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6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因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报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2年半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报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