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 年 4 月15日和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主要为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仓储”)承接业务需要,公司依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昆山分行”)签订的《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函业务)》(编号:
HTZ322986400BZED2021N03B)的相关约定,特向建行昆山分行申请出具关税保付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飞力仓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显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38.42%。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函性质:关税保付保函。
2.担保金额:本保函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
3.担保内容:鉴于飞力仓储使用集中申报管理需要向海关提供担保,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保函被保证人飞力仓储违反海关相关规定,建行昆山分行将在收到昆山海关提交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条件的索赔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索赔金额。
4.保函期限:2022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3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14,224.58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56.06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68.52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函业务)》。
2.《关税保付保函》。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