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容诚专字[2022]518Z024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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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容诚专字[2022]518Z024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6月15日下发的《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10664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对落实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凌玮科技”)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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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纳米新材料毛利率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纳米新材料毛利率分别为
51.07%、52.93%、56.25%,单位平均毛利分别为8,031.69元/吨、8,461.60元/吨、8,998.92元/吨,逐年提高;发行人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8.23%、36.42%、
29.73%,单位平均毛利分别为2,523.37元/吨、2,282.18元/吨、1,634.98元/吨(2020年平均毛利率及单位平均毛利均未包含金三江),逐年降低。
请发行人分析并披露毛利率及单位平均毛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请发行人分析并披露毛利率及单位平均毛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3、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中披露如下:
(4)毛利率及单位平均毛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1)毛利率变动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金三江 | 42.94% | 48.57% | 50.72% |
确成硅化 | 32.94% | 34.54% | 39.53% |
远翔新材 | 30.82% | 34.50% | 34.86%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18.69% | 26.02% |
龙星化工 | 18.85% | 31.20% | 30.95% |
均值 | 31.39% | 33.50% | 36.42% |
凌玮科技 | 35.10% | 37.22% | 43.90% |
注:吉药控股为化工产品的毛利率,龙星化工为白炭黑的毛利率;由于金三江2020年的仓储及物流费计入销售费用,此处计算金三江2020年毛利率的营业成本中包含仓储及物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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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与2019年相比,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均大幅下降,主要系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归集科目发生变化的影响。
如果不考虑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归集科目发生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新材料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毛利率 | 毛利率变动 | 毛利率 | |
金三江 | 42.94% | -9.14% | 52.08% | 1.36% | 50.72% |
确成硅化 | 32.94% | -7.36% | 40.30% | 0.77% | 39.53% |
远翔新材 | 30.82% | -11.57% | 42.39% | 7.53% | 34.86%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 | 27.14% | 1.12% | 26.02% |
龙星化工 | 25.87% | -9.68% | 35.55% | 4.60% | 30.95% |
平均值 | 33.14% | -6.35% | 39.49% | 3.07% | 36.42% |
纳米新材料毛利率 | 51.38% | -4.87% | 56.25% | 3.32% | 52.93% |
注:吉药控股为化工产品的毛利率,龙星化工为白炭黑的毛利率,金三江、确成硅化和远翔新材2021年未披露运输费金额,其营业成本中包含运输费。
不考虑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归集科目发生变化的影响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52.93%、56.25%和51.38%;2020年与2019年相比,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毛利率上升3.32%,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上升3.07%,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021年与2020年相比,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毛利率下降4.87%,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下降6.35%,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由于毛利率的变动受单位平均售价和单位平均成本的变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纳米新材料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分别受单位平均售价和单位平均成本变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公司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对毛利率变动影响 | 金额 | 对毛利率变动影响 | 金额 | ||
单位平均售价 | 金三江 | 9,024.00 | -0.31% | 8,818.97 | -1.30% | 9,045.21 |
确成硅化 | 5,636.82 | 6.83% | 5,158.80 | -3.26% | 5,439.91 | |
远翔新材 | 6,493.29 | 7.69% | 5,650.04 | -2.82% | 5,885.00 |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 | 5,922.97 | -1.49% | 6,04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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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公司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对毛利率变动影响 | 金额 | 对毛利率变动影响 | 金额 | ||
龙星化工 | 4,473.89 | 6.52% | 4,021.16 | -3.46% | 4,222.83 | |
平均值 | 6,407.00 | 5.18% | 5,914.39 | -2.47% | 6,127.02 | |
凌玮科技纳米新材料 | 16,460.09 | 1.23% | 15,997.59 | 0.03% | 15,986.29 | |
单位平均成本 | 金三江 | 5,150.24 | -8.83% | 4,352.13 | 2.66% | 4,586.71 |
确成硅化 | 3,785.99 | -14.19% | 2,980.18 | 5.35% | 3,256.18 | |
远翔新材 | 4,144.40 | -12.30% | 3,345.75 | 11.50% | 3,995.27 |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 | 4,315.25 | 2.61% | 4,470.01 | |
龙星化工 | 3,630.71 | -16.21% | 2,591.53 | 8.07% | 2,916.02 | |
平均值 | 4,177.84 | -12.88% | 3,516.97 | 6.04% | 3,844.84 | |
凌玮科技纳米新材料 | 8,002.28 | -6.10% | 6,998.68 | 3.29% | 7,524.69 | |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合计 | -7.70% | 3.57% | ||||
凌玮科技纳米新材料合计 | -4.87% | 3.32% |
注:单位平均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当期单位平均售价-上期单位平均成本)/当期单位平均售价-上期毛利率;单位平均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位平均售价-上期单位平均成本)/当期单位平均售价;2020年和2021年上述单位平均成本未考虑运输费重分类的影响;核算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售价和单位平均成本时,吉药控股为化工产品、龙星化工为白炭黑的相关数据;由于金三江和确成硅化为二氧化硅产品、远翔新材为通用型二氧化硅产品的数据,其具体产品的毛利率与其综合毛利率不一致,导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合计数与毛利率平均值的变动不一致。
2020年与2019年相比,发行人毛利率增长3.32%,其中单位平均售价上升的影响为0.03%,单位平均成本下降的影响为3.29%;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平均值合计增长3.57%,其中单位平均售价下降的影响为-2.47%,单位平均成本下降的影响为6.04%。
2021年与2020年相比,发行人毛利率降低4.87%,其中单位平均售价上升的影响为1.23%,单位平均成本上升的影响为-6.10%;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平均值合计降低7.70%,其中单位平均售价上升的影响为5.18%,单位平均成本上升的影响为-12.88%。
由于毛利率的变动与产品的单位平均售价和单位平均成本的变动相关,通过进一步分析单位平均售价和单位平均成本的变动能够了解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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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平均毛利的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纳米新材料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平均售价、单位平均成本和单位平均毛利变动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金额变动 | 金额 | 金额变动 | 金额 | |
单位平均售价 | |||||
金三江 | 9,024.00 | 205.03 | 8,818.97 | -226.24 | 9,045.21 |
确成硅化 | 5,636.82 | 478.02 | 5,158.80 | -281.11 | 5,439.91 |
远翔新材 | 6,493.29 | 843.25 | 5,650.04 | -234.97 | 5,885.00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未披露 | 5,922.97 | -119.17 | 6,042.14 |
龙星化工 | 4,473.89 | 452.73 | 4,021.16 | -201.67 | 4,222.83 |
均值 | 6,407.00 | 494.76 | 5,914.39 | -212.63 | 6,127.02 |
凌玮科技 | 16,460.09 | 462.50 | 15,997.59 | 11.30 | 15,986.29 |
单位平均成本 | |||||
金三江 | 5,150.24 | 798.11 | 4,352.13 | -234.58 | 4,586.71 |
确成硅化 | 3,785.99 | 805.81 | 2,980.18 | -276.00 | 3,256.18 |
远翔新材 | 4,144.40 | 798.65 | 3,345.75 | -649.52 | 3,995.27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未披露 | 4,315.25 | -154.76 | 4,470.01 |
龙星化工 | 3,630.71 | 1,039.18 | 2,591.53 | -324.49 | 2,916.02 |
均值 | 4,177.84 | 860.44 | 3,516.97 | -327.87 | 3,844.84 |
凌玮科技 | 8,002.28 | 1,003.60 | 6,998.68 | -526.01 | 7,524.69 |
单位平均毛利 | |||||
金三江 | 3,873.75 | -593.09 | 4,466.84 | 8.34 | 4,458.50 |
确成硅化 | 1,850.83 | -327.79 | 2,178.62 | -5.11 | 2,183.73 |
远翔新材 | 2,348.88 | 44.59 | 2,304.29 | 414.56 | 1,889.73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未披露 | 1,607.72 | 35.59 | 1,572.13 |
龙星化工 | 843.18 | -586.45 | 1,429.63 | 122.83 | 1,306.80 |
均值 | 2,229.16 | -365.68 | 2,397.42 | 115.24 | 2,282.18 |
凌玮科技 | 8,457.81 | -541.10 | 8,998.92 | 537.32 | 8,461.60 |
注:2020年和2021年,上述单位平均成本未考虑运输费的影响;吉药控股为化工产品的单位平均毛利,龙星化工为白炭黑的单位平均毛利;远翔新材是数据为通用型二氧化硅。
2020年与2019年相比,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单位平均毛利增加537.32元/吨,主要为单位平均售价增加11.30元/吨,单位平均成本降低526.01元/吨;同行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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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公司的单位平均毛利增加115.24元/吨,主要为单位平均售价降低212.63元/吨,单位平均成本降低327.87元/吨。2021年与2020年相比,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单位平均毛利降低541.10元/吨,主要为单位平均售价增加462.50元/吨,单位平均成本增加1,003.60元/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毛利降低365.68元/吨,主要为单位平均售价增加494.76元/吨,单位平均成本增加860.44元/吨。
①单位平均售价变动的比较情况
2020年与2019年相比,发行人单位平均售价增加11.30元/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0.03%;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售价降低212.63元/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2.47%。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售价的变动趋势不一致。2021年与2020年相比,发行人单位平均售价增加462.50元/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1.23%;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售价增加494.76元/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5.18%。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售价的变动趋势一致,主要系下游需求旺盛影响二氧化硅行业整体价格上涨。
报告期内,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单位平均售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变动趋势不一致,其主要原因为:
A、沉淀法二氧化硅行业低端市场整体产能过剩,高端市场供应不足
目前我国沉淀法二氧化硅行业主要企业的产能大多集中于轮胎、橡胶、鞋材、饲料等低端应用领域,较少企业涉足涂料、油墨、塑料薄膜、催化剂载体等中高端市场。由于低端二氧化硅技术含量较低,对生产设备和制造工艺的要求不高,因此国内大多数中小二氧化硅生产企业均能够实现生产,高端产品因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和稳定性要求更高,生产往往需要专业的非标核心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对反应的控制亦有较高要求,需要生产商掌握精准控制原材料浓度、搅拌强度、反应温度、pH值和反应加量流量等多种因素的生产技术,以生产出具有特定的表面积、结构、分散性和硅羟基浓度等理化指标组合的二氧化硅产品,对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尤其是工艺参数的长期积累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截至目前我国沉淀法二氧化硅行业产能和产量位居世界首位,2010至2020年我国沉淀法二氧化硅产能和产量呈现稳定上升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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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20年我国沉淀法二氧化硅产能和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年鉴》《无机盐工业》根据上述统计,2020年我国沉淀法二氧化硅的产能为249万吨,产量为163.68万吨,产能利用率约为65.73%。根据《无机盐工业》显示价格和附加值相对较低的橡胶工业(包括鞋类、轮胎和其他橡胶制品)和兽药饲料领域的二氧化硅消费量占总量比例为86.71%,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形。
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近年来我国高附加值应用品种如涂料用特种二氧化硅、塑料薄膜开口剂、涂料用二氧化硅防锈颜料、牙膏用磨擦剂与增稠剂等领域的进口产品仍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国内对于啤酒澄清助剂、药物赋形剂和石油化工催化剂等技术要求更高的产品品类尚缺乏相应的生产工艺积累,相关产品仍以进口产品为主。中高端二氧化硅产品不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形。
因此,目前国内沉淀法二氧化硅市场存在低端产品整体产能过剩;中高端产品仍以进口为主,不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形。由于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应用于橡胶、轮胎领域,细分领域产品主要来源于国产,存在行业产能过剩,存在降价销售的可能性;而发行人所处的二氧化硅中高端领域,细分领域产品主要来源于进口,进口产品的售价高于国产产品,存在价格上涨的空间。
B、产品所处细分应用领域不同
同行业可比公司确成硅化、远翔新材、吉药控股及龙星化工的相关二氧化硅产品主要应用于橡胶、轮胎领域,金三江的二氧化硅主要应用于牙膏领域。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纳米新材料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塑料和石化等领域,所处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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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客户对纳米二氧化硅的品质和性能要求较高,相应的生产制造工艺较为复杂、技术参数要求高、技术壁垒较高,产品具有一次粒子粒径较小、比表面积较大等特征。由于下游客户对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要求较高,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工成本和燃料动力成本也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消耗的人工成本、燃料动力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 公司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人工成本 | 金三江 | 7.14% | 9.59% | 8.65% |
确成硅化 | 5.10% | 5.61% | 4.71% | |
远翔新材 | 4.62% | 5.37% | 5.17% | |
均值 | 5.62% | 6.86% | 6.18% | |
凌玮科技 | 9.85% | 10.74% | 10.20% | |
能源动力 | 金三江 | 未披露 | 25.83% | 25.69% |
确成硅化 | 30.38% | 30.06% | 33.81% | |
远翔新材 | 24.05% | 23.31% | 23.92% | |
均值 | 27.22% | 26.40% | 27.81% | |
凌玮科技 | 31.65% | 30.84% | 31.47% | |
人工成本和能源动力 | 均值合计 | 32.84% | 33.26% | 33.99% |
凌玮科技合计 | 41.51% | 41.58% | 41.67% | |
差额 | 8.68% | 8.32% | 7.68% |
数据来源: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注:由于吉药控股、龙星化工未披露营业成本的构成,未将其进行比较。发行人为了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的高要求,工艺流程相对更复杂,在生产过程中耗费更多的人工成本和能源动力。从比较数据可以看出,2019-2021年,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人工成本和能源动力占营业成本的合计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计比例平均值的差额分别为7.68%、8.32%和8.68%;2021年,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人工成本和能源动力占营业成本的合计比例同比变动较小。
C、客户议价能力不一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下游客户集中度不一致,客户议价能力也不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销售总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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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金三江 | 68.86% | 75.74% | 72.47% |
确成硅化 | 22.72% | 22.11% | 47.75% |
远翔新材 | 43.60% | 39.90% | 46.07%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16.40% | 12.12% |
龙星化工 | 35.37% | 31.58% | 33.88% |
均值 | 42.64% | 37.15% | 42.46% |
凌玮科技 | 13.92% | 12.44% | 11.10% |
数据来源: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
发行人生产的纳米二氧化硅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中的添加量较小,报告期内有超3,000家客户,客户集中度较低,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11.10%、
12.44%和13.92%,客户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平均值分别为42.46%、37.15%和42.64%,客户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强。
D、发行人产品结构及价格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的纳米新材料为消光剂、吸附剂、开口剂和防锈颜料,其价格变动和销量变动对报告内平均销售单价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单价 | 销量 占比 | 单价 贡献 | 单价 | 销量 占比 | 单价 贡献 | 单价 | 销量 占比 | |
消光剂 | 16,136.73 | 75.32 | 104.79 | 16,030.61 | 75.41 | 33.42 | 16,310.56 | 73.12 |
吸附剂 | 15,712.02 | 20.39 | -58.22 | 14,231.16 | 20.42 | -358.46 | 14,252.83 | 24.36 |
开口剂 | 23,350.47 | 2.51 | 184.75 | 20,266.61 | 2.38 | 101.89 | 20,629.25 | 1.63 |
防锈颜料 | 28,957.04 | 1.78 | 231.18 | 29,142.35 | 1.78 | 234.46 | 28,350.39 | 0.89 |
纳米新材料 | 16,460.09 | 100.00 | 462.50 | 15,997.59 | 100.00 | 11.30 | 15,986.29 | 100.00 |
注:单价贡献=(本期单价-上期纳米新材料平均单价)×本期销量占比
从上述分析数据可以看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平均销售单价上升,主要是由于消光剂单价变动及报告期内推广并开始实现量产的开口剂、防锈颜料单价变动贡献引起;2019年和2020年,由于吸附剂的销售价格低于平均销售价格且存在下降趋势,对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影响均为负数;2021年,由于竞争对手的吸附剂(氧化铝)生产线停产,发行人售价相对较高的吸附剂(氧化铝)销售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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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导致当期吸附剂的平均价格上升,但由于其销售均价仍低于纳米新材料的平均价格,其单价贡献仍为负数。
开口剂和防锈颜料在报告期内的销售单价均较高,对各期的单价贡献为正,期初销量占比较小,随着发行人2017年推出了开口剂产品、2018年推出了防锈颜料产品,开拓了新的细分应用领域,开口剂及防锈颜料技术含量高,国产替代程度低,产品附加值较高,售价相对较高;且随着发行人前期推广,与大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获得了市场的认可,逐步实现市场放量,产品销售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开口剂和防锈颜料单价上升对平均销售单价上升的贡献显著提升。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纳米新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价格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系沉淀法二氧化硅行业低端市场整体产能过剩,高端市场供应不足、产品所处细分应用领域不同、客户议价能力不一致以及发行人自身售价较高的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②单位平均成本变动的比较情况
2020年与2019年相比,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单位平均成本下降526.01元/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3.29%;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成本下降327.87元/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6.04%。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成本变动趋势一致。2021年与2020年相比,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单位平均成本上升1,003.60元/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6.10%;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成本上升860.44元/吨,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12.88%。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平均成本变动趋势一致。
在不考虑2020年企业会计准则变动,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的影响下,单位平均成本由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能源动力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单位材料成本、单位人工成本、单位制造费用和单位能源动力的变动和占比对单位平均成本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公司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比 |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 金额 | 占比 |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 金额 | 占比 | ||
材料成本 | 金三江 | 2,610.73 | 50.69 | 403.33 | 2,207.40 | 50.73 | -173.10 | 2,380.50 | 51.90 |
确成硅化 | 1,928.96 | 50.95 | 476.12 | 1,452.84 | 48.75 | -112.41 | 1,565.25 | 48.07 |
2-11
项目 | 公司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比 |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 金额 | 占比 |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 金额 | 占比 | ||
远翔新材 | 2,631.67 | 63.50 | 564.36 | 2,067.31 | 61.79 | -373.40 | 2,440.71 | 61.09 |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 | - | 2,970.33 | 68.83 | -73.73 | 3,044.05 | 68.10 | |
龙星化工 | 2,774.53 | 76.42 | 958.13 | 1,816.40 | 70.09 | -338.24 | 2,154.65 | 73.89 | |
均值 | 2,486.47 | 60.39 | 600.48 | 2,102.86 | 60.04 | -214.18 | 2,317.03 | 60.61 | |
凌玮科技 | 3,776.83 | 47.20 | 609.23 | 3,167.60 | 45.26 | -290.74 | 3,458.35 | 45.96 | |
人工成本 | 金三江 | 369.04 | 7.17 | -48.33 | 417.37 | 9.59 | 20.62 | 396.75 | 8.65 |
确成硅化 | 193.09 | 5.10% | 25.90 | 167.19 | 5.61 | 13.82 | 153.37 | 4.71 | |
远翔新材 | 191.47 | 4.62 | 11.93 | 179.54 | 5.37 | -27.02 | 206.56 | 5.17 |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 | - | 247.66 | 5.74 | -55.69 | 303.36 | 6.79 | |
龙星化工 | 130.19 | 3.59 | 14.35 | 115.84 | 4.47 | -2.84 | 118.68 | 4.07 | |
均值 | 220.95 | 5.12 | 0.96 | 225.52 | 6.16 | -10.22 | 235.74 | 5.88 | |
凌玮科技 | 788.40 | 9.85 | 36.74 | 751.66 | 10.74 | -15.86 | 767.52 | 10.20 | |
制造费用 | 金三江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603.21 | 13.86 | -27.93 | 631.13 | 13.76 |
确成硅化 | 513.76 | 13.57 | 49.45 | 464.31 | 15.58 | 27.66 | 436.65 | 13.41 | |
远翔新材 | 324.66 | 7.83 | 5.54 | 319.12 | 9.54 | -73.22 | 392.34 | 9.82 |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 | - | 804.30 | 18.64 | 24.65 | 779.66 | 17.44 | |
龙星化工 | 725.99 | 20.00 | 66.70 | 659.29 | 25.44 | 16.59 | 642.69 | 22.04 | |
均值 | 521.47 | 13.80 | 40.56 | 570.05 | 16.61 | -6.45 | 576.49 | 15.29 | |
凌玮科技 | 904.05 | 11.30 | -16.98 | 921.03 | 13.17 | -9.78 | 930.81 | 12.38 | |
能源动力 | 金三江 | 未披露 | - | - | 1,124.15 | 25.83 | -54.17 | 1,178.33 | 25.69 |
确成硅化 | 1,150.18 | 30.38 | 254.34 | 895.84 | 30.06 | -205.07 | 1,100.91 | 33.81 | |
远翔新材 | 996.60 | 24.05 | 216.82 | 779.78 | 23.31 | -175.88 | 955.67 | 23.92 |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 | - | 292.95 | 6.79 | -49.99 | 342.94 | 7.67 | |
龙星化工 | 未披露 | - | - | 未披露 | - | - | 未披露 | - | |
均值 | 1,073.39 | 27.21 | 235.58 | 773.18 | 21.50 | -121.28 | 894.46 | 22.77 | |
凌玮科技 | 2,533.00 | 31.65 | 374.61 | 2,158.39 | 30.84 | -209.63 | 2,368.02 | 31.47 | |
合计 | 金三江 | 5,150.24 | 100.00 | 798.11 | 4,352.13 | 100.00 | -234.58 | 4,586.71 | 100.00 |
确成硅化 | 3,785.99 | 100.00 | 805.81 | 2,980.18 | 100.00 | -276.00 | 3,256.18 | 100.00 | |
远翔新材 | 4,144.40 | 100.00 | 798.65 | 3,345.75 | 100.00 | -649.52 | 3,995.27 | 100.00 | |
吉药控股 | 未披露 | - | - | 4,315.25 | 100.00 | -154.76 | 4,470.01 | 100.00 | |
龙星化工 | 3,630.71 | 100.00 | 1,039.18 | 2,591.53 | 100.00 | -324.49 | 2,916.0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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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公司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比 |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 金额 | 占比 | 单位成本变动贡献 | 金额 | 占比 | ||
均值 | 4,177.84 | 100.00 | 860.44 | 3,516.97 | 100.00 | -327.87 | 3,844.84 | 100.00 | |
凌玮科技 | 8,002.28 | 100.00 | 1,003.60 | 6,998.68 | 100.00 | -526.01 | 7,524.69 | 100.00 |
注:单位成本变动贡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龙星化工的材料成本和能源动力合并于材料成本中进行比较;金三江2021年未披露计入营业成本的运输费金额,上表其营业成本包含了运输费,金三江2021年将制造费用和能源动力成本合并于“制造费用及其他”进行披露,前后口径不一致,因此未比较金三江2021年单位制造费用和单位能源动力成本。
2020年与2019年相比,发行人单位平均成本降低526.01元/吨,其中单位材料成本降低290.74元/吨、单位人工成本降低15.86元/吨、单位制造费用降低9.78元/吨、单位能源动力降低209.63元/吨;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平均成本降低327.87元/吨,其中单位材料成本降低214.18元/吨、单位人工成本降低10.22元/吨、单位制造费用降低6.45元/吨、单位能源动力降低121.28元/吨。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平均成本的变动趋势一致。
2021年与2020年相比,发行人单位平均成本上升1,003.60元/吨,主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其中单位材料成本上涨609.23元/吨、单位人工成本上涨36.74元/吨、单位制造费用降低16.98元/吨、单位能源动力上涨374.61元/吨;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平均成本增加860.44元/吨,其中单位材料成本增加600.48元/吨、单位人工成本增加 0.96元/吨、单位制造费用增加40.56元/吨、单位能源动力成本增加235.58元/吨。发行人单位材料成本、单位人工成本和单位能源动力成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平均成本的变动趋势一致,单位制造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发行人2021年产能利用率提升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位平均成本降低主要受单位材料成本和单位能源动力成本降低的影响,而单位材料成本和单位能源动力成本主要受原材料硅酸钠、浓硫酸和能源动力中电力的采购价格的影响。
A、硅酸钠的采购价格比较
a、硅酸钠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固体水玻璃主要原材料为纯碱,固体水玻璃定价一般参考纯碱行情。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国轻质纯碱市场价格和发行人固体水玻璃采购价格的走势如下:
2-13
注:轻质纯碱市场价来源于Wind。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发行人采购固体水玻璃的价格与轻质纯碱市场价格趋势的变动保持一致。b、硅酸钠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一致2017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硅酸钠采购均价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各公司招股说明书。注: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采购均价及2021年7-12月数据,未进行比较。
如上图所示,除金三江2019年固体水玻璃的采购均价呈小幅上涨与整体趋势不一致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硅酸钠采购均价的趋势变动一致。
-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元/吨
轻质纯碱市场价固体水玻璃采购价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1-6月
固体水玻璃采购均价
金三江确成股份远翔新材凌玮科技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1-6月固体水玻璃采购均价金三江确成股份远翔新材凌玮科技 | |
元/吨 | |
2-14
根据金三江招股说明书披露,金三江2019年硅酸钠的采购单价上涨的主要原因系金三江2018年的硅酸钠第一大供应商由于机器设备检修、升级改造,产量减少,产量不能满足金三江的采购需求,于2019年变更了第一大供应商。金三江变更后的第一大供应商山东祥利硅业有限公司相较于2018年的第一大供应商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单价上升了3.87%,采购数量也上升了70.46%,导致2019年采购单价上涨。B、浓硫酸的采购价格比较a、浓硫酸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硫酸(98%)市场价格与发行人浓硫酸采购价格的走势如下:
注:硫酸(98%)市场价来源于Wind。
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发行人浓硫酸采购价格与全国硫酸(98%)市场价格变动的趋势一致。
b、浓硫酸的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2017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浓硫酸采购均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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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公司招股说明书。注: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采购均价及2021年7-12月数据,未进行比较。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浓硫酸采购均价的趋势变动一致。C、电力的采购价格比较a、电力的采购价格情况发行人的生产基地冷水江三A位于湖南省冷水江市,发行人所采购电力全部来源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冷水江市供电分公司。报告期内,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冷水江市供电分公司对发行人销售的电价按湘发改商价〔2016〕704号和湘发改价商〔2018〕298号执行,发行人的采购均价分别为0.60元/千瓦时、
0.59元/千瓦时和0.61元/千瓦时,与政府的定价无重大差异。
b、电力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一致2017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电力采购均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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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公司招股说明书。注:部分可比公司未披露采购均价及2021年7-12月数据,未进行比较。
如上图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电力的采购均价的趋势变动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硅酸钠、浓硫酸的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发行人纳米新材料营业成本中主要部分硅酸钠、浓硫酸和电力的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发行人及同行业毛利率变动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了解同行可比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单位成本的变动、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3、查阅《中国橡胶工业年鉴》《无机盐工业》,了解沉淀法二氧化硅的产能和产量情况。
4、通过Wind查询纯碱、浓硫酸的市场价格和运价指数,并与发行人的采购价格进行比较。
5、比较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固体水玻璃、浓硫酸和电力的采购均价情
2-17
况。
6、查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价的定价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2019年的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的变动趋势不一致,2020年的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的变动趋势一致。2019年,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的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纳米新材料的平均售价上涨,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平均售价下降。2020年,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的变动趋势一致,但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平均售价和单位平均成本的下降幅度均大于发行人。2021年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的变动趋势一致。
2-18
3.关于运输费用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2020年,发行人运输费用为2,933.7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38%,占比较高,发行人将其计入销售费用,未确认为营业成本。请发行人分析并披露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未确认为营业成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应当调整相关会计处理,并请对比列示对相关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请发行人分析并披露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未确认为营业成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应当调整相关会计处理,并请对比列示对相关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十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中补充披露如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性质和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中的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境内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公司的运输费用系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由于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基本精神,同时考虑到2020年会计科目
2-19
与2017年至2019年的可比性,公司2020年原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经过审慎研究,为了严格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申报文件已将销售费用中的履约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列示,调整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调整了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报表科目和财务指标的调整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值 |
营业成本 | 19,049.80 | 21,983.53 | 2,933.73 |
销售费用 | 4,579.64 | 1,645.91 | -2,933.7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544.73 | 18,757.15 | 3,212.4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72.51 | 1,560.09 | -3,212.42 |
毛利率 | 45.60% | 37.22% | -8.38% |
存货周转率(次) | 6.32 | 7.30 | 0.98 |
销售费用率 | 13.08% | 4.70% | -8.38% |
2、相关调整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28,首发材料申报后,发行人如出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应充分考虑差错更正的原因、性质、重要性与累积影响程度。对此,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应重点核查以下方面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差错更正的时间和范围,是否反映发行人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差错更正对发行人的影响程度,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相关更正信息是否已恰当披露等问题。公司此次调整,能够更严格地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前后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等科目均未发生变动,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相关更正信息已作恰当披露,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不利影响。
2-20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2、查阅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3、查阅创业板其他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的招股说明书、年报,了解运费的核算科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在本次申报时已进行了调整,将2020年运输费用确认为营业成本,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对比列示了相关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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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主要产品的主要客户情况
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客户较为分散,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占比分别为11.49%、11.10%、12.44%。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各产品(消光剂、吸附剂、涂层助剂)前十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各产品(消光剂、吸附剂、涂层助剂)前十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之“(七)报告期内各类主要产品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消光剂、吸附剂、涂层助剂的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32,117.12万元、32,997.67万元和 38,470.7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56%、94.30%和94.13%,各产品的前十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1)消光剂
报告期内,发行人消光剂前十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名称、销售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消光剂 比例 |
2021年消光剂产品前10大客户 | |||
1 | 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4.41 | 3.39% |
2 | 立邦投资有限公司 | 658.07 | 2.92% |
3 |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1.80 | 2.67% |
4 | 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 593.14 | 2.63% |
5 | 宣伟 | 590.13 | 2.62% |
6 | Samyang Fine Chemical Co., Ltd. | 460.08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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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消光剂 比例 |
7 | 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 401.33 | 1.78% |
8 | 贝科工业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 314.89 | 1.40% |
9 | 阿克苏诺贝尔(注10) | 308.89 | 1.37% |
10 | 鹤山市华轩涂料有限公司 | 299.15 | 1.33% |
前10大客户合计 | 4,991.88 | 22.15% | |
消光剂合计 | 22,539.70 | 100.00% | |
2020年度消光剂产品前10大客户 | |||
1 | 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1) | 584.00 | 3.14% |
2 | 立邦投资有限公司(注2) | 564.42 | 3.03% |
3 |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3) | 492.18 | 2.65% |
4 | 宣伟(注4) | 448.54 | 2.41% |
5 | Samyang Fine Chemical Co., Ltd. | 426.57 | 2.29% |
6 | 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注5) | 411.84 | 2.21% |
7 | 濮阳林氏化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6) | 297.88 | 1.60% |
8 | 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注7) | 291.62 | 1.57% |
9 | 广东百川化工有限公司 | 264.08 | 1.42% |
10 | 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 | 263.43 | 1.42% |
前10大客户合计 | 4,044.55 | 21.74% | |
消光剂合计 | 18,600.77 | 100.00% | |
2019年度消光剂产品前10大客户 | |||
1 | 立邦投资有限公司 | 624.18 | 3.59% |
2 | 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00.14 | 3.46% |
3 | 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 | 563.74 | 3.25% |
4 |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7.82 | 2.35% |
5 | 宣伟 | 400.73 | 2.31% |
6 | Samyang Fine Chemical Co., Ltd. | 378.08 | 2.18% |
7 | 山东仕全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注8) | 315.3 | 1.82% |
8 | 广东百川化工有限公司 | 250.76 | 1.44% |
9 | 大宝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注9) | 249.04 | 1.43% |
10 | 濮阳林氏化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17.07 | 1.25% |
前10大客户合计 | 4,006.88 | 23.07% | |
消光剂合计 | 17,368.24 | 100.00% |
注1: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展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展辰涂料
2-23
有限公司、福州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展辰涂料有限公司、北京展辰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注2:立邦投资有限公司包括立邦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长润发涂料有限公司、广东立邦长润发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工业涂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立邦长润发涂料有限公司、漳州鑫展旺化工有限公司、广州秀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印度立邦Nippon Paint (India) Pvt. Ltd. ,河南立邦长润发科技材料有限公司,Nippon Paint(M) Sdn. Bhd.下同;
注3: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嘉宝莉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四川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下同;
注4:宣伟包括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 The Valspar (M) Corporation Sdn. BHd.、东莞丽利涂料有限公司、威士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威士伯工业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威士伯涂料(天津)有限公司和威士伯涂料(广东)有限公司,下同;
注5: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包括广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巴德士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巴德士涂料有限公司(现改名为“四川巴德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巴德士化工有限公司、广东花王涂料有限公司和赣州市大澳涂料有限公司,下同;
注6:濮阳林氏化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濮阳林氏化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戍光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林氏精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下同;
注7: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紫荆花涂料(上海)有限公司、洋紫荆油墨(中山)有限公司和紫荆花制漆(成都)有限公司,下同;
注8:山东仕全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包括山东仕全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名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安徽百万庄园商贸有限公司,下同;
注9:大宝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大宝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和成都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下同。
注10:阿克苏诺贝尔包括AKZO NOBEL INDIA LIMITED、AKZO NOBEL INDUSTRIAL COATINGSKORE A LTD、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嘉兴)有限公司和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天津)有限公司,下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消光剂前十大客户比较稳定,新增前十大客户的分析情况如下:2019年新增消光剂第9大客户大宝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消光剂的金额分别为249.04万元、189.99万元和165.60万元;2020年新增消光剂第7大客户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消光剂的金额分别为
89.45万元、291.62万元和401.33万元;2020年新增第10大消光剂客户天津市新宇彩板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消光剂的金额分别为187.38万元、263.43万元和236.53万元;2021年,新增消光剂第8大客户贝科工业涂料(上海)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104.16万元、178.38万元和314.89万元;新增消光剂第9大客户阿克苏诺贝尔,报告期内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70.64万元、224.18万元和308.89万元;新增消光剂第10大客户鹤山市华轩涂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188.31万元、178.46万元和299.15万元。
2、吸附剂
报告期内,发行人吸附剂前十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名称、销售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2-24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吸附剂比例 |
2021年吸附剂产品前10大客户 | |||
1 | 青岛佳艺影像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356.69 | 22.84% |
2 | 广东阿博特数码纸业有限公司 | 685.84 | 11.54% |
3 | 江苏奥力广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47.00 | 9.21% |
4 | 成都山富数码喷绘材料有限公司 | 270.22 | 4.55% |
5 | 临安三石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222.34 | 3.74% |
6 | 南阳德士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94.38 | 3.27% |
7 | 卫辉市佳乐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94.06 | 3.27% |
8 | 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注15) | 184.46 | 3.10% |
9 | 安徽森彩影像材料有限公司 | 169.38 | 2.85% |
10 | 南阳柯丽尔科技有限公司 | 147.86 | 2.49% |
前10大客户合计 | 3,972.22 | 66.86% | |
吸附剂合计 | 5,941.11 | 100.00% | |
2020年度吸附剂产品前10大客户 | |||
1 | 江苏奥力广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11) | 536.61 | 12.00% |
2 | 成都山富数码喷绘材料有限公司(注12) | 507.02 | 11.34% |
3 | 南阳柯丽尔科技有限公司 | 491.63 | 10.99% |
4 | 广东阿博特数码纸业有限公司 | 428.36 | 9.58% |
5 | 青岛佳艺影像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309.20 | 6.91% |
6 | 广东艺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58 | 5.60% |
7 | 临安三石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242.69 | 5.43% |
8 | 南阳德士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57.74 | 3.53% |
9 |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0.33 | 2.91% |
10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13) | 122.76 | 2.75% |
前10大客户合计 | 3,176.94 | 71.04% | |
吸附剂合计 | 4,472.06 | 100.00% | |
2019年度吸附剂产品前10大客户 | |||
1 | 江苏奥力广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97.07 | 13.79% |
2 | 成都山富数码喷绘材料有限公司 | 518.32 | 10.25% |
3 | 南阳柯丽尔科技有限公司 | 443.51 | 8.77% |
4 | 广东阿博特数码纸业有限公司 | 411.57 | 8.14% |
5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57.40 | 7.07% |
2-25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吸附剂比例 |
6 | 临安三石纺织涂层有限公司 | 356.78 | 7.06% |
7 | 青岛佳艺影像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305.84 | 6.05% |
8 | 广东艺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0.27 | 3.76% |
9 | 南阳德士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41.68 | 2.80% |
10 | 安徽森彩影像材料有限公司(注14) | 125.04 | 2.47% |
前10大客户合计 | 3,547.49 | 70.16% | |
吸附剂合计 | 5,056.60 | 100.00% |
注11:江苏奥力广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江苏奥力广告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华顺画艺布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注12:成都山富数码喷绘材料有限公司包括成都山富数码喷绘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源源山富数码喷绘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源源山富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注1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市福莱喷绘写真材料有限公司,下同;
注14:安徽森彩影像材料有限公司包括安徽森彩影像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森彩数码喷绘材料有限公司,下同;
注15:广东艺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改名为“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吸附剂前十大客户比较稳定,新增前十大客户的分析情况如下:
(1)广东阿博特数码纸业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吸附剂第4名客户广东阿博特数码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博特”),报告期内对其销售吸附剂的金额分别为411.57万元、428.36万元和
685.84万元,为2019年新增吸附剂客户且销售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根据阿博特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07年,集原纸、涂塑、涂布为主营业务,生产高端特种纸和数码影像纸的合资企业,是继德国古楼、日本三菱后全球第三家具有完整全流程生产高端照相纸、彩色喷墨打印纸等特种纸的生产厂商。公司于2018年即与阿博特接触,并向其推广技术方案和寄送样品,但由于测试周期及市场竞争等因素,2018年未获得对方批量采购。随着公司产品质量的迭代升级,产品逐渐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于2019年下半年获得阿博特批量采购,2019年销售金额增长较快。
(2)青岛佳艺影像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吸附剂第5名客户青岛佳艺影像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佳艺”),报告期内对其销售吸附剂的金额分别为305.84万元、309.20万元
2-26
和1,356.69万元,2019年对其销售吸附剂金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青岛佳艺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知名的防水喷墨打印相纸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青岛佳艺是公司2016年开发的氧化铝吸附剂产品的新客户,2018年及以前采购量较少,报告期内青岛佳艺发展为吸附剂的前十大客户。2021年对其销售吸附剂金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竞争对手的吸附剂(氧化铝)生产线停产,向公司的采购量增加所致。
(3)南阳德士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第9名吸附剂客户南阳德士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吸附剂的金额分别为141.68万元、157.74万元和194.38万元,销量稳定且逐年增长。
(4)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新增吸附剂第9名客户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吸附剂的金额分别为53.80万元、130.33万元和118.78万元,对其销售吸附剂金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该客户于2018年4月陆续投产,至2020年已安装八条涂布生产线、七条分切线,为国内行业排名第四的广告耗材生产基地,自2019年起客户的下游渠道逐渐打开,对上游原材料的需求量增加,公司对其销售金额在报告期内增长较快。
(5)卫辉市佳乐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新增吸附剂第7名客户卫辉市佳乐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根据官网显示其致力于喷墨打印介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厂房占地面积二万多平方米,全自动化生产线7条,月产能近1,000吨。报告期内对其销售吸附剂的金额分别为120.44万元、120.44万元和194.06万元,销量稳定且逐年增长。
3、涂层助剂
报告期内,发行人涂层助剂前十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名称、销售金额和占比的情况如下:
2-27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助剂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涂层助剂 比例 |
2021年度前十大涂层助剂客户 | ||||
1 | 成都益德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1,941.16 | 19.43% |
2 | 重庆泛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366.87 | 3.67% |
3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346.09 | 3.46% |
4 | 成都嘉凌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332.99 | 3.33% |
5 | 成都欣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326.47 | 3.27% |
6 | 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 | BYK产品、其他 | 297.71 | 2.98% |
7 | 重庆亿隆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 BYK产品、其他 | 199.48 | 2.00% |
8 | 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注22) | BYK产品 | 187.62 | 1.88% |
9 | 成都市深漆宝化工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160.79 | 1.61% |
10 | 成都美中美涂料有限公司(注23) | BYK产品 | 136.01 | 1.36% |
前10大客户合计 | 4,295.19 | 43.00% | ||
涂层助剂合计 | 9,989.88 | 100.00% | ||
2020年度前十大涂层助剂客户 | ||||
1 | 成都益德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14) | BYK产品 | 1,614.86 | 16.27% |
2 | 成都欣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15) | BYK产品 | 398.91 | 4.02% |
3 | 成都嘉凌科技有限公司(注16) | BYK产品 | 345.10 | 3.48% |
4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注17) | BYK产品 | 309.29 | 3.12% |
5 | 南阳柯丽尔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306.18 | 3.08% |
6 | 重庆泛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18) | BYK产品 | 262.62 | 2.65% |
7 | 重庆凯茵化工有限公司(注19) | BYK产品 | 254.79 | 2.57% |
8 | 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注20) | BYK产品 | 244.38 | 2.46% |
9 | 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211.25 | 2.13% |
10 | 成都羚灵贸易有限公司(注21) | BYK产品 | 198.05 | 2.00% |
前10大客户合计 | 4,145.42 | 41.77% | ||
涂层助剂合计 | 9,924.84 | 100.00% | ||
2019年度前10大涂层助剂客户合计 | ||||
1 | 成都益德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906.77 | 9.36% |
2 | 成都嘉凌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487.24 | 5.03% |
3 | 成都欣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413.56 | 4.27% |
4 | 成都羚灵贸易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391.09 | 4.04% |
5 | 重庆泛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305.27 | 3.15% |
2-28
序号 | 项目 | 助剂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涂层助剂 比例 |
6 | 东莞市辰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184.83 | 1.91% |
7 | 南阳柯丽尔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176.52 | 1.82% |
8 | 重庆凯茵化工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174.94 | 1.80% |
9 | 四川瑞仕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BYK产品 | 167.02 | 1.72% |
10 | 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145.04 | 1.50% |
前10大客户合计 | 3,352.28 | 34.59% | ||
涂层助剂合计 | 9,692.28 | 100.00% |
注14:成都益德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括成都益德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宜添化工有限公司,下同;注15:成都欣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括成都欣曜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恒曜化工有限公司和昆山星曜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下同;注16:成都嘉凌科技有限公司包括成都嘉凌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长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嘉凌新材料有限公司,下同;
注17: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四川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和河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下同;
注18:重庆泛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括重庆泛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桥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注19:重庆凯茵化工有限公司包括上海凯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凯茵化工有限公司和上海凯茵化工有限公司,下同;
注20: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包括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和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下同;
注21:成都羚灵贸易有限公司包括成都羚灵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羚睿化工有限公司,下同;
注22: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包括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经建油漆有限责任公司,下同;
注23: 成都美中美涂料有限公司包括成都美中美涂料有限公司及成都倍大涂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涂层助剂前十大客户相对比较稳定,新增前十大客户的分析情况如下:
(1)重庆凯茵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第8名涂层助剂客户重庆凯茵化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涂层助剂的金额分别为174.94万元、254.79万元和0万元,2019年对其销售涂层助剂金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凯茵化工2018年开始接触少量合作,随着合作进程发展,凯茵化工于2019年4月份开始加大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2021年对其销售额为0的主要原因系双方终止合作,对方非发行人的核心客户,终止合作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2-29
(2)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第10名涂层助剂客户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涂层助剂的金额分别为145.04万元、211.25万元和297.71万元。重庆华辉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根据其官网显示其公司年产油漆4万吨,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水性、溶剂型汽车涂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对公司的采购量逐年增加。
(3)东莞市辰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新增第6名涂层助剂客户东莞市辰益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涂层助剂的金额分别为184.83万元、13.78万元和0.22万元,于2018年12月开始从公司采购产品,2019年采购金额较大,2020年将部分业务转移至其关联公司东莞市齐岭新材料有限公司。
(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新增第4名涂层助剂客户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涂层助剂的金额分别为126.67万元、309.29万元和346.09万元,三棵树(603737.SH)为A股上市公司,2019年、2020 年和2021年1-9月的销售金额分别为59.72亿元、82.00亿元和79.06亿元。
(5)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2020年新增第8名涂层助剂客户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10.60万元、244.38万元和123.57万元。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系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南通设立的生产基地,2018年开始投产,年产水性涂料50,000吨、高固含涂料20,000吨,2019年开始采购公司产品,2020年进一步增加采购量。
(6)重庆亿隆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新增第7名涂层助剂客户,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涂层助剂的金额分别为
83.31万元、130.89万元和199.48万元。2021年对其销售涂层助剂金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客户业务的正常发展而增加采购量。官网显示厂区占地三十亩,厂房、科研楼等建筑面积15,000㎡,形成年产1.5万吨工业涂料生产能力。
2-30
(7)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新增第8名涂层助剂客户,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涂层助剂的金额分别为
85.26万元、146.40万元和187.62万元,销量稳定且逐年增长。官网显示其历经6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西部地区知名涂料企业,年产量10万多吨,年销售收入10亿多元。
(8) 成都市深漆宝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新增第9名涂层助剂客户,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涂层助剂的金额分别为
54.23万元、76.80万元和160.79万元。2021年对其销售涂层助剂金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客户业务的正常发展而增加采购量。
(9)成都美中美涂料有限公司
2021年新增第10名涂层助剂客户,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涂层助剂的金额分别为82.44万元、82.18万元和136.01万元。2021年对其销售涂层助剂金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系客户业务的正常发展而增加采购量。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产品(消光剂、吸附剂、涂层助剂)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产品(消光剂、吸附剂、涂层助剂)主要客户销售明细表。
3、查阅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公开工商信息资料,并对其进行函证、访谈。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已披露了报告期内各产品(消光剂、吸附剂、涂层助剂)前十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和占比情况。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