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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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嘉微”)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1,237,77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7,235,176.68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50,618,886股。
公司已于2022年6月8日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司总股本由301,237,772股增加至451,856,65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1,237,772元增加至451,856,658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变更事项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123.7772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185.6658万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123.777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185.665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变更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