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由刘泽刚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发展,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天津茂联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或续期担保
①拟为天津茂联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②拟为天津茂联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0个月(直至主债务清偿)。
上述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同时,公司股东刘泽刚先生、韦强先生为此次公司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2)补充追认担保
公司为天津茂联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盈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盈联”)与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投资”)的业务合作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直至担保债务得以全额清偿之日或保证期间届满之日的较早一日。目前,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泽刚、韦强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请2022年8月22日下午14:00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