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智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北路智控拟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关于同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1号)核准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192.02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7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6,006.7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080.7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额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金额为82,244.07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同时,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1 |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26,723.32 | 26,723.32 |
2 |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 | 17,113.40 | 17,113.4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7,000.00 |
合计 | 60,836.72 | 60,836.72 |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履行披露工作
(5)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晓锋 钟 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