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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关于2022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4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债券代码:123125 债券简称:元力转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力股份)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13.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449,989.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3,596,699.1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E-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065.97万元。

2022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金额(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2,326.36
减:2022年半年度实际投资项目支出5,706.57
手续费0.06
加:专户利息收入681.55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37,301.28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3号文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9,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4,721,698.1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78,30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292025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从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金额(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89,250.01
减:2022年半年度实际投资项目支出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1,448.91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90,698.92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5,634.56万元(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基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021年1月,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用于项目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540085800180100720050.49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90502100100100002097863,133.2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1910601001002585294.6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3540085800173400001151.15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5021001001000021162511.58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000002175400501234,123.48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05021001001000020961526.69
合计37,301.28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021年11月,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用于项目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35400858001801007307615,093.2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19203010010018336443,980.52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10007269695001000218,556.16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5021001001000022394513,059.01
合计90,698.92

三、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附表1: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5,985.3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06.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772.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72,200.0072,200.004,911.0537,883.3752.47%2023年6月30日1502.346033.33不适用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145.006,145.00795.526,248.84101.69%2022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7,640.3307,640.33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8,345.0085,985.335,706.5751,772.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8,345.0085,985.335,706.5751,772.54--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1、2020年7月7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2、2020年10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的实施主体由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截至2020年6月22日累计投入19,609.82万元,其中“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投入金额18,719.60万元,“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890.22万元。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所(2020)审核字E-003号报告鉴证。截止2020年7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6,248.84万元,超过项目预计投入103.84万元(1.69%),超出部分由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收入的利息支出。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礼鑫

附表2: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8,527.8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90,000.0088,527.830.000.000%2024年12月31日0.0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0,000.0088,527.830.000.000%-0.000.0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0,000.0088,527.830.000.00--0.000.00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实际已累计投入5,634.56万元(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礼鑫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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