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涉及1628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现将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李立群等1628名投资者
被告: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2、审理机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3、诉讼请求:
(1)判令公司赔偿各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等;
(2)判令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判令诉讼费用由各被告负担。
(二)案件背景情况
2018年1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1月2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22-028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实施行政处罚。
2022年8月4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涉及1628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赔偿金额尚难预计,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未来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