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陈明军先生、朱正洪先生、穆炯女士、曹政宜先生、李峰先生、陈斌雷先生、周玲女士、王伟先生、杨森先生、黄芳女士、黄彦郡先生共计7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广泰源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授信金额2,000万元及利息等与担保债权相关的费用,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广泰源少数股东杨家军先生对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