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招商公路: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1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2-63债券代码(品种一):112562 债券简称(品种一):17招路0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022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17招路01”(债券代码:112562)。

3、兑付债权登记日:2022年8月5日。

4、兑付资金发放日:2022年8月8日。

5、债券摘牌日:2022年8月8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7招路01”,债券代码:112562)将于2022年8月8日支付自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8月6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17招路01”(债券代码:112562)。

4、发行总额:20.00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8%。

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8月7日。

10、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兑付日:2022年8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

12、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项“17招路01”信用等级为AAA。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年度票面利率为4.78%,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1,047.80(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00元的本期债券兑付兑息金额为1,038.2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本期债券的利息暂免征税,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00元的本期债券兑付兑息金额为1,047.8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资金发放日及债券摘牌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2年8月5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2年8月8日。

3、本期债券摘牌日:2022年8月8日。

四、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8月8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8月5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招路01”持有人。

六、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

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超联系方式:010-56529089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军、叶城、常曌翔联系方式: 010-60840870

3、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亮、江奕俊联系方式:021-52523032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联系方式: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