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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29日、8月1日、8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连续2个交易日累计偏离38.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关于本公司的相关文章,如《广信材料定增项目获深交所审核通过 先进产能为可持续发展护航》《广信材料定增募5.7亿获深交所通过 金圆统一证券建功》《定增募资5.7亿获深交所通过 广信材料放量涨停》等,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文章内容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且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及相关公告文件,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4、近年来,因中美贸易摩擦、主要涂料下游应用客户华为的订单下降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消费电子专用涂料产品的产量持续下降,公司涂料业务所受到的负面冲击尚处于消化阶段。虽然公司已积极加大其他终端客户应用的开拓力度,并与下游客户积极合作开发新能源汽车涂料等新项目来提高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但是公司进入前述新能源汽车涂料等应用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是否能快速打开市场尚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还无法完全覆盖公司涂料板块因重要客户订单大幅减少影响的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5、公司目前平板显示光刻胶产品仅在部分下游客户获得了小批量销售订单(累计实现销售数量约900余加仑,约3.8吨),目前尚处在起步的市场开拓阶段,产量及销售规模整体不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平板显示光刻胶、集成电路光刻胶及配套试剂规划产能分别为2,000吨/年和5,000吨/年,后期可能存在平板显示光刻胶、集成电路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客户验证导致的市场开拓风险及相关产能消化风险等。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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