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71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7月27日审议并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投票数据。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相关议案的全部投票记录,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相关公告披露的计票规则统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一)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二)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
第十五条 公司及其律师应当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最终形成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对投票数据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及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实施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告编号:2022-071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