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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9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决定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3,237,806 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0,249,720股变更为1,177,011,914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同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了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142),2018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公告》(2018-177),2019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2%的公告》。并分别于2018年10月8日、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3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4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5日、2019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2018-157、2018-175、2019-006、2019-026、2019-035、2019-050、2019-083、2019-091、2019-094、2019-109、2019-1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止2019年9月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237,8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7%,最高成交价为1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268,373.2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本次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23,237,806股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登记。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08,633,2439.05108,633,2449.2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1,616,47690.51,068,378,67090.77
总股本1,200,249,720100.001,177,011,914100.00

注1: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正在自主行权期间,以上变更前为截至2022年8月5日公司总股本1,200,249,720股,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注销回购股份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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