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函》,作
为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保荐代表人
之一陈贤德先生,因个人原因工作发生变动,其将不再继续担任该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为继续开展该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由潘云松先生接替陈贤德先生作为该项目保荐代表人,继续该项目的
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袁华刚、杨晓涛、潘云松、
吕晓曙,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潘云松先生简历:
潘云松,保荐代表人,现任东莞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
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行二部项目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投行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
理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兼内核办主任。曾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承
德露露、岳阳恒立等新股项目的申报和发行工作以及承德露露、唐山钢铁、
江南重工等配股项目的申报和发行工作。作为保荐代表人完成南化股份、
中科英华、人福科技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银禧科技 IPO 项目,具有丰
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