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声明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子公司向股东申请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对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所做出的审慎判断,是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
(本页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泗宗
徐建新
钱协良
王洪卫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