK新能源(江苏)等促进技术协作、扩大生产规模的其他协同性投资。上述投资系公司整合锂电池产业资源的重要战略举措,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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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三)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账面价值内容
1交易性金融资产1,187.36远期结汇产品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7,802.47结合产业链上下游对外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60,719.24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款等
4其他非流动资产338,350.34预付设备款等
5长期股权投资908,827.08结合产业链上下游对外投资
6其他应收款62,351.38主要为以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为目的项目借款
7债权投资139,315.08以获取原材料为目的对外借款
8其他债权投资1,246.62认购上游供应商发行的可转债
合计1,549,799.57-

各科目具体分析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187.36万元,均为持有的远期结汇产品。系公司从业务角度考虑,防范汇率风险,进行货币套期保值,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金额为37,802.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期末账面价值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1惠州亿纬特来电18.1710.00%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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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投资单位期末账面价值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新能源有限公司
2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892.849.71%新能源户用储能系统及能量管理系统(EMS)的开发与应用
3天津易鼎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04.6619.00%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研发商
4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6.00%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5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0.200.15%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的建设、运营及互联网的增值服务
6大柴旦大华化工有限公司11,000.005.00%盐湖硼钾锂矿采选
7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526.560.18%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汽车配件、电机产品、家用电器、仪器仪表配件及电器件、电机系列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等
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860.030.44%电力生产、天然气、能源物流和新能源产业;新型储能
9江苏林洋亿纬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500.00亿纬动力持股15.00%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储能电池销售
10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00.00亿纬动力持股1.76%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等
合计37,802.47--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76%股权的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毕。上述被投资单位均为新能源产业链或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较强业务协同的企业,系公司为加强产业链合作及业务协同开展的产业链相关投资,属于公司的战略性投资。公司与上游大华化工、河北坤天等的投资合作有利于稳定公司原材料供应,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下游与亿纬特来电、沃太能源、广州发展及林洋亿纬等的投资合作有利于公司及时掌握下游市场变化、强化技术协同、开拓销售渠道,并在充电桩、储能市场等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719.24万元,主要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款等,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38,350.34万元,主要是预付设备款,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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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期末账面价值持股比例主要业务
1EVE ENERGY NORTH AMERICA CORPORATION4,978.7251%锂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
2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668,915.2319.02%研究、设计及制造封闭式电子雾化设备及雾化组件
3南京中交航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65%动力锂电池及锂电池管理系统、充电桩的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于内河船舶运输领域
4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3,193.9220%主要从事锂电池材料及半导体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
5江苏中智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159.865%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控制器模块及配套产品的技术开发等
6深圳瀚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6.4335%研发、生产及销售:智能自动化设备、自动化设备零组件、元器件等
7SK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125,876.68亿纬动力香港持股30%锂离子动力及储能电池、电池芯及电池模组的生产、加工、销售、研发、售后服务等
8PT.HUAFEI NICKEL COBALT16.5617%钴、镍、铜氧化物,钴、镍、铜盐类开采、销售
9华杉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805.8417%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等
10华北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48.427%高性能动力电池铝箔、新能源动力电池外壳用铝合金带材等生产、销售
11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12,403.1628.125%金属锂生产、加工及销售;氯化锂、电池级碳酸锂、锂镁合金生产、加工及销售等
12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73,259.9340%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生产及销售
13惠州亿纬燃料电池有限公司950.0519%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等
14深圳好电科技有限公司5,000.0020%电池、电池材料及相关配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15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5,191.0249%锂盐、硼化合物(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
合计908,827.08-

注:

1、根据SIHL的公司章程及年度报告,SIHL的法定股份数为100亿股,每股面值为

0.01美元,EBIL持有SIHL190,152万股,占SIHL法定股份数的比例为19.02%。截至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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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31日,SIHL已发行股份数为601,033.222万股,EBIL持有的股份数占SIHL已发行股份数的比例为31.64%;

2、截至2022年3月31日,青海柴达木兴华锂盐有限公司49%股权和深圳好电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的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毕。

上述被投资单位均为新能源产业链或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较强业务协同关系的企业,属于公司的战略性投资。包括荆门新宙邦、PT.HUAFEI NICKELCOBALT(华飞镍钴)、华北铝业、金昆仑、德枋亿纬等为保障原材料供应的上游企业;思摩尔国际等为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并扩大销售渠道的下游企业;以及SK新能源(江苏)等促进技术协作、扩大生产规模的其他协同性投资。上述投资系公司整合锂电池产业资源的重要战略举措,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62,351.38万元,主要是通过亿纬亚洲向其参股子公司华飞镍钴提供的项目资金资助,为一年以内到期的借款,并非以获取财务收益为目的,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7、债权投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债权投资为139,315.08万元,主要为子公司亿纬亚洲向其合资公司华飞镍钴(印尼)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支持其顺利开展、满足其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要,是公司基于降低材料成本与供应链全球化布局的重要考量,并非以获取财务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1,246.62万元,主要为认购华友钴业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友钴业是国内钴、镍产品龙头企业,同时也拥有三元锂电池重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的大型制造基地。公司与华友钴业合资开采矿物原材料、认购华友钴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进一步加深与上游供应商的业务合作、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上述其他债权投资金额较小且并非以获取财务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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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判决结果案件进展
1亿纬锂能安徽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请求判决安徽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7,488,800元及利息;请求判决北京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亿纬锂能胜诉已申请安徽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将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对安徽欧鹏巴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及分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已收到第一笔分配款335.60万元
2亿纬锂能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3,041,372.11元,并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亿纬锂能胜诉已执行回款30,401,231.48元。目前处于终结执行程序,亿纬锂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3亿纬锂能领途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亿纬锂能请求判令领途汽车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8,474,851.56元及利息;亿纬锂能提起上诉一审判决被告支付亿纬锂能货款31,209,943.7元及利息;亿纬锂能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领途汽车有限公司目前已进入重整程序,领途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向亿纬锂能支付6,858,750.18元货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孚安特

2021年5月14日,孚安特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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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关检罚字〔2021〕0015号),孚安特因货物包装无锂电池标记,不符合锂电池运输要求,使用未经海关鉴定合格的危险货物包装,违反了危险品货物出口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莲塘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孚安特处以罚款人民币3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14日,孚安特如数缴纳了上述罚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之

(一)“‘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

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提出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

1. 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

2. 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3. 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严重导致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

孚安特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系相关处罚措施(金额)的较低档次;且孚安特上述违法行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罚则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主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亦未认定孚安特上述违法行为存在情节严重的情形。

孚安特受到的罚款数额较小,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孚安特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亿纬亚洲

2021年6月9日,亿纬亚洲收到香港海关出具的《欠款待缴—关于:进出口报关单》,对亿纬亚洲逾期未缴付报关单的情形罚款140港元。亿纬亚洲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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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缴清上述罚款。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亿纬亚洲有限公司香港法律意见书》,亿纬亚洲上述罚款的金额较小,亿纬亚洲已如数缴纳该等罚款,上述罚款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行政处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财务数据与2021年同期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一季度2021年一季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73,393.29295,750.29127.69
营业成本580,806.04216,081.1416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16.9264,683.92-19.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91.6961,449.84-29.22

2022年一季度亿纬锂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2021年以来,受锂电池行业快速发展的影响,部分原材料出现短期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价格上涨较多,导致公司2022年1-3月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68.79%;另一方面,根据与客户友好协商,公司在短期内未采取激进的价格策略,而是逐步形成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因此导致当期营业成本增幅超过了当期营业收入增幅。

综上,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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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是否一致

亿纬锂能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欣旺达、鹏辉能源和孚能科技。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对比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一季度2021年一季度变动比例(%)
亿纬锂能673,393.29295,750.29127.69
宁德时代4,867,841.911,916,668.52153.97
国轩高科391,620.38129,188.06203.14
欣旺达1,062,068.63786,051.6235.11
鹏辉能源166,199.91106,208.4856.48
孚能科技152,941.1636,668.91317.09

2、与同行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比

单位:万元

公司2022年一季度2021年一季度变动比例(%)
亿纬锂能43,491.6961,449.84-29.22
宁德时代97,702.03167,208.61-41.57
国轩高科978.87384.33154.70
欣旺达10,107.0416,325.58-38.09
鹏辉能源8,443.124,909.8871.96
孚能科技-29,719.86-19,465.47不适用

注:孚能科技2022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亏损幅度扩大52.68%。

如上表所示,2022年一季度,公司与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消除

公司2022年一季度业绩下滑,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增幅超过了营业收入的增幅。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进一步强化供应链管理,持续推进与上游公司的深度战略合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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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游公司设立合资企业的方式,实现战略协同,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积极与核心客户持续优化报价联动机制与管理制度,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公司上述措施有利于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短期业绩下滑情况预计将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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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高质量锂离子电池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将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气候问题,给人类社会带来日益严重的不利影响,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提出碳中和目标及相应措施。2020年9月,我国提出“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汽车电动化势不可挡,带动动力电池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交通运输业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新能源汽车是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在碳中和浪潮下,汽车电动化进程提速。根据EV 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670万辆,同比增长102.4%,其中中国市场销量达到354.8万辆,同比增长160.1%。根据中汽协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增长均超过150%。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极大带动了动力电池市场的增长,动力电池正式迈入“TWh”时代。根据EV Tank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371GWh,同比增加134.7%。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超预期发展的背景下,GGII预测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416GWh,迈入TWh时代,未来动力储能电池市场将达到万亿级别市场规模。

(2)储能是实现碳中和、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然选择,储能电池迎来爆发式增长

储能是我国实现碳中和、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然选择。从发电侧来看,在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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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目标的驱使下,我国风、光发电新增装机大幅提高,需要借助储能装置提高发电端的供给质量。从电网侧来看,全国统一的电网系统存在供需错配以及新能源发电不稳定的问题,催生电力调峰、系统调频的需求,需要借助储能调节电网的出力和频率,提高供电稳定性。从用户侧来看,5G基站与数据中心(IDC)的建设周期逐渐开启,伴随着户外活动、应急储备等需求而出现的便携式储能设备出货量也将持续增加。基于产业内生动力和外部政策及碳中和目标等利好因素多重驱动下,储能装机持续增长,开始从“商业化初期”迈入“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作为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的电化学储能,也随之快速发展壮大,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3)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依托领先技术水平,加快优质产能建设,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公司是动力电池市场重要参与者之一,产品品质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面对行业总量确定性扩大、客户需求快速增长的市场环境,公司亟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缓解产能压力,满足较为紧迫的客户交付需求,进一步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助力公司进一步实现跨越式发展。

2、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升,营运资金需求旺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三大业务板块。近年来,随着消费电子行业、储能市场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锂电池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面对强劲的市场需求,公司充分把握历史机遇,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加快产能建设,巩固市场地位、提升市场份额,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大,2019年末至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由402,206.13万元提升至832,103.45万元,固定资产规模迅速增加。

同时,公司销售规模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营业收入、净利润快速增长,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从641,164.16万元增至1,689,980.41万元;归母净利润从152,200.81万元增至290,579.29万元。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了实现打造全球锂电池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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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战略目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努力建设优质产能,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全方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地、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近年来,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除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补充流动资金外,还通过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2019年末至2021年末,公司的总负债规模从858,278.91万元增长至2,414,615.92万元,增长了约1.81倍。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从而集中更多的资源为业务发展提供保障,确保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适时实现技术积累向实践成果转换、并不断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是公司深化业务布局、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响应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号召,也顺应了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行业趋势。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抓住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爆发式增长的市场机遇,阶段性满足市场和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稳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的蓬勃发展,直接带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需求的爆发式增长。根据我国工信部公布数据,2021年我国锂离子电池的总产量达到了324GWh,同比增长106%。其中,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的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220GWh,同比增长165%;储能型锂离子电池产量达到32GWh,同比增长146%;锂电全行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公司依靠在行业内的长期耕耘形成了先进的锂电池生产技术和管理优势,产品品质赢得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信任与青睐,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拥有扎实的技术积累与客户资源。技术积累方面,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不断探索锂电池行业前沿技术,并为高端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做出不懈努力。公司开发的磷酸铁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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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广泛应用于商用车、电动船、通信储能、电力储能领域;公司在三元电池领域不断突破,在国内率先布局46系列等三元高比能大圆柱电池产品,覆盖BEV和PHEV车用市场要求,并获得国内外一流车用客户认可。

客户资源方面,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客户达成重要合作,目前规划的动力电池产能系根据未来实际市场需求而决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成为戴姆勒等国内和国际多家一线车企的长期供货伙伴,能够迅速捕捉到下游企业的生产需求,通过不断投资建设优质产能,及时满足交付需求,巩固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储能领域,公司与中国移动、中国铁塔等电信运营商及国内外通讯设施龙头企业在通信储能领域开展业务合作,成为了Powin Energy、河南电网、江苏电网等电网侧配套服务的指定供应商,并在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细分领域积累了一批知名品牌客户和战略合作伙伴。在行业快速发展背景下,公司亟需通过募投项目的开展实施,阶段性满足市场和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通过扩大优质产能,巩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变革中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稳固公司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发展愿景。

2、推动锂电池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新能源产业渗透率进一步提升

与传统燃油车以及抽水储能相比,目前新能源汽车和锂离子电池储能的成本仍相对较高,是制约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以及锂离子电池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的重要瓶颈。

公司拥有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和大圆柱电池等多条技术路线,致力成为全球具有鲜明特色的锂电池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升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阶段性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的行业地位。

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致力于提升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关键性能、降低电池单位成本,加快新材料、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推动锂电池全产业创新发展,加速油电平价时代和新型储能技术全面商业化应用时代的到来,实现新能源车替代燃油车的全面电动化,促进新能源产业渗透率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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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必要举措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历经多年的发展积累,公司现已成为全球锂电池产品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为物联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锂电池产品和服务。在“新能源时代,奋发有为”的发展战略指导下,公司围绕消费、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业务,不断加强研发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鲜明的产品和技术。以锂原电池为起点,逐渐形成了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全面产品谱系,产品涵盖了圆柱、方形、软包等产品结构和三元、磷酸铁锂等技术路线,全面覆盖消费、动力储能等应用市场,在电动工具和电动两轮车、乘用车和商用车、通信储能和电力储能等市场均取得了突出的市场地位。综合发展战略使得公司实现了研发投入向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成果向市场份额转化、市场份额向研发投入转化的良性循环,形成了具有鲜明公司特色的技术升级路径,提高了公司技术探索的主动性和技术积淀的深厚度,从而提升了公司长期发展的增长性和稳定性。随着全球对“双碳”目标的共识以及全面行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锂电池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一方面,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顺势而为,高效推进公司以“做世界最好的锂电池”为核心的综合发展战略,提升公司高品质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实现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优质产能的扩大,是推动公司长期技术积累向优质产品转化的必要举措,另一方面,本次募投的实施将助力公司完善产品谱系,阶段性满足客户对高品质锂离子电池的多样化需求,提升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力,是公司达成“消费类锂电池全球领先,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进入全球第一阵营”的战略目标、再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刘金成先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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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锦红女士。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世邦湿地公园一期别墅19栋7号V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47084919Q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2年3月31日,亿纬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刘金成50%50%

骆锦红

(3)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发行对象亿纬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4)认购资金来源

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自有资金;(2)股权质押;(3)银行贷款;(4)其他对外投资。亿纬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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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成先生和骆锦红女士已就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本公司/本人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其他关联方(不含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由发行人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鉴于认购对象可能通过出质所持发行人股票以筹集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部分资金,经测算,在假设认购对象本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股票质押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高比例质押风险,不会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5)关于亿纬控股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刘金成、骆锦红夫妇。截至2022年3月31日,亿纬控股持有公司607,407,917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1.99%,为公司控股股东。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5,659,434股和19,106,588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40%和1.01%,并共同通过亿纬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7,407,917股,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40%。

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出具的相关承诺,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刘金成

(1)基本信息

姓名刘金成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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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10419640922****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成先生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外,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任职日期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惠州市亿纬新能源研究院2015年6月2日-至今理事长是,亿纬控股100%持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湖北亿鼎金珑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5月24日-至今执行董事是,亿纬控股全资子公司金珑新能源100%持股公司
惠州亿纬燃料电池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5日-至今执行董事、经理是,刘金成、骆锦红控制的公司(惠州德昱一号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Golden Energy Global Investment Ltd.持股35%,亿纬锂能持股19%,惠州市亿纬新能源研究院持6%)
SK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0日-至今董事是,亿纬锂能参股子公司
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7月10日-至今非执行董事是,亿纬锂能和刘金成参股子公司
GOLDEN ENERGY GLOBAL INVESTMENT LTD2019年8月12日-至今董事是,刘金成持股100%的公司

(3)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发行对象刘金成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4)认购资金来源

关于刘金成先生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要”之“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之“(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1、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之“(4)认购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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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刘金成先生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关于刘金成先生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要”之“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之“(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1、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之“(5)关于亿纬控股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3、骆锦红

(1)基本信息

姓名骆锦红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50119671227****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骆锦红女士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外,最近三年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任职日期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亿纬控股2003年2月-至今执行董事,经理是,持有亿纬控股50%股权
金珑新能源2017年9月13日-至今执行董事是,亿纬控股100%持股公司
西藏亿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日-至今执行董事兼经理是,亿纬控股100%持股公司
青海金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6月18日-至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亿纬控股持股60%的子公司
广东亿顶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017年8月28日-至今执行董事是,亿纬控股持股84.0598%的子公司
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9月1日-至今执行董事是,亿纬控股100%持股公司
荆门卓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4月19日-至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亿纬控股100%持股公司
中硒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7月9日-至今董事是,亿纬控股持股49%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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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单位任职日期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惠州亿纬燃料电池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5日-至今监事是,刘金成、骆锦红控制的公司(惠州德昱一号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Golden Energy Global Investment Ltd.持股35%,亿纬锂能持股19%,惠州市亿纬新能源研究院持6%)

(3)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发行对象骆锦红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4)认购资金来源

关于骆锦红女士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要”之“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之“(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1、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之“(4)认购资金来源”。

(5)关于骆锦红女士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关于骆锦红女士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要”之“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之“(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之“1、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之“(5)关于亿纬控股免于发出要约的说明”。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1、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二:刘金成

乙方三:骆锦红

(乙方一、乙方二和乙方三以下合称“乙方”,乙方以下或称为“认购人”)

甲方、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甲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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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2022年6月7日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双方同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依据。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初始发行价格为63.1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双方同意,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3、认购方式、认购金额和数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份,认购资金为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0万元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为142,608,14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认购人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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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股)认购金额(万元)
1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47,536,048300,000.00
2刘金成31,690,698200,000.00
3骆锦红63,381,398400,000.00
合计142,608,144900,000.00

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乙方的认购金额相应予以调整;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乙方的股票认购数量相应予以调整。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各自的认购金额和数量亦按照前款确定的各自认购金额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4、认购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认购人承诺在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收到甲方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发行人在收到认购人支付的认购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在验资报告出具后及时向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至认购人名下的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限售期

认购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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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人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认购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认购人本次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保证与承诺的,应该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决定不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构成违约;

(2)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乙方未足额认购的,构成违约;

(3)如本次发行有关部门要求甲方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则甲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如调整方案涉及发行数量减少,则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应按照各自认购金额同比例调减,双方无需就此认购金额调整事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若乙方拒绝接受前述调整的,则构成违约。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

若认购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足额付款义务的,则每日按未缴纳认购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若延期10个工作日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时间内仍未足额缴纳的则视为放弃缴纳,同时认购人应按应缴纳认购款的1%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和认购事宜未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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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或未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认购或足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7、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乙方二、乙方三签字之日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实现之日起生效: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认购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获得认购人内部有权机构批准(如需);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如上述任一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始不生效。

三、发行证券的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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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初始发行价格为63.1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后,本次发行前,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98,788,66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83,000股后的股本1,896,905,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由63.11元/股调整至62.95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0万元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为142,970,611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述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发行对象的认购金额相应予以调整;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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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发行对象的股票认购数量相应予以调整。发行对象各自的认购金额和数量亦按照各自认购金额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股)认购金额(万元)
1亿纬控股47,656,870300,000.00
2刘金成31,771,247200,000.00
3骆锦红63,542,494400,000.00
合计142,970,611900,000.00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发行对象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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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建设项目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437,456.12340,000.00
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412,683.0026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300,000.00
合计1,150,139.129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刘金成先生和骆锦红女士,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亿纬控股、刘金成先生和骆锦红女士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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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2年3月31日,亿纬控股持有公司607,407,917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1.99%,为公司控股股东。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5,659,434股和19,106,588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40%和1.01%,并共同通过亿纬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7,407,917股,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4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特定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亿纬控股持有公司32.08%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79%和4.05%的股份,并共同通过亿纬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5,064,787股,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9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是否存在创新、无先例等情形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不存在创新、无先例等情形。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发行,向深圳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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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建设项目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437,456.12340,000.00
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412,683.0026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300,000.00
合计1,150,139.129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一)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由公司子公司亿纬动力实施,总投资金额437,456.12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年。本项目拟在湖北省荆门市建设46系列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约20GWh 46系列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437,456.12万元,其中:土地使用费2,114.00万元、建设投资77,273.00万元、设备投资343,606.12万元,预备费4,20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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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底流动资金10,254.00万元。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4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拟投入募资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土地投资2,114.00-
2建设投资77,273.0040,000.00
3设备投资343,606.12300,000.00
5预备费4,209.00-
6铺底流动资金10,254.00-
合计437,456.12340,000.00

“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土建投资和设备投资,其价格和费用分别按照相关市场报价计算。具体投资项目测算情况如下:

(1)土地及建设投资

该项目土地及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土地投资、生产建筑等建设投资和绿化等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价格和费用分别按照相关市场报价计算,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土地投资2,114.00
2生产建筑等建设投资75,628.00
3绿化等室外配套设施工程1,645.00
合计79,387.00

(2)设备投资

该项目设备投资主要根据项目规划建设的产能和技术要求,拟定各个生产环节所需的设备清单,结合相关设备报价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生产设备308,780.00
2基础设备24,818.12
3安装调试费10,008.00
合计343,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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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备费

预备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但项目决策阶段难以预料的费用,按照建设投资和设备投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进行测算,合计为4,209.00万元(计算取整后的结果)。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30%计算,募投项目流动资金计算参考发行人实际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的周转率确定。根据上述计算,本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10,254.00万元。

3、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18.03%(税后),总投资回收期6.63年(税后),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基本假设包括:(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经营业务及相关税收政策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3)实施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4)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此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5)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项目经营的影响;(6)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末;(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效益测算思路如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收入全部来源于46系列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销售。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销售价格综合考虑了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市场价格趋势、公司产品售价、原材料采购成本等因素。

(2)总成本费用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测算情况如下:

①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费根据公司历史直接材料费用占比,结合原材料价格情况、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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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品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

②人工成本

本项目人员根据运营需要配置,其中人员数量及薪酬参考公司历史数据及未来项目规划进行估算。

③折旧与摊销

本项目折旧与摊销主要来自于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等的折旧与摊销费用,采用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测算。

④燃料动力

本项目燃料动力用量参照公司目前生产状况估算。

⑤项目的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税金及附加根据增值税应税额按国家法定税率进行测算。本项目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照公司2019年至2021年费用比例平均水平,并适当考虑募投项目产生的规模效应进行测算。

(3)内部收益率测算

项目内部收益率等于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主要动态指标。本项目内部收益率18.03%(税后),总投资回收期6.63年(税后),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4、项目的实施准备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预计总投资为437,456.1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40,000.00元。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5、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文件和环评批复,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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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用地位于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公司已取得相应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6、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亿纬动力,根据发行人发展战略,亿纬动力专注于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及销售,是公司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业务布局的重要平台。由亿纬动力实施该项目,有利于发行人与子公司各自发挥比较优势,在各自领域做专、做精,有效促进发行人整体业务的发展。

(二)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由公司子公司亿纬动力实施,总投资金额412,683.00万元。本项目拟在湖北省荆门市建设方形磷酸铁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约16GWh方形磷酸铁锂电池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412,683.0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费2,824.00万元、建设投资114,609.00万元、设备投资281,158.00万元,预备费7,91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177.00万元。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6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拟投入募资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类别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土地投资2,824.00-
2建设投资114,609.0075,000.00
3设备投资281,158.00185,000.00
4预备费7,915.00-
5铺底流动资金6,177.00-
合计412,683.00260,000.00

“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土建投资和设备投资,其价格和费用分别按照相关市场报价计算。具体投资项目测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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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及建设投资

该项目土地及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土地投资、生产建筑等建设投资和绿化等室外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价格和费用分别按照相关市场报价计算,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土地投资2,824.00
2生产建筑等建设投资112,332.00
3绿化等室外配套设施工程2,277.00
合计117,433.00

(2)设备投资

该项目设备投资主要根据项目规划建设的产能和技术要求,拟定各个生产环节所需的设备清单,结合相关设备报价估算,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生产设备254,865.00
2基础设备18,104.00
3安装调试费8,189.00
合计281,158.00

(3)预备费

预备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但项目决策阶段难以预料的费用,按照建设投资和设备投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进行测算,合计为7,915.00万元(计算取整后的结果)。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30%计算,募投项目流动资金计算参考发行人实际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的周转率确定。根据上述计算,本项目所需铺底流动资金为6,177.00万元。

3、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内部收益率15.39%(税后),总投资回收期6.92年(税后),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基本假设包括:(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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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经营业务及相关税收政策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3)实施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4)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此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5)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项目经营的影响;(6)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末;(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效益测算思路如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收入全部来源于项目生产的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销售。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销售价格综合考虑了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市场价格趋势、公司产品售价、原材料采购成本等因素。

(2)总成本费用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测算情况如下:

①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费根据公司历史直接材料费用占比,结合原材料价格情况、募投项目产品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

②人工成本

本项目人员根据运营需要配置,其中人员数量及薪酬参考公司历史数据及未来项目规划进行估算。

③折旧与摊销

本项目折旧与摊销主要来自于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等的折旧与摊销费用,采用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测算。

④燃料动力

本项目燃料动力用量参照公司目前生产状况估算。

⑤项目的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税金及附加根据增值税应税额按国家法定税率进行测算。本项目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照公司2019年至2021年费用比例平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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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并适当考虑募投项目产生的规模效应进行测算。

(3)内部收益率测算

项目内部收益率等于是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它反映项目所占用资金的盈利率,是考察项目盈利能力的主要动态指标。本项目内部收益率15.39%(税后),总投资回收期6.92年(税后),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测算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4、项目的实施准备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预计总投资为412,683.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60,000.00元。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5、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文件和环评批复。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位于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公司已取得相应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6、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亿纬动力,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亿纬动力专注于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及销售,是公司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业务布局的重要平台。由亿纬动力实施该项目,有利于公司与子公司各自发挥比较优势,在各自领域做专、做精,有效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3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流动资金的稳定性、充足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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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

(1)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三大业务板块。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储能领域持续升温、消费电子领域方兴未艾的市场机遇下,锂电池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销售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净利润快速增长,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1,164.16万元、816,180.62万元和1,689,980.41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2.35%;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2,200.81万元、165,203.44万元及290,579.29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8.17%。随着公司行业地位的进一步巩固、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参考公司历史营业收入增长率测算,公司2022-2024年流动资金需求667,110.9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30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远低于公司未来实际流动资金需求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申请人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压力。

(2)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除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开展业务外,发行人还通过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利用财务杠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67%、35.13%、54.22%和58.58%,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有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

(3)公司货币资金不足以满足未来募投项目建设需求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39,880.28万元,其中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额为428,451.46万元。锂电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年均超过360,000.00万元,报告期内厂房和产线建设资金投资始终处于较高水平。本次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和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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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总额为850,139.12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不足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顺利开展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4)流动资金测算

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667,110.96万元,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假设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基于锂电池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平均为77.35%,公司预计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将保持不低于40%的增长速度。公司对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假设预测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与2019-2021年末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水平保持一致,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测算期末流动资金占用额-测算期初流动资金占用额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应收款项融资金额+预付款项金额+存货金额+合同资产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预收款项金额+应付票据金额+应付账款金额(不含工程设备款)+合同负债

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667,110.96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300,000.00万元未超出本次计算流动资金缺口,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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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投项目“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和“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不包含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支付工资/货款、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等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流的金额为300,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3.33%,公司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能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紧抓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蓬勃发展的机遇,阶段性满足市场和客户对于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全球发达国家加快推进碳中和、新兴市场国家陆续加入碳中和的趋势下,各国推出多项新能源政策,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和储能产业发展的必需产品,在能源结构转型中处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前景广阔。

在政策拉动和终端市场需求增长的双重带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极大带动了动力电池市场的增长,动力电池正式迈入“TWh”时代。根据EV Tank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2年)》,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371GWh,同比增加134.7%,储能电池出货量66.3GWh,同比增加132.6%。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超预期发展的背景下,GGII预测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550GWh,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416GWh,迈入TWh时代,未来动力储能电池市场将达到万亿级别市场规模。戴姆勒、宝马等国际巨头为代表的传统车企纷纷加入新能源汽车战局,大力投资与布局电动汽车产业;以特斯拉为代表的造车新势力已实现多款车型量产与销售,产能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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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持续高增长态势。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下,产业规模将同步高速增长。在各国政府对储能产业的相关支持政策陆续出台的背景下,储能市场投资规模不断加大,产业链布局不断完善,商业模式日趋多元,应用场景加速延伸。从发电侧来看,我国风、光发电新增装机大幅提高,需要借助储能装置提高发电端的供给质量。从电网侧来看,全国统一的电网系统需要借助储能调节电网的出力和频率,提高供电稳定性。从用户侧来看,储能市场有三大主要场景,分别是新基建带来的5G基站、数据中心(IDC)以及便携式储能。随着全球范围智能化经济的加速发展,5G基站与数据中心(IDC)的建设周期已逐渐开启,伴随着户外活动、应急储备等需求而出现的便携式储能设备出货量也将持续增加。基于产业内生动力和外部政策及碳中和目标等利好因素多重驱动下,储能装机持续增长,开始从“商业化初期”迈入“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作为能源系统、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的电化学储能,也随之快速发展壮大,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已迎来了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将从总量上带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业规模的高速增长。从长远来看,超过万亿元的市场规模为行业参与者创造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本轮行业热潮将直接带动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在动力储能领域,公司已与国内外一流汽车制造企业、通信运营商及通讯设施龙头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锂电池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公司亟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对于高端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需求,推动动力储能业务实现新发展,实现进一步深化业务布局、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市场地位的重要目标。

②中国是推动全球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公司肩负不断突破、可持续发展的使命,助力早日实现“双碳”目标

在全球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大背景下,节能减排、交通拥堵问题日益获得重视,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是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国是推动全球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发展新能源和储能是抓住全球能源革命的巨大机遇的必经之路,更是顺应我国资源禀赋特征、保障能源安全问题的战略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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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作为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之一,国内电池厂商肩负新能源产业不断突破、可持续发展的使命,需要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积极探索,践行绿色转型发展道路,助力打造绿色消费、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创新的绿色经济体系,从全球市场中不断突破,贡献中国力量。公司历经多年的发展积淀,已成为全球领先的锂电池供应商,需要顺应国家和市场对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性能提升的要求,充分利用技术、管理和市场优势,加快建设优质产能,深化电池领域布局,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巩固、强化市场领先地位,促进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产业升级发展,助力社会早日实现“双碳”目标。

③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位成本,强化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与传统燃油车相比,目前新能源汽车成本仍相对较高。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价值链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部件,动力电池成本下降是引导新能源汽车成本下降,推动油电平价时代到来,实现新能源车替代燃油车全面电动化的重要因素。行业内头部企业基于行业发展等考虑,有意识地通过技术创新和规模化生产引导动力电池成本降低。

近年来,公司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竞争优势日益显著,但要在未来的油电平价时代中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覆盖率、巩固优势地位,还需要建设与其先进技术水平和精细化管理优势相匹配的优质产能,充分发挥规模优势。

从成本端来看,良好的成本综合管控能力是电池制造企业持续盈利的关键因素。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的规模化生产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供应商端的议价能力,并降低单个产品的生产成本,保持公司动力储能电池业务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从销售端来看,实现优质产能规模化是企业技术、资金、人员等综合实力的象征,是高端下游客户筛选动力储能电池供应商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公司不断开发新客户,获取新市场的重要依托。

公司在锂电池行业具有深厚的技术积淀,已具备进一步规模化生产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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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是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必然选择。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通过规模化生产进一步降低综合成本,提高公司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切实强化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国家“双碳”目标和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健康发展近年来,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已逐渐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提出碳中和目标及相应措施。2020年9月,我国提出了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交通运输业和电力行业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是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手段,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作为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部件,具有长足发展空间。针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予以引导与扶持,对于进一步扩大终端市场,拉动锂电池需求稳定持续增长具有重要作用。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2020年12月,四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指出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进一步强化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扶优扶强,优胜劣汰”的大趋势。针对储能行业,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强调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推动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全面市场化发展。储能行业未来的快速发展将有效带动公司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需求的持续上升。在国家“双碳”目标和相关产业政策支持的背景下,公司将“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发展愿景与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目标有机结合,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通过本次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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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优质产能,为实现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业务进入全球第一梯队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②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在锂电池领域深耕多年,产品性能优异,多项指标业内领先,依托技术优势,开发了多个下游细分市场,在特定细分市场已形成龙头优势。公司以“打造全球锂电池领军企业”为发展目标,已形成技术、产品、应用场景、供应链、客户的多维协同。新能源汽车方面,公司拥有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和大圆柱电池多条技术路线,可以满足下游不同领域客户的产品需求,在乘用车领域,公司与戴姆勒等国内外一流乘用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商用车领域,公司成为南京金龙等国内一流商用车制造商稳定的动力电池配套供应商,在物流车、电动船领域,公司亦率先获得了东风汽车等国内知名客户的需求和订单。储能市场方面,公司战略性地率先布局储能市场,通讯储能方面,公司与中国移动、中国铁塔等电信运营商、通讯设施龙头企业在通信储能领域开展业务合作,成为了Powin Energy、河南电网、江苏电网等电网侧配套服务的指定供应商,并在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细分领域积累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目前,公司是储能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之一,借助政策利好东风,加速扩大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丰富强大的客户资源、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优质产能、强化成本和价格优势、满足客户需求,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盈利能力。

③研发优势和品质品牌壁垒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核心团队从事锂电池行业超过20年,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自公司成立以来,带领公司不断探索锂电池行业前沿技术,并为高端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做出不懈努力。公司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已积累了比较全面的技术成果,是全面掌握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和大圆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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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等研发和生产技术,兼具规模优势和全面解决方案的少数公司之一。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拥有2,000余名研发技术人员,申请国家专利3,000余项,其中获得已授权专利1,926项,并先后获得4项中国专利优秀奖,3项广东省专利优秀奖,2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和1项中国轻工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本次46系列大圆柱电池的核心研发人员均系公司现有核心团队成员。在磷酸铁锂电池方面,公司实现了高比能技术、低温技术、快充技术和磷酸盐体系超高能量密度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的研发突破,取得了“一种多孔碳纤维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和锂离子电池”、“一种负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一种含有表面活性剂的低温快充电解液及其应用”等多项技术专利,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电动船、通信储能、电力储能等领域。此外,子公司亿纬动力的LF280K储能电池取得了UL9540A测试报告,将助力亿纬动力更好地开拓国际储能市场。

在三元电池方面,公司是国内率先掌握三元大圆柱电池技术的厂商之一,实现了包括高比能材料体系技术、全极耳连接技术、大圆柱平台工艺技术、热蔓延安全控制技术在内的多项新型技术的研发突破,在电池和系统方面完成了大圆柱电池核心知识产权布局,通过独立自主研发取得了“一种新型结构圆柱型离子电池”、“正极柱和正极集流盘的组装结构、电池、电池模组及电池包”等多项自有专利,产品覆盖BEV和PHEV等车用市场要求,已获得国内外一流车企的认可。

公司深厚的研发实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也为高端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提供充分保障。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三大业务板块。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储能领域持续升温、消费电子领域方兴未艾的市场机遇下,锂电池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公司作为行业内极少数的同时具备锂原电池、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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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生产制造的行业领先企业,充分把握历史机遇,加快产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大。同时,公司的生产、销售规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营业收入、净利润快速增长。随着公司行业地位的进一步巩固、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②公司战略的全面实施,将增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从整体战略来看,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将聚焦锂电池产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积累为基础,做世界上最好的锂电池,努力实现“大而强”的战略目标,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端锂电池制造商。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努力建设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优质产能,丰富产品序列,提高产品性能,拓展应用领域,以持续夯实在各细分市场的行业领先地位,不断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和储能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确立比较优势。另一方面,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始终掌握前沿技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研发与科技创新,并致力于为不断提高锂电池安全性和一致性做出贡献,研发实力雄厚。未来公司仍将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全方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地,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亦将持续增加,公司有必要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③资金实力的增强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除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补充流动性外,公司还通过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利用财务杠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本次发行中,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一方面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负债规模;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资金实力,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支持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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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改善公司日常运营面临的资金压力,有效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及偿债压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锂电池行业经营需要。

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与完善,形成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亦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保管、使用、投向以及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从而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使用,以防出现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锂原电池为起点,逐渐形成了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全面产品谱系,现已成为全球锂电池产品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为物联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锂电池产品和服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产能募投项目主要生产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可形成年产20GWh 46系列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和年产16GWh方形磷酸铁锂电池的产能。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品包括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本次募投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生产方面的积累,与本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相关,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布局,提升公司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业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未来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结合自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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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和行业、产品发展趋势,实现未来战略目标的重要步骤,也是进一步强化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持续发展动力的必然途径。

(二)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三)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

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约定。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并确保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主营业务,并结合未来市场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展开,不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优质产能、完善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盈利水平,从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应用于扩大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公司生产销售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得到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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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或将有所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达产和业务的拓展,公司战略得以有效实施,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升。

五、公司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263号),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995,400股,发行价格为21.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9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750,475.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67,249,52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6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310ZA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0]1980号文)的同意注册,公司采用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40,224股,发行价格为

51.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60.6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3,143,131.9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6,856,828.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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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01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通汇支行4205016666410000030512,432.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5586804645198.2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155434986200634.17
合计12,444.86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4405017186440000213362,590.1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74067380331928,392.5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63241314613,347.4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通汇支行420501666641000003067.0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175651010400253251,024.3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159584042000692,037.07
合计107,398.66

注: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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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1,421.38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5,383.03万元、利息收入1,762.67万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4.1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出0.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3月31日余额为12,444.86万元。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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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6,724.95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1,421.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0,000.0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1,421.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6.48%2019年98,529.19
2020年63,371.73
2021年77,731.63
2022年1-3月1,788.83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1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191,497.55101,497.55106,465.12191,497.55101,497.55106,465.124,967.572020年12月
2面向物联网应用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物联网应用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项目55,227.4055,227.4056,079.4555,227.4055,227.4056,079.45852.052020年12月
3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荆门圆柱产品线新建产线二期项目-30,000.0017,923.51-30,000.0017,923.51-12,076.492022年5月
4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高性能锂离子圆柱电池产业化项目-60,000.0060,953.30-60,000.0060,953.30953.302023年6月
合计246,724.95246,724.95241,421.38246,724.95246,724.95241,421.38-5,303.57-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1)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根据进度规划,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毕,目前上述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1-1-92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2,174.75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710.00万元,累计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2,357.31万元、利息收入1,241.41万元,扣除累计支付的手续费1.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3月31日余额为107,398.66万元。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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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7,685.6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2,174.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2,174.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2020年89,510.31
2021年19,500.03
2022年1-3月3,164.41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1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102,685.68102,685.689,601.86102,685.68102,685.689,601.86-93,083.83不适用
2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30,000.0030,000.002,075.4830,000.0030,000.002,075.48-27,924.52不适用
3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45,000.0045,000.0030,497.4145,000.0045,000.0030,497.41-14,502.592022年2月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70,000.0070,000.0070,000.0070,000.0070,000.00-不适用
合计247,685.68247,685.68112,174.75247,685.68247,685.68112,174.75-135,510.93-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根据进度规划,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毕,目前上述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2)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下属公司惠州动力实施的“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三期)”,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3)“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因新冠疫情影响,设备到货时间略有延迟,募集资金预计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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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0年11月10日和2020年11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调出募集资金90,000万元用于组建全自动化圆柱三元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其中30,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创能”)实施“荆门圆柱产品线新建产线二期项目”,60,000万元用于公司实施“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

2021年5月23日和2021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荆门创能实施的“高性能锂离子圆柱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变更为湖北省荆门市。

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下属公司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实施的“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三期)”,实施地点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均用于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设备投资,不存在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进行补流的情况,不会导致前次募集资金补流部分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246,724.9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241,421.38万元,差异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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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101,497.55106,465.124,967.57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面向物联网应用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项目55,227.4056,079.45852.05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荆门圆柱产品线新建产线二期项目30,000.0017,923.51-12,076.49按进度建设中
高性能锂离子圆柱电池产业化项目60,000.0060,953.30953.30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合计246,724.95241,421.38-5,303.57

上述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

①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②根据进度规划,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毕,目前上述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247,685.68万元,实际投资金额112,174.75万元,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102,685.689,601.86-93,083.83按进度建设中
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30,000.002,075.48-27,924.52按进度建设中
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45,000.0030,497.41-14,502.59按进度建设中
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70,000.00-
合计247,685.68112,174.75-135,510.93

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胎压

1-1-96

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由下属公司惠州动力实施的“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三期)”。上述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根据进度规划,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所致,目前上述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4,961.11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9)第310ZA014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7,913.89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01Z0192号《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5、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①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1-1-97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76)。

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101)。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06)。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有效期,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2021-141)。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1年11月10日,上述资金已全部收回。

1-1-98

②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有效期,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2021-141)。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27)。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29)。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全部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1,710.00万元。

1-1-99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①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444.86万元,主要系根据规划进度,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所致,上述项目正根据进度有序建设中。

②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7,398.66万元,主要系根据规划进度,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所致,上述项目正根据进度有序建设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收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
序号项目名称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 1-3月
1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94%25,701.84不适用不适用12,291.15-1,672.6410,618.51
2面向物联网应用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项目74%8,091.22不适用不适用6,094.481,411.277,505.74
3荆门圆柱产品线新建产线二期项目不适用11,348.9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高性能锂离子圆柱电池产业化项目不适用67,006.5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2,148.49不适用不适用18,385.62-261.3718,124.26不适用

注:(1)荆门亿纬创能储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投产第一年预计实现效益12,789.35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12,291.15万元,基本达到预计收益;(2)面向物联网应用的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项目投产第一年预计效益是5,938.44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3)荆门圆柱产品线新建产线二期项目、高性能锂离子圆柱电池产业化项目正在建设中,暂未进行效益测算。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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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收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
序号项目名称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1-3月
1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不适用18,227.1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不适用3,750.0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1,977.1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下属公司惠州动力实施的“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三期)”,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三期)正在建设中,暂未进行效益测算;(2)面向TWS应用的豆式锂离子电池项目、面向胎压测试和物联网应用的高温锂锰电池项目正在建设中,暂未进行效益测算;(3)三元方形动力电池量产研究及测试中心项目旨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研发实力、提升产品的开发效率,并不直接产生经济利益,不进行效益测算。

1-1-101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形成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三大业务板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优质产能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阶段性满足客户交付需求,持续深化在锂电池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在锂电池行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后对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42,970,61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增加,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稀释。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亿纬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金成、骆锦红夫妇。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1-10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有所增长,资本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整体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有所上升。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并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新建项目产生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暂时受到影响。随着募投项目的完工及其他业务的拓展,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得到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获得大幅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将有效增强;随着募投项目建设的陆续投入,未来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相应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进一步提升。此外,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也不涉及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1-1-103

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亦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会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资产负债率为58.58%。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都将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有所优化,偿债能力有所提高。本次发行不会直接导致公司负债增加,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和负债结构会更加合理。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亦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1-1-104

第六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过剩的风险

近年来,在全球碳中和浪潮下,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带动了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市场的快速增长,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条件。同时随着行业技术标准提高和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向具备强大技术实力和产品品质保障的企业倾斜。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将凭借技术、质量、规模、资金和环保治理等优势率先受益。

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依托领先的技术水平,结合下游客户需求,加快建设优质产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产品的优质产能规模将实现进一步扩张,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强化市场领先地位。至2027年,本次募投项目释放产能约34.20GWh,占同期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的比例约为1.43%,本次募投项目、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三期)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其他已开工建设的动力储能电池项目释放产能约100GWh,与公司现有产能规模合计约131GWh,占同期全球动力电池需求量的比例约为

5.49%,占比仍有提升空间。然而,若未来电池行业市场环境或技术路线发生较大变化,或公司下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或者竞争加剧,公司可能面临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过剩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客户验证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需通过客户验证才可实现销售并产生经济效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客户验证流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已取得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定点或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旨在由公司研发生产46系列大圆柱电池配套其乘用车需求。客户在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同时亦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充分的技术交流和产品方案改进工作,以满足产品性能、生产效率等各方面的需求,不能通过验证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发生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客户原因导致验证周期延长、客户应用场景变化等情形,将会给正在进行的产品验证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募投项目产品销售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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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HBF16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本次“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生产的46系列大圆柱电池是公司原有18系列、21系列圆柱电池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目前,公司已通过中试线完成了大圆柱系统产品的试生产,尚未实现批量销售。

46系列大圆柱电池由特斯拉率先应用于其 Model Y的生产制造并已实现批量销售,目前下游电池厂商中除公司外,仅有特斯拉、松下、LG新能源、宁德时代等少数企业进行了46系列大圆柱电池的产能布局。

在技术能力方面,公司研发制造圆柱电池已有20余年,从锂原电池的生产制造起源,并逐步延伸至消费类和动力储能类圆柱电池,如18系列、21系列和46系列圆柱电池,具有深厚的技术工艺积累和丰富的制程管理经验,已具备46系列大圆柱电池产业化的技术能力。为进一步提升46系列圆柱电池各项性能,公司尚有“圆柱型电池、电池模组和电池包”,“一种负极盖板和电池”,“一种电池卷芯揉平方法”等技术专利在申请中,预计于2022年至2025年内陆续完成。虽然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已实现了包括高比能材料体系技术、全极耳连接技术、大圆柱平台工艺技术、热蔓延安全控制技术在内的多项新型技术的研发突破,但若正在申请的技术专利无法如期取得,亦可能对公司46系列大圆柱电池的批量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在客户验证方面,一般而言,下游车企客户验证依次分为性能指标验证、产品整体验证、生产流程验证和产线效率验证四个阶段,目前,公司的46系列大圆柱电池已取得国内外多家知名客户的定点或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主要客户即将完成产品整体验证,其他多家客户即将完成性能指标验证,全过程验证预计于2023年至2024年陆续完成。虽然公司已取得国内外多家知名客户的定点或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且客户在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同时亦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充分的技术交流和产品方案改进工作,不能通过验证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发生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客户原因导致验证周期延长、客户应用场景变化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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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将会给正在进行的产品验证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虽然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能力,并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是募投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定时间,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本次发行失败或者募集资金无法按计划募足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相关研发技术专利无法取得、因特殊情况导致客户无法通过验证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施、延期实施或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进度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实现同步增长,则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相应业务的开展,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高。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稳定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为55,139.89万元,占项目营业收入比例为2.25%,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尽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能够有效地消化新增折旧摊销的影响,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若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新增折旧摊销可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继而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全球各国就“双碳”目标达成共识并开始全面行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正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的核心部件之一,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虽然公司作为锂电池行业的领先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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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的终端销售价格下降,拉低行业平均毛利率,甚至出现结构性的产能过剩,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其中正极材料又受上游锂、镍、钴、锰等矿产价格的影响。2021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锂电池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通过与供应商开展战略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签署长期订单等方式保障原材料供应以及价格稳定性。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但未来如果受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市场预期等因素影响,发生上游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情形,将使得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或者采购价格较高,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测算,在公司毛利率和直接材料占比为最近三年平均水平且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形下,直接材料成本上升5%,公司营业毛利下降约11%,综合毛利率平均下降约3个百分点。

(三)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48%、47.18%、

50.96%和37.62%,总体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境外业务结算货币以外币为主,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波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未来公司仍将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将面临因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所带来的价格优势削弱或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四)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收入规模、人员规模均不断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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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为了防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管理制度,体现公司对研发人员和技术骨干及其成果的尊重,充分调动了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公司与相关技术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严格规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技术人员流失导致技术泄密的情况。尽管如此,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不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公司技术保密和生产经营可能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2,972.37万元、171,420.59万元、371,202.59万元和482,268.3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61%、15.11%、

20.37%和23.86%。受公司产品生产周期、生产流程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储备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半成品金额较大,使得存货余额较高;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余额可能还会进一步增加。存货余额较高,一方面会占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209,408.74万元、297,575.13万元、500,205.80万元和552,906.0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22%、

26.24%、27.45%和27.35%,应收账款账面金额较高。尽管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且主要客户均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发生坏账的比例较低,但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仍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如果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拖欠货款,将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与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锂电池行业及下游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未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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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内外部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锂电池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69,802.75万元、385,037.52万元、861,144.13万元和253,348.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48%、47.18%、

50.96%及37.62%。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欧洲、亚洲、北美洲等境外地区,目前国际上涉及锂电池的进口政策较为宽松,重大贸易摩擦情况较少发生。但近年来,随着各国经济发展增速的不同变化,各国政府针对进出口贸易的不同类别陆续实施相关贸易保护政策。不排除未来相关国家对锂电池的进口贸易政策和产品认证要求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其他风险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质押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540.00万股股份,质押的股份总数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7.17%。且未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继续通过新增股票质押融资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此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考虑质押率后的平均质押融资价格为

32.85元/股,按照预警线180%、平仓线160%计算,对应的股票质押预警线和平仓线价格分别为59.13元/股和52.56元/股。截至2022年8月8日,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为99.21元/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预警线和平仓线价格较公司股价存在较大折扣。虽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的股权质押的履约保障比例较高、担保履约能力较强,但如其未来无法持续履行股权质押协议中约定的相应义务出现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用于质押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平仓,可能导致其存在一定的平仓风险,进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存在变更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股票市场投资行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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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是否能取得上述审核通过及获准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自2020年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对生产经营、物流运输等经济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若全球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且进一步恶化,将对宏观经济及锂电池产业链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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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金成刘建华艾新平
袁华刚雷巧萍汤 勇
王跃林
全体监事签名:
祝 媛袁中直曾永芳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世峰李沐芬桑 田
江 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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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骆锦红

实际控制人签名:

刘金成骆锦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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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邱斯晨
项目协办人:
白凤至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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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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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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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杨兴辉李碧欣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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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 双毛才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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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在合理规范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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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提升公司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积极提高公司经营水平与管理能力,优化公司运营模式。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力资源培养力度,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为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全面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不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5)保障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及市场份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并扩大市场份额,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能力,提升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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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竞争优势,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与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通过提升产品的产能、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以推动公司的效益提升。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公开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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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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