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九联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家庭网络信息终端设备扩产项目 148,021,300.00 20,000,000.002 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 128,311,000.00 25,000,000.003 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 165,618,900.00 100,402,847.174 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101,261,200.00 100,000,000.005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0.00 100,000,000.00
653,212,400.00 345,402,847.17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九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九联科技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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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景芳
李东茂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