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杨宏伟先生及张柳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阳光华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和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杨宏伟先生及张柳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唐健雄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阳光华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和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唐健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冯建军 赵宪武 张超 马召霞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