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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30
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2-097
转债代码:127043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9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10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建设地址位于公司罗尾塘厂区,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相关工作。同时,公司亦筹备在罗尾塘厂区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其中亦包含了硫铁矿制酸装置。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公司审慎研究后调整项目建设计划,将“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中的硫铁矿制酸装置同步建设,因此拟将该项目延期至2023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为天一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为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贵州福祺矿业有限公司持股49%的参股子公司,天一矿业因老虎洞磷矿采选工程项目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项目建设。经与多方银行磋商,拟由各银行组成银团向天一矿业提供贷款,贷款金额为26.00亿元,贷款期限为15年,贷款利率为5年期LPR

减65个基点,贷款担保方式为:①天一矿业以自有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②天一矿业股东或相关方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③具备条件后追加项目土地、在建工程、机械设备抵押担保,完工后追加整体资产抵押担保。本公司拟为天一矿业该笔银团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为天一矿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表决结果:通过。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海斌先生为天一矿业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天一矿业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6、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本议案各子议案分别表决:

6.01 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根据规则主要修订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及知情人范围,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02 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本原则、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等相关内容,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6.03 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内容等内容,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相关资产的议案》

因福麟矿业收购关联方福泉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时,福泉磷矿持有的部分不动产尚不具备转让条件,故该部分资产未列入转让资产标的范围。现该部分不动产已具备转让条件且为便于福麟矿业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拟由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持有的该部分不动产,该部分不动产评估价值为8,255,700.00元。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价值作为交易对价,交易对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段浩然、彭威洋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8月15日15:30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天一矿业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麟矿业收购福泉磷矿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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