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鹏辉能源:关于“鹏辉转债”摘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5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8转债代码:123070 转债简称:鹏辉转债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鹏辉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鹏辉转债”赎回日:2022年7月29日

2、“鹏辉转债”摘牌日:2022年8月8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86号”文同意注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9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9,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9,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8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鹏辉转债”,债券代码“12307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26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4月26日至2026年10月19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4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20.16

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417,684,173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419,542,740股,其中回购股份1,858,56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98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767,874.31(含税)。“鹏辉转债”转股价格由20.16元/股调整为20.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公司因回购注销547,385股限制性股票,“鹏辉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0.06元/股调整为20.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7日生效。

3、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鹏辉转债”转股价格由20.08元/股调整为20.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一)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鹏辉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的连续30

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再次触发《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鹏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鹏辉转债”于2022年6月29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在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5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鹏辉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21日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十次“鹏辉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鹏辉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2年7月29日为“鹏辉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7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鹏辉转债”。自2022年7月29日起,“鹏辉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鹏辉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2年8月3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8月5日为赎回款到达“鹏辉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鹏辉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鹏辉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鹏辉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鹏辉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2年8月8日起,公司发行的“鹏辉转债”(债券代码:123070)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39196852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