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宝莫环境”)近日拟与东营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科技园公司”)签署《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生态谷”研发楼入驻企业解除入驻合同协议》,将入驻的大学科技园“生态谷”第33号研发楼退还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退回宝莫环境入驻费550万元(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处置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营市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680655659G
3、法定代表人:孙志亭
4、注册资本:1900万元
5、主营业务:科技园开发建设与管理运营、创业投资管理(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物业管理;企业培育孵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让、科技开发、咨询及服务;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会务服务;新能源、新材料、环保、油气及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应用及销售;五金建材、装饰材料、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耗材、劳保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科技园公司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科技园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大学科技园“生态谷”项目位于东营市环河路38号,由东营市政府和中国石油大学合作共建的科技创新园区。2012年4月,公司与科技园公司签署《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生态谷”研发机构入驻合同》(下称“《入驻合同》”),入驻科技园“生态谷”33号楼,入驻费598.7万元,公司拥有其使用权。科技园公司在入驻合同中承诺在“生态谷”项目整体开发建设基本完成后,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正式置业手续,2013年12月公司依据合同谨慎判断将“生态谷”33号楼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管理。截至2022年7月,大学科技园“生态谷”第33号研发楼资产原值598.7万元,累计折旧164.54万元(按30年计提折旧),资产净值434.16万元。
2018年公司对资产和业务进行整合,将经营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整体划转至宝莫环境,由此原《入驻合同》中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宝莫环境承继。
鉴于“生态谷”33号楼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也尚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依《入驻合同》的约定,亦不具备出租和转让的现实条件,现由公司和现房屋权属所有者宝莫环境向科技园公司共同申请退出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生态谷”33号楼,解除与科技园公司签订的《入驻合同》,扣除48.7万元入驻房屋的修复、清理费、物业费及水电费,科技园公司退回宝莫环境入驻费550万元。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原《入驻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如果在履行《入驻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视为放弃向对方主张违约赔偿的权利,相互不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科技园公司在签订该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入驻费。宝莫环境承诺,在收到科技园公司退还房款后3日内腾退标的房屋、交还钥匙等物品、退出园区,并放弃对该房屋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由科技园公司自行处置。
3、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约方”)若发生违约情形,则该违约方应当及时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影响,并需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对守约的其他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五、处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公司的闲置资产予以处理,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本次交易顺利完成,预计将对资产处置时点当期业绩及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生态谷”研发楼入驻企业解除入驻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