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24,755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公司股份3,012,357股,累计变动达到1%并达到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发布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1,237,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完成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持有公司股份36,786,300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8.1411%;同时公司目前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按照公司2022年8月5日的股本总数453,797,909股计算,由于股份变动事项影响,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总股数调整为不超过7,550,336股。
截至2022年8月6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届满,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22日 | 109.42 | 3,012,357 | 1.0000% |
合计
合计 | - | - | - | 3,012,357 | 1.0000% |
注:以上减持比例根据公司转增前的总股本301,237,772股计算得出。
3、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27,536,557 | 9.1411% | 36,786,300 | 8.106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536,557 | 9.1411% | 36,786,300 | 8.1063% |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2、股东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比按公司转增前的总股本301,237,772股计算;3、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减持后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应调整,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2022年8月5日的股本总数453,797,909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