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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联: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及其他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6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及其他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亚联发展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即富及全资下属公司开店宝支付作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7,15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亚联发展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于2022年8月4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发出的通知,开店宝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即富金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即富”)及全资下属公司开店宝支付服务有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支付”)(该三方以下合称为“我方”)收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送的关于北京即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即富”或“原告”)诉浙江即富、开店宝支付、开店宝科技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相关诉讼材料的电子送达邮件,开店宝支付收到司法服务热线发送的手机短信,北京即富与开店宝科技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京0116民初2268号,法院已决定于2022年8月8月9:30-11:00在小法庭进行谈话。经初步核实,案件已受理,截至2022年8月5日,我方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任何书面纸质文件,但为保障在该诉讼纠纷中的权益,浙江即富及开店宝支付同意出席谈话。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事项原告为北京即富;被告分别为开店宝科技、浙江即富及开店宝支付。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经济损失7,150万元;(2)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主张的事实与理由:2018年11月12日,北京即富经工商登记依法成立,其中浙江即富出资额为1,020万元,出资比例为51%,为北京即富控股股东。2021年6月15日,浙江即富将其持有的北京即富51%股权转让给姜岐仑,北京即富与开店宝科技、浙江即富解除了实际控制、股权关系。此后,北京即富发现被告在对其控股期间,利用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持牌机构的优势地位及业务结算流程的便利性,控制北京即富的代理商录入系统,掌控北京即富的财务审批操作,分别于2019年、2020年侵吞北京即富7,150万元分润款。北京即富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的损害其公司利益,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诉讼/仲裁受理日期原告被告受理 机构诉讼/仲裁请求案由涉诉金额(元)诉讼/仲裁进展
12020年6月28日共青城正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郝日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裁决郝日芳向共青城正融支付股权回购价款,股权原始认购价成本人民币50,000,000元和回报收益款人民币25,611,739.73元(以5,0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30日至郝日芳实际支付股权回购价款之日止,按照10%年复合回报率的标准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5月28日);2、裁决郝日芳向共青城正融支付资金利息损失990,473.68元(暂计算至2020年5月28日);3、裁决郝日芳赔偿共青城正融发生的费用损失人民币30万元;4、请求裁决郝日芳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股权回购纠纷案7,690.222021年6月1日强制执行申请受理。截止2022年2月暂计执行回款人民币1,138,628.24元。因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2020年5月19日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立中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广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1、请求判决不得执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执10521号”案件之涉案款项人民币10,096,251元;2、请求判决确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执10521号”案件之涉案款项人民币10,096,251元归原告所有,并返还给原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10,096,251已审结。执行法院退回执行标的。
32021年4月15日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英绥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仲裁委员会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货款4,146,441.6元及资金占用期间损失466,665.17元(截至2021年4月10日为466,665.17元,从2021年4月1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4,146,441.6元为基数按每年6%的标准继续计算资买卖合同纠纷4,613,106.77审理中。
金占用期间损失),以上暂合计4,613,106.77元;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的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42020年4月16日陈晓峰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请求驳回一审判决。劳动合同纠纷28,121,039.42已审结。已履行判决内容。
52020年9月16日陈晓峰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请求驳回一审判决。租赁合同纠纷3,022,336已审结。待履行判决内容。
62021年3月10日济南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山东浚嘉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1、判令解除原被告2019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占用费102,322.62元,后续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5,611.29;4、判令被告自判决生效后5日内腾退房无,屋内用品归原告处置;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07,933.91已审结。2022年6月23日强制执行立案,执行标的为9.98万元。
72020年10月10日济南市市中区汉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冰、山东浚嘉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浚嘉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请求驳回一审判决。企业借贷纠纷1,500,000已审结。2022年6月29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82021年3月17日福建省朝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法院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142,3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建筑工程合同纠纷142,300双方庭前和解,等待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履行。
92020年5月22日上海宇昂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国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宇昂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国讯科技有限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请求驳回一审判决。 本案中亚联发展为第三人。买卖合同纠纷0已审结。无可执行内容。

亚联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754万元。亚联发展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亚联发展持有开店宝科技45%股权,上述诉讼事项所述期间开店宝科技间接持有北京即富51%股权。截至2022年8月5日,我方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任何书面纸质文件,本案已由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暂无法判断对亚联发展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亚联发展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涉诉事项的通知》;

2、《起诉状》;

3、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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