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066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在2022年度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900万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新增公司及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A、关联方B和关联方C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新增向关联方A采购商品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新增向关联方A销售商品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新增向关联方B销售商品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新增向关联方C销售商品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50万元,合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650万元。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李平先生、薛百华先生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2022年预计金额 | 新增金额 | 本次增加后2022年 | 2022年年初至董事会召开日 | 上年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已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关联方A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4,000.00 | 1,000.00 | 5,000.00 | 2,156.85 | 1,167.48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关联方A | 销售商品及服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1,500.00 | 500.00 | 2,000.00 | 1,313.92 | 1,213.20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关联方B | 销售商品及服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300.00 | 200.00 | 500.00 | 369.98 | 184.87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关联方C | 销售商品及服务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 100.00 | 50.00 | 150.00 | 38.06 | 32.53 |
合计 | 5,900.00 | 1,750.00 | 7,650.00 | 3,878.81 | 2,598.08 |
注:上述关联交易“新增金额”期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未纳入公司前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计增加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关联方A、关联方B和关联方C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手方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拟新增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新增关联交易总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前述交易将依照公允、合理的原则,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平先生、薛百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先认可意见:本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
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