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30

独立意见

作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钢环科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资源科技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建设公司100%股权、机制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转让建设公司100%股权、机制公司100%股权,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做优做强优质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郜 学 胡晓东 孟祥云

2022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