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7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转让部分股份的公告
公司股东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邦科技”)于2022年8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的通知,获悉其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协商一致,江西永联于2022年8月5日将其持有的正邦科技1,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过户至东方资产,并已完成过户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各方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667,857,626 | 21.00% | 648,857,626 | 20.40%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 0 | 0% | 19,000,000 | 0.60% |
注:1、以上数据存在如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
2、江西永联于2022年8月3日至8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874,241
股,于2022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02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79,751,867股下降至667,857,626股。
本次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717,556,855 | 22.56% | 717,556,855 | 22.5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3,605,488 | 13.00% | 413,605,488 | 13.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3,951,367 | 9.56% | 303,951,367 | 9.56% | |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67,857,626 | 21.00% | 648,857,626 | 20.4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5,881,943 | 16.22% | 496,881,943 | 15.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1,975,683 | 4.78% | 151,975,683 | 4.78% | |
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75,987,841 | 2.39% | 75,987,841 | 2.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987,841 | 2.39% | 75,987,841 | 2.39% | |
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29,945,000 | 0.94% | 29,945,000 | 0.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945,000 | 0.94% | 29,945,000 | 0.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林印孙 | 合计持有股份 | 3,635,203 | 0.11% | 3,635,203 | 0.1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8,801 | 0.03% | 908,801 | 0.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26,402 | 0.09% | 2,726,402 | 0.09% | |
林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1,637,673 | 0.05% | 1,637,673 | 0.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9,418 | 0.01% | 409,418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28,255 | 0.04% | 1,228,255 | 0.04% | |
李太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0 | 0.00% | 10,00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 | 0.00% | 10,00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 | 1,496,630,198 | 47.05% | 1,477,630,198 | 46.45% |
注:1、以上数据存在如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
2、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7,667股,2022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4,48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23,314,522股下降至717,556,855股。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湖南国际金融大厦17层负责人:苏宁
乙方: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湖东四路以北产业路以东法定代表人:林印孙
(二)转让数量及金额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转让的证券数量为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0%),涉及金额1.13亿元。
(三)转让单价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转让价格根据以下方式确定: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正邦科技股票(股票代码002157)前60日均价(MA60)与前20日均价(MA20)孰低者的95%作为转让单价,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
据此,本次转让单价为5.95元/股。
甲乙双方确认,该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的70%。
(四)税费承担
因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而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任一或若干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至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转让登记或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本次转让登记;
(2)乙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一义务;
(3)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前或履行完毕前未持续地保持真实、准确、完整状态;
(4)发生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权益的其他情形。
2、发生本协议约定乙方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弥补相关瑕疵,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等措施。
(六)协议修改、解除及终止
1、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可解除、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终止或被撤销或被认定为不成立、未生效、无效时,违约责任条款、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江西永联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做出承诺:本次认购的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股份上市之日2021年2月1日起的3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永联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永联关于转让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