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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3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0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郜学先生、胡晓东女士、孟祥云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要求,构建职责明确、协同有序、管控有力、决策高效的组织架构体系,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同意对公司现有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钢股份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为整合内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新余新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江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续,原新余新钢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将由江

西新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或承担。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钢股份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建设公司100%股权、机制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聚焦钢铁主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新钢集团转让所持建设公司100%股权、机制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协商基础。股权转让完成后,建设公司、机制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钢股份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建设公司100%股权、机制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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