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正邦科技股票代码:00215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枫林大街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湖东四路以北产业路以东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湖东四路以北产业路以东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7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上市公司、正邦科技 | 指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正邦集团 | 指 |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江西永联 | 指 |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邦鼎投资 | 指 | 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 |
邦友投资 | 指 | 共青城邦友投资有限公司 |
海子基金 | 指 | 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杜兹正邦 | 指 | 杜兹正邦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陕国投 | 指 | 陕国投·弘盛1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东方资产 | 指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合称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普通股、A股 | 指 | 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正邦集团
公司名称 |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枫林大街 |
法定代表人 | 林印孙 |
注册资本 | 8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00723937956P |
营业期限 | 2000-12-12至2041-12-11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联系电话 | 0791-88316139 |
经营范围 | 对农业、化工业、食品业、畜牧业、机械制造业等领域的投资;教育信息咨询;农业机械设备的生产;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经济林的种植技术研究与推广;农作物的种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江西永联
公司名称 |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湖东四路以北产业路以东 |
法定代表人 | 林印孙 |
注册资本 | 105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066984906610 |
营业期限 | 2010-01-05至2030-01-04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联系电话 | 0791-88326377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农业技术咨询;农副产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正邦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邦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海外居留权 |
林印孙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无 |
林峰 | 董事 | 男 | 中国 | 无 |
李太平 | 董事 | 男 | 中国 | 无 |
吴佑发 | 监事 | 男 | 中国 | 无 |
2、江西永联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永联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海外居留权 |
林印孙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无 |
吴佑发 | 监事 | 男 | 中国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林印孙先生。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1、林印孙
林印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正邦集团董事长、总裁,江西永联执行董事、总经理。
2、林峰
林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正邦科技董事长、总经理,正邦集团董事。
3、李太平
李太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正邦集团董事。
4、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
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系正邦集团一致行动人。
5、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海子基金系正邦集团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林印孙先生之间的关系说明林印孙先生系正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一)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的,为一致行动人: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因此林印孙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林峰先生之间的关系说明林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印孙先生直系亲属,林印孙先生持有正邦集团30%以上股份且为正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林峰先生持有正邦科技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九)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的,为一致行动人: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因此林峰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李太平先生之间的关系说明李太平先生系正邦集团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八)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的,为一致行动人: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因此,李太平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4、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与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说明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为林印孙先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二)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的,为一致行动人: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因此,邦鼎投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5、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与一致行动人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关系说明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正邦集团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系正邦集团一致行动人。
6、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正邦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回购注销离职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及转让,上述原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处置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及正邦集团其他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可能存在继续减少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正邦集团向一致行动人转让部分股份、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江西永联受让部分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股权转让部分股份;一致行动人变动;正邦科技因可转债转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及期权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上述原因导致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一致行动人之间开展大宗交易转让股份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9,677,352股,持股比例为25.17%;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80,721,732股,持股比例为21.98%。
邦鼎投资、邦友投资、杜兹正邦、陕国投、林印孙先生、林峰先生、程凡贵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987,841股、37,993,920股、5,104,870股、7,086,100股、3,635,203股、1,561,000股、2,685,7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4,453,718股,持股比例为51.48%。
2021年2月22日,杜兹正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股份5,104,870股全部转让给江西永联,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85,826,602股,持股比例为22.13%;杜兹正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杜兹正邦不再是正邦集团一致行动人,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
本次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4,453,718股,持股比例为51.48%,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
2、2021年5月,林峰先生可转债转股增持公司股份76,673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637,673股。2021年5月,程凡贵先生期权行权250,000股,行权后持有公司股份2,935,7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共持有公司股份1,594,780,391股,持股比例为50.67%。
3、一致行动人之间开展大宗交易转让股份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9,677,352股,持股比例为24.77%;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85,826,602股,持股比例为21.79%。
邦鼎投资、邦友投资、陕国投、林印孙先生、林峰先生、程凡贵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987,841股、37,993,920股、7,086,100股、3,635,203股、1,637,673股、2,935,7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4,780,391股,持股比例为50.67%。
2021年5月26日,陕国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所持股份7,086,100股全部转让给江西永联。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92,912,702股,持股比例为22.01%;陕国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正邦集团一致行动人,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
本次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4,780,391股,持股比例为50.67%,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
4、2021年9月,程凡贵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正邦集团董事及江西永联的监事,因此,程凡贵先生与正邦集团、江西永联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4,780,391股,持股比例为50.65%。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1,844,691股,持股比例为50.56%。
5、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所持股份内部转让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9,677,352股,持股比例为24.78%;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92,912,702股,持股比例为22.02%。
邦鼎投资、邦友投资、林印孙先生、林峰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987,841股、37,993,920股、3,635,203股、1,637,673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1,844,691股,持股比例为50.59%。2022年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于2022年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29,94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给海子基金。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49,732,352股,持股比例为23.83%;海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9,945,000股,持股比例0.95%。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本次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1,844,691股,持股比例为50.59%,持股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
6、2022年2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董事李太平先生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10,000股,因李太平先生为控股股东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其为控股股东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1,854,691股,持股比例为50.59%。
7、一致行动人变动事项
2022年4月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优化和完善股权结构,导致邦友投资不再是正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91,844,691股,持股比例为50.5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1,553,860,77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9.38%。
8、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事项
本次被动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49,732,352股,持股比例为23.83%;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92,912,702股,持股比例为22.02%。
邦鼎投资、海子基金、林印孙先生、林峰先生、李太平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987,841股、29,945,000股、3,635,203股、1,637,673股、1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53,860,771股,持股比例为49.38%。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26,417,830股;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7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13,160,835股。
本次被动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23,314,522股,持股比例为22.74%;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79,751,867股,持股比例为21.37%;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本次被动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514,282,106股,持股比例为
47.60%。
9、大宗交易减持、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及转让股份事项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23,314,522股,持股比例为22.74%;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79,751,867股,持股比例为21.37%。
正邦集团于2022年8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77,667股,江西永联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874,241股。2022年8月8日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8,500,000股。
江西永联于2022年8月5日将其持有的正邦科技1,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过户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0、公司可转债转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期权行权导致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被动稀释
上述股份变动期间,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8114,债券简称:正邦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公司2017年及2018年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以上原因导致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17,556,855股,持股比例为22.56%;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648,857,626股,持股比例为20.40%;其余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477,630,198股,持股比例为46.4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限售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内部转让后 | 增加一致行动人后 | 被动减持后 | 减持及转让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正邦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779,677,352 | 25.17% | 779,677,352 | 24.77% | 749,732,352 | 23.83% | 723,314,522 | 22.74% | 717,556,855 | 22.5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5,725,985 | 15.36% | 475,725,985 | 15.11% | 445,780,985 | 14.17% | 419,363,155 | 13.18% | 413,605,488 | 13.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3,951,367 | 9.81% | 303,951,367 | 9.66% | 303,951,367 | 9.66% | 303,951,367 | 9.56% | 303,951,367 | 9.56% | |
江西永联 | 合计持有股份 | 680,721,732 | 21.98% | 692,912,702 | 22.01% | 692,912,702 | 22.02% | 679,751,867 | 21.37% | 648,857,626 | 20.4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8,870,000 | 15.14% | 481,060,970 | 15.28% | 481,060,970 | 15.29% | 467,900,135 | 14.71% | 496,881,943 | 15.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1,851,732 | 6.84% | 211,851,732 | 6.73% | 211,851,732 | 6.73% | 211,851,732 | 6.66% | 151,975,683 | 4.78% | |
邦鼎投资 | |||||||||||
合计持有股份 | 75,987,841 | 2.45% | 75,987,841 | 2.41% | 75,987,841 | 2.42% | 75,987,841 | 2.39% | 75,987,841 | 2.3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987,841 | 2.45% | 75,987,841 | 2.41% | 75987841 | 2.42% | 75,987,841 | 2.39% | 75,987,841 | 2.39% | |
邦友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37,993,920 | 1.23% | 37,993,920 | 1.21% | 37,993,920 | 1.21% | - | - |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993,920 | 1.23% | 37,993,920 | 1.21% | 37993920 | 1.21% | - | - | - | - |
杜兹正邦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杜兹正邦一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5,104,870 | 0.16% | 0 | 0.00% | 0 | 0.00% | - | - |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04,870 | 0.16% | 0 | 0.00% | 0 | 0.00%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 - | - | - | |
陕国投·弘盛19号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合计持有股份 | 7,086,100 | 0.23% | 0 | 0.00% | 0 | 0.00% | - | - |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86,100 | 0.23% | 0 | 0.00% | 0 | 0.00%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 - | - | - | |
四川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 | 0 | 0.00% | 29,945,000 | 0.95% | 29,945,000 | 0.94% | 29,945,000 | 0.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29,945,000 | 0.95% | 29,945,000 | 0.94% | 29,945,000 | 0.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林印孙 | 合计持有股份 | 3,635,203 | 0.12% | 3,635,203 | 0.12% | 3,635,203 | 0.12% | 3,635,203 | 0.11% | 3,635,203 | 0.1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8,801 | 0.03% | 908,801 | 0.03% | 908,801 | 0.03% | 908,801 | 0.03% | 908,801 | 0.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26,402 | 0.09% | 2,726,402 | 0.09% | 2,726,402 | 0.09% | 2,726,402 | 0.09% | 2,726,402 | 0.09% |
林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1,561,000 | 0.05% | 1,637,673 | 0.05% | 1,637,673 | 0.05% | 1,637,673 | 0.05% | 1,637,673 | 0.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0,250 | 0.01% | 409,448 | 0.01% | 409,448 | 0.01% | 409,448 | 0.01% | 409,418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70,750 | 0.04% | 1,228,225 | 0.04% | 1,228,225 | 0.04% | 1,228,225 | 0.04% | 1,228,255 | 0.04% | |
程凡贵 | 合计持有股份 | 2,685,700 | 0.09% | 2,935,700 | 0.09% | - | - | - | - |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1,425 | 0.02% | 733,925 | 0.02% | -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14,275 | 0.07% | 2,201,775 | 0.07% | - | - | - | - | - | - | |
李太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10,000 | 0.00% | 10,00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10,000 | 0.00% | 10,00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1,594,453,718 | 51.48% | 1,594,780,391 | 50.67% | 1,591,844,691 | 50.59% | 1,514,282,106 | 47.60% | 1,477,630,198 | 46.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8,757,431 | 30.95% | 958,839,129 | 30.46% | 958,105,204 | 30.45% | 918,536,539 | 28.88% | 941,760,650 | 29.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5,696,287 | 20.52% | 635,941,262 | 20.20% | 633,739,487 | 20.14% | 595,745,567 | 18.73% | 535,869,548 | 16.85% |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加一致行动人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子基金于2022年1月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海子盈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保障正邦科技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双方拟在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且该一致行动关系附属于甲方此前与其他主体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乙方保证在行使作为正邦科技股东权利时,将作出与甲方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共同扩大甲方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
1、一致行动事项的决策与股东权利的行使
双方就一致行动事项行使相关权利前,应就一致行动事项充分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双方就一致行动事项经充分协商,仍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应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若任何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可不参加或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并及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等上市公司内部规则及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规定向出席代表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除关联交易等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双方保证在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双方事先形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2、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约定,或实质性地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利益受损的未违约方(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
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相关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纠正要求后的10天内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守约方有权自行决定:
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要求强制履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二)与东方资产的转让协议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93号湖南国际金融大厦17层
负责人:苏宁
乙方: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湖东四路以北产业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林印孙
(二)转让数量及金额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转让的证券数量为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0%),涉及金额1.13亿元。
(三)转让单价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转让价格根据以下方式确定: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正邦科技股票(股票代码002157)前60日均价(MA60)与前20日均价(MA20)孰低者的95%作为转让单价,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
据此,本次转让单价为5.95元/股。
甲乙双方确认,该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的70%。
(四)税费承担
因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而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任一或若干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至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转让登记或因乙方
原因未能完成本次转让登记;
(2)乙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一义务;
(3)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前或履行完毕前未持续地保持真实、准确、完整状态;
(4)发生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权益的其他情形。
2、发生本协议约定乙方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弥补相关瑕疵,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等措施。
(六)协议修改、解除及终止
1、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可解除、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终止或被撤销或被认定为不成立、未生效、无效时,违约责任条款、保密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正邦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4月20接到正邦集团的通知,并于当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暨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26,417,83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4%,成交金额总计为17,96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接到江西永联的通知,并于当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暨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8,689,43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8%,成交金额为5,343万元。2022年7月18日。江西永联在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部分股票合计4,471,400 股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完毕,至此,此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完成。
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正邦集团和江西永联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 6,36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转让部分股份的公告》,江西永联于2022年8月5日将其持有的正邦科技1,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过户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并已完成过户手续。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接到正邦集团通知,获悉2022年8月8日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8,500,000股;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151,908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减持计划的施行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权益变动时间 | 买卖方向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成交均价 |
(元/股) | ||||||
正邦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18日 | 被动减持 | 12,596,400 | 0.40% | 6.88 |
正邦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19日 | 被动减持 | 4,444,430 | 0.14% | 6.93 |
正邦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20日 | 被动减持 | 3,453,300 | 0.11% | 6.96 |
正邦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21日 | 被动减持 | 2,743,600 | 0.09% | 6.72 |
正邦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22日 | 被动减持 | 2,218,500 | 0.07% | 6.18 |
正邦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25日 | 被动减持 | 961,600 | 0.03% | 6.21 |
正邦集团 | 大宗交易 | 2022年8月5日 | 减持 | 1,277,667 | 0.04% | 5.63 |
江西永联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25日 | 被动减持 | 3,729,435 | 0.12% | 6.32 |
江西永联 | 集中竞价 | 2022年4月26日 | 被动减持 | 4,960,000 | 0.16% | 6.04 |
江西永联 | 集中竞价 | 2022年7月26日 | 被动减持 | 4,471,400 | 0.14% | 6.45 |
江西永联 | 大宗交易 | 2022年8月3日 | 减持 | 1,824,241 | 0.06% | 5.51 |
江西永联 | 大宗交易 | 2022年8月4日 | 减持 | 1,750,000 | 0.06% | 5.09 |
江西永联 | 大宗交易 | 2022年8月5日 | 减持 | 3,900,000 | 0.12% | 5.14 |
江西永联 | 股权转让 | 2022年8月5日 | 减持 | 19,000,000 | 0.60% | 5.95 |
正邦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2年8月8日 | 减持 | 4,480,000 | 0.14% | 5.77 |
江西永联 | 大宗交易 | 2022年8月8日 | 减持 | 400,000 | 0.01% | 5.21 |
江西永联 | 集中竞价 | 2022年8月8日 | 减持 | 4,020,000 | 0.13% | 5.77 |
累计数 | 76,230,573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3、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或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 印 孙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 印 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 |
股票简称 | 正邦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15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枫林大街(正邦集团)、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湖东四路以北产业路以东(江西永联)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备注:江西永联将所持公司股份1,900万股转让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及被动稀释等。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1,594,453,718股 持股比例:51.4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116,823,520股 变动比例:5.03% 变动后数量:1,477,630,19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6.4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1、2021年9月程凡贵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2022年4月邦友投资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2、2021年5月一致行动人林峰先生可转债转股、2022年2月李太平先生二级市场增持; 3、2022年4月-8月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二级市场减持; 4、2022年8月江西永联股权转让; 5、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期权行权导致被动稀释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 印 孙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 印 孙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