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华兵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华兵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今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兴业银行华兵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557号),中国银保监会已核准华兵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华兵先生自2022年8月5日起任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