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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2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9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集中压缩空气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投资总额约为60,850.00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由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盛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实施。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42,537,027.05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的余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3年12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8.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75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2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3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集中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变更为恒鑫电力作为实施主体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42,537,027.05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13%。原项目投资总额13,92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925万元,已投入金额0.00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原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新项目的工程投资总金额约60,8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2,537,027.05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08月0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由公司实施建设,计划投资总额为13,92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6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6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925万元,原项目是利用汽轮机拖动空压机集中供应压缩空气,保证园区内客户的压缩空气的需求。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已于2020年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并取得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和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环龙游〔2020〕51号)。

该项目为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6月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包括利用现有1台背压式汽轮机组的基础上,建设1台供汽能力为2,000Nm3/min的汽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配2台供汽能力为800Nm3/min的电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作为备用,同时规划建设6,000米厂外压缩空气管网。计划总投资13,925.00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45%,投资回收期为7.85年。实施主体为恒盛能源。

截至本2022年7月20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2,537,027.05元(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是在对现有燃煤背压机组进行改造后,用汽轮机拖动空压机对外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替代园区内现有的分散小空压机,降低区域能耗总量。但是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背压机组的改造会短期影响公司供汽,因此公司暂未实施建设。另一方面,在园区热负荷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蒸汽产能预计在2023年达到饱和,实施新的热电联产项目保障龙游经济开发区生产用汽显得更为迫切。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未能按计划进度推进。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影响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判断,决定暂缓实施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并在外部条件具备时以自有资金投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在不增加公司煤炭消耗量的情况下满足未来几年龙游经济开发区日益增长的用汽需求,实现节能降碳的目标。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2、实施主体

(1)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5,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法定代表人:余恒

(4)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12号

(5)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

3、建设地址: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新征约134亩土地(具体以土地挂牌为准)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和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加工利用生产线;新建2台500t/d一般固废焚烧炉和2台15MW高温超高

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环保、屋顶光伏、厂外供热管道及两台50t/h燃气备用锅炉等设施,年焚烧处置废布料、废橡胶、废塑料、农林废弃物及污泥等一般固废共25万吨。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项目建成后拆除现有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

5、实施方式:公司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进行增资,并由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约60,85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42,537,027.05元,铺底资金500万元,不足部分由恒鑫电力自筹解决,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时间为2023年12月。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1主辅生产工程52,569.00
1.1建筑工程费17,550.00
1.2设备购置费26,135.00
1.3安装工程费8,884.00
2其他费用6,779.00
2.1建设用地2,680.00
2.2预备费586.00
2.3其他3,513.00
3铺底流动资金500.00
4建设期贷款利息1,002.00
建设投资合计60,850.00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园区供热增长需求,增强盈利能力

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企业用热规模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产能利用率预计将于2023年达到饱和,公司作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热源点,必须扩大现有产能才能顺应市场趋势,满足各类企业的用热需求,保障园区集中供

热系统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受龙游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限制,公司通过新增燃煤机组提高产能较为困难,公司拟采用一般固体废弃物中分选出来的可燃物和生活垃圾分拣出来的燃烧物作为燃料,进行焚烧发电供热。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

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同时,本项目投产后随着供热量的提升还将提高发电机组的负荷,从而增加电力生产销售,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的能源梯级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及“无废城市”建设我国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传统通过“垃圾混合收运+填埋”的处理方式最为方便,但会带来严重的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此外,填埋垃圾还会持续发酵,产生大量温室气体甲烷和二氧化碳泄露,增加碳排放。因此,为了解决传统固废处理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及碳排放问题,我国目前固废处理已逐步向“垃圾分类+资源化+焚烧”的方式转变。

本项目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中分拣的可燃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以及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农林废弃物等作为燃料通过热电联产方式生产蒸汽和电力,向供热范围内园区工业用户供应蒸汽,并将所生产的电力出售给国家电网。本项目可以将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顺应了国家发展需求。对于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建设“无废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十分有必要,也能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

3、拓展公司业务,增加公司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蒸汽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本项目的实施拓展了公司的业务领域。本项目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燃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其中可再生利用的PET废塑料瓶进一步生产成PET瓶片等再生产品,废布料等可燃物输送至锅炉进行焚烧。这些PET瓶片等再生产品的销售将为公司提供了一笔新的业务收入来源,有利于依托原有业务开展新业务。

此外,本项目顺应了国家绿色经济、循环发展需要,有助于龙游县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开展该业务恰逢其时,为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开拓了新路径。本项目将建设成为龙游县无废城市示范基地和浙江龙

游经济开发区的辅助热源点,为区域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做出贡献。综上,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对于拓展公司业务进一步提升竞争力是必要的。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各类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持续增长,为满足日益提升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求,国家逐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并颁布多项支持性产业政策,推动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发展。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2019年联合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列为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行业发展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项目,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鼓励类项目。2020年9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2022年7月4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国家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整治力度的加大以及上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为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应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

恒鑫电力于2006年9月26日成立,是浙江省首家以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浙江省生物质发电示范项目,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恒鑫电力主要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技术保障团队和基础建设团队,人才储备充裕。恒鑫电力多年从事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燃料的收购、储藏、运输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将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相应的支持。

3、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新项目是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中分拣的可燃物、废布料等一般固废、废弃衣物和可燃家居用品、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及农林废弃物、污泥及废塑料和废旧橡胶等为原料及燃料进行焚烧,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对PET废塑料瓶、医用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等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预计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瓶、年处置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产品上市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的同时也能有效的解决龙游县现有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矛盾问题。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1、市场需求

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下游造纸、纺织、食品等企业的不断落户和扩大,园区集中供热需求快速增长。恒鑫电力筹备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是为了满足园区内企业日益增长的用汽需求,该项目建成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170.49t/h,可以保障未来几年园区企业不断增长的用汽需求,并可处置固体废弃物,减少煤炭消耗,达到节能降碳的效果。该项目在不增加碳排放的同时满足园区不断增长的蒸汽需求。且根据调研,龙游县内有多种废弃物,主要有废布料、废橡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拣出的可燃物、农林废弃物等,新项目可以将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顺应了国家发展需求。

2、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作为龙游经济开发区唯一一家实质上的集中供热企业,多年来深耕热电联产行业,在该领域掌握和储备了较为先进的技术,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力。此外,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市场开拓能力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具备项目实施的良好条件。废塑料瓶生产线、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生产线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公司在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布局,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二)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着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公司未来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提供的产品价格降低和市场份额下降等风险。

2、环保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新增募投项目为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与该项目实施紧密相关。公司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相关政策也会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可能会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并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带来一定波动。

3、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由于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点,公司目前的业务集中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存在着经营区域单一的风险。鉴于此,公司正在通过自主建设、企业并购等手段积极寻求开发省内外热电联产项目,实现跨区域经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公司未实现跨区域经营前,若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供热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供热量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项目建设进度风险

本项目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多,周期相对较短,且目前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影响中,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且项目的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之间存在间隔期,在之后的具体实施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将时时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进程,并根据影响程度及时发布项目建设进展公告。

(三)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各产品的销售价格,预计项目建成后年均总收入估算值为77,127.00万元,总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2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7.35年,经济效益较好。(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

正式承诺,存在由于政策、市场、技术研发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性。)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及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项目实施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后续的审批等手续。同时,为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恒盛能源管理层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签订项目用地招拍挂协议、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报告等。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将“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以及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新增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所需用地,该项目尚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向环境主管部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具体取得时间以企业具体办理取得为准。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0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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