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股票简称:华业3编号:临2022-11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近日,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2)粤0304民初20239号《民事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万商天勤”)
被告: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诉讼代理合同纠纷
二、《民事调解书》相关内容
原告万商天勤与被告君合百年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2年4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独任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原被告双方同意以100万元和解本案,其中律师费为910,600元,逾期利息为89,400元。被告应于法院就本案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付清上述100万元欠款。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被告自逾期之日起应按同期LPR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由原告承担。
保全担保费1,615元,由原告自愿负担。
本案案件受理费19,333.78元已由原告万商天勤预交,减半收取9,666.89元,
保全费5,000元已由原告万商天勤预交,合计14,666.89元,均由原告万商天勤自愿负担。法院多收取的9,666.89元退还给原告万商天勤。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2022)粤0304民初20239号《民事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