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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9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2018号)。因控股股东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王迎燕女士立案。

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因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 10.3.6条规定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2、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于2021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1054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1055 号),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正在被立案调查中。

3、公司于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31)及《关于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务所(普通合伙)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北京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完成整改工作。

4、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226号)及《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97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展开回复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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