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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张钟女士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20,76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9%)的股东张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11月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1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钟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8月4日,由于“通光转债”转股,公司最新总股本为364,974,554股,张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766,1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张钟女士拟减持不超过10,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1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自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11月25日),且减持期间应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张钟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张钟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张钟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钟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张钟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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