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远程视频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KORE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16,020英镑(折合人民币约341.14万元,不含股权转让产生的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购买Dr. Stephen J. Mullock持有的KORE公司12.87%股权。本次股权购买完成后,公司将持有KORE公司73.87%的股权,KORE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会议授权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实施股权购买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700万元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发起成立的合资公司
中计智量环境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股权。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推进碳监测计量相关技术、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监测技术、碳监测计量标准装置等技术开发和应用,服务于国家“双碳”战略与先进计量体系的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