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35 公司简称:利扬芯片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黄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辜诗涛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利扬芯片、公司、本公司 | 指 |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利致 | 指 | 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利扬 | 指 | 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 |
香港利扬 | 指 | 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 LEADYO (HONG KONG) IC TESTING CO., LIMITED |
东莞利扬 | 指 | 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 |
上海芯丑 | 指 | 上海芯丑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
海南利致 | 指 | 海南利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分公司、长沙分公司 | 指 |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全德基金 | 指 | 全德学镂科芯创业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扬宏投资、扬宏 | 指 | 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东莞市扬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扬致投资、扬致 | 指 | 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RMB | 指 | 人民币,RenMinBi的缩写 |
USD | 指 | 美元,United States dollar的缩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6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天健会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IC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即集成电路,将一定数量的电子元件(如电阻、电容、晶体管等),以及这些元件之间的连线,通过半导体工艺集成在一起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电路 |
芯片 | 指 | 集成电路的载体,也是集成电路经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后的结果 |
晶圆 | 指 | 又称Wafer、圆片,在裸晶圆上加工制作各种电路元件结构,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 |
CP | 指 | CP是Chip Probing的缩写,也称为晶圆测试或中测,是对晶圆级集成电路的各种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的测试 |
FT | 指 | FT是Final Test的缩写,也称为芯片成品测试或终测,主要是对完成封装后的芯片进行各种性能指标和 |
功能指标的测试 | ||
测试机、ATE | 指 | Automatic Test Equipment的缩写,即自动测试设备 |
探针台、Prober | 指 | 将晶圆逐片自动传送至测试位置,芯片的管脚通过探针、专用连接线与测试机的功能模块进行连接的测试设备 |
分选机、Handler | 指 | 根据集成电路芯片不同的性质,对其进行分级筛选的设备,将芯片逐片自动传送至测试位置的自动化设备 |
探针卡 | 指 | Probe Card,一种应用于集成电路晶圆测试中的,能实现与晶圆级芯片连接的电路板,用于晶圆测试 |
治具 | 指 | 探针卡、KIT和Socket等的统称 |
FPGA | 指 | 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即现场可编程门阵列,在PAL、GAL等可编程器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作为专用集成电路(ASIC)领域中的一种半定制电路而出现的 |
GPU | 指 | Graphic Processing Unit,即图像处理器,是一种专门在个人电脑、工作站、游戏机和一些移动设备上图像运算工作的微处理器 |
CPU | 指 | Central Processing Unit,即微处理器,是一台计算机的运算核心和控制核心,它的功能主要是解释计算机指令以及处理计算机软件中的数据 |
AI | 指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即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领域,通过模拟、延展人类和自然智能的功能,拓展机器的能力边界,使其能部分或全面实现类人的感知、认知功能 |
ADC | 指 | Analog to Digital Converter的英文缩写,ADC是模/数转换器或者模拟/数字转换器,主要功能是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 Unit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微控制单元,是把中央处理器的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等周边接口甚至驱动电路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计算机 |
SoC | 指 | System on Chip的英文缩写,中文称为芯片级系统,意指一个有专用目标的集成电路,其中包含完整系统并有嵌入软件的全部内容 |
IoT | 指 | Internet of Things的英文缩写,即物联网,意指物物相连的互联网。物联网是一个基于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的信息承载体,它让所有能够被独立寻址的普通物理对象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 |
存储器 | 指 | Memory,是现代信息技术中用于保存信息的记忆设备。主要功能是存储程序和各种数据,并能在计算机运行过程中高速、自动地完成程序或数据的存取 |
测试平台 | 指 | 通常指ATE测试机与探针台、机械手等组件的测试系统 |
稼动率 | 指 | 机器设备的稼动时间(实际用来生产的时间)与最大负荷时间的比率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利扬芯片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dong Leadyo IC Testing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EADY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黄江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11月6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为东莞市万江区莫屋社区莫屋新村工业区;变更后为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注:变更原因为使用标准地址,实际经营地址未变。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000 |
公司网址 | www.leadyo.com |
电子信箱 | ivan@leadyo.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辜诗涛 | 陈伟雄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
电话 | 0769-26382738 | 0769-26382738 |
传真 | 0769-26383266 | 0769-26383266 |
电子信箱 | ivan@leadyo.com | chenwx@leadyo.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利扬芯片 | 688135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6,232,880.86 | 159,507,396.83 | 4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599,237.10 | 39,632,483.79 | -65.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782,888.15 | 35,523,276.52 | -69.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279,143.75 | 91,193,135.33 | 30.8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9,244,835.54 | 1,050,689,997.99 | -2.04 |
总资产 | 1,384,674,407.49 | 1,260,044,307.09 | 9.8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9 | -65.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9 | -65.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26 | -69.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 | 3.98 | 减少2.7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3.57 | 减少2.5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5.34 | 10.50 | 增加4.8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2,623.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83%,主要原因系公司坚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特别是中高端领域客户的开发,客户和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在高算力、5G通讯、微处理器、工业控制等领域测试保持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9.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5.69%;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8.2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9.65%。
主要原因系:截止报告期,公司IPO募集资金较原计划提前使用完毕并陆续释放产能。另外,公司在上海和东莞分别新增一处测试基地并逐步投入试产/运营阶段;公司目前有息负债余额为人民币20,88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2.69%;综上,使得公司折旧、摊销、人力、电力等固定制造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以及因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1-6月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1,500.97万元,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分别为65.52%、65.52%、69.23%,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3,470.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27%,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5.34%,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结合不同应用领域的芯片测试技术开发需求,积极搭建研发架构,提高研发团队的协同性,增强公司综合研发实力。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7,399.5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98,036.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9,802.7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876.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0,730.7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5,744.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816,348.95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测试方案开发、晶圆测试服务、芯片成品测试服务以及与集成电路测试相关的配套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门类下的“C3973集成电路制造”;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业务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电子核心产业之1.2.4集成电路制造”。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技术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集成电路测试方案开发、12英寸及8英寸晶圆测试服务(简称“中测”、“Chip Probing”或“CP”)、芯片成品测试服务(简称“成测”、“FinalTest”或“FT”)以及与集成电路测试相关的配套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集成电路测试领域,并在该领域积累了多项自主的核心技术,已累计研发44大类芯片测试解决方案,完成超过4,300种芯片型号的量产测试,可适用于不同终端应用场景的测试需求。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条状封装产品自动探针台、3D高频智能分类机械手等集成电路专用测试设备已运用到公司的生产实践中。公司为国内知名芯片设计公司提供中高端芯片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计算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工控等领域,工艺涵盖3nm、5nm、7nm、8nm、16nm等等先进制程。
芯片测试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每颗芯片都需100%经过测试才能保证其正常使用。通过对芯片产品的电压、电流、时间、温度、电阻、电容、频率、脉宽、占空比等参数的专业测试,才能够验证芯片是否符合设计的各项参数指标,确认在晶圆制造和芯片封装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只有经测试合格的成品芯片才能应用于终端电子产品,真正体现出集成电路测试所扮演的守门员作用。根据芯片的实际应用领域、使用环境差异,以及终端应用对芯片品质的不同要求,公司会针对性地为客户开发不同测试深度、测试强度以及测试覆盖率的定制化Turnkey测试解决方案,以响应客户对集成电路测试的个性化性能需求和及时交付的需求。
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包含芯片设计、晶圆制造、晶圆测试、芯片封装、芯片成品测试等主要生产环节,其中,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是公司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中所处的环节。
公司测试的芯片产品应用于:(1)5G通讯(RF、PA、FPGA、LNA、Switch等);(2)传感器(MEMS、心率监测、生物识别、消防安全等);(3)智能控制(物联网IoT、人脸识别、智慧家居等);(4)汽车电子(车联网、车用多媒体、胎压监控、自动驾驶等);(5)计算类芯片(人工智能AI、服务器、云计算等);(6)北斗应用(雷达、导航、定位等);(7)工业类和消费类产品(医疗电子、电表应用、智能手机等);(8)信息安全(金融IC卡、加密算法、U-KEY等)。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集成电路测试研发是在测试芯片类型、选用最优的测试平台基础上,研究芯片功能模块组成及特点,通过硬件开发和软件开发,分别设计不同模块的测试方法,搭建实验验证软硬件环境,最后测试方法验证、确认、定型。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是根据市场驱动进行,通过每年对市场需求的汇总提炼,前瞻性的开展项目研发,主要包含三个阶段:需求评估阶段、方案研发阶段及方案验收阶段。
(1)需求评估阶段
营销中心通过市场需求调研,结合芯片行业发展趋势,提出新类型产品测试方案的需求,研发中心组织研发人员进行方案分析、讨论,提炼方案的具体需求,然后组织人员按照市场需求、关键技术、开发环境、开发成本、人力资源和研发进度进行可行性评审,通过后进行方案立项。
(2)方案研发阶段
方案立项后,研发部、硬件部和系统开发部进行方案设计,包括测试方法设计、硬件设计、软件开发。测试方法设计由研发部完成,包含方法设计、环境搭建、验证、定型等工作。硬件设计中的测试设备平台选择、Load Board和探针卡设计由研发部负责,测试设备平台的改造由系统开发部负责,治具设计由硬件部负责。软件开发分为测试程序开发和测试大数据开发,由研发部负责。方案研发阶段还设计了三个阶段性评审,分别是方法设计评审、硬件设计评审、软件开发评审,从流程上保证方案研发质量可控。
(3)方案验收阶段
方案初步验证后,需要安排进行多次工程验证,验证测试方案的系统可靠性、稳定性以及兼容性,最后将工程数据和分析报告汇总,通过工程评审后将方案在公司内部发布。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均严格按照《采购管制程序》、《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设有采购计划、采购实施及仓库管理三个业务模块,分别负责采购计划接收和供应商管控、对外具体实施采购和到货入库出库管理工作。公司的采购分为测试设备和测试辅料的采购。公司的测试设备主要为进口设备,测试设备的采购一部分是根据生产的需要按需采购,一部分是公司根据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预见性的采购。测试辅料的采购主要按照每个具体的测试项目采取按需采购的模式采购。公司采购的具体流程如下:
(1)运营中心根据具体测试项目在ERP系统中生成请购单,提出采购申请。
(2)采购中心通过ERP系统获取经审核通过的请购单后,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数名供应商,进行多轮的询价和比价,最终确定最合适的供应商,随后采购中心进一步审核确认供货信息后生成采购单,发送给供应商,在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后,采购中心的人员还需跟进供应商按时交货。
(3)到货后,由质量中心做好质量检验、入库、出库的工作,并定期对测试设备进行盘点,保证实际数量与系统中的数量一致。
公司已获得ISO9001:2015、IATF16949:2016、ANSI/ESD-S20.20-2104、ISO14001:2015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采购方面遵循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管理。根据供应商提供货品的品质、价格、交期和服务能力,公司进行考察、评价及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针对现有合格供应商,公司会进行持续考核,确保其提供的货品符合公司的生产要求。对于重要的新供应商,公司谨慎执行《供应商控制程序》,由评审小组对新供应商进行实地评审,考核通过后将其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主要供应商多数为业内技术领先、质量可靠、口碑良好的企业,特别是设备类的供应商,以日本、台湾和美国的企业为主,属于行业内知名的测试设备供应商,能够满足公司生产所需物料和设备的特定要求,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为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实行订单式生产。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订单后,根据订单情况进行个性化的测试方案设计开发及量产测试,以应对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公司建立了多维度的生产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以测试准确率和交付及时率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并根据达成情况不断调整、优化生产过程,确保公司测试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4.销售模式
公司经客户认证合格后,入围其供应链体系,随后双方即建立合作关系,签订框架性协议。客户一般根据其自身的生产计划安排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测试并按时交付经测试验证合格的芯片。
公司目前已建立一支营销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销售团队,通过直接洽谈、客户引荐、参与行业展会等方式获取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形成了以华南、华东、华北地区为主,其他区域为辅的销售战略布局。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营销中心是公司的销售部门,营销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销售策略,收集各类市场信息,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制定具体的营销方案并实施对外业务洽谈与市场开拓等。营销中心设销售总监、销售经理、业务助理和客服专员。销售经理和业务助理负责新老客户的开发、组织项目实施、客户维护等;客服专员主要负责合同文件管理、跟踪项目实施、客户回款管理、收集和汇总客户意见等。
公司提供集成电路测试服务,具体的销售政策如下:
(1)定价方式:由于每个客户的测试方案都具有个性化,公司在定价时,需根据测试方案的具体内容,匹配不同的测试平台,具体的定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信用政策:公司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主要根据客户付款方式、资金实力、信誉状况等给予客户延迟付款的信用期。公司客户主要为芯片设计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信用期主要为月结30-60天左右;
(3)结算方式: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
5.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服务商,凭借自主开发的芯片测试技术、高端的芯片测试设备以及无尘化的芯片洁净测试环境,向芯片设计公司提供测试方案开发、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等服务,从中取得收入、获得盈利。公司所从事的集成电路测试属于技术含量高、人才密集、资金密集的高科技现代服务业,公司的发展符合集成电路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公司
将不断地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加市场份额,以期在未来获得更多的收入和利润。
(四)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集成电路测试行业的技术演进随着终端应用领域的变革、晶圆和封装工艺的发展而不断进步,国内集成电路测试产业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①90年代前后,国内的无线电、半导体厂主要生产分立器件,产品型号相对单一。随着国内电子产品市场化的起步,玩具和钟表类等消费类应用以软封装(COB)为主,对品质要求不高,国内芯片测试资源相对匮乏,效率低下。一般通过对比测试方法自搭测试板进行单颗芯片测试为主,为产品做配套服务,只做Open/Short的好坏判断,成品芯片测试的需求很少,测试产业不具有商业价值。
②2000年后,随着无锡上华、华虹NEC、中芯国际等晶圆制造工厂建成投产,受台湾地区代工模式深化的影响,芯片设计公司逐渐兴起,产品方向以智能卡、家电、数码及电脑周边应用为主。当时市场软封装和硬封装等形式共存,同时对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的需求增加。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出现细分的专业测试行业,同时市场上还包括以下几种测试模式的存在:封测一体公司、晶圆代工企业配套的测试产能、IDM厂商、芯片设计公司配套的测试产能等。测试平台开始步入自动化测试(以5-10MHz/<128Pin)的ATE为主。测试产业分散,专业度有待提升,缺乏地域优势,有必要形成规模化集群效应,从而具备商业价值。
③近十年来,随着移动终端和工业智能的蓬勃发展,智能手机及其周边应用开始大规模普及,日趋复杂的医疗、工控、汽车电子、物联网及安全领域的SoC芯片成为主流,终端电子产品对芯片品质和测试专业度要求越来越严苛。测试技术的迭代需要不断的资本和人才投入,对交期以及成本优势提出更高要求。
为加快推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国家从财政、税收、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020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下称“8号文”),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
集成电路专业代工模式的出现造就了产业链的专业分工,专业测试在集成电路产业链中起着成本控制和保证品质的关键作用。多PIN同测数是测试技术能力的标志,对ATE测试设备和测试方案开发能力都提出更高要求,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兼具资本投入大,人才和技术壁垒高的特点。
集成电路测试行业的技术演进随着终端应用领域的变革、晶圆和封装工艺的发展而不断进步。集成电路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有别于其他可采用标准化的验证、抽测抽检企业,测试是芯片质量最后的保障,每颗芯片都必须经过100%测试。随着芯片的日趋复杂,芯片测试已不仅仅是
以判断能不能用为标准的简单测试,对专业测试人才提出跨学科、深厚的知识储备的综合要求,测试需聚焦于芯片电子电路、性能、逻辑功能、信号、通信、系统应用等技术。随着集成电路行业在国内的快速发展,迫使专业测试加快发展,率先实现产能扩张、建立技术优势的厂商先发优势明显,有望通过规模扩大和构筑技术壁垒迅速拉开与竞争者的差距,迎来良好的发展契机。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集成电路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与核心,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集成电路应用领域覆盖了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是现代工业的生命线,也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核心技术。集成电路行业的推动作用强,倍增效应大,在推动经济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基地之一。自创立之初,公司就定位于建立12英寸晶圆级测试能力,同时向下兼容8英寸晶圆级测试。公司较早地实现了多项高端芯片的测试量产,已累计研发44大类芯片测试解决方案,完成超过4,300种芯片型号的量产测试,可适用于不同终端应用场景的测试需求。
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相关技术在生产应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和积累,并运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公司的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为针对不同的芯片,自主开发和设计集成电路测试方案的能力;另一方面为公司通过对测试设备进行定制改进,以适应测试方案,并完成大规模批量测试,解决测试准确性和效率成本问题。公司对集成电路测试领域核心技术的发展长期关注,持续跟踪并深入研究开发,通过不断加大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投入力度,对公司的技术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使公司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和改善。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以来,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又体现出一些新的特征,这些新特征的出现,对细分的集成电路测试行业而言,是发展的良机。
①专业化分工趋势越来越明细,传统的IDM模式压力日益增大
全球集成电路相关企业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涵盖了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以及封装、测试为一体的垂直整合型公司,也被称作为IDM公司,例如英特尔、索尼、海力士、美光等,其经营模式都是垂直整合型为主,即在公司内部完成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每一环节,业务流程包括半导体制造的整个过程。在IDM模式下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建立生产工厂和购买设备,承担芯片制造的全过程,同时还要持续投入巨额研发资金追赶先进工艺,风险高、资产重。集成电路行业的第二类模式是Fabless模式,即芯片设计公司仅从事芯片设计工作,然后将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等工作全部委托于第三方代工的模式,例如美国高通、台湾联发科、紫光展锐、汇顶科技等,Fabless模式起源于台积电。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台积电成立,专注于芯片制造即晶圆制造环节,专业化的分工铸就了台积电的行业领导地位。近期,传统的IDM图像传感器公司索尼,也历史性的首次将图像传感器
交给了台积电代工,再次证明了集成电路行业的专业化分工趋势的优势在强化,而传统的IDM模式的压力日益增大。
随着消费电子的快速发展,新兴技术更迭迅速、更加追求市场领先的特点,传统的IDM模式在跟上先进工艺的道路上越走越难,集成电路行业这一专业化、分工化的趋势意味着会有越来越多的晶圆制造和集成电路测试订单从传统的IDM产商流出,对公司专注集成电路测试细分领域的经营模式构成持续的利好。
②集成电路Chipless商业模式的兴起
所谓Chipless模式,就是以苹果、华为这类拥有巨大终端产品市场的品牌公司,成立专门的芯片设计团队进行自主芯片的设计和研发,同时掌握前端的芯片设计和后端应用两大关键环节,并将中间的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环节委托专业化的代工厂完成的商业模式。
在中国大陆市场,Chipless模式的兴起表现得极为明显。以格力、阿里、小米、比亚迪为代表的,掌握着巨大终端产品或终端应用的企业纷纷进入芯片设计行业,大力投入适用于自家产品的专业芯片及自有系统级芯片(SoC)的研发和设计,以图减少对传统IDM模式企业的依赖,使得IDM模式占据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减少,而专业分工模式市场份额将增大,进而使得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企业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③中国大陆晶圆厂加大投资力度,产能快速扩张
受益于集成电路产业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中国大陆作为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终端产品消费市场,国际产能不断向中国大陆转移,包括中芯国际、华虹宏力、武汉新鑫、广州粤芯、三星、台积电、海力士等中资、外资集成电路企业纷纷在中国投资建设晶圆制造厂。晶圆制造的本土化趋势明显,这将有利于晶圆测试行业的发展。
④大陆芯片涉及公司迎来大发展时代,测试需求将跟随发展
近年来,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发展迅速,中国大陆的芯片设计公司迎来高速成长,但是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占整个集成电路产业规模仍然较小,无法满足越来越多IC设计公司的验证分析和量产化测试需求,而这一现状已日益成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⑤高端芯片的测试费用占比呈明显上升趋势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等新兴终端应用的出现,半导体行业进入了多种新型需求同时爆发的新一轮上行周期,这一趋势在2019年开始的5G建设、可穿戴设备兴起的加持下变得更加明显。在这一趋势下,芯片产品进入高性能CPU、GPU、NPU、DSP、FPGA等超大规模系统级芯片时代,高端芯片产品对测试验证依赖度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集成电路产品在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上的花费水涨船高。市场对独立的、专业的测试服务机构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和巨大商机。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随着客户的芯片测试需求日益多样化,标准设备已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同时为了不断提升测试效率及品质,公司不断对开发适用的设备或对现有设备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测试治具是测试系统中的主要配件,包含设备连接治具(Docking)、探针台接口板(PIB)、探针卡、KIT、测试座(Socket)等,公司拥有测试治具自主设计能力,能够满足各类项目研发和产品测试需求。公司已掌握测试方案开发、设备开发技术、设备改造升级技术、测试治具设计等核心技术能力。公司研发中心由软件开发和硬件开发两部分组成,重点对集成电路测试各类芯片细分领域持续跟踪并进行深入研究开发,通过不断加大技术研究及开发投入力度,对测试方案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测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完善。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主要通过自主培养研发人员的方式,充分利用各项技术资源,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巩固和保持公司独立第三方测试技术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9 | 1 | 62 | 11 |
实用新型专利 | 20 | 16 | 139 | 116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1 | 4 | 19 | 17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30 | 21 | 220 | 14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4,701,931.43 | 16,742,392.26 | 107.2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34,701,931.43 | 16,742,392.26 | 107.2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34 | 10.50 | 4.8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3,470.19万元,同比增长107.27%,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坚持自主培养,主要通过校招方式储备及培养研发人员,使公司研发团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报告期内,实施以技术研发人员为主的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使股份支付增加。此外,为满足市场需求及未来业务开展需要,报告期内,研发团队在不同芯片应用领域的广度及深度开发测试方案,持续增强研发投入特别是中高端芯片测试方案研发,其中研发物料消耗、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投入增加。为满足中高端测试方案需求,提升测试效率,公司增加测试设备的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低功能窄带物联网通讯芯片测试方案研发 | 850.00 | 331.18 | 670.19 | 方案研发阶段 | 完成低功耗窄带物联网通讯芯片测试方案开发和量产。实现Connect,eDRX,PSM不同模式下低功耗准确量测,精确到微安级别。 | 国内领先 | 物联网通讯芯片测试 |
2 | 惯性传感器芯片测试方案研发 | 460.00 | 206.99 | 397.60 | 方案验收阶段 | 完成惯性传感器芯片测试方案的开发及量产。实现64颗芯片并行测试方案,提供测试效率。 | 国内领先 | 惯性传感器芯片测试 |
3 | CIS测试系统开发方案研发 | 190.00 | 43.12 | 117.67 | 方案研发阶段 | 完成CIS测试系统的开发及量产。实现I2C协议的读写模块、数据采集和过滤模块等,解决影响测试稳定性方面的问题,开发出了一套稳定高效的CMOS图像传感器自动测试系统。 | 国内领先 | CIS芯片测试 |
4 | 车用MCU控制芯片老化测试系统方案研发 | 210.00 | 119.02 | 198.65 | 方案研发阶段 | 完成MCU老化测试的系统开发及量产。实现单次1000颗芯片同时老化测试,有完整的自动上下料模块,有自动摆盘机械手。 | 国内领先 | 车用MCU控制芯片老化测试 |
5 | 低功耗精密运算放大器芯片测试系统研发 | 190.00 | 65.55 | 78.77 | 方案研发阶段 | 完成低功耗精密运算放大器测试系统开发及量产。实现对芯片高压摆率27V/us的性能测试,实现对芯片输入失调电流25nA的性能测试。 | 国内领先 | 运算放大器芯片测试 |
6 | 低功耗实时时钟芯片测试方案研发 | 400.00 | 379.48 | 390.96 | 方案研发阶段 | 完成时钟芯片测试系统的开发及量产,实现对时钟芯片多路时钟输出时间偏差300ps的性能测试。 | 国内领先 | 时钟芯片测试 |
7 | 智能家居无线通信芯片 | 460.00 | 258.74 | 297.98 | 方案验收阶段 | 完成智能家居无线通信芯片测试系统的开发及量产。实现对关键参数:发 | 国内领先 | 智能家居无线通信芯片测试 |
测试系统开发 | 射功率最大10dBm,接受灵敏度105dBm,传输速率20Kbps的量产测试。 | |||||||
8 | 无源光网络ONU芯片测试系统开发 | 1,000.00 | 333.00 | 333.00 | 需求评估阶段 | 完成多模式ONU芯片的测试开发及量产。实现对关键参数:接收灵敏度-25dBm,发送功率-1~+4dBm,2.5Gbit/s传输速率,低功耗的性能测试。 | 国内领先 | ONU芯片测试 |
9 | 支持多协议蓝牙5.0芯片测试系统开发 | 1,000.00 | 337.11 | 337.11 | 方案研发阶段 | 完成支持多协议蓝牙5.0芯片的测试开发及量产。实现对蓝牙5.0多协议的测试包含A2DP、AVRCP、HFP、SPP、GATT等蓝牙协议,通讯速率2.4GHz,低功耗模式传输速度2Mbps等参数测试。 | 国内领先 | 蓝牙5.0芯片测试 |
10 | 特专(三温手工测试)产品测试系统研发 | 240.00 | 45.86 | 52.59 | 方案研发阶段 | 完成三温手工测试的系统环境的开发和量产。实现对暂时不能大规模自动化测试的芯片提供额外的测试方案。 | 国内领先 | 芯片三温手动测试 |
11 | 体脂测量芯片测试系统开发 | 100.00 | 24.13 | 27.14 | 方案验收阶段 | 完成体脂秤专用芯片的测试系统开发和量产。实现体脂秤芯片模块24bit Sigma-Delta ADC、8Kx16位MTP程序存储器、1024字节EEPROM存储器的关键性能测试。 | 国内领先 | 体脂测量芯片测试 |
12 | 主控芯片的精准温度标定测试系统开发 | 180.00 | 3.96 | 3.96 | 需求评估阶段 | 完成主控芯片温度标定测试系统的开发和量产。实现对主控芯片测试过程中提供±0.2℃的测试环境,实现系统自动校正和温度超标预警的主要性能。 | 国内领先 | 有温度标定需求的芯片测试 |
13 | 芯片测试车间物料管理软件开发 | 200.00 | 73.42 | 105.84 | 方案验收阶段 | 实现测试车间不同物料管理,查询及调度的功能,实现现场物料的数字化管理,减少纸质表单查询,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 国内领先 | 芯片测试车间物料管理 |
14 | NFC射频芯片测试系统开发 | 150.00 | 52.74 | 73.08 | 方案验收阶段 | 完成NFC射频芯片测试系统的开发和量产。能够对13.56Mhz 频率下各种NFC的功能应用进行验证,支持不同的协议标准,支持不同的读写速率,支持非接触读写验证。 | 国内领先 | NFC射频芯片测试 |
15 | 车规级32bit MCU 芯片测试系统开发 | 70.00 | 22.98 | 22.98 | 需求评估阶段 | 实现从-40摄氏度到125摄氏度,主频48MHz下各参数测试,高温批量老化验证,满足AEQ-100 中HTOL、ELFR 、EDR等车回测试的行业需求。 | 国内领先 | MCU芯片测试 |
16 | 5G射频PA芯片量产测试系统研发 | 360.00 | 157.52 | 300.80 | 方案研发阶段 | 完成5G射频PA芯片测试系统的开发和量产。实现对8GHz以下频段PA芯片的各种参数测试自动化测试方案。 | 国内领先 | 5G射频PA芯片测试 |
17 | 3D 高频智能芯片分选机的研发 | 80.00 | 4.74 | 4.74 | 需求评估阶段 | 完成芯片分选机的研发和量产。设备自动识别条码信息,通过服务下载MAP图并自动完成96类BIN项分类。 | 国内领先 | AI算力芯片测试 |
18 | DDR高速内存芯片测试系统开发 | 600.00 | 131.45 | 131.45 | 需求评估阶段 | 完成DDR芯片的测试系统开发和量产。实现DDR4的协议测试,实现关键参数:支持单通道2Gbps速率测试,支持单颗芯片4Gb容量的测试,支持2133MHz的频率测试。 | 国内领先 | DDR芯片测试 |
19 | 芯片编带机参数同步管理系统开发 | 400.00 | 127.75 | 127.75 | 方案研发阶段 | 实现自动调档案编带的功能。通过编带机自动调档系统对编带环节进行管控,防止人为操作错误,提高品质,提高效率。 | 国内领先 | 芯片编带机参数同步管理 |
合计 | / | 7,140.00 | 2,718.74 | 3,672.26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6 | 14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66 | 17.7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469.13 | 833.5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7.50 | 5.59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4 | 2.04 |
本科 | 98 | 50.00 |
大专及大专以下 | 94 | 47.96 |
合计 | 196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20-30岁 | 138 | 70.41 |
30-40岁 | 49 | 25.00 |
40岁以上 | 9 | 4.59 |
合计 | 196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测试平台优势
公司具有数字信号芯片、模拟信号芯片、数模混合芯片、射频芯片等的测试能力,积累了较多的测试平台,相比于国内其他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公司,公司测试平台类型较为多样和丰富,可满足市场上不同设计公司的测试需求,目前公司拥有爱德万V93K、T2K、T5系列、EVA100,泰瑞达J750、Magnum,Chroma 33XX系列,NI STS系列,Accotest STS8200,Sandtek Astar、Qstar,TEL P12、Precio XL,TSK UF200、UF3000,Epson 8000系列,Hontech 1028C,ChipRight 8508等测试设备。
2.本土市场客户资源及服务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本土电子产业成长迅速,已成为电子产品生产制造大国,本土芯片设计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市场能力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公司最主要的目标客户群。相对于海外竞争对手,公司一方面更加贴近、了解本土市场,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充分的服务支持,可以稳步占据供应链的关键位置;另一方面,公司与本土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在企业文化、市场理念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更能相互认同,业务合作通畅、高效,形成了密切的且相互依存的产业生态链。
由于集成电路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等特点,并且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先机,通常对测试企业的测试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交期、服务效率等方面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企业,拥有公正的身份立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服务效率,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对测试公正立场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对客户资源的管理与维护,长期通过参与客户工程技术研讨、进行新产品试验等有效措施加强与客户的互动性,通过测试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提升客户对公司的粘性;同时,基于产能保证、技术保密性和更换供应商的操作成本考虑,这种战略合作一般具备较高的稳定性。因此,公司的客户忠诚度比较高,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巨大的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3.贴近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地缘优势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已获得长足发展,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晶圆代工制造与芯片封装、电子终端产品分别集中于国内的华东、华南地区,目前中国大陆最主要可量产的晶圆代工基地集中在华东,包括中芯国际、上海华力、华虹半导体、台积电和华润上华等;长电科技、通富微电等是以华东为中心的封装基地,这些企业为国内芯片设计公司提供专业的晶圆代工和封装代工服务。
华南地区主要以深圳、东莞为中心,聚集着如比亚迪、富士康等电子组装基地;另外,以手机为消费电子代表的华为、VIVO、OPPO等总部设在华南,而且集成电路全国总分销集中在深圳,有助于芯片设计公司快速响应终端市场。
公司分别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东莞市)和长三角(上海市嘉定区)两个中心建立四个测试技术服务基地,既能毗邻终端客户提供服务,又能贴近前端晶圆和封装实现快速响应。公司多年来持续在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领域深耕,具备高质量且高性价比的集成电路测试量产能力,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辐射上下游的快速响应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公司在地理上贴近半导体产业中心,在产品质量、交货速度、个性化支持、售后服务等方面也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同时,公司拥有贴近半导体产业中心的地缘优势,便于获取高素质研发人才的加盟,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4.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测试方案的能力。高效、专业的测试方案需要企业具备深厚的技术底蕴和经验积累,公司长期致力于测试方案开发,具备在较短的产品开发周期内快速开发出满足市场应用的测试方案的核心开发能力。公司较早实现了行业内多项领先技术产品的测试量产,在给客户提供关键技术测试方案上具有突出表现,为客户抢占市场先机及提升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已经在5G通讯、高算力、工业控制、传感器、物联网、生物识别、金融IC卡、北斗导航、汽车电子等新兴产品应用领域取得测试优势,未来公司将加大力度继续布局存储(Nor/NandFlash、DDR等)、高算力(CPU、GPU、ISP等)、人工智能(AI)等领域的集成电路测试。
为了保障公司具备长期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持续创新。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研发能力,提升现有核心业务的技术水平,开发更多的新型集成电路测试方案,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
5.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多名在集成电路测试行业从业经验长达十余年的资深技术人员和专业的集成电路测试方案开发团队,构成公司技术研发的核心支柱力量,组建专注于当前和未来集成电路行业先进制程、先进封装和新兴应用的芯片产品做前瞻性测试研究的先进技术研究院。公司研发团队具备扎实的研发功底和经验积累,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不断开发出更具创新性的测试方案,赢得市场广泛认可,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需求。
公司研发团队能开发基于多种高端测试平台的解决方案,并可实现各平台之间的转换,具备丰富的各种类型芯片产品测试方案的开发经验,包括生物识别芯片测试方案、5G通讯芯片测试方案、先进制程AI计算芯片测试方案、智能传感器芯片测试方案、北斗导航芯片测试方案等。
同时,公司还拥有较强的自动化设备硬件开发团队,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条状封装产品自动探针台、3D高频智能分类机械手等集成电路专用测试设备已运用到公司的生产实践中。其中条状封装产品自动探针台可覆盖电容指纹系列产品、光学指纹系列产品、活体指纹系列产品的测试。3D高频智能分类机械手能够有效解决先进工艺离散性技术难题。
6.公司与第三方专业测试服务厂商的比较优势
与公司同为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的公司相比。一方面,目前中国台湾存在多家规模较大的专业测试上市公司,如京元电子、矽格、欣铨等,与台湾测试公司相比,公司具有区位和文化优势,目前中国大陆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市场之一,中国大陆的芯片设计公司也迎来高速成长。由于芯片设计公司需要与集成电路测试公司进行密切地合作,在测试的过程中需要深入沟通具体技术问题,考虑到芯片设计领域的技术保密性,国内越来越多的大型芯片设计公司未来会逐渐将测试需求转向国内,优先选择国内的测试公司;另一方面,公司与国内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相比,由于国内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普遍成立时间较晚,规模较小,公司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市场开拓优势。
7.公司与封测一体公司、晶圆代工企业、IDM厂商、芯片设计公司的比较优势
(1)与封测一体公司相比:封测一体公司更多专注于封装领域的研发,其测试更多是属于自检,也就是在封装完成后进行配套测试检验,测试的内容主要是芯片的基本电性能测试和接续测试。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公司,专注于测试领域的研发,且多为自主研发测试方案,在测试服务技术实现路径上与封测一体公司存在差异;公司在产业链的位置为独立第三方,仅提供专业测试服务,测试报告更加中立、客观;
(2)与晶圆代工企业相比: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公司可选择的测试平台相对较多,具有较高的匹配度,交期也具有明显优势,测试成本相对较低;
(3)与IDM厂商相比: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可接受订单的范围较广,IDM厂商一般不接受外部订单,测试产能规划全部服务于集团内部自身设计和制造的产品,相比于IDM厂商,公司测试服务客户范围更加广阔;
(4)与芯片设计公司相比:鉴于对商业和技术机密的保护,同类产品的芯片设计公司一般不会将测试需求交付于此种模式的测试厂,因此此类测试厂有业务开展的局限性,扩张潜力不足,产能利用率不高。而公司可与各类设计公司合作,业务开展较广,测试平台稼动率较高;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发展走势及公司战略布局方向,积极有序储备和调配中高端集成电路测试产能,尽可能满足存量客户及潜在客户的测试产能需求;另外,公司已拥有数字、模拟、混合信号、射频等多种工艺的SoC集成电路测试解决方案,仍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领先优势的测试技术,积极开发满足不同应用领域的芯片测试解决方案,重点布局5G通讯、传感器(MEMS)、人工智能(AI)、存储(Nor/Nand Flash、DDR等)、高算力(CPU、GPU、ISP等)、汽车电子、智能物联网(AIoT)等芯片的测试解决方案,并以此方向进一步拓展市场。
(1)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23.29万元,同比增长41.83%,国内集成电路国产化进程不断推进,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集成电路测试开发方案的日益积累,资本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战略合作伙伴持续增加,公司在高算力、5G通讯、微处理器、工业控制等领域的芯片测试保持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92万元,同比下滑65.69%;公司IPO募集资金较原计划提前使用完毕并陆续释放产能。另外,公司在上海和东莞分别新增一处测试基地并逐步投入试产/运营阶段;公司目前有息负债余额为人民币20,883.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2.69%;综上,使得公司折旧、摊销、人力、电力等固定制造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以及因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1-6月股份支付费用金额为1,500.97万元,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
公司将不断强化精益管理,持续优化和提升生产运营效率,着力推进信息化、自动化建设,力争实现降本增效。
(2)多融资渠道并进,驱动规模增长,助力完善集成电路供应链
报告期内,为弥补国内集成电路中高端芯片测试的产能需求,公司通过扩大与多家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合作,截至报告期末共获授信额度人民币7.98亿元,为后续产能扩充提供资金保证;2022年4月份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注册的批复。
(3)股权激励凝聚优秀人才,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注重人才培养,坚持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中长期的稳健发展,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及相关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7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28.8万股;2022年3月14日,对11名激励对象授予44.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和稳定核心的技术与业务骨干,赋能高质量发展。
(4)注重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470.19万元,同比增长107.27%,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34%。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结合不同应用领域的芯片测试技术开发需求,积极搭建研发架构,提高研发团队的协同性,增强公司综合研发实力。一方面,公司在保证测试品质的情况下,持续优化测试方案,提升测试效率,巩固并深化已取得的技术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前沿芯片领域的测试技术研究,把握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保持对前瞻市场芯片测试需求的敏锐度和技术储备。
(5)积极扩充中高端测试产能,应对未来市场需求
与迅速发展的设计业相比,国内集成电路测试的发展相对滞后,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测试服务的公司较少,无法满足众多设计公司的验证分析和产业化测试需求,已日益成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测试作为产业链既关键且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之一,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有序地、预判性地扩充中高端测试的产能,积极应对客户芯片测试的产能需求,协助客户抢占市场,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6)构建高效营销网络,树立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品牌标杆
公司分别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东莞市)和长三角地区(上海市嘉定区)两个中心建立四个测试技术服务生产基地,贴近半导体产业链的地缘优势,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既贴近前端晶圆和封装实现快速响应,又能毗邻终端客户电子产品应用提供优质服务。公司通过内部提拔及外部招揽方式,优化营销团队结构,从市场、销售到后端的客户服务力求专注专业,不断增强公司整体营销能力。营销团队在新老客户的维护、开发、组织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制定销售策略、收集市场信息等方面逐步扩大公司销售网络,多渠道推进品牌建设,树立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品牌标杆。
(7)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持续推进系统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注重生产经营的同时,不断努力加强公司治理管理,推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稳健发展,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流程制度,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管理执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 研发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属于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要保持持久的竞争力,必须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目前,与广阔的市场空间相比,专业测试研发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公司的测试解决方案开发、测试技术创新和前瞻性研究主要依托以核心技术人员为骨干的研发团队。公司测试技术复杂程度高、研发难度大,掌握这些技术需要多学科的知识积累和多年的技术沉淀,如果研发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显著长于可比公司、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5-10年,京元电子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2-8年,华岭股份折旧年限为3-5年。公司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显著长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设备的预计可使用寿命并结合生产使用过程中不存在需要进行大修、替换和报废的情形而综合确定。二手设备折旧年限由公司技术部门综合考虑设备产地、品牌、型号、机械精准度、测试机测量精准度、已使用设备年限情况、磨损新旧程度和设备保养情况综合判断,将折旧年限确定为5-8年。若公司对二手设备可使用寿命的判断存在重大失误,或二手设备未能达到预期可使用年限,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新客户收入贡献缓慢的风险
公司客户的集中度虽在逐年下降,占比仍然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由于公司测试服务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新增客户在合作过程中,需通过工程批、小批量测试验证芯片产品后方可进入量产测试阶段。新增客户的芯片产品能否快速进入量产测试阶段,主要取决于新增客户芯片产品在终端市场推广的程度。若短期内公司新增客户的产品不能有效在市场推广,将延长新增客户的培育周期,使得新增客户对公司收入贡献较为缓慢,可能对公司业绩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上年度和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华南地区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37%和62.40%,存在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若华南地区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公司发展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的风险
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为了扩大测试规模,保证充足的产能以满足订单测试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需不断添置测试机、分选机和探针台等测试平台。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获取足够的经营收益,或者融资渠道、规模受限,导致资金投入减少,可能对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测试的芯片种类和型号较多,使用不同测试平台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产品结构、高中端测试平台收入结构的变化将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其次,公司成本结构中以固定性成本为主,主要包含测试设备折旧、厂房租金和电费等。若公司未来营业收入规模出现显著波动,或流失先进制程芯片测试项目等高毛利率业务,或新增测试设备稼动率较低,公司将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或无法维持现有毛利率的风险。
6.公司租赁房产产权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向万兴汽配租赁的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工业区厂房、办公室和宿舍未取得房产证,其产权存在瑕疵。公司承租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工业区的房屋面积共25,335.05㎡,包含生产厂房、办公区域和宿舍。该等房屋项下土地为莫屋社区集体所有,并经该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出租给万兴汽配,但由于时间相隔较远,文件保存不当,莫屋社区无法提供村民决议签字文件,同时万兴汽配未取得相应的规划及建设许可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
未来如果因村民代表同意出租土地的决议文件缺失而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或因出租方产权瑕疵、出租方违约或当地政府部门对相关土地进行重新规划而使得相关房产拆迁,则公司的厂房、办公室和宿舍存在被迫搬迁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搬迁和临时停工都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7.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社会人均薪酬的逐步提高,以及公司为保持人员稳定并吸引优秀人才,公司员工薪酬待遇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从而增加人工成本,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8.客户产品保管不善的风险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服务过程中,需替客户保管被测试的晶圆和芯片,公司承担保管风险。虽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并针对客户产品购买了财产保险以降低风险,但由于晶圆和芯片价值高,存放过程中对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高,若公司在保管期间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晶圆或芯片遗失、毁损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公司面临的集成电路测试行业竞争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链中存在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封测一体公司、晶圆代工企业、IDM厂商和芯片设计公司等模式的厂商涉及了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业务。其中,晶圆代工企业、封测一体
公司和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都能对外提供晶圆测试或者芯片成品测试服务,都是服务于芯片设计公司;而IDM厂商和芯片设计公司主要为满足集团内部的测试需求来配置一定的测试产能。各类厂商的主营业务和技术特点各不相同,相比于其他四类,国内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起步较晚,分布较为分散且规模较小。中国台湾地区等境外各类测试厂商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公司市场占有率较低,面临和境外各类测试厂商竞争的压力。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电路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芯片设计公司,终端产品应用领域广阔。目前,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暂不构成不利影响,但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导致客户终端产品出口受限,市场出现萎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波动或自身生产经营的影响,也可能导致公司业务拓展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23.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跌65.6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6,232,880.86 | 159,507,396.83 | 41.83 |
营业成本 | 143,267,319.73 | 80,160,833.30 | 78.72 |
税金及附加 | 374,237.91 | 1,187,661.64 | -68.49 |
销售费用 | 5,211,317.54 | 5,157,205.84 | 1.05 |
管理费用 | 30,159,693.09 | 16,186,846.20 | 86.32 |
财务费用 | 2,302,331.18 | 140,764.77 | 1,535.59 |
研发费用 | 34,701,931.43 | 16,742,392.26 | 107.27 |
其他收益 | 2,775,167.12 | 1,597,124.89 | 73.76 |
投资收益 | 29,802.74 | 2,966,272.15 | -99.00 |
信用减值损失 | -988,347.79 | -362,750.26 | 172.46 |
净利润 | 13,599,237.10 | 39,632,483.79 | -65.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279,143.75 | 91,193,135.33 | 30.8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346,074.39 | -108,819,374.40 | 89.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53,573.42 | -63,181,780.25 | -239.05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特别中高端领域客户的开发,客户和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在高算力、5G通讯、微处理器、工业控制等领域测试保持快速增长;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同步增长;另外,公司IPO募集资金较原计划提前使用完毕并陆续释放产能。此外,公司在上海和东莞分别新增一处测
试基地并逐步投入试产/运营阶段;使得公司折旧、摊销、人力、电力等固定制造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变动较小;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员工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导致股份支付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向银行借款增加使利息费用上涨所致;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满足市场需求及未来业务开展需要,从研发团队建设、薪酬福利提升、股权激励、机物料等多方面不断加大研发支持力度,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在不同芯片应用领域的广度及深度开发测试方案,持续增强研发投入特别是中高端芯片测试方案研发;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购置中高端测试设备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1.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摊销增加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较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3.所得税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置设备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抵扣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1,214,888.00 | 0.81 | 3,500,000.00 | 0.28 | 220.43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 | 130,403,094.27 | 9.42 | 96,167,148.07 | 7.63 | 35.60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预付账款 | 2,962,199.99 | 0.21 | 1,878,678.01 | 0.15 | 57.67 | 主要系一年内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865,584.74 | 0.13 | 4,034,811.88 | 0.32 | -53.76 | 主要系海关保证金全部收回所致 |
存货 | 12,913,956.92 | 0.93 | 20,819,544.66 | 1.65 | -37.97 | 主要系已测产品出货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70,124.00 | 1.42 | 39,881,544.02 | 3.17 | -50.68 | 主要系增值税留底退税所致 |
在建工程 | 78,345,854.99 | 5.66 | 140,329,691.87 | 11.14 | -44.17 | 主要系设备及厂房装修转固定资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34,342.61 | 0.92 | 9,020,347.35 | 0.72 | 41.17 | 主要系股份支付等暂时性差异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846,150.83 | 2.88 | 18,265,756.49 | 1.45 | 118.15 |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所致 |
短期借款 | 63,500,000.00 | 4.59 | 34,700,000.00 | 2.75 | 83.00 | 主要系增加银行短期贷款所致 |
预收账款 | 3,083,218.04 | 0.22 | 主要系客户预付货款所致 | |||
应交税费 | 17,604,155.38 | 1.27 | 10,124,490.20 | 0.80 | 73.88 | 主要系增值税及部分子公司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15,125,382.60 | 8.31 | 21,088,005.10 | 1.67 | 445.93 | 主要系增加银行长期贷款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3,096.0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对上海利扬、东莞利扬、东莞利致、上海芯丑、海南利致、香港利扬等公司100%股权;持有全德基金3.25%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利扬 | 100% | 集成电路测试服务,集成电路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15,000.00 | 34,745.68 | 27,245.76 | 4,427.17 | -1,044.61 |
东莞利扬 | 100% |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10,000.00 | 10,505.19 | 3,046.48 | 3,691.37 | 71.23 |
东莞利致 | 100% | 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 | 300.00 | 7,101.03 | 6,515.24 | 2,063.75 | 1,122.66 |
上海芯丑 | 100% |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1,000.00 | 795.67 | 507.02 | 345.93 | 4.06 |
海南利致 | 100% | 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 | 688.47 | -573.54 | 321.02 | -137.20 |
香港利扬 | 100% | 贸易、物流、货运、咨询 | 20万港币 | 10.31 | 10.31 | -0.9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5/20 | www.sse.com.cn | 2022/5/21 | 本次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具体详见《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以19.633元/股授予预留的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详见2022年3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集成电路测试技术服务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测试方案开发及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其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情形,不涉及相关的环境污染物及处理设施。
公司涉及的资源能源消耗主要为生产、办公所需的水和电,公司倡导资源节约,使用节能设备,号召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绿色办公,优化办公流程,减少纸张消耗或提高重复利用率。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公司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公司在生产和研发过程中,主要使用的能源包括电力、水等。公司无工艺废水;公司少量噪音由空气压缩机造成,但已经围护措施处理;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将作为废旧物资出售给有资质的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开展各类环保法规教育培训及环保宣传活动,提升员工环保意识,并将其融入生产管理中,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废弃物收集分类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倡议垃圾分类,循环利用。在日常办公、生活中,公司提倡各部门对使用的水、电等进行合理使用,宣导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浪费以降低综合能耗的绿色理念。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执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策略。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深入贯彻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选用高效节能的设备设施,减少对电力、水资源、纸张等资源的不必要消耗,倡导无纸化办公,提高原材料、设备以及废水、废纸的重复利用率,倡导员工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主)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谢春兰、黄兴、扬宏投资)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董事、总经理(张亦锋)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2019年12月18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瞿昊)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利平)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董事(袁俊、辜诗涛)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监事(徐杰锋)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监事(邓先学)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2019年12月18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高级管理人员(杨恩慧)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2019年12月18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袁金钰)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2019年12月18日起36个月(2019年12月定增35.8万股股份)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欧阳杓佶、来波)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2019年12月18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详见备注1 | 2020年4月1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详见备注2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3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公司 | 详见备注4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5 | 2020年8月7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二届董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6 | 2020年4月10日,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7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7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7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8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8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9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10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第二届董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0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1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11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 详见备注11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1 | 2020年4月1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详见备注12 | 2021年10月2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2 | 2021年10月20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关于股东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主)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谢春兰、黄兴、东莞市扬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本企业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本企业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本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3、董事、总经理(张亦锋)承诺
(1)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2019年12月通过定增方式获得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适用。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4、持股5%以上的股东(瞿昊)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5、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利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6、董事(辜诗涛、袁俊)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适用。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7、监事(徐杰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8、监事(邓先学)承诺
(1)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2019年12月通过定增方式获得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9、高级管理人员(杨恩慧-已离任)承诺
(1)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2019年12月通过定增方式获得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10、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适用。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11、其他股东(袁金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含本人于2019年12月通过定增方式新增的35.8万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2019年12月通过定增方式新增的35.8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其他股东(欧阳杓佶、来波)承诺
(1)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2019年12月通过定增方式获得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注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未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利扬芯片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未投资任何经营与利扬芯片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营实体(以下合称“经营实体”),未有其他可能与利扬芯片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人/本企业保证,除利扬芯片或者利扬芯片控股子公司之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现时及将来均不新设或收购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利扬芯片业务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利扬芯片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若利扬芯片变更经营范围,本人/本企业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不与利扬芯片产生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利扬芯片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
4、本人/本企业保证,除利扬芯片或者利扬芯片控股子公司之外,若本人/本企业或者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将来取得经营利扬芯片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本企业或者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利扬芯片及其控股子公司。
5、本人/本企业保证,除利扬芯片或者利扬芯片控股子公司之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的高级管理人员现时及将来均不兼任利扬芯片及利扬芯片控股子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6、本人/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利扬芯片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7、本人/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9、本承诺函自本人/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及自本人/本企业不作为利扬芯片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3: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本企业现时及将来均严格遵守利扬芯片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利扬芯片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利扬芯片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本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利扬芯片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与利扬芯片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本企业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
(4)利扬芯片独立董事如认为利扬芯片与本人/本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了利扬芯片或利扬芯片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前述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利扬芯片或利扬芯片股东的利益,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关联交易对利扬芯片或利扬芯片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利扬芯片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6)本人/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8)本承诺函自本人/本企业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自本人/本企业不作为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公司承诺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具体分配方式
(1)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发生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以上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备注5:关于公司瑕疵租赁房屋事宜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自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承租了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的房屋,该等房屋存在产权瑕疵。若公司因上述房屋产权瑕疵而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本人将对公司因此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一切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承担补偿和赔偿责任。
备注6: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价格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终止条件: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中,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B、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1,000.00万元;
C、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与指标B存在冲突,以不超过2%为准;
D、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但在上述期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并符合下列要求:
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1,000.00万元;
B、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与指标A存在冲突,以不超过2%为准。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但在上述期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C、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总额的20%;
B、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的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在当年度将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C、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④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4、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②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5、公司承诺
(1)公司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③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④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6、控股股东承诺
(1)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备注7:股份购回和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其他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进行回购。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①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②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购回价格按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备注8: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公司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本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如公司因存在欺诈发行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本人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等有权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本人将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备注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够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1、公司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完善分红政策等措施,以提高投资者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安全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建设完成,公司业务覆盖能力、项目管理效率、信息化水平等将有较大提升,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3.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
(1)公司将继续加大对产品的研发投入,加快研发成果转换步伐,开发新产品,以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
(2)实行成本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文件中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公司将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回报,并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将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若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三)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措施和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 如公司非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④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2. 如公司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制定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10: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第二届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11: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若未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A、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B、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③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④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⑤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④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⑤在本人作为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⑤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⑦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12: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本人/本企业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企业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359.0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发生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79.51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利扬芯片 | 公司本部 | 东莞利扬 | 全资子公司 | 2,152,243.2 | 2022/4/14 | 2022/4/19 | 2027/4/1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利扬芯片 | 公司本部 | 东莞利扬 | 全资子公司 | 181,365.00 | 2022/4/14 | 2022/5/18 | 2027/5/1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利扬芯片 | 公司本部 | 东莞利扬 | 全资子公司 | 245,000.00 | 2022/4/14 | 2022/6/29 | 2027/6/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不适用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578,608.2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578,608.2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578,608.2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25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不适用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不适用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不适用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不适用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536,052,000.00 | 470,942,558.05 | 470,942,558.05 | 470,942,558.05 | 470,942,558.05 | 100.00 | 1,347,765.22 | 0.29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芯片测试产能建设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18,000,600.00 | 318,000,600.00 | 318,000,600.00 | 100.00 | 2022/1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02,942,000.00 | 102,942,000.00 | 102,942,000.00 | 100.00 | 2021/1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部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原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1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1,872,900 | 38.03 | 310,500 | 310,500 | 52,183,400 | 38.2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20,100 | 0.75 | 310,500 | 310,500 | 1,330,600 | 0.9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852,800 | 37.28 | 50,852,800 | 37.2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93,000 | 0.65 | 893,000 | 0.6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9,959,800 | 36.63 | 49,959,800 | 36.63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4,527,100 | 61.97 | -310,500 | -310,500 | 84,216,600 | 61.7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4,527,100 | 61.97 | -310,500 | -310,500 | 84,216,600 | 61.7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6,400,000 | 100.00 | 136,400,000 | 100.00 |
注:战略投资者东莞市东证德宏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705,000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述战略投资者出借利扬芯片股份数量为374,400股,余额为1,330,600股。转融通方借出部分体现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记录在上表“本次变动增减-其他”中。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东莞市东证德宏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705,000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述战略投资者出借利扬芯片股份数量为374,400股,余额为1,330,60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67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黄江 | 0 | 41,343,800 | 30.31 | 41,343,8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瞿昊 | 0 | 6,918,400 | 5.07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利平 | -1,704,600 | 5,113,800 | 3.75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黄主 | 0 | 4,362,000 | 3.20 | 4,362,0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徐杰锋 | 0 | 3,850,000 | 2.82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洪振辉 | -137,169 | 2,398,631 | 1.7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31,176 | 1.7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赵吉 | 300,000 | 1,800,000 | 1.32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前海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先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04,600 | 1,704,600 | 1.25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潘家明 | 0 | 1,441,094 | 1.0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瞿昊 | 6,91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18,400 | ||||||||
张利平 | 5,11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3,800 | ||||||||
徐杰锋 | 3,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0,000 | ||||||||
洪振辉 | 2,398,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8,631 | ||||||||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331,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1,176 | ||||||||
赵吉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000 | ||||||||
深圳前海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先锋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70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4,600 | ||||||||
潘家明 | 1,441,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1,094 | ||||||||
张钻兰 | 1,25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7,800 |
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7,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股东黄江先生与黄主先生系兄弟及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未知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黄江 | 41,343,800 | 2023-11-11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黄主 | 4,362,000 | 2023-11-11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欧阳杓佶 | 1,429,592 | 2022-12-18 | 0 | 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IPO前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36个月内 |
4 | 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 1,330,600 | 2022-11-11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5 | 黄兴 | 1,204,000 | 2023-11-11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袁金钰 | 358,000 | 2022-12-18 | 0 | 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IPO前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36个月内 |
7 | 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3,000 | 2023-11-11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来波 | 630,000 | 2022-12-18 | 0 | 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IPO前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36个月内 |
9 | 谢春兰 | 550,000 | 2023-11-11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10 | 张亦锋 | 47,408 | 2022-12-18 | 0 | 自2019年12月18日(公司IPO前最后一次定增的工商登记时间)起36个月内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黄江先生与黄主先生、黄兴先生系兄弟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股东黄江先生与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股东黄江先生与谢春兰女士为夫妻及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利平 | 监事 | 6,818,400 | 5,113,800 | 1,704,600 | 个人资金需求 |
卢旭坤 | 核心技术人员 | 250,000 | 187,500 | 62,500 | 个人资金需求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张亦锋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75,000 | 82,000 | 0 | 0 | 257,000 |
袁俊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50,000 | 30,000 | 0 | 0 | 80,000 |
合计 | / | 225,000 | 112,000 | 0 | 0 | 337,00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7,038,195.61 | 136,064,512.5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214,888.00 | 3,500,00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130,403,094.27 | 96,167,148.0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2,962,199.99 | 1,878,678.0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865,584.74 | 4,034,811.8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2,913,956.92 | 20,819,544.6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670,124.00 | 39,881,544.02 |
流动资产合计 | 316,068,043.53 | 302,346,239.2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835,046,680.35 | 699,381,776.74 |
在建工程 | 七、22 | 78,345,854.99 | 140,329,691.8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7,421,898.87 | 24,587,837.28 |
无形资产 | 七、26 | 25,648,104.89 | 25,867,372.9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9,563,331.42 | 30,245,285.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2,734,342.61 | 9,020,347.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9,846,150.83 | 18,265,756.4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68,606,363.96 | 957,698,067.87 | |
资产总计 | 1,384,674,407.49 | 1,260,044,307.0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3,500,000.00 | 34,7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7,282,038.06 | 52,584,760.71 |
预收款项 | 3,083,218.04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563,744.50 | 13,259,354.57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604,155.38 | 10,124,490.2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80,724.06 | 162,194.2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1,509,894.43 | 13,984,867.62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4,823,774.47 | 124,815,667.3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15,125,382.60 | 21,088,005.1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5,261,723.92 | 15,284,383.13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18,345.60 | 231,092.91 |
递延收益 | 七、51 | 37,606,443.48 | 33,860,309.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2,393,901.88 | 14,074,851.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0,605,797.48 | 84,538,641.80 | |
负债合计 | 355,429,571.95 | 209,354,309.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6,400,000.00 | 136,4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699,731,281.08 | 684,721,621.0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117.69 | -6,858.1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8,743,701.66 | 28,743,701.6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64,371,970.49 | 200,831,533.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9,244,835.54 | 1,050,689,997.9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9,244,835.54 | 1,050,689,997.9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84,674,407.49 | 1,260,044,307.09 |
公司负责人:黄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辜诗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213,297.04 | 121,042,976.8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214,888.00 | 3,5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55,677,726.99 | 100,712,940.9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521,738.12 | 1,082,858.8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62,177,357.60 | 34,796,959.9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694,350.64 | 10,060,190.0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4,432.75 | 4,859,842.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3,143,791.14 | 276,055,769.5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48,463,557.83 | 344,595,204.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95,855,717.21 | 466,613,458.14 | |
在建工程 | 45,585,430.86 | 98,773,145.4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346,836.80 | 11,170,093.25 | |
无形资产 | 1,724,881.19 | 1,628,318.3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3,415,629.52 | 48,232,620.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917,108.47 | 18,148,193.2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2,309,161.88 | 999,161,033.06 | |
资产总计 | 1,425,452,953.02 | 1,275,216,802.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3,500,000.00 | 34,7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6,518,265.68 | 100,265,228.36 | |
预收款项 | 3,083,218.04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66,922.97 | 8,044,202.94 | |
应交税费 | 8,374,301.02 | 6,424,692.41 | |
其他应付款 | 257,207.74 | 94,687.1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558,424.65 | 9,158,540.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2,458,340.10 | 158,687,350.9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3,062,496.00 | 21,088,005.1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555,365.04 | 7,762,590.8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7,947.60 | 189,056.51 | |
递延收益 | 19,684,704.35 | 14,915,110.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393,901.88 | 14,074,851.1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894,414.87 | 58,029,614.23 | |
负债合计 | 384,352,754.97 | 216,716,965.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6,400,000.00 | 136,4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9,731,281.08 | 684,721,621.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743,701.66 | 28,743,701.66 | |
未分配利润 | 176,225,215.31 | 208,634,514.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41,100,198.05 | 1,058,499,837.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25,452,953.02 | 1,275,216,802.64 |
公司负责人:黄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辜诗涛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26,232,880.86 | 159,507,396.83 |
其中:营业收入 | 226,232,880.86 | 159,507,396.8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216,016,830.88 | 119,575,704.01 |
其中:营业成本 | 143,267,319.73 | 80,160,833.3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74,237.91 | 1,187,661.64 |
销售费用 | 七、63 | 5,211,317.54 | 5,157,205.84 |
管理费用 | 七、64 | 30,159,693.09 | 16,186,846.20 |
研发费用 | 七、65 | 34,701,931.43 | 16,742,392.26 |
财务费用 | 七、66 | 2,302,331.18 | 140,764.77 |
其中:利息费用 | 3,177,336.22 | 1,415,505.73 |
利息收入 | 769,347.47 | 1,355,201.3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775,167.12 | 1,597,124.8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9,802.74 | 2,966,272.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88,347.79 | -362,750.2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56,729.9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289,401.96 | 44,132,339.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5,509.88 | 27,706.8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9,386.26 | 70,500.0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265,525.58 | 44,089,546.4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33,711.52 | 4,457,062.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99,237.10 | 39,632,483.7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99,237.10 | 39,632,483.7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99,237.10 | 39,632,483.7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740.45 | -14,251.0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740.45 | -14,251.0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740.45 | -14,251.0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40.45 | -14,251.0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603,977.55 | 39,618,232.7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603,977.55 | 39,618,232.7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2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黄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辜诗涛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41,517,079.13 | 154,326,963.6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76,846,029.39 | 84,127,094.21 |
税金及附加 | 130,736.40 | 1,010,957.88 | |
销售费用 | 4,055,342.36 | 4,436,466.74 | |
管理费用 | 19,947,876.31 | 13,424,603.94 | |
研发费用 | 23,214,621.69 | 13,775,004.96 | |
财务费用 | 1,030,243.19 | 888,554.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44,764.95 | 1,331,546.10 | |
利息收入 | 1,597,312.83 | 488,462.85 | |
加:其他收益 | 1,459,635.26 | 1,307,748.6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9,802.74 | 2,761,220.1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0,288.66 | -390,018.3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7,399.5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158,778.67 | 40,343,231.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35,509.88 | 25,976.87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843.71 | 60,500.0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151,444.84 | 40,308,708.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498,055.71 | 4,027,708.4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649,500.55 | 36,280,999.9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649,500.55 | 36,280,999.9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649,500.55 | 36,280,999.9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黄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辜诗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2,697,309.43 | 166,260,931.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132,336.40 | 4,294,439.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3,713,083.06 | 17,686,772.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5,542,728.89 | 188,242,143.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007,952.28 | 26,578,042.7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0,336,717.39 | 46,900,788.0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83,530.46 | 14,982,571.0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3,135,385.01 | 8,587,606.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263,585.14 | 97,049,008.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279,143.75 | 91,193,135.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802.74 | 6,166,076.8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2,561.47 | 88.5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5,000,000.00 | 853,884,172.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42,364.21 | 860,050,337.5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6,788,438.60 | 173,766,525.0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15,000,000.00 | 785,103,186.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1,788,438.60 | 968,869,711.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346,074.39 | -108,819,374.4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4,492,473.1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492,473.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239,152.55 | 3,4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480,000.44 | 51,261,516.9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5,919,746.69 | 8,440,263.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638,899.68 | 63,181,780.2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53,573.42 | -63,181,780.2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7,040.25 | 61,318.4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3,683.03 | -80,746,700.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064,512.58 | 246,513,545.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038,195.61 | 165,766,844.16 |
公司负责人:黄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辜诗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2,470,614.45 | 161,082,523.0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86,492.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82,961.93 | 41,088,315.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940,068.48 | 202,170,838.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951,548.38 | 17,416,353.7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0,008,550.07 | 39,515,531.9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47,979.56 | 9,239,731.7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72,205.04 | 6,168,667.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480,283.05 | 72,340,284.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459,785.43 | 129,830,553.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802.74 | 2,761,220.1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3,231.10 | 88.5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 | 848,384,172.2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13,033.84 | 851,145,480.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0,691,776.86 | 96,696,024.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 | 785,103,186.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5,691,776.86 | 921,799,211.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278,743.02 | -70,653,731.0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1,913,864.9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913,864.9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163,000.00 | 3,4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838,123.79 | 51,261,516.9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5,330.17 | 6,759,007.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106,453.96 | 61,500,524.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807,410.94 | -61,500,524.5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1,866.81 | -2,639.8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829,679.84 | -2,326,341.8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042,976.88 | 89,436,451.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213,297.04 | 87,110,109.54 |
公司负责人:黄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辜诗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6,400,000.00 | 684,721,621.08 | -6,858.14 | 28,743,701.66 | 200,831,533.39 | 1,050,689,997.99 | 1,050,689,997.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6,400,000.00 | 684,721,621.08 | -6,858.14 | 28,743,701.66 | 200,831,533.39 | 1,050,689,997.99 | 1,050,689,997.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09,660.00 | 4,740.45 | -36,459,562.90 | -21,445,162.45 | -21,445,162.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40.45 | 13,599,237.10 | 13,603,977.55 | 13,603,977.55 | |||||||||||
(二)所有者投入 | 15,009,660.00 | 15,009,660.00 | 15,009,660.00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009,660.00 | 15,009,660.00 | 15,009,66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400,000.00 | 699,731,281.08 | -2,117.69 | 28,743,701.66 | 164,371,970.49 | 1,029,244,835.54 | 1,029,244,835.54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6,400,000.00 | 666,180,121.08 | 5,224.04 | 18,513,890.72 | 155,278,291.16 | 976,377,527.00 | 976,377,527.0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6,400,000.00 | 666,180,121.08 | 5,224.04 | 18,513,890.72 | 155,278,291.16 | 976,377,527.00 | 976,377,527.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251.03 | -10,426,316.21 | -10,440,567.24 | -10,440,567.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251.03 | 39,632,483.79 | 39,618,232.76 | 39,618,232.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400,000.00 | 666,180,121.08 | -9,026.99 | 18,513,890.72 | 144,851,974.95 | 965,936,959.76 | 965,936,959.76 |
公司负责人:黄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辜诗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6,400,000.00 | 684,721,621.08 | 28,743,701.66 | 208,634,514.76 | 1,058,499,837.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6,400,000.00 | 684,721,621.08 | 28,743,701.66 | 208,634,514.76 | 1,058,499,837.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09,660.00 | -32,409,299.45 | -17,399,639.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649,500.55 | 17,649,500.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09,660.00 | 15,009,66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009,660.00 | 15,009,66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400,000.00 | 699,731,281.08 | 28,743,701.66 | 176,225,215.31 | 1,041,100,198.0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6,400,000.00 | 666,180,121.08 | 18,513,890.72 | 166,625,016.30 | 987,719,028.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6,400,000.00 | 666,180,121.08 | 18,513,890.72 | 166,625,016.30 | 987,719,028.1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77,800.08 | -13,777,800.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280,999.92 | 36,280,999.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6,400,000.00 | 666,180,121.08 | 18,513,890.72 | 152,847,216.22 | 973,941,228.02 |
公司负责人:黄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辜诗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辜诗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公司),利扬公司系由黄江、瞿昊、张利平、洪振辉、潘家明和辜诗涛共同出资组建,于2010年2月10日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公司现持有注册号为91441900551652806P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3,640.00万元。股份总数13,6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2,183,4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4,216,6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集成电路测试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集成电路测试,产品或提供的劳务主要有: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利致公司)、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利扬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扬公司)、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扬公司)、海南利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利致公司)、上海芯丑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丑公司)6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
诺;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
的损失准备金额;B.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 下同) | 3.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3)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 下同) | 3.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附注五、10.5。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附注五、10.5。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无显著收回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附注五、10.5。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
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 无显著收回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10.00 | 5.00% | 9.50%-19.00% |
办公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0 | 5.00% | 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00 | 5.00% | 23.75% |
其他类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 | 5.00%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五、42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
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五、42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
(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提供晶圆和芯片成品测试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完成测试服务后的产品交付给客户,且测试服务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 | 4元/平方米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12.5%、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15 |
上海利扬公司 | 15 |
香港利扬公司 | 8.2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2019年12月本公司获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364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 2020年11月上海利扬公司获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4427,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上海利扬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东莞利致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在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完成备案,对于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香港公司首个200万元港币盈利的利得税税率将降低至8.25%,其后的利润继续按16.5%征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2,051.00 | 67,441.50 |
银行存款 | 136,893,863.38 | 135,988,062.13 |
其他货币资金 | 12,281.23 | 9,008.95 |
合计 | 137,038,195.61 | 136,064,512.5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3,096.06 | 107,649.58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存出投资款12,281.23元,使用不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 | 0 |
其中: | ||
合计 | 0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214,888.00 | 3,500,000.00 |
合计 | 11,214,888.00 | 3,5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214,888.00 | 100.00 | 11,214,888.00 | 3,500,000.00 | 100.00 | 3,500,0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1,214,888.00 | 100.00 | 11,214,888.00 | 3,500,000.00 | 100.00 | 3,500,000.00 | ||||
合计 | 11,214,888.00 | 100.00 | / | 11,214,888.00 | 3,500,000.00 | 100.00 | / | 3,50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214,888.00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1,214,888.00 | ||
合计 | 11,214,888.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4,436,179.66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34,436,179.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7,625.50 | 1.36 | 1,367,625.50 | 100.0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67,625.50 | 1.36 | 1,367,625.5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4,436,179.66 | 100.00 | 4,033,085.39 | 3.00 | 130,403,094.27 | 99,141,389.76 | 98.64 | 2,974,241.69 | 3.00 | 96,167,148.0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4,436,179.66 | 100.00 | 4,033,085.39 | 3.00 | 130,403,094.27 | 99,141,389.76 | 98.64 | 2,974,241.69 | 3.00 | 96,167,148.07 |
合计 | 134,436,179.66 | 100.00 | 4,033,085.39 | 3.00 | 130,403,094.27 | 100,509,015.26 | 100.00 | 4,341,867.19 | 4.32 | 96,167,148.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4,436,179.66 | 4,033,085.39 | 3.00 |
合计 | 134,436,179.66 | 4,033,085.39 | 3.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7,625.50 | 1,367,625.5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74,241.69 | 1,058,843.70 | 4,033,085.39 | |||
合计 | 4,341,867.19 | 1,058,843.70 | 1,367,625.50 | 4,033,085.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367,625.5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一 | 货款 | 392,156.28 | 对方破产清算 | 总经理办公决议 | 否 |
单位二 | 货款 | 975,469.22 | 对方破产清算 | 总经理办公决议 | 否 |
合计 | / | 1,367,625.5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2,919,613.19 | 9.61 | 387,588.40 |
第二名 | 12,208,370.94 | 9.08 | 366,251.13 |
第三名 | 11,059,838.80 | 8.23 | 331,795.16 |
第四名 | 8,424,139.26 | 6.27 | 252,724.18 |
第五名 | 7,340,215.90 | 5.46 | 220,206.48 |
合计 | 51,952,178.09 | 38.64 | 1,558,565.3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77,871.52 | 97.15 | 1,665,619.33 | 88.66 |
1至2年 | 84,328.47 | 2.85 | 213,058.68 | 11.34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962,199.99 | 100.00 | 1,878,678.0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648,378.01 | 21.89 |
第二名 | 481,777.99 | 16.26 |
第三名 | 180,000.00 | 6.08 |
第四名 | 174,999.98 | 5.91 |
第五名 | 143,769.54 | 4.85 |
合计 | 1,628,925.52 | 54.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65,584.74 | 4,034,811.88 |
合计 | 1,865,584.74 | 4,034,811.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901,132.11 |
1至2年 | 23,874.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合计 | 1,925,006.1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909,770.11 | 4,160,521.72 |
往来款 | 15,236.00 | |
合计 | 1,925,006.11 | 4,160,521.7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24,432.44 | 1,277.40 | 125,709.8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16.22 | 716.22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6,682.25 | 393.78 | -66,288.4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57,033.97 | 2,387.40 | 59,421.3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709.84 | -66,288.47 | 59,421.37 | |||
合计 | 125,709.84 | -66,288.47 | 59,421.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 | 843,350.60 | 1年以内 | 43.81 | 25,300.52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753,990.00 | 1年以内 | 39.17 | 22,619.70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99,000.00 | 1年以内 | 5.14 | 2,970.0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82,500.00 | 1年以内 | 4.29 | 2,475.00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25,985.51 | 1年以内 | 1.35 | 779.57 |
合计 | / | 1,804,826.11 | / | 93.76 | 54,144.7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交付劳务 | 8,469,801.09 | 8,469,801.09 | 15,994,930.05 | 15,994,930.05 | ||
库存商品 | 1,453,004.43 | 1,453,004.43 | 2,122,228.60 | 2,122,228.60 | ||
周转材料 | 2,991,151.40 | 2,991,151.40 | 2,702,386.01 | 2,702,386.01 | ||
合计 | 12,913,956.92 | 12,913,956.92 | 20,819,544.66 | 20,819,544.6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9,049,369.28 | 35,034,765.9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4,226,023.37 | |
定增中介费 | 620,754.72 | 620,754.72 |
合计 | 19,670,124.00 | 39,881,544.02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35,046,680.35 | 699,381,776.7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35,046,680.35 | 699,381,776.7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生产设备 | 办公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类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1,396,229.49 | 12,275,767.35 | 4,884,434.73 | 22,233,006.81 | 930,789,438.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656,209.13 | 1,414,465.48 | 6,629,624.50 | 188,700,299.11 | |
(1)购置 | 2,122,228.59 | 1,414,465.48 | 6,629,624.50 | 10,166,318.5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8,533,980.54 | 178,533,980.5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4,781.91 | 226,439.97 | 146,721.13 | 527,943.01 | |
(1)处置或报废 | 154,781.91 | 226,439.97 | 146,721.13 | 527,943.01 |
4.期末余额 | 1,071,897,656.71 | 13,463,792.86 | 4,884,434.73 | 28,715,910.18 | 1,118,961,794.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4,359,824.57 | 8,401,225.23 | 2,869,339.57 | 5,777,272.27 | 231,407,661.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287,989.67 | 1,001,728.57 | 414,513.30 | 2,174,794.47 | 52,879,026.01 |
(1)计提 | 49,287,989.67 | 1,001,728.57 | 414,513.30 | 2,174,794.47 | 52,879,026.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6,661.66 | 215,117.97 | 19,793.89 | 371,573.52 | |
(1)处置或报废 | 136,661.66 | 215,117.97 | 19,793.89 | 371,573.52 | |
4.期末余额 | 263,511,152.58 | 9,187,835.83 | 3,283,852.87 | 7,932,272.85 | 283,915,114.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8,386,504.13 | 4,275,957.03 | 1,600,581.86 | 20,783,637.33 | 835,046,680.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77,036,404.92 | 3,874,542.12 | 2,015,095.16 | 16,455,734.54 | 699,381,776.7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8,345,854.99 | 140,329,691.8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8,345,854.99 | 140,329,691.87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装修工程 | 16,524,715.24 | 16,524,715.24 | 20,718,357.94 | 20,718,357.94 | ||
测试设备 | 61,821,139.75 | 61,821,139.75 | 119,611,333.93 | 119,611,333.93 | ||
合计 | 78,345,854.99 | 78,345,854.99 | 140,329,691.87 | 140,329,691.8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装修工程 | 20,718,357.94 | 11,024,844.75 | 15,218,487.45 | 16,524,715.24 | 自筹 | |||||||
测试设备 | 119,611,333.93 | 120,743,786.36 | 178,533,980.54 | 61,821,139.75 | 自筹、募集资金 | |||||||
合计 | 140,329,691.87 | 131,768,631.11 | 178,533,980.54 | 15,218,487.45 | 78,345,854.99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516,394.59 | 30,516,394.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85,196.26 | 8,385,196.26 |
1)租入 | 8,385,196.26 | 8,385,196.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901,590.85 | 38,901,590.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928,557.31 | 5,928,557.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51,134.67 | 5,551,134.67 |
(1)计提 | 5,551,134.67 | 5,551,134.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479,691.98 | 11,479,691.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421,898.87 | 27,421,898.8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587,837.28 | 24,587,837.2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999,000.00 | 3,800,691.65 | 27,799,691.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0,688.31 | 430,688.31 | |
(1)购置 | 430,688.31 | 430,688.3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999,000.00 | 4,231,379.96 | 28,230,379.9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9,991.65 | 1,732,327.07 | 1,932,318.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9,989.98 | 409,966.37 | 649,956.35 |
(1)计提 | 239,989.98 | 409,966.37 | 649,956.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9,981.63 | 2,142,293.44 | 2,582,275.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559,018.37 | 2,089,086.52 | 25,648,104.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799,008.35 | 2,068,364.58 | 25,867,372.9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23,670,493.73 | 15,218,487.16 | 5,774,719.58 | 33,114,261.31 | |
治具 | 6,574,791.48 | 2,961,054.42 | 3,086,775.79 | 6,449,070.11 | |
合计 | 30,245,285.21 | 18,179,541.58 | 8,861,495.37 | 39,563,331.42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033,085.39 | 604,962.81 | 4,341,867.19 | 648,296.87 |
递延收益 | 37,606,443.48 | 5,640,966.52 | 33,860,309.50 | 5,079,046.43 |
预计负债 | 218,345.60 | 32,751.84 | 231,092.91 | 34,663.9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7,578,174.45 | 6,950,354.85 | 30,516,732.41 | 3,814,591.55 |
股份支付 | 33,551,160.00 | 5,593,630.40 | 18,541,500.00 | 3,094,928.64 |
可抵扣亏损 | 17,416,339.79 | 1,871,982.39 | 14,715,226.69 | 1,411,019.31 |
合计 | 130,403,548.71 | 20,694,648.81 | 102,206,728.70 | 14,082,546.7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34,218,897.96 | 20,354,208.08 | 127,580,337.00 | 19,137,050.55 |
合计 | 134,218,897.96 | 20,354,208.08 | 127,580,337.00 | 19,137,050.5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60,306.20 | 12,734,342.61 | 5,062,199.39 | 9,020,347.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960,306.20 | 12,393,901.88 | 5,062,199.39 | 14,074,851.1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1,788,783.29 |
递延收益 | ||
股份支付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9,673.37 | 125,709.84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未实现销售利润 | ||
合计 | 11,848,456.66 | 125,709.8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37,800,979.83 | 37,800,979.83 | 17,898,194.86 | 17,898,194.86 | ||
预付软件款 | 25,875.00 | 25,875.00 | 367,561.63 | 367,561.63 | ||
预付其他 | 2,019,296.00 | 2,019,296.00 | ||||
合计 | 39,846,150.83 | 39,846,150.83 | 18,265,756.49 | 18,265,756.49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63,500,000.00 | 34,7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63,500,000.00 | 34,7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购货款 | 6,354,986.71 | 7,699,373.98 |
应付设备款 | 26,453,157.73 | 41,317,111.54 |
费用类 | 4,473,893.62 | 3,568,275.19 |
合计 | 37,282,038.06 | 52,584,760.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083,218.04 | |
合计 | 3,083,218.0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071,880.58 | 77,560,154.20 | 79,265,880.93 | 11,366,153.8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7,473.99 | 6,251,960.91 | 6,241,844.25 | 197,590.6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259,354.57 | 83,812,115.11 | 85,507,725.18 | 11,563,744.5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951,979.82 | 70,269,413.78 | 72,002,456.00 | 11,218,937.60 |
二、职工福利费 | 4,222,436.89 | 4,222,436.89 | ||
三、社会保险费 | 84,220.76 | 1,492,365.53 | 1,476,568.04 | 100,018.2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8,646.70 | 1,184,492.22 | 1,170,968.27 | 82,170.65 |
工伤保险费 | 2,037.66 | 73,868.23 | 73,731.84 | 2,174.05 |
生育保险费 | 13,536.40 | 234,005.08 | 231,867.93 | 15,673.55 |
四、住房公积金 | 35,680.00 | 1,575,938.00 | 1,564,420.00 | 47,19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3,071,880.58 | 77,560,154.20 | 79,265,880.93 | 11,366,153.8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0,471.00 | 6,083,751.05 | 6,074,505.15 | 189,716.90 |
2、失业保险费 | 7,002.99 | 168,209.86 | 167,339.10 | 7,873.75 |
合计 | 187,473.99 | 6,251,960.91 | 6,241,844.25 | 197,590.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731,425.43 | 7,355,955.27 |
企业所得税 | 2,706,376.74 | 1,236,101.64 |
个人所得税 | 2,035,581.39 | 1,235,523.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979.69 | 131,439.63 |
教育费附加 | 23,134.16 | 56,331.27 |
地方教育附加 | 15,422.77 | 37,554.17 |
印花税 | 38,235.20 | 50,019.72 |
土地使用税 | 21,564.96 | |
合计 | 17,604,155.38 | 10,124,490.2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80,724.06 | 162,194.20 |
合计 | 280,724.06 | 162,194.2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费用类 | 23,516.32 | 104,817.81 |
保证金 | 239,234.55 | 57,000.00 |
其他 | 17,973.19 | 376.39 |
合计 | 280,724.06 | 162,194.2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212,095.60 | 5,72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297,798.83 | 8,264,867.62 |
合计 | 41,509,894.43 | 13,984,867.6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15,125,382.60 | 17,068,005.10 |
信用借款 | 4,020,000.00 | |
合计 | 115,125,382.60 | 21,088,005.1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6,207,653.45 | 16,297,069.2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945,929.53 | -1,012,686.13 |
合计 | 15,261,723.92 | 15,284,383.1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预计赔偿款 | 231,092.91 | 218,345.60 | 质量赔偿款 |
合计 | 231,092.91 | 218,345.6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3,860,309.50 | 6,000,000.00 | 2,253,866.02 | 37,606,443.48 | 尚未结转收益 |
合计 | 33,860,309.50 | 6,000,000.00 | 2,253,866.02 | 37,606,443.4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机器换人应用项目 | 1,936,261.21 | 223,693.35 | 1,712,567.86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手机触摸屏控制芯片批量测试生产线项目 | 5,275,803.61 | 379,287.30 | 4,896,516.31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5G通讯及智能移动终端的新一代芯片测试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408,466.47 | 270,720.55 | 4,137,745.92 | 与资产相关 | |||
2019第三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技术改造)政府补贴款 | 3,945,198.91 | 310,959.66 | 3,634,239.25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汽车车规芯片批量测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55,657.75 | 48,936.90 | 706,720.85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集成电路测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96,843.12 | 46,181.52 | 750,661.60 | 与资产相关 | |||
人工智能算力芯片测试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742,078.43 | 42,119.22 | 699,959.21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 | 1,000,000.00 | 51,167.40 | 948,832.60 | 与资产相关 | |||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重点项目 | 15,000,000.00 | 712,500.12 | 14,287,499.88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 | 6,000,000.00 | 168,300.00 | 5,831,7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33,860,309.50 | 6,000,000.00 | 2,253,866.02 | 37,606,443.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6,400,000.00 | 136,4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66,180,121.08 | 666,180,121.0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541,500.00 | 15,009,660.00 | 33,551,160.00 | |
合计 | 684,721,621.08 | 15,009,660.00 | 699,731,281.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新增其他资本公积15,009,660.00元系股份支付所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 |
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858.14 | 4,740.45 | 4,740.45 | -2,117.69 |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858.14 | 4,740.45 | 4,740.45 | -2,117.6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858.14 | 4,740.45 | 4,740.45 | -2,117.6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8,743,701.66 | 28,743,701.66 | ||
合计 | 28,743,701.66 | 28,743,701.6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0,831,533.39 | 155,278,291.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0,831,533.39 | 155,278,291.1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599,237.10 | 105,841,853.1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229,810.94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0,058,800.00 | 50,058,8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4,371,970.49 | 200,831,533.3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058,80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9,311,632.48 | 139,152,637.60 | 150,878,664.22 | 74,830,030.16 |
其他业务 | 6,921,248.38 | 4,114,682.13 | 8,628,732.61 | 5,330,803.14 |
合计 | 226,232,880.86 | 143,267,319.73 | 159,507,396.83 | 80,160,833.3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完成测试服务后的产品交付给客户时履行履约义务,通常在服务完成且产品交付给客户后支付款项。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2,835.30 | 596,420.27 |
教育费附加 | 48,357.99 | 255,598.39 |
地方教育附加 | 32,238.66 | 170,398.90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3,763.28 | 6,823.28 |
印花税 | 177,042.68 | 158,420.80 |
合计 | 374,237.91 | 1,187,661.6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46,462.39 | 4,350,590.43 |
业务招待费 | 139,696.65 | 249,486.81 |
差旅费 | 64,729.67 | 185,865.63 |
其他 | 260,428.83 | 371,262.97 |
合计 | 5,211,317.54 | 5,157,205.8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144,491.93 | 9,821,233.34 |
折旧及摊销 | 3,287,644.35 | 1,819,615.39 |
咨询服务费 | 2,343,187.50 | 1,856,818.69 |
差旅费 | 192,547.18 | 193,297.62 |
业务招待费 | 783,711.04 | 591,478.14 |
水电费 | 946,295.42 | 384,343.34 |
办公费 | 507,910.39 | 371,498.50 |
股份支付 | 8,112,159.59 | |
其他 | 1,841,745.69 | 1,148,561.18 |
合计 | 30,159,693.09 | 16,186,846.2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686,098.50 | 9,353,598.60 |
折旧与摊销 | 8,701,311.83 | 4,607,849.72 |
股份支付 | 6,897,500.41 | |
直接投入 | 2,151,059.75 | 2,089,019.88 |
其他 | 265,960.94 | 691,924.06 |
合计 | 34,701,931.43 | 16,742,392.2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 | 76,642.23 | 59,728.73 |
利息收入 | -769,347.47 | -1,355,201.31 |
利息支出 | 3,177,336.22 | 1,509,677.24 |
汇兑损益 | -182,299.80 | -73,439.89 |
合计 | 2,302,331.18 | 140,764.7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53,866.02 | 1,277,842.19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40,570.31 | 242,000.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80,730.79 | 77,282.70 |
合计 | 2,775,167.12 | 1,597,124.8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29,802.74 | 2,966,272.15 |
合计 | 29,802.74 | 2,966,272.1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54,636.26 | -400,226.2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6,288.47 | 37,475.98 |
合计 | -988,347.79 | -362,750.2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56,729.91 | 0 |
合计 | 256,729.91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
赔款收入 | 18,774.00 | 14,286.00 | 18,774.00 |
自动贩卖机提成 | 7,700.28 | 9,689.59 | 7,700.28 |
其他 | 9,035.60 | 3,731.28 | 9,035.60 |
合计 | 35,509.88 | 27,706.87 | 35,509.8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37.93 | 537.9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37.93 | 537.93 | |
对外捐赠 | 16,194.69 | 70,000.00 | 16,194.69 |
罚款、滞纳金 | 2,390.95 | 500.00 | 2,390.95 |
其他 | 40,262.69 | 0.04 | 40,262.69 |
合计 | 59,386.26 | 70,500.04 | 59,386.2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061,233.02 | 2,829,656.1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394,944.54 | 1,627,406.49 |
合计 | -1,333,711.52 | 4,457,062.6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265,525.5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39,828.8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6,886.3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108.3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52,807.62 |
研发加计扣除 | -3,997,570.00 |
所得税费用 | -1,333,711.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57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521,301.10 | 15,616,618.54 |
往来款 | 2,443,251.85 | 687,245.70 |
利息收入 | 1,391,941.38 | 1,355,201.31 |
其他收入 | 3,356,588.73 | 27,706.87 |
合计 | 13,713,083.06 | 17,686,772.4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外支出 | 58,848.33 | 70,500.04 |
租金支出 | 1,936,802.04 | |
付现的费用 | 9,302,575.09 | 6,375,105.02 |
往来款项 | 3,773,961.59 | 205,199.08 |
合计 | 13,135,385.01 | 8,587,606.1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产品本金 | 15,000,000.00 | 853,884,172.20 |
合计 | 15,000,000.00 | 853,884,172.2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5,000,000.00 | 785,103,186.88 |
合计 | 15,000,000.00 | 785,103,186.8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入借款保证金 |
支付融资租赁款 | 8,440,263.35 | |
支付发行费用 | ||
支付租赁费 | 5,919,746.69 | |
合计 | 5,919,746.69 | 8,440,263.3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599,237.10 | 39,632,483.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988,347.79 | 362,750.2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2,879,026.01 | 31,854,333.5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484,173.05 | |
无形资产摊销 | 649,956.35 | 368,142.1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861,495.37 | 6,815,646.7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6,729.9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7.9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926,837.24 | 1,982,894.1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802.74 | -2,966,272.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13,995.26 | -338,574.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80,949.28 | 2,275,867.6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905,587.74 | -3,962,861.7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496,094.34 | -25,010,899.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7,151,856.70 | 40,179,624.32 |
其他 | 15,009,66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279,143.75 | 91,193,135.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7,038,195.61 | 165,766,844.1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6,064,512.58 | 246,513,545.0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3,683.03 | -80,746,700.9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7,038,195.61 | 136,064,512.58 |
其中:库存现金 | 132,051.00 | 67,441.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6,893,863.38 | 135,988,062.1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281.23 | 9,008.95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038,195.61 | 136,064,512.5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76,256.06 | 6.7114 | 2,525,204.92 |
欧元 | |||
港币 | 74,941.56 | 0.85519 | 64,089.27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香港利扬公司主要经营地香港,以经营地业务活动结算的货币(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机器换人应用项目 | 1,936,261.21 | 其他收益 | 223,693.35 |
智能手机触摸屏控制芯片批量测试生产线项目 | 5,275,803.61 | 其他收益 | 379,287.30 |
面向5G通讯及智能移动终端的新一代芯片测试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408,466.47 | 其他收益 | 270,720.55 |
2019第三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技术改造)政府补贴款 | 3,945,198.91 | 其他收益 | 310,959.66 |
智能汽车车规芯片批量测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55,657.75 | 其他收益 | 48,936.90 |
高端集成电路测试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796,843.12 | 其他收益 | 46,181.52 |
人工智能算力芯片测试车间技术改造项 | 742,078.43 | 其他收益 | 42,119.22 |
目 | |||
2021年“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51,167.40 |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20年重点项目 | 15,000,000.00 | 其他收益 | 712,500.12 |
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 | 6,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68,300.00 |
张江专项2021重点项目区级配套补贴 | 250,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0 |
手续费返还 | 180,730.79 | 其他收益 | 180,730.79 |
其他 | 90,570.31 | 其他收益 | 90,570.31 |
贷款贴息 | 303,600.00 | 财务费用 | 303,600.00 |
合计 | 40,685,210.60 | 3,078,767.1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东莞利致公司 | 东莞市 | 东莞市 | 测试软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利扬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集成电路测试 | 100.00 | 设立 | |
香港利扬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利扬公司 | 东莞市 | 东莞市 | 集成电路测试 | 100.00 | 设立 | |
上海芯丑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集成电路设备技术开发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海南利致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 | 测试软件开发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七5及七8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38.64%(2021年12月31日:47.0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08,837,478.20 | 222,741,304.83 | 100,475,854.53 | 121,195,199.04 | 1,070,251.27 |
应付账款 | 37,282,038.06 | 37,282,038.06 | 37,282,038.06 | ||
其他应付款 | 280,724.06 | 280,724.06 | 280,724.06 | ||
一年内到 | 11,297,798.83 | 12,377,329.03 | 12,377,329.03 |
期的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15,261,723.92 | 16,207,653.45 | 13,018,556.99 | 3,189,096.46 | |
小计 | 272,959,763.07 | 288,889,049.43 | 150,415,945.68 | 134,213,756.03 | 4,259,347.73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61,508,005.10 | 65,844,022.83 | 44,431,293.08 | 17,193,050.13 | 4,219,679.62 |
应付账款 | 52,584,760.71 | 52,584,760.71 | 52,584,760.71 | ||
其他应付款 | 162,194.20 | 162,194.20 | 162,194.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264,867.62 | 9,266,874.18 | 9,266,874.18 | ||
租赁负债 | 15,284,383.13 | 16,297,069.26 | 12,777,804.21 | 3,519,265.05 | |
小计 | 137,804,210.76 | 144,154,921.18 | 106,445,122.17 | 29,970,854.34 | 7,738,944.67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黄主 | 董事、实际控制人的弟弟 |
谢春兰 | 实际控制人的妻子 |
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汽配) | 监事徐杰锋父亲控制的企业 |
郭汝福 | 万兴汽配委托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收取房租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郭汝福 | 厂房、宿舍 | 1,795,096.80 | 1,753,096.80 | 224,410.85 | 241,909.11 | 0 | 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黄江、谢春兰 | 17,028,005.10 | 2021/12/10 | 2025/12/10 | 否 |
黄江、谢春兰 | 38,910,807.24 | 2022/1/4 | 2025/12/10 | 否 |
黄江、谢春兰 | 19,177,977.90 | 2022/2/7 | 2025/12/10 | 否 |
黄江、谢春兰 | 24,883,209.76 | 2022/3/14 | 2025/12/10 | 否 |
黄江、谢春兰[注] | 9,000,000.00 | 2020/1/10 | 2023/1/9 | 否 |
黄江、谢春兰 | 6,000,000.00 | 2019/9/29 | 2022/9/28 | 否 |
黄江、谢春兰 | 3,000,000.00 | 2020/7/16 | 2023/7/14 | 否 |
黄江、谢春兰 | 8,000,000.00 | 2021/12/30 | 2022/12/29 | 否 |
黄江、谢春兰 | 6,700,000.00 | 2021/12/7 | 2022/12/6 | 否 |
黄江、谢春兰 | 5,300,000.00 | 2022/2/10 | 2023/2/9 | 否 |
黄江、谢春兰 | 6,500,000.00 | 2021/7/8 | 2022/7/7 | 否 |
黄江、谢春兰 | 5,500,000.00 | 2021/8/19 | 2022/8/16 | 否 |
黄江、谢春兰 | 4,000,000.00 | 2021/9/13 | 2022/8/19 | 否 |
黄江、谢春兰 | 4,000,000.00 | 2021/10/14 | 2022/8/19 | 否 |
黄江、谢春兰 | 10,000,000.00 | 2022/3/1 | 2023/2/28 | 否 |
黄江 | 7,000,000.00 | 2022/5/19 | 2023/5/18 | 否 |
黄江 | 6,500,000.00 | 2022/6/17 | 2023/6/17 | 否 |
黄江 | 16,572,320.00 | 2022/6/15 | 2025/6/15 | 否 |
黄江 | 14,948,320.00 | 2022/6/21 | 2025/6/15 | 否 |
黄江 | 8,621,230.00 | 2022/6/27 | 2025/6/15 | 否 |
黄江、利扬芯片 | 2,152,243.20 | 2022/4/19 | 2027/4/18 | 否 |
黄江、利扬芯片 | 181,365.00 | 2022/5/18 | 2027/5/17 | 否 |
黄江、利扬芯片 | 245,000.00 | 2022/6/29 | 2027/6/2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作为借款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江及其配偶谢春兰作为共同借款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黄江及谢春兰作为共同借款人为公司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未收取任何费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98.34 | 450.8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4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不适用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不适用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授予价为19.633元/股,有效期分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根据《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14日为授予日,以19.63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2名激励对象授予
2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以19.633元/股授予预留的
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 40% |
易日止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公司选择 Black 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的员工人数变动以及对应的期权份额数量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3,551,16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009,660.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晶圆测试和芯片成品测试。公司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无需披露分部信息。本公司按产品/地区分类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61之说明。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25之说明;
2)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2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0 |
合计 | 0 |
3)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目 | 本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0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0 |
4)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之说明。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9,443,977.92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59,443,977.9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7,625.50 | 1.30 | 1,367,625.50 | 100.0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67,625.50 | 1.30 | 1367625.5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9,443,977.92 | 100.00 | 3,766,250.93 | 2.36 | 155,677,726.99 | 103,546,488.61 | 98.70 | 2,833,547.66 | 2.74 | 100,712,940.9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59,443,977.92 | 100.00 | 3,766,250.93 | 2.36 | 155,677,726.99 | 103,546,488.61 | 98.70 | 2,833,547.66 | 2.74 | 100,712,940.95 |
合计 | 159,443,977.92 | / | 3,766,250.93 | / | 155,677,726.99 | 104,914,114.11 | / | 4,201,173.16 | / | 100,712,940.9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3,902,280.23 | ||
账龄组合 | 125,541,697.69 | 3,766,250.93 | 3.00 |
合计 | 159,443,977.92 | 3,766,250.93 | 2.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67,625.50 | 1,367,625.50 | 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33,547.66 | 932,703.27 | 3,766,250.93 | |||
合计 | 4,201,173.16 | 932,703.27 | 1,367,625.50 | 3,766,250.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367,625.5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一 | 货款 | 392,156.28 | 对方破产清算 | 总经理办公决议 | 否 |
单位二 | 货款 | 975,469.22 | 对方破产清算 | 总经理办公决议 | 否 |
合计 | / | 1,367,625.5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2,529,554.97 | 14.13 | |
第二名 | 12,919,613.19 | 8.10 | 387,588.40 |
第三名 | 12,208,370.94 | 7.66 | 366,251.13 |
第四名 | 11,059,838.80 | 6.94 | 331,795.16 |
第五名 | 1,035,0075.26 | 6.49 | |
合计 | 69,067,453.16 | 43.32 | 1,085,634.6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2,177,357.60 | 34,796,959.92 |
合计 | 62,177,357.60 | 34,796,959.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2,170,067.65 |
1至2年 | 20,012,774.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2,182,841.6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62,029,846.14 | 32,120,750.02 |
账龄组合 | 152,995.51 | 2,759,901.12 |
合计 | 62,182,841.65 | 34,880,651.1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2,413.82 | 1,277.40 | 83,691.22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83.22 | 383.22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7,823.95 | -383.22 | -78,207.1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4,206.65 | 1,277.40 | 5,484.0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子公司借款 | 30,663,055.60 | 1年以内 | 49.31 | |
第二名 | 子公司借款 | 20,004,151.60 | 1-2年 | 32.17 | |
第三名 | 子公司借款 | 11,362,638.94 | 1年以内 | 18.27 |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99,000.00 | 1年以内 | 0.16 | 2,970.00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25,985.51 | 1年以内 | 0.04 | 779.57 |
合计 | / | 62,154,831.65 | / | 99.95 | 3,749.5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8,463,557.83 | 348,463,557.83 | 344,595,204.12 | 344,595,204.12 | ||
合计 | 348,463,557.83 | 348,463,557.83 | 344,595,204.12 | 344,595,204.1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东莞利致 | 6,137,036.39 | 2,472,527.52 | 8,609,563.91 | |||
上海利扬 | 302,290,987.73 | 1,395,826.19 | 303,686,813.92 | |||
香港利扬 | 167,180.00 | 167,180.00 | ||||
东莞利扬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上海芯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海南利致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344,595,204.12 | 3,868,353.71 | 348,463,557.8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7,017,510.77 | 167,354,542.59 | 145,702,823.53 | 78,796,291.07 |
其他业务 | 34,499,568.36 | 9,491,486.80 | 8,624,140.16 | 5,330,803.14 |
合计 | 241,517,079.13 | 176,846,029.39 | 154,326,963.69 | 84,127,094.2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完成测试服务后的产品交付给客户时履行履约义务,通常在服务完成且产品交付给客户后支付款项。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29,802.74 | 2,761,220.10 |
合计 | 29,802.74 | 2,761,220.1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7,399.5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98,036.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9,802.7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876.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0,730.7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95,744.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816,348.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每股收益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8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2 | 0.08 | 0.0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黄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