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参加会议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席刚先生、朱川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该两位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确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可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除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岗位调整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并已由或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外,另3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7.6万股,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387.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
续。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席刚先生、朱川先生属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两位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同意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21元/股。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