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本期会计估计变更的起始日期为2022年4月1日。
(二)变更原因
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起,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较为谨慎,对在合理账期以内未逾期的应收账款按“逾期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为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医药企业特性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拟对在合理账期以内未逾期的应收账款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三)变更内容
变更应收款项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逾期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逾期天数 | 变更前预期信用损失率(%) | 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
未逾期 | 2.59 | 0 |
6个月以内 | 2.59 | 2.59 |
6个月-1年 (含1年,下同) | 5.85 | 5.85 |
1-2 年 | 26.83 | 26.83 |
2-3 年 | 61.24 | 61.24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2年8月4日,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基于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调减公司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约326.63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1.67万元,增加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399.5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实际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