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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活塞: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9

公告编号:2022-056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7月27日审议并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报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长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时,以及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董事长提出免除总经理或者董事会秘书职务,以及总经理提出免除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免职的理由。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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