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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良性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工作积极性,勤勉尽责,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参考行业及地区收入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含专职董事长。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按年一次性发放,支付日为公司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后的10日内。董事、监事津贴由公司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其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年度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12.0万元(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2.0万元(含税);

(三)监事会主席的年度津贴为1.2万元(含税);

(四)其他监事的年度津贴为1.0万元(含税)。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的,津贴计算截止日为其不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生效日。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自愿放弃领取董事、监事津贴的,可由其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自主申报。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可随着市场津贴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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