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董事16人,有效表决票16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王明兰监事会主席及部分监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分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关于首钢集团拟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同意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事项。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本项表决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审议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京投公司拟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事项。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本项表决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现时履职的董事会成员中不涉及需
对本议案中的本事项回避的董事。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资格的议案》
同意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入股资格。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入股资格的议案》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入股资格。现时履职的董事会成员中不涉及需对本议案回避的董事。表决结果:赞成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一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