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冯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日
电光科技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小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大专学历。2009年1月至今历任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中心质检员、技术中心技术员、营销中心业务员,现任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冯小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