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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锐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作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安联锐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80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7,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1年8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2月16日,公司向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30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68,800,000股增至68,8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68,8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1,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3名,分别为: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齐梁、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萍丽、徐锦扬、刘静、苏彩龙、陈乘、王晓丽、杨静。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各项承诺的内容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齐梁、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萍丽、徐锦扬、刘静、苏彩龙、陈乘、王晓丽、杨静承诺: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本企业)将承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

2. 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说明与承诺

(1)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在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齐梁承诺:

“一、在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五、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应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5日(星期五)。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2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3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5,500,0005,500,000
2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180,0004,180,000
3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300,0003,300,000
4佛山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420,0002,420,000
5齐梁2,420,0002,420,000
6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37,000920,000注1
7张萍丽1,120,0001,120,000
8徐锦扬980,000980,000
9刘静980,000980,000
10苏彩龙880,000880,000注2
11陈乘275,000275,000
12王晓丽242,000242,000
13杨静1,0001,000
合 计24,135,00023,218,000

注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洋(现任董事、总经理)、宋庆丰(曾任董事、副总经理,已离任)、张锦标(曾任董事、副总经理,现任监事)、张静(曾任监事,已离任)、杨亮亮(现任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分别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000股、330,000股、110,000股、55,000股、66,000股。上述五名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安联锐视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安联锐视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因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触发上述五名人员的承诺的履行条件,导致延长限售股锁定期。实际控制人徐进的亲属张浩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103,000股,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庞继锋通过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000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庞继锋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为16,500股。

综上,本次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股份为920,000股。注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苏彩龙持有的公司股份中827,6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相关要求披露相关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完成前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数量(股)减少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1,650,00075.02%-23,218,00028,432,00041.3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7,200,00024.98%23,218,000-40,418,00058.70%
三、总股本68,850,000100%23,218,00023,218,00068,850,000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房凯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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