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机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龙机电《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公司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 瑶 | 肖 攀 | 戴 辉 | ||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