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27.3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135.90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853.08万元(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投资收益4,946.08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91.61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9,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53.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7年3月16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以下简称“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以下简称“黄山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4月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肥西桃花支行及黄山西路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肥西桃花支行账号:1027301021000015903;黄山西路支行账号:34050148880800000368)。2021年6月2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62053406)。因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17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桃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 | 1027301021000015903 | 247.31 |
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 | 34050148880800000368 | 120.91 |
中国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 | 181262053406 | 484.86 |
合 计 | 853.08 |
三、2022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22,135.9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166.98 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093号)。公司保荐机构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22年1-6月,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W款202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00 | 2022/3/11 | 2022/4/15 | 3.15% |
年第2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 | 合肥分行 | |||||
2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2022/5/10 | 2022/6/14 | 3.27% |
3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2022/6/6 | 2022/12/3 | 3.51% |
4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2022/6/7 | 2022/12/4 | 3.51% |
5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2022/6/15 | 2022/7/20 | 3.26% |
备注:截至2022年6月末,上述第1、2项产品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后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分别将原徽商银行肥西桃花支行账户中存放的5,187.02万元、原中国建设银行黄山西路支行账户中存放的4,793.50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此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募集资金 252.9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净收入)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751.29 | 2022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7.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233.4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135.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27.8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2)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3)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4)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 | — | 14,974.06 | 11,473.95 | 11,473.95 | 109.09 | 11,243.01 | -230.94 | 97.99 | 2021年3月 | 1,692.39 | 否 | 否 |
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9,500.70 | 5,926.42 | 5,926.42 | 64.85 | 5,809.64 | -116.78 | 98.03 | 2021年3月 | -20.56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9,342.20 | 9,595.12 | 9,595.12 | 5.80 | 828.49 | -8,766.63 | 8.63 | 2023年3月 | — | 不适用 | 否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 | 2,934.33 | 2,908.45 | 2,908.45 | 37.35 | 2,908.45 | 0.00 | 100.00 | 2022年3月 | — | 不适用 | 否 |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9,980.52 | 9,980.52 | 1,110.27 | 1,346.31 | -8,634.21 | 13.49 | 2023年3月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6,751.29 | 39,884.46 | 39,884.46 | 1,327.36 | 22,135.90 | -17,748.5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见注1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编号肥西[2018]20号地块,并将“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安徽省肥西县紫蓬工业聚集区方兴大道与森林大道交叉口亦变更至此地块。 (2)由于项目原建设用地取得时间较早,剩余建设用地不再适合建设办公楼,公司已于2020年竞得464.19亩新建设用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3,166.98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 |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9,000万元。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见注1、(1)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和及其他情况 |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
注1:(1)为了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距离公司总部更近的地块。由于该地块于2018年7月20日竞得,土地平整、规划等工作需要时间,对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建设面积为13,200 m?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和研发水平。截止2021年4月15日,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2.69万元,主要是购买研发设备及材料等支出,尚未开始研发中心的建设,其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综合办公楼及厂房占用了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剩余建设用地空间受限,不再适合建设研发楼;另一方面,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降低研发成本等原因,慎重推进研发楼的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原有办公楼及车间进行改造等方式解决研发人员办公场所紧缺的问题。现公司于2020年竞得464.19
亩新建设用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规划,该建设用地主要用于研发、制造高端智能装备产品,故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从“安徽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玉兰大道”变更至新建设用地地址“安徽省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东南侧”,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3月。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在国内建设9个营销、服务及展示中心,以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1年3月。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放缓了对营销网络布局、市场推广的进程,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因此,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3月。“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及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全部用于另一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结项,其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应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系因转入“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中含有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所致。
(3)“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均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金额的差异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9,980.52 | 9,980.52 | 1,110.27 | 1,346.31 | 13.49 | 2023年3月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9,595.12 | 9,595.12 | 5.80 | 828.49 | 8.63 | 2023年3月 | — | — | 否 |
合计 | — | 19,575.64 | 19,575.64 | 1,116.07 | 2,174.8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已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将“智能检测分选装备扩建项目”、“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结存金额分别扣除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剩余金额全部用于新项目“智能装车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将剩余金额9,980.52万元转入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该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2年3月,“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存金额252.92万元全部用于另一首发 |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