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以及展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的通知,蓝帆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以及展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蓝帆投资 | 是 | 43,000,000 | 15.97 | 4.27 | 2021年11月22日 | 2022年8月1日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淄支行 |
合计 | 43,000,000 | 15.97 | 4.27 | - | - | - |
上述股份的原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二、股东股份重新质押及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展期后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 比例(%) | 押 | ||||||||
蓝帆投资 | 是 | 43,000,000 | 15.97 | 4.27 | 否 | 否 | 2022年8月1日 | 2023年7月31日 | / |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淄支行 | 为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 |
30,200,000 | 11.22 | 3.00 | 否 | 否 | 2021年7月21日 | 2022年7月21日 | 2023年7月21日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为蓝帆投资展期的债务提供担保 | ||
合计 | 73,200,000 | 27.18 | 7.27 | - | - | - | - | - | - |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尾差造成。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设定信托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质押及设定信托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质押及设定信托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或设定信托股份情况 | 未质押且未设定信托股份情况 | ||
已质押或设定信托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或设定信托股份比例(%) | 未质押且未设定信托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且未设定信托股份比例(%) | |||||||
蓝帆投资 | 269,281,123 | 26.74 | 150,569,214 | 150,569,214 | 55.92 | 14.95 | - | - | - | - |
李振平 | 2,980,536 | 0.30 | - | - | - | - | - | - | 2,235,402 | 75.00 |
合计 | 272,261,659 | 27.03 | 150,569,214 | 150,569,214 | 55.30 | 14.95 | - | - | 2,235,402 | 1.84 |
四、其他说明
1、上述第一笔股份质押用途是蓝帆投资为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第二笔股份质押是与蓝帆投资自身债务展期对应的股份质押展期,均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来半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2,510,000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11.94%,占公司总股本的3.23%,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7,600万元;未来一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1,569,214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44.65%,占公司总股本的12.07%,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93,300万元。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延期购回申请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