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韦彦锦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及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副总经理候选人黄建湘女士、张薇薇女士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拥有履行相应管理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能力。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及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艳 易宏举 谭永东 周奇才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